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己思臃謼l例
一、承擔公開課加分:
1、校級0.5分,鎮(zhèn)級1分,東市級2分,金市級3分。
2、承擔教育教學論壇、講座、經(jīng)驗報告等,校級加0.5分,鎮(zhèn)級及以上加1分。
二、競賽獲獎加分:
教師本人在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中獲獎,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科研課題獲獎加分如下: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國家級
省級
金市級
東市級
校級
說明:
1、獲獎?wù)撐捻毥?jīng)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廳、局、教育學會、教科院、教科所)組織并逐級選拔獲獎的。
2、論文、教學經(jīng)驗、教案、教學隨筆等,20xx字以上,在有統(tǒng)一刊號的教育類雜志(在正式刊號后標有G4)上發(fā)表的按省級二等獎計算;在其他有正式刊號的或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內(nèi)部教育教學類報刊雜志上發(fā)表的,1/3計分。
3、同一項目在不同級別比賽中獲獎(發(fā)表)只記最高獎,不重復計獎。
4、在各級觀摩活動會上進行交流獲獎的論文,按東陽市級三等獎計分。
5、屬于二級分會組織評選的論文獲獎一律不計分。
6、掛靠教育部門,不逐級評選而直送獲獎的,按東陽市級三等獎計分。
7、獲得教育教學類榮譽稱號,如教壇新秀、教學能手、星級教師、教改之星等,按競賽相應(yīng)級別一等獎的2倍計分。推評的榮譽稱號加0.5分。集體榮譽(如教研組、課題組等)相關(guān)人員縣市級每人加0.5分,金市級每人加1分,省級加2分,國家級加4分。
8、如果各級競賽不設(shè)等級獎,則按東陽市級三等獎計分。
9、學生作品發(fā)表,指導師每篇加0.2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復計分。
10、同類競賽活動或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級別獲獎,按最高標準計分,不重復計分。
11、指導學生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中獲獎,按第一條中相應(yīng)級別的一半分數(shù)計算。班主任按獲獎人次計分,每人次計0.1分。既是指導教師又是班主任,只得指導教師計分。團體獲獎加倍計分。文藝節(jié)目獲獎按相應(yīng)級別的三倍計分。
12、東陽市級體育運動會團體總分前十二名,分別加20分、15分、12分、10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東陽市籃球賽前八名分別加20分、15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參賽隊伍少于八支且得了最后一名不予加分。
13、參加基層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每次加0.2分,不按獲獎等級加分。
三、通訊報道加分:
每位教師都應(yīng)對學校工作作及時、正面報道,及時廣泛宣傳本校教育教學情況,營造積極影響,通訊報道加分標準如下:向?qū)W校投稿每篇得0.2分,圖文并茂0.3分,校級錄用0.4分;東市級加1分(簡訊0.5分),金市級加1.5分,省級加2分,國家級加3分。字數(shù)500以上加倍計分。同一文章被多處錄用,以最高級別計分,重復錄用的每篇得0.5分。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有一篇通訊報道被市級以上網(wǎng)站、報紙等各類媒體錄用,沒完成任務(wù)的該學期扣1分。
四、“青藍工程”加分:
參加結(jié)對的師徒教師完成協(xié)議條款的,各加1分。
五、在鎮(zhèn)區(qū)以外學校任教的加2分。
六、管理工作加分
對象及考核細則:
學校副職、辦公室、教導處、總務(wù)處、教科室等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處室副主任、工會主席、大隊輔導員加記6-8分;
團支部書記、教務(wù)員、網(wǎng)管員、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圖書管理員、事務(wù)長、報賬員、食堂財務(wù)、校產(chǎn)水電管理員、教參資料實驗器材管理員、體育器材管理員、學校廣播站成員、心理輔導室負責人加記3-5分;
班主任、學科帶頭人加記1-2分。
擔任多個職務(wù)的`取最高級分,不重復記分。
未完成本職工作或所負責的工作受到上級有關(guān)部門通報批評的不加分。
管理人員的最后得分以全體教師的民主評議結(jié)果為準。若民主評議中得票過半數(shù)的,則按最高檔計分;反之,則按最低檔計分。
七、任教年限加分:
任教20年及以上加5分;10年(含)-20年加2分。
八、其他加分:
完成學校布置的其他臨時性工作,經(jīng)校務(wù)會討論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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