有關合伙經營協議書匯總七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投 資 方 的 投 資 金 額 及 股 權 明 細
新馳網吧(以下簡稱“網吧”)開設于長沙市開福區馬欄山金馬大市場商務樓二樓北。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出資設立,甲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占___%股份),乙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占___%股份),丙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占___%股份),丁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占___%股份),戊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其金額占___%股份),合作經營網吧。
第二條 網 吧 財 產 及 其 分 配
所屬網吧的所有財產,包括:電腦、證照、桌椅、上網設備、線路、所有雜物及其衍生物等,都為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份成等比例所有。
第三條 利 潤 分 享 及 虧 損 分 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網吧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網吧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 務 執 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網吧外圍事物。包括但不局限于:、
1.在房租上保證網吧最大利益。
2.在水電等相關費用上保證網吧最大利益。
3.在行政事務處理上保證網吧最大利益。
2.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網吧網管職責。包括但不局限于:
1.管理網吧所有機器,保障所有機器正常運行。
2.管理網吧所有電腦、網線、耗材等設備。
3.管理網吧網絡,保障所有機器網絡運作正常。
3.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網吧財務、人事管理職責。包括但 不局限于:
1.網吧財務清晰,每筆財務往來,有賬可查。
2.管理網吧員工,及時處理網吧員工問題。
4.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匯報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6.任意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7.共同投資人可以對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8.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 資 與 轉 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4.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5.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第六條 違 約 責 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附 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相關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簽定地點為:長沙市開福區馬欄山金馬大市場商務樓二樓北。
4.此協議一經簽訂,即已在協議所規定之范圍內法律效力,如若上述各方中一方或者多方不論以何種形式或者行為違約,且拒不執行此協議第六條所述的,其他各方或者一方均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國家法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法院判決并追究其違約后,國家法律所規定的一切相關責任。
5.本協議自各方或者按照國家相關法典所規定過半數投資自然方簽定完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分別占砂石廠經營所得40%、30%、30%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40%、30%、30%資金。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于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4000元。
第五條: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X市X X路X X號 。
2.車行經營范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占。
3.合伙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XXX元。甲方投資×X元,占總投資額55%;乙方以XX市X X路XX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XX元,占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XXXX.XXX年X月X日。
4.合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伙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XXXX(印)
乙方簽章:XXXX(印)
XX X X年X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伙經營美容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伙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
(二)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出資
1.甲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_____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元(后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_____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_____方工作。
(三)盈余分配: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四)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后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砂石場的名稱為:“石場”。砂場的地址:
二、合作經營范圍: 。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為甲、乙雙方各占%;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壹佰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設備和新裝載車為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余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后,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6
合伙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割與債務承擔。
1. 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 合伙債務應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 入伙:
⑴須承認本合同
⑵須經本合同人同意
⑶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伙: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伙
⑵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⑶退伙須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
⑷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⑴對外開展業務
⑵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⑷支付合伙債務。
2.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⑴參與合伙事務的管理。
⑵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⑶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⑴合伙期屆滿;
⑵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⑶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⑸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 合伙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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