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論文投稿的注意事項
1 不涉密、不侵權、不違法
科技論文涉及的政治性及保密性問題在科技期刊中也常見到。1995年國家科委、國家保密局在《科學技術保密規(guī)定》第四條中明確規(guī)定:做好科技保密工作應當依靠廣大科技工作者。目前在來稿中,許多作者沒有保密意識,不知不覺中泄露了國家的政治、軍事、科技和經(jīng)濟秘密。失泄密一直是刊物之大忌,旦凡有涉密問題,編輯部往往不敢用此論文。
我國的《著作權法》強調了知識產權的法律保障。從目前來稿中仍存在一些直接或間接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如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發(fā);作者隨意掛名;引用別人文獻不加以文內標注;為晉升職稱或完成科研工作量抄襲或拼湊文章等等。這些不正,F(xiàn)象可能涉及到作者的科技道德問題,甚至會觸犯別人的著作權。
新聞出版工作有著其特定的法令法規(guī),從事科研工作的廣大作者不一定都了解國家在新聞出版行業(yè)中特定的法令法規(guī)。作者除了認真學習國家相關的法令法規(guī)外,對新聞出版行業(yè)的法令法規(guī)也應當有所了解,否則將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和惡劣的后果。
2 不一稿多投或一投多稿
一稿多投不僅是版權法明令禁止的做法,也是各家刊物嚴防的。因為一稿多投多用,不僅浪費刊物資源,影響作者、刊物的聲譽,也挫傷了讀者的感情。故而一旦發(fā)現(xiàn)某作者有一稿多投現(xiàn)象,編輯部一般不再輕易采用其來稿。另外,一投多稿也不利于論文的發(fā)表。有不少作者一次給同一家刊物投多篇論文,以為這樣可以提高命中率,其實不然。因為:第一,作者的多篇論文質量有差異,編輯部往往擇其中質量較高的一篇進入審稿流程,其他的就可能放棄不用;第二,出于多種因素的考慮,編輯部一般不會連續(xù)刊發(fā)同一作者的論文;第三,多篇論文一起投,容易讓編輯產生“多產而質量不高”的印象,最后結果不僅不能如作者所愿的“多投多中”,而很可能是“多投少中”,甚至是“多投不中”。
3 認真反復修改和校對
所投論文寫好的文章,不妨多修改幾次,放置幾日再去閱讀可能就又有新的認識和構思,這也是寫作大家們早就指出的經(jīng)驗之談了。魯迅說過:“寫完后至少看兩遍”。作品在投出前應讓行家指點一下,至少多讀幾遍,并在此階段細細推敲以改正專業(yè)技術人員常將俗稱行話替代規(guī)范術語以及文章缺乏可讀性(文學性)的二大常見毛病。
4 分層次、保重點、避熱點、投所需
我們經(jīng)常看到:有的作者研究工作開展的不錯,也形成了多篇論文,但是到職稱評聘或學位答辯時卻沒有幾篇正式發(fā)表的,往往是焦急萬分、四處求人。為此,對作者投稿時應采用的策略提出以下建議。
(1)分開層次。論文撰寫形成以后,甚至在撰寫以前就可以根據(jù)研究成果的.不同性質、不同分量,將論文分成不同的層次,然后選擇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期刊分別投稿。這樣,既可以做到所投送的稿件比較符合期刊的要求,又可以使作者的科研成果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發(fā)揮最大的功效。
(2)保住重點。作者應當根據(jù)自己的需求安排論文的投送方向和發(fā)稿進度。將高水平的論文投送給高水平的期刊,一旦發(fā)表可以帶來較大的影響和作用,但是如果這類期刊發(fā)稿周期較長,到評職、答辯時發(fā)表不出來將會損失很大。由此可見,投稿的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應當講究策略。建議根據(jù)自己的需求論文發(fā)表的最低篇數(shù)和最低層次,將投向不同的期刊。將水平比較高的論文投向學術水平基本符合要求層次而發(fā)稿速度又比較快的期刊。在保證最基本需要的情況下,將其他水平較高的稿件投向水平更高、影響更大的期刊,爭取提升自己的學術影響。實際上,國內正式刊物基本上都被幾大數(shù)據(jù)庫收錄,投在一個知名(或核心)刊物和投在一個不知名(核心)刊物,其結果可能是一樣的,因為目前大家查閱的論文基本上都是從網(wǎng)絡上獲得的,檢索工具不會辨認好期刊和差期刊的,而且,有些大家說的一般期刊上面,確實有好論文。所以,建議大家多向不知名的期刊投,審稿速度快,上網(wǎng)速度快,影響力也就會越來越大,被引用的幾率就高了。但是,上述方法對于投國外刊物不適用,投個nature和science比其它刊物當然好許多,那影響又不一樣,上述方法對于被SCI、EI、CA等檢索的刊物,也不是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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