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韶,事親以孝聞》的習題及答案
光韶,事親以孝聞。初除奉朝請。光韶與弟光伯雙生,操業(yè)相侔,特相友愛。遂經(jīng)吏部尚書李沖,讓官于光伯,辭色懇至。沖為奏聞,高祖嘉而許之。太和二十年,以光韶為司空行參軍,復(fù)請讓從叔和。出為濟州輔國府司馬,刺史高植甚知之,政事多委訪焉。敕知州事。光韶清直明斷,民吏畏愛之。入為司空從事中郎,以母老解官歸養(yǎng),賦詩展意,朝士屬和者數(shù)十人。光韶性嚴毅,聲韻抗烈,與人平談,常若震厲。至于兄弟議論,外聞謂為忿怒,然孔懷雍睦,人少逮之。
孝莊初,河間邢杲率河北流民十余萬眾,攻逼州郡。刺史元俊憂不自安,州人乞光韶為長史以鎮(zhèn)之。時陽平路回寓居齊土,與杲潛相影響,引賊入郭。光韶臨機處分,在難確然。賊退之后,刺史表光韶忠毅,朝廷嘉之,發(fā)使慰勞焉。尋為東道軍司。及元顥入洛,自河以南,莫不風靡。而刺史、廣陵王欣集文武以議所從。欣曰:“北海、長樂俱是同堂兄弟,今宗祏不移,我欲受敕。諸君意各何如?”在坐之人莫不失色,光韶獨抗言曰:“元顥受制梁國,稱兵本朝,拔本塞源,以資仇敵,賊臣亂子,曠代少儔!何但大王家事,所宜切齒,等荷朝眷,未敢仰從!”長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咸云:“軍司議是!毙滥藬仡検埂
俄遷廷尉卿。時秘書監(jiān)祖瑩以贓罪被劾,光韶必欲致之重法。太尉、陽城王徽,尚書令、臨淮王彧,并勢望當時,皆為瑩求寬。光韶正色曰:“朝賢執(zhí)事,于舜之功未聞有一,如何反為罪人言乎!”其執(zhí)意不回如此。
永安末,擾亂之際,遂還鄉(xiāng)里。光韶博學強辯,尤好理論,至于人倫名教得失之間,榷而論之,不以一毫假物。家足于財,而性儉吝,衣馬敝瘦,食味粗薄。其家資產(chǎn),皆光伯所營。光伯亡,悉焚其契。河間邢子才曾貸錢數(shù)萬,后送還之。光韶曰:“此亡弟相貸,仆不知也!本共患{。
。ü(jié)選自《魏書·崔光韶傳》)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莫不風靡 風靡:聞風而從 B.所宜切齒 切齒:非常痛恨
C.等荷朝眷 荷:擔負 D.衣馬敝瘦 敝:破舊
5.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3分)( )
A.朝士屬和者數(shù)十人 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
B.發(fā)使慰勞焉 積土成山,風雨興焉
C.刺史、廣陵王欣集文武以議所從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
D.欣乃斬顥使 設(shè)九賓于廷,臣乃敢上璧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崔光韶友愛謙讓。授予奉朝請職位時,他通過吏部尚書李沖,請求把官位讓給同胞兄弟光伯。后又請求將司空行參軍的職位讓給堂叔崔和。
B.崔光韶忠誠剛毅。邢杲率十多萬流民攻入外城,光韶臨危受命,隨機應(yīng)變,鎮(zhèn)定自若,賊兵退走后,受到朝廷嘉獎。他反對廣陵王元欣接受元顥的敕命,大義凜然。
C.崔光韶剛正不阿。擔任廷尉卿時,要求將犯貪贓罪的祖瑩判處重刑,并嚴厲批評權(quán)貴陽城王元徽、臨淮王元彧身居高位、孤陋寡聞,替罪人開脫。
D.崔光韶儉樸慷慨。他家中財產(chǎn)豐足,但飲食粗淡,用度節(jié)儉。家里的資產(chǎn)交付弟弟經(jīng)營,弟弟死后,崔光韶燒掉借契,不接受別人的還款。
7.把原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賊退之后,刺史表光韶忠毅,朝廷嘉之,發(fā)使慰勞焉。
。2)拔本塞源,以資仇敵,賊臣亂子,曠代少儔。3分)
(3)光韶博學強辯,尤好理論,至于人倫名教得失之間,榷而論之,不以一毫假物。(4分)
參考答案
4.C(荷:承蒙。)
5.A(者:助詞,定語后置的'標志。B.焉:代詞,他/兼詞,于此。C.以:連詞,表目的,來/介詞,表原因,因為。D.乃:副詞。表順承,于是,就/表條件,才。)
6.C(“嚴厲批評權(quán)貴陽城王元徽、臨淮王元彧身居高位、孤陋寡聞”錯誤,原文是批評他們掌管朝政,沒有做成像舜那樣的功業(yè),卻替罪人開脫。)
7.見“參考譯文”畫線句。
〔(1)“表”“嘉”“發(fā)”各1分。(2)“資”“儔”各1分,大意1分。(3)“理論”“榷”“假”各1分,大意1分!
韃慰家胛磨
光韶,侍奉父母以孝敬聞名。起初被朝延授予奉朝請。光韶與弟弟光伯是雙胞胎,兩人的操行學業(yè)相媲美,相處特別友愛。于是光韶通過吏部尚書李沖,請求讓官位給光伯,言辭態(tài)度很誠懇。李沖替他奏請,高祖(元宏)嘉賞此舉而批準。太和二十年,任命光韶做司空行參軍,光韶又請求將此職讓給堂叔崔和。出任濟州輔國府司馬,刺史高植很信任他,政事大多向他請教或交他辦理。敕令他代理州刺史。光韶清廉正直又明于決斷,百姓吏員對他又敬畏又愛戴。入朝任司空從事中郎,因母親年老解除官職回家奉養(yǎng)母親,賦詩表達心意,朝官和詩的有數(shù)十人。光韶性情嚴肅剛毅,說話聲音高亢激烈,與人談話,常如發(fā)怒。甚至兄弟談話,在外聽到會認為是在氣忿爭吵,其實兄弟和睦,一般人很少能趕得上。
孝莊帝(元子攸)初年,河間人邢杲率河北流民十多萬人,圍攻州郡。刺史元俊憂慮不能保本州的安寧,州民乞求委任光韶為長史來鎮(zhèn)撫州民。此時陽平人路回寓居住在齊地,與邢杲暗中相互呼應(yīng),引賊兵入外城。光韶面臨危機,從容處置,在危難中鎮(zhèn)定自若。賊兵退走后,刺史上表奏報光韶忠誠剛毅,朝廷嘉獎他,派使者慰勞他。隨即任東道軍司。到元顥攻入洛陽,自黃河以南,無不聞風順從他。于是刺史、廣陵王元欣召集文武屬員討論何去何從。元欣說:“北海王(元顥)和長樂王(元子攸,時在帝位)都是自家兄弟,現(xiàn)在(誰當皇帝)宗廟的神主都不會改變,我想接受元顥的敕命,諸君意見怎樣?”在座的人無不變色,只有光韶大聲說:“元顥受梁國操控,向自己的國家進攻,拔除根本堵塞源流,資助仇敵,這樣的賊臣亂子,歷代少有同類!豈止是大王家事,應(yīng)切齒憤恨,我等一向受朝廷恩寵,也不敢依從元顥!遍L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都說:“軍司的意見對!痹烙谑菙貧⒘嗽椀氖拐。
隨即升廷尉卿。當時秘書監(jiān)祖瑩因貪贓罪被彈劾,光韶一定要將他判重刑。太尉、陽城王元徽,尚書令、臨淮王元彧,都是當時權(quán)重望高的人物,都替祖瑩求情。光韶嚴肅地說:“各位朝中賢臣掌管政令,像舜那樣的功業(yè)沒聽說你們做過一件,為什么反而替犯罪的人說話呢!”他堅持自己的立場大都如此。
永安末年,在政治混亂之際,光韶便回故鄉(xiāng)。他博學善辯,尤其好據(jù)理爭論,對于人倫關(guān)系及禮法間的得失,能準確地分析評論,一點也不借助其他經(jīng)書典章。家中財產(chǎn)豐足,但生性儉樸吝嗇,乘劣馬穿舊衣,飲食粗淡。他家的資產(chǎn),都交弟弟光伯經(jīng)營。光伯死后,光韶把所有的借契都燒了。河間人邢子才曾借錢數(shù)萬,后來送還給光韶,光韶說:“這是亡弟借給你的,我不知道!本谷徊豢辖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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