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ccept的基本意思是“接受”,如接受禮物、邀請、好意、批評、建議、接納為成員等等。引申可表示“承認; 同意; 認可; 相信”,如答應某些條件、相信某種解釋、相信某事屬實、認同某種理論、承擔責任、容忍或忍受困境等等。在商業(yè)用語中accept則表示“承兌; 接受(某種付款方式)”。
2、accept具有明顯的主觀色彩,不僅客觀上“接”,而且更主要的是主觀上的“受”。accept某人的勸說或者建議時表示你情愿地按照他們的勸說或建議去做; accept令人不愉快的情形時表示你認識到這是不能改變的.、必須接受的現(xiàn)實,即含不情愿和勉強之意。
3、accept主要用作及物動詞,其賓語可為名詞、代詞或動名詞,也可接動詞不定式。作“認可; 相信”等解時可接that/wh-從句。作“承認…是…”解時還常接以“as+ n./adj./v -ing”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這時as不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