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考核方案模板五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核方案 篇1
一、宗旨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進其工作為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二、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于春節前io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時要注意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一書”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 x 80 = 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增減分數
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其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1次者加5分,記大過1次者減5分。
2.記小功1次者加3分,記小過一次者減3分。
3.嘉獎1次者加1分,申誡1次者減1分。
4。曠工i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考績平均總分數(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獎懲
1,考績特等者,優先予以升遷職位及職務。
2.考績獎金、罰金連同年終獎金發出。
七、申訴
凡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報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限于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后2日內進行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詢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企業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九、附則
1。各員工的考績,經總經理復核后,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返回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額數,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考核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扎實推進中小學教育工作,加強中小學生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國家《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考核為抓手,深入推進全市中小學法制教育工作,切實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有效增強中小學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大幅提升中小學法制教育質量和廣大師生法治素養,深化德育改革,推進依法治教。
二、考核對象
全市各中小學(含民辦,下同)。
三、考核內容
見附件
四、考核程序
1、開展自查
各中小學對照考核內容逐項認真開展自查和總結,進行整改,并將考評表與總結于每年10月上旬前報市中小學法制教育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2、考核組考核
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抽調人員組成若干考核小組開展現場考核工作。現場考核工作在每年11月底前結束。
考核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形式:
(1)聽取匯報:召開會議,聽取工作匯報;
(2)查閱資料: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包括工作方案、總結材料、相關文件和有關活動的文字、圖片、影音等相關資料;
(3)現場檢查:對照相關指標,現場考查學校教學計劃安排、教研活動資料、教師備課記錄、教案設計以及相關文件和有關活動的文字、圖片、影音等資料;
(4)問卷調查:對學校領導、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學生家長進行隨機問卷調查;
(5)召開座談會:召開教師、學生、家長座談會,了解實施情況。
五、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評估綜合得分計算方式為:綜合得分=基礎得分+激勵加分。基礎分實行倒扣分制,滿分100分;激勵加分實行申報制,10分封頂。
1、考核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學校,由市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授予“市中小學法制教育示范校”稱號,并給予一次性獎勵。
2、考核綜合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學校為合格單位。
3、考核綜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單位。考核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列為下一年度重點整改考核單位。
六、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中小學要把法制教育考核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機制。市法宣辦、教育局要加強對學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導督促。
2、政法各部門要積極支持本單位派出法制副校長的工作,督促其定期到學校開展工作,并將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年度工作考評,與個人晉職、晉級和立功受獎掛鉤。
3、法制副校長要有一顆視學生如子女的愛心,有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責任感;要樹立“三不三講”精神,即:不辭勞苦、不圖名利、不計報酬,講責任、講奉獻、講愛心。要發自內心地把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還應有“四心”,即:對青少年朋友要有愛心;與學校領導、老師在對學生素質教育上要同心;當法制副校長要熱心;對工作要多動腦、多盡力,要有責任心。
4、市法宣工作領導小組對法制副校長年度進行考核,對表現優秀、盡心盡職、成績突出的法制副校長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未盡義務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法制副校長的資格。
5、落實工作經費。各中小學要根據加強法制教育工作的需要,從教師培訓經費和普法工作經費中安排必要的專門工作經費,確保實施工作順利開展。
考核方案 篇3
指導思想:
加強口語測試有助于檢查學生口頭交流,能促進、引導學生大膽表述。通過測試激發并保持學生學習的興趣。
考核要求及細則:
1、背誦:
(1)評價目的:背誦是對所學課文的鞏固,達到積累運用的作用。
(2)評價標準:
A級(優秀7分):能準確、流利地背誦課文中要求背誦的任一篇文章,聲音響亮,態度自然,并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上一定量的古詩。
B級(良好5分):能準確、流利地背誦課文要求的任一篇文章。
C級(及格3分):能準確地背誦學過的課文中要求背誦的一篇文章。
2、口語交際:
(1)、目的:口語交際能力是現代公民的必背能力,培養學生傾聽、表達和應對的能力,使學生具有文明和和諧地人際交流的素養。
(2)、內容:練習7“口語交際”:小小討論會——用好壓歲錢。
(3)、評價標準:
A級(優秀7分):能認真傾聽別人的說話,專注、有禮貌,表現有濃厚的興趣,能積級、大膽地參加討論、稍作準備,能講清楚自己的`意思,表達有條理,語氣、語調適當。
B級(良好5分):能認真傾聽別人的說話,專注、有禮貌,有興趣地參加討論,能講清楚自己的意思,表達有條理,語氣、語調適當。
C級(及格3分):能認真傾聽別人的說話,有禮貌,能發表自己的看法,能講清自己的意思。
考核方案 篇4
為了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對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的十項規定》,加強我校“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提高我校教職工隊伍整體道德素養和團隊協作精神,也為了塑造奮斗中學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優質教師隊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據:
1 、《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
2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對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的十項規定》
3 、奮斗中學《校風》、《教風》、《學風》的規定。
二、考評內容:(本方案考評內容將教職工違背師德的表現,根據影響程度認定為 A 、 B 、 C 三級違規。)
A 級違規表現:
1 、教職工惡意辱罵、毆打學生或諷刺、挖苦學生,造成意外事故。
2 、班主任將公費挪作私用,如學生的學費、班費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師、年級組長等人)除了學費之外,不經學校領導批準,向學生亂收費。
3 、教師向學生家長索要財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機向學生或學生家長索要財物。
4 、在學生中隨意散布不健康言論,包括反對社會主義、倡導偽科學、挑動學生鬧事等。
5 、在教師之間搬弄是非,造成教師關系不和、發生嚴重沖突。
6 、結成小團伙、幫派,對他人排擠、打擊,致使教師之間發生沖突。
7 、因工作發生矛盾,對教師采取打擊、報復行為,造成教師之間發生嚴重沖突或因工作之際發生小矛盾而辱罵、斗毆。
8 、教師與社會人員發生嚴重斗毆行為,并被公安機關拘留。
9 、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參與和色情活動,并經公安機關或相關單位調查屬實,情節惡劣者。
10 、在社會上故意造謠,給學校的聲譽造成較壞影響。
11 、教職工無故拒絕學校的工作安排,特別是拒絕擔任班主任工作。
B 級違規表現:
12 、教師面對學生發生斗毆事件或看到集體財物受損時,不管不顧、也不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反映,從而導致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后果。
13 、教師強行讓學生購買物品。
14 、教師因學生違規而施行罰款。
15 、教師與學生家長發生辱罵、斗毆行為。
16 、教師請學生家長辦事未如愿,借故對學生施以報復;學生或學生家長找到學校負責人反映情況,學校經調查情況屬實。
17 、教師不孝敬父母長輩;夫妻之間發生吵架、打架造成惡劣影響;與鄰里關系發生嚴重事端,且負有責任,經調查屬實。
C 級違規表現:
18 、在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著奇裝異服,有損教師形象者。
19 、教師在學校辦公室或談話室給學生有償補課。
20 、無故不參加全校集會或升旗儀式;在升國旗時隨意走動、說話;在全校集會上,當領導或他人講話時,大聲說話,影響會場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
21 、在工作時間參與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戲等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本校教師不應發生的行為:(此項內容不屬考評范圍,但要求力戒的行為。)
1 、在課堂上把學生趕出教室;學生遲到,不讓進教室。
2 、不經調查,針對管理者或其他教師發表一些不負責任甚至不利于團結的言論。
3 、在教學主樓前騎自行車、摩托車。(特殊情況,除外。)
4 、對學校或部門的規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見,又不溝通,故意抵觸,不執行。
5 、住單身宿舍的教師,晚上靜校后,不按正常時間歸校或休息、嚴重干擾他人的生活、休息,且嚴重影響第二天的教學工作。
6 、工作中發生糾紛,當作個人恩怨去處理。
7 、畢業班教師接受所任課班級學生的饋贈。
三、考評分值和評分依據:
本項考評占學校總考評分值的 3 分。在教師中,每學期有一次 A 級違規現象發生,且經過調查、核實、確認,扣除本學期該教師考核分3分; B 級違規現象者,扣除該教師考核分 2 分; C 級違規現象者,扣除該教師考核分 1 分。該項考評所扣除的考核分數,從學校本學期的教職工總考評分數中扣除。
四、考評辦法:
1 、學校成立師德師風考評領導小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長擔任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兼任,成員由學校教管會的全體成員、工會主席組成。
2 、如教師中發生違背師德的行為,考評組長可責成領導小組個別成員進行調查,并就調查情況及時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違規教師作出公正的評定。
3 、發生 A 級違規者,校長或書記找談話;發生 B 級違規者,分管校領導找談話;發生 C 級違規者,相關部門主任找談話。談話的目的是幫助違規教師找出原因、打消顧慮、改正缺點。
4 、對于發生師德行為的違規現象,視具體情況,可在不同層次教職工會議上予以通報,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職工的整體師德水平。
考核方案 篇5
一、 指導思想:
以國家規定的小學教師任職條件為依據,以建設一支師德高、師風正、師態慈、師志堅、師技精的教師隊伍為目標,以加強學校的科學管理為保證,以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鎮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動態管理,做到獎優罰劣,優質優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學校整體辦學水平。
三、 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考核與聘任、晉職、評優、評先相結合的原則。
四、考核內容及總量指標分配:
1、師德師風(10分)
2、出勤(10分)
3、培訓學習(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規(20分)
5、教學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時考核與階段性考核相結合,每學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時檢查、考核記入階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聽、看、訪、查、議的方式,經考核小組集體評議后定分(個別項目除外)。考核評語及結果與被考核者見面,簽字后有效。無故不參加考核者按棄權處理,后果自負。經批準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時補考。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不得無理取鬧或犯自由主義,否則考核結果按末位處理,對考核中的疑難問題可向有解釋權的負責人詢問。
(三)、教學效果:套用教學質量評估辦法進行評分。
六、 加減分對象、依據、幅度 為鼓勵學校中層領導和教師積極工作,獎優罰劣,特作加減分規定。
(一) 中心小學中層領導擔任主課教學工作的加2分。
(二) 學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課任教師扣1分。留級學生以及不辦理轉學手續、無回執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養特長生獲省、市、縣獎勵的每生輔導教師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獲省、市、縣獎加3、2、1分。
(五) 體罰學生造成影響的全鎮通報,師德修養項為零分。
(六) 違法犯罪一票否決。
(七) 因失職給單位造成較大損失的扣10分。
(八) 違紀受上級處罰的扣10分。
(九) 在社會上或學生中散布錯誤言論,造成較壞影響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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