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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精選10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1
教研組作為教師學習的陣地,是提高保教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教研制度的建設是有效地開展教研活動的保障,幼兒園在民主商議的基礎上,明確規定了以下制度:
(一)學習研討制度
1.每學期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有針對性的.個別外出培訓學習;
2.每周一12:40進行業務學習,組織全園教師定期學習教育理論、政策,結合課題邀請專家講座,開展專題研討活動等。
3.每周三12:40進行階段教研組活動,審議教育計劃,解決日常教學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修改教學主題。
4.每月每階段開展一次課題會議,討論課題研究進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商討各種應對措施。
5.每周1次集體備課,研討主題及日計劃的制定,促進班級之間的交流。
6.準時參加業務學習,不遲到、早退(會議開始后進入場的作對待學習的態度問題納入考核),學習時間有事要請假(作為學習考核)。
7.學習、會議前按通知要求做好準備,學習時帶好學習材料,做好學習筆記。
8.學習、會議時思想集中,遵守紀律,尊重別人的發言,不看與學習內容無關的報刊雜志。
9.會議(或者學習)時間關掉手機或把手機調至振動,無特殊情況不打電話,不接電話。
(二)教學觀摩制度
1.每學期開展一次全園性的教學觀摩活動,由業務園長和領域組組長牽頭,運用觀摩、評析、反思等形式,針對某一領域或學科開展教研。
2.常態課由階段組長組織在小范圍內經常性開展教學觀摩。
3.每月執行園長聽、評課制度及教師聽評課制度。
4.園內的公開課活動,教師積極參加,有特殊原因執行請假制度。
5.聽課時,不帶水杯進活動室,關掉手機;會議時可把手機調至振動,無特殊情況不打或接聽電話。
6.聽課時思想集中,遵守紀律,尊重別人的發言,不交頭接耳,不看與學習內容無關的報刊雜志。
(三)青年教師培養制度
1.開展新教師“五課活動”
2.積極實施“一二三”培養工程
3.積極參加市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學術帶頭人的評選。
(四)交流、匯報制度
1.每月上交兩篇教育教學隨筆,每月上交教研課題記錄。
2.每學期上交一份案例分析等,進行交流、匯報。
3.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完成一篇教研論文,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或經驗材料的教師給予一定獎勵。
(五)檢查考核制度
1、階段教研組長每周檢查一次備課本及各類教研活動筆記等并給予指導。
2、每月進行一次“六認真”考核。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2
1、親子園分管領導深入貫徹上級部門的早教工作精神,及時傳達上級部門關于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指導工作要求。
2、期初因地制宜制定0-3歲嬰幼兒早期教養指導工作計劃,制定每周工作安排,認真嚴格執行計劃。
3、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0-3歲嬰幼兒營養、保健、動作發展等業務知識的理論學習、開展模塊親子活動、主題親子活動、學科親子活動的研討。
4、親子園每月開展一次教研活動,教師認真、準時參加教研活動,不無故缺席,并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
5、每次活動前研討內容事先告知教師,要求每位教師認真做好充分準備,活動時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努力營造探究、團結的學習氛圍。
6、鼓勵親子指導教師多渠道收集、設計親子活動方案,形成園本親子活動課程。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3
1.幼兒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用,一般不要組織離開市區的.活動。
2.出去活動前,要向幼兒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幼兒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3.組織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輛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超速運行,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
4.到公園、游覽區、游樂場等地活動,一定注意其合理的容量、設施的安全,防止倒塌,跌落,擠壓、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5.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幼兒遵守勞動規則。
6.商業性慶典活動及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不得組織幼兒參與,必須需要幼兒參與的,須經園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7.組織幼兒活動的領導、老師應切實負起安全責任,幼兒應自始至終在領導、老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4
1、幼兒園多功能室、游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游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5
一、要事先熟悉活動地點周圍的.環境,寫好計劃及安全預案。
二、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紀律教育,清點幼兒人數,編好組,檢查幼兒衣物和身體。
三、必須有夠數量的工作人員跟隨照顧幼兒,行進時工作人員應時刻走在幼兒隊伍的外側和兩頭。
四、如乘汽車,老師必須在隊伍兩頭照顧,行車時,不讓幼兒將頭、手伸出窗外。下車時,必須有一名工作人員先下車接孩子。
五、活動時,每換一個活動地點都要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并清點人數。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6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隨著新課程標準的實施和課改工作的全面開展,師生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越來越多,為確保外出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使每次活動都順利成功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活動組織者,要以對活動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精心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必須的外出活動,堅決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動。
二、組織者在組織外出前,必須做到下列事項:
1.認真論證所組織的外出活動是否必須,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動形式來達到活動目的。
2.外出前,組織者應事前對活動路線、場所進行認真地勘察,繪制詳細的線路和活動場地及環境圖,并附詳盡的文字說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須對交通工具進行調查、考察,確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駕駛人員是否持有合法的證件,經驗、技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作好文字記錄及說明。
4.外出活動前,思前想后,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預案,做到心中有數,確保萬無一失。
5.寫出活動申請書,附上上述資料,按審批權限要求,逐級上報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外出。
三、一經批準,組織者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出發前應對參與者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提高參與者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激發參與者團隊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教育參與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愛護公共財物、保護環境。
2.隨時清點人數,保證每位參與者安全歸來。
3.準備常規藥品,以防急需。
4.組織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整個活動負總責,在活動中,隨時對道路、活動場地、環境狀況、交通工具、所有人員等進行觀察,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甚至撒消活動,確保安全。
5.如在活動中發生意外,應立即進行緊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并立即報告。
6.在整個活動中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和各級執法機關的檢查與監督,聽從指揮與安排,接受批評與建議,并自覺整改。
7.活動終了,應向審批機關報告活動安全情況,并作好所有記錄,保存好所有資料。
四、監督與紀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編造理由,哄騙審批機關,騙取批準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作主張,私自組織外出。
2.組織者自始至終是安全第一責任者,必須對安全工作負總責,在活動中要高度負責,不得有半點松懈。在活動過程中,組織者應紿終與參與者一起活動,也不允許非特殊者離開集體,更不能擅作主張更改審批的'活動內容、路線、時間、場地、交通工具等。應按時或提前返回,并立即向審批機關報告出發、返回人數,安全情況。
3.活動組織者的各級上級領導機關,有權對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有權對組織者的違規、違紀行為提出批評和處分建議,在緊急情況下有權終止活動。對失職、瀆職和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組織者,任何人都有權向組織者的上級機關報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7
一、各專業活動室的使用、管理由輔導老師負責。
二、活動前十分鐘打開門窗,使室內空氣流通,讓幼兒及時做好活動前的準備。
三、幼兒應在活動前帶齊所需學習用品或有關器材到達活動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內環境衛生,不亂拋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
五、愛護室內各種設施,不準在課桌上、墻壁上亂涂亂畫。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遵守活動紀律,認真聽講,積極練習,不影響別人活動,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七、活動結束后及時做好室內環境整理,每周定期打掃一次。
八、及時關瑣門窗,室內物品如有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九、各活動室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幼兒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專人負責。
2、教師提前進入室內做好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3、教師嚴格執行活動計劃,做好活動記錄。
4、在教師的組織指導下,進行環境創設。
5、教育幼兒愛護室內物品,按活動程序組織幼兒開展美工活動,不得在桌上、墻上亂涂亂畫。
6、活動時注意養成良好的習慣,剪下的紙屑等廢品放在固定地方,經常保持室內整潔。
7、活動后清洗整理好美術作品,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把作品帶出。
(二)幼兒建構室管理制度
1、專人負責,定期管理。
2、按照專室活動安排表入室活動,并做好活動記錄。
3、活動時注意安全,教會幼兒正確的游戲、操作方法,以免發生意外。
4、活動后及時做好整理工作,擺放好物品、積木等。
5、教育幼兒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許私自帶出。
6、保持地面清潔衛生,做好“四無”,無灰塵、無痰跡、無果殼、無紙屑。
7、保持門窗、窗櫥的`明亮清潔,及時關好門、窗、燈。
(三)幼兒圖書室管理制度
1、圖書、閱覽室由學校安排專職或兼職教師負責管理。
2、幼兒圖書室是專門為孩子設置的活動場所,成人一般不外借。
3、班級幼兒根據安排進入圖書室進行閱讀,老師必須進行指導。
4、教育幼兒人人愛護圖書,學會閱讀圖書的良好習慣。發展孩子的能力。
5、室內保持清潔、安靜,不準喧嘩、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書臺、墻壁亂刻亂畫。
6、由于班級教學的需要,需借閱時,必須經得管理人員同意,辦理借閱手續,才能帶出幼兒圖書室。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如果有遺失或損壞,借閱者負責賠償。
7、各班每次進圖書室,進行登記(人數,時間)。
(四)幼兒科學發現室管理制度
1、科學發現室有專人負責,每周一小掃,每月一大掃。
2、各班按活動室安排組織幼兒活動。
3、幼兒進入科學發現室活動,教師要加強管理與指導,不得損害室內物品,教育幼兒要愛惜實驗器具,操作完畢,放回原處。
4、室內標本、設備、實驗器具,應保持整潔,無灰塵。
5、科學發現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須有登記。
6、幼兒活動結束后,管理員應打掃管理,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五)多功能室(音樂廳)管理制度
1、活動室應遵循兒童發展特點安排活動。
2、活動室內物品需詳細登記,不隨意挪用物品。
3、專人負責損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時進入多功能室活動,不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負責人說明。
5、幼兒活動后,教師應帶領孩子及時收拾、整理,保持活動室整潔。
6、每周五下午由負責人進行全面收拾整理,清點物品。
7、教師應做好每個班活動時的效果分析,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做好記錄,便于以后修改。
8、注意活動安全和效果。活動結束時,負責人應協助本班教師組織幼兒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內財物。
(六)課件制作室管理制度
1、課件制作室是幼兒園開展教學信息化課件制作的場地,不得用于其它活動。
2、課件制作室使用者應掌握各種設備使用方法,使用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完好程度,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3、使用時,嚴格按設備的操作程序規范操作,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一旦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向管理人員反映電腦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正常現象。
4、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擅自安裝軟件。自帶磁盤或光盤,使用前請先查看是否帶病毒。使用者有義務禁止一切帶有病毒的軟件在課件制作室使用。
5、使用結束,應按操作程序關閉電源,整理好設備,并把設備和附件放回原處,做好使用登記。使用者有責任關閉總電源,鎖好門窗。
6、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擅自拆卸任何設備,改變各種連線,不準擅自把設備拿出制作室外使用。
7、在登錄校園網或連接互連網,必須嚴格執行《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
8、凡使用課件制作室者有責任有義務精心愛護設備,使用完畢必須填寫《課件制作室使用情況登記表》。
9、每次使用完課件制作室的老師搞好室內清潔衛生。
10、幼兒園要做好定期防火及電源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七)電化教育室(電教設備、資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電教硬件保管室、軟件資料室等配套設施。電教教材有專室、專柜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規范化。要有相應規格的柜架存放各種電教設備和教材,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盜。
3、學校按要求建立電教設備和電教教材的經費帳和固定資產帳,保管室應建立電教專帳(包括經費流水帳和實物明細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卡物相符。幼兒園每年要組織進行一次清產核資。
4、各種電教設備和教材的使用要嚴格履行領取、借用、收回手續。根據教學需要,配給辦公室、教室、教師個人使用的設備、教材必須責任到人,定期檢查。各處電教設備在較長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兒園攝像機、電腦、錄像機、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只能用于教學,嚴格控制非教學使用。任何個人不能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總務批準。
6、幼兒園電教人員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要定期對電教設備進行保養,使其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應及時送專門維修部門維修。
7、任何人因違章或玩忽職守造成電教設備損壞或丟失,應按其損失金額的80%賠償;對于高檔設備(如攝像機、電腦、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應照價賠償。
8、電教設備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損壞的,要及時辦理報損手續。價值在20元以下的報損報廢,由任課教師和電教人員聯合簽字生效;20——200元以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200—500元以內的,由園長審批, 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后勤科及相關職能部門鑒定審批。所有報損報廢設備要繼續保存一年,以備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核實。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8
一、每學期初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各部門政治﹑業務學習計劃。有計劃﹑有系統﹑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
二、組織教師努力學習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認真鉆研業務,鼓勵和安排教師參加各種培訓,進修活動,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
三、辦公室訂閱各種報紙﹑雜志兩份以上,要求教職工結合形勢,學習時事,關心國內外大事,每天至少看一份報紙。
四、單周組織政治學習,雙周組織業務學習,學期初﹑學期末組織全體教職工會議集中學習,以提高教職工的素質。
五、要求教工積極主動的`參加園內應參加的各種會議,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幼兒園業務活動制度 9
一、財務管理原則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愛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詳細財務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
3.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運用效率。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幫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學校財務工作系指學校行政及工會的工作,學校財務人員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6.依據財務監督制度的需要,設置會計崗位。
7.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精確做好學校賬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8.學校要認真管理好現金、票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9.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需填寫完好。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10.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復印會計資料,妥當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11.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方法,不擅自購置控購商品,執行政府選購制度。
13.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由學校賜予懲辦。
二、幼兒收費制度
1.收費應根據《收費答應證》所批準的收費工程、收費標準收費。收費答應證未列明的工程不得擅獨立項收費。
2.學校根據政務公開的要求將核定的收費工程和收費標準,進行張貼。
3.收費的工程和標準,接受財政部門和物價部門的檢查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4.學校依據工程收費并開具由財政局統一購置的收據。
5.學校的全部工程收費都必需納入學校的財務管理。
6.代辦費及列入教學計劃的服務性代辦工程,按規定的程序執行。
7.學校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做假,不設賬外賬。所收取的各項款項應全部進賬并存入銀行。不坐支。
三、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為了合法運用教育經費,提高資金運用效益,杜絕鋪張現象,保證學校教育活動地順當開展和改善辦學條件,特作如下規定:
1.會計人員(會計主管)認真編制教育經費預算,報學校領導審核,審核后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審批,按下達審批后的預算,有計劃地執行。
2.根據國家規定的要求進行收費,必需持證(收費答應證)收費,不得擅自擴大收費工程和提高收費標準,運用規定的票據。
3.社會捐贈,應按時入賬或上交主管部門,嚴禁私設小金庫或截留上交款。
4.各項收入必需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得虛列支出,也不得隱匿收入。
5.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需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法規,財經紀律。
6.各種費用必需憑證報銷,會計應嚴格審核原始憑證,拒絕受理不合法、不標準的原始憑證。
7.合法標準的原始憑證,必需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人審批簽章后付款。
8.對違反財務和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拒絕付款,并按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9.法人代表,要堅持按規定審批,對賜予報銷的原始憑證簽字。
10.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選購工程,必需經批準前方能選購。
11.凡需用支票購置物品,必需按支票審批領用簽發手續辦理,支票要填寫日期、用途及限額,選購者妥當保管好支票,防止遺失。
四、學校票據管理制度
嚴格遵守《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試行方法》保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序地進行,并納入學校的統一管理。
1.依據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收費注冊登記手續,憑《票據購置證》《收費票據運用情況表》和已運用、作廢的收費票據存根,到財政部門購置收費票據。
2.收費票據必需由會計保管,按票據購置證填寫的號碼分類、登記,寫清購進日期,本數及編號。
3.領用人領用時,應在《票據領用薄》上簽名,并寫明領用本數,起訖號碼。
4.需再領用收費票據時,需交清上次所領用的票據存根。
5.會計依據記賬聯與票據存根聯進行銷號,在票據銷號單記明所銷票據的起訖號碼及金額,并要有銷號人簽章。
6.發現票據填寫錯誤時,須重新填開,并在錯誤的票據上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備查。
7.發現票據遺失,必需按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公開聲明作廢,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8.學校應妥當保管好票據存根,以便備查,并按財務制度規定期限報上級部門批準后進行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五、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門,也是學校的重要檔案之一,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史料的證據,學校必需切實地把會計檔案管好。
2.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當保管,有關電子數據,會計軟件資料等應當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3.學校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會計部門根據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看法,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檢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
5.按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也可請主管部門參與監銷。
6.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從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
六、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不能以同學為贏利對象,學期結束或年末要結清伙食“尾子”,學校黨團、工會家委會要監督伙食團工作,保障同學利益。老師和同學伙食要分灶吃飯,分別核算,每月公布老師和同學伙食團賬目。
2.校長要監管和指導學校伙食團財務工作,做到統一的會計科目,健全的會計核算,合理精確的伙食本錢。
3.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收費管理、票據管理、財產管理、檔案管理、食堂財務的稽核管理、會計、出納、倉庫管理員的職責必需符合學校行政各項管理要求,以及學校對崗位職責的.要求。
4.食堂搭伙費主要用于食堂購置和修理食堂裝備等,如發生超支學校應予以補貼。
5.學校食堂要建立倉庫管理制度。食堂負責人要強化對選購、驗收、入庫、領用的檢查,要按日進行食物盤點,會計和倉庫保管員要憑單進行記賬。
6.主動主動協作上級對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審計等,照實完好的提供一切會計資料和信息。
七、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要根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賬務處理程序。
1.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根據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全都,互相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全都。為此,必需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會計人員應當依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切實保證賬賬、賬實、賬表相符。
3.賬簿設置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必需填好賬簿啟用表和扉頁,往來款項科目不得運用綜合賬戶,需要結轉的科目肯定要`按規定進行明細結轉。
4.記賬憑證應當按時,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后,應當妥當保管,不得散亂喪失。
5.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必需每天登記并結出當天余額,同時應每月編制銀行余額調整表,對未達賬,應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6.會計報表必需采納財政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實、正確、按時地編制好各類報表以及各類附表。
7.會計電算化應用的會計軟件操作規程必需經有關財政部門驗收批準。記賬憑證或記賬憑證匯總表必需定期打印、裝訂。賬冊打印每年至少兩次。每月結賬前必需錄制軟件備份,以防信息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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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工作,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金塔縣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金塔縣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金塔縣各級各類中小學及幼兒園,為完成教學、教研、后勤保障等任務,使用財政性資金和與之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購買政府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以上的貨物、工程及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政府采購的范圍與形式
第四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項目范圍主要包括:辦公、教學、科研、后勤保障等設施、設備;零星基建、維(裝)修項目、服務項目(學生校服、教材與教輔資料、生活取暖用煤、學生宿舍生活用品、勞務、租賃等);單件或批量累計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所有商品。
第五條零星基建、維(裝)修項目包括: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用房、輔助用房、圍墻、校門、各類運動場地、綠化等零星基建及各類維(裝)修項目。
第六條中小學、幼兒園政府采購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政府集中采購按《金塔縣政府采購2011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金政辦發【2011】114號)執行。
第七條政府采購的方式為:公開招標(協議供貨、定點)、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其他。
第八條凡采購額度達到5萬元以上的(含5萬元)貨物類和服務類項目,必須到縣政府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凡采購額度達到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元)工程項目,必須到縣住建部門招標辦統一公開招標采購;1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必須經學校(園)校(園)委會議研究確定,報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審批,根據審批意見到住建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九條中小學、幼兒園急需添置的有關教學設備及設施,低于5000元的;有特殊要求或時間緊迫,標的數量較小無法進行統一采購的;由單位提出申請,經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審核,報經教育局分管領導審簽并加注明確意見后,轉報政府采購部門審批同意后,采購人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自行組織采購。
第十條經縣政府采購部門審批,以自行采購形式組織的采購項目,組織采購時采購人遵循比價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詢價、比價、議價程序履行政府采購手續,保證采購物品物美價廉,品質合格。物品批量采購的,要對商家提供的價目單進行篩選,商定合理價位,減少采購次數。除教材、教輔、辦公用品和作業本外,相同類型的貨物一年內不得報2次采購申請。
第十一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必須到縣政府采購部門批準的定點供應商處采購。
第三章政府采購的申報
第十二條采購人根據年度財政預算中政府采購項目資金情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匯總,采購預算經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審查批準后,報縣政府采購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預算一經批復,原則上不得調整。凡未做預算的采購項目原則上不得提出采購申請。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和追加預算的,報局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后,采購單位書面申請,經教育局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采購人根據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組織政府采購時,采購人根據批準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填寫《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計劃申請表》、《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資金審批表》、《金塔縣政府采購項目匯總表》,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進行審核,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對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采購申請進行核實后,報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批。
第十五條采購人根據教育局對其采購申請審批意見,到縣政府采購部門辦理政府采購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采購人嚴格按照縣政府采購部門審批的政府采購形式和采購方式組織采購。
第四章政府采購預算的執行
第十七條采購人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預算,不得采購無預算、無計劃的采購項目。
第十八條采購人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工程、貨物和服務,必須按照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依法實施政府采購。
第十九條中小學、幼兒園對物品實行自行采購的,由單位采購領導小組負責實施,一般應規避主要領導,由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組織按議定的要求采購。具體程序是:成立由分管領導、單位工會代表、相關教職工代表等組成的采購領導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采購物品名稱、質量、金額須經單位采購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并有會議記錄及領導小組成員簽名;單位采購領導小組根據采購需求、質量、服務相同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采購結果在校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第二十條采購人采購中小學、幼兒園教學課桌椅、學生宿舍家具、教學設備(實驗室、圖書室、功能教室的桌椅柜架)、教學儀器(理、化、生、勞技、體育等儀器)、圖書、教材、教輔、教育教學軟件及其它教學、生活物品、生活取暖用煤、后勤保障設施設備等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和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和商品,在每年的3月10日和9月10日前根據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政府采購計劃,報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審核,教育資金核算中心提出意見提交教育局領導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采購計劃一經審核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動。
第二十一條組織政府采購時,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對采購人申請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對同類物品和有關服務項目提出“并類捆綁打包”方案,報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縣政府采購部門按政府采購程序執行。
第五章政府采購的合同簽訂與驗收
第二十二條采購人根據《合同法》采用書面形式與貨物或提供服務的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第二十三條政府采購合同必須明確采購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性能、價格,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采購人完成政府采購后,采購人按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驗收人在采購合同上簽字確認,報賬員憑借正規發票和政府采購手續到縣教育資金核算中心報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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