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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小學生請假制度

        時間:2023-11-16 11:03:20 煒亮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生請假制度(精選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生請假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生請假制度(精選12篇)

          小學生請假制度 1

          1、學生原則上周一至周五不允許請假外出。有特殊情況(如生病,家有急事等)方可請假外出。

          2、學生請假需到班主任處領取學校印制的.請假條,班主任必須打電話與學生家長聯系核實情況真實性,然后認真填寫請假條,班主任和(住宿生)生活老師簽字后由德育副校長或綜治主任審批方可外出;外出時將請假條交由校門口值班人員核對存檔。

          3、住宿生請假,學校的住宿生周五下午回家,必須在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德育處簽批后,方可離校。周日晚6:00前必須返校。

          4、在上課期間生病要回宿舍休息的同學,需由醫(yī)生證明、班主任簽字、德育處簽批后,將假條交由宿舍生活老師方可進入宿舍。由生管老師安排休息,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宿舍。

          5、學生請假在外,必須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發(fā)生任何事故,由家長負責。

          6、未經批準私自離校,學校將給予勸其退學處分。

          小學生請假制度 2

          一、請假程序

          學生家長(本人或打電話)到班主任處確認學生請假學生本人到班主任處領取學校統(tǒng)一制作的請假條填寫本人基本信息、請假的理由、請假時間學生本人簽字班主任核實簽字并作記錄學生科登記蓋章將一份請假條交宿舍生活老師并填寫離校登記將另一份請假條交門衛(wèi)填寫離校登記離校。

          二、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種。

          病假:

          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而無法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請病假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事假:

          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請事假并須由學生家長親自提出。

          公假:

          1、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學會、班主任證實后并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小學生請假制度 3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學生的請銷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公假,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領導批準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到;虼螂娫捙c班主任聯系,以說明原由。并且,學生到家后需打電話確定到家。

          4、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學校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

          二、請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應事先本人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班主任或醫(y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班主任簽署意見。

          三、準假權限

          1、兩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至五天以內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3、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而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三天以上的,在校長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小學生請假制度 4

          一、學生必須在開學前一天到校,從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在上課、早操、自習、實習、設計、勞動、軍訓、集體活動等,都實行考勤,因故不參加者必須請假,否則按曠課論處。

          三、對學校按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一切活動(含德育課),以實際占用學時計算,每天按9學時計,進行考勤。

          四、學生請假必須有假條,一日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日內由班主任簽字,系批準報學工期部備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學工處批準,報校領導備案(請假條一律用信紙寫;病假要有醫(yī)院醫(yī)生簽字的'休息證明)。

          五、學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應在假期前按規(guī)定向系或學工處辦理請假手續(xù)(用電報、掛號信),返校后必須持久有地方縣級以上醫(yī)院的病情證明和病歷或有關證明到學工處銷假,無證明者,按曠課論處。

          六、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有效,口頭請假或事后補假一律無效(急病或緊急事件除外),否則按曠課論處,對請事假者應嚴格控制。

          七、對病假超過四周者,報學工處、教務部作休學處理,休學以一次為限。

          八、凡屬曠課者按《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及《考勤辦法》執(zhí)行。

          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小學生請假制度 5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jié)課前對學生進行一次點名,并認真填寫點名簿。

          2、學生因故缺席,必須向班主任遞交請假條,說明事由并在請假條上注明返校時間,家長要在請假條上簽名。返校后應銷假。

          3、學生患流行并傳染病期間,必須回家休息、治療,憑疾控部門的證明方可返校上課。班主任應及時將信息報告保健室。

          4、如有未請假不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立即與家長聯系,弄清原因。一時與家長聯系不上的,應向學校報告。

          5、學生請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應向教導處報告。

          6、學生中途離校的,應憑班主任的`簽條出校門,簽條由傳達室收存。

          7、各班應切實加強學生的組織紀律性教育,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請假、銷假制度。

          小學生請假制度 6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學,不遲到早退。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填寫學生中途離校請假條,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wèi)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填寫缺勤跟蹤表,特殊情況及時向校長報告。

          5、門衛(wèi)室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未見學校開出的學生中途離校請假條不得讓其離開校園,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6、學生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必須做好學生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如遇傳染病必須及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學校視情節(jié)啟動相應的`傳染病防控預案。

          7、在教學時間內住校學生如突發(fā)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xù),如需緊急治療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師帶領就醫(yī)。

          8、在非教學時間內,學生因突發(fā)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xù),需要緊急治療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師帶領就醫(yī),事后,必須將學生請假相關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做好記錄。

          9、班主任批假權限為3天,請假3天以上(不含3天)的,由校長批假。

          10、班主任必須指導學生規(guī)范填寫學校統(tǒng)一格式的請假條,否則視為無效請假。

          11、本制度從4月1日起實行,解釋權歸中心學校。

          小學生請假制度 7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向班主任請假,嚴禁不請假而擅自離開學校;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或事后補假;無正當理由的缺席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xù)。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xù),如需續(xù)假,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核實后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開出門證方可出校,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wèi)應在規(guī)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xù)。學生出門所持的請假條,門衛(wèi)應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處,用于班級考核。學生在校突感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系,親自將孩子交于家長。

          6.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jié)計算;無故不參加學校、班集體活動,一律按曠課計算。無故兩次不出課間操,按曠課一節(jié)處理。一天按八節(jié)課計算,一周按五天計算。

          7.連續(xù)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三天,給予警告處分;連續(xù)曠課三天或累計曠課七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xù)曠課一周或累計曠課兩周,給予記過處分;連續(xù)曠課兩周或累計曠課四周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有經常性缺勤現象,但尚未構成以上情節(jié)的,給予通報批評。

          小學生請假制度 8

          為加強并規(guī)范對學生的,保障學生,特制訂本制度,希望全體學生遵照執(zhí)行。

          1、學生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學,不遲到早退。上課期間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及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做好登記,出現問題由上課教師負責。

          2、學生生病或特殊情況不能到校,家長必須通過電話或親自到校向班主任請假。學生無請假條,班主任可代學生寫(并注明原因)。因病請假的,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病因調查,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3、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如生病等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后方可離校。

          4、學生如突發(fā)疾病,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必須及時聯系家長,由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帶領學生就醫(yī)并履行請假手續(xù)。情況嚴重的.及時報告帶班領導。

          5、學生請假填寫學校統(tǒng)一格式的請假條,由家長陪同,班主任簽字后生效,班主任有事不在由代理班主任簽字。班主任批準后將請假條交給班級管理員統(tǒng)一保管。

          6、住宿生請假條一式兩份,一份交班級管理員,另一份交寢室管理員。

          7、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負起責任,不能隨便準假,必須見到家長或接到家長電話后可批準。如因不負責任出現嚴重后果由班主任承擔。

          小學生請假制度 9

          為嚴格執(zhí)行《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guī)范本院學生考勤,特制定本請假制度。

          第一條請假范圍: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學、報到注冊,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的活動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二條請假類別: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種。

          1、病假學生因病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活動者,可請病假。

          2、事假學生因急事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的活動者,可請事假。

          3、公假學生因組織或參加各項活動不能參加考勤范圍內活動者,可請公假。

          第三條凡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寫信并附相關證明,向學校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每學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校歷規(guī)定日期到校辦理注冊手續(xù)方可取得本學期學習資格。注冊手續(xù)不得由他人代辦。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五條批報權限:

          1、病假在三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者由行政秘書兼輔導員簽字經系主任批準;超過一周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準。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行政秘書兼輔導員簽字經系主任批準;超過三天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準。

          第六條請假程序:請假需由學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詳細填寫《學生請假單》并附上有關證明,再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具體如下:

          1、病假須持校醫(yī)院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到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辦理病假手續(xù),若因急病不能及時開病假證明時,必須在兩周內完成補辦手續(xù)。

          2、事假原則上,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事假應從嚴掌握,確實遇到急特殊情況方可準假。學生在填寫《學生請假單》前,須讓家長親自與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說明情況,并在假滿之后補上由家長簽名的請假證明。

          3、公假須持相關活動負責人開具的證明到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完成相關手續(xù)方可批假。

          第七條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假期已滿不能歸校時,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并持有關證明,申請續(xù)假,經獲準后方為有效,一般不得事后補假。

          第九條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如發(fā)現有欺騙行為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條學生學習期間不得請假出國探親(個別因直系親屬發(fā)生意外事故者例外)。利用寒暑假出國探親,逾期返校者,按曠課論處,逾期超過二周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十一條當學生的缺勤次數達到該門課程總課時數三分之一時,取消其考核資格,該門課程成績記為零分。在一學期內請假時間達到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獲準免聽部分除外),應予休學。

          第十二條相關部門可根據教學改革和學生管理的需要,對本細則做出具體解釋或補充規(guī)定,本細則將從頒布之日起配合《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生課堂考勤制度》一并實施。

          小學生請假制度 10

          為加強并規(guī)范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希全體學生遵照執(zhí)行。

          一、學生請假一般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親自履行,非特殊情況不準請他人代交假條。請假條需得到班主任簽字后方可離校。

          二、一般情況要做到事前請假,學生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且一人一假條,不得多人共用請假條。

          三、急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電話向班主任及校長請假。

          四、學生在放假返校時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應由監(jiān)護人向班主任或學校辦公室告訴事由請假。

          五、學生在校上課期間除因病外,一般情況不得請假缺課出校,如有監(jiān)護人陪同離校辦事可由監(jiān)護人陪同請假,且一樣需要書面請假條。

          六、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事回家,需由監(jiān)護人書面告知請假事由寫好請假條,非直系親屬的重大事項一般不得請假。

          七、學生在上課期間中途書面請假后得到批準后獨自回家的,應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師報平安,未報者班主任老師應主動與其監(jiān)護人聯系。

          八、請假條應格式規(guī)范,注明請假事由,出校時間及回校時間。應交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師處)。

          學期結束后,班級將對出勤情況作統(tǒng)計,計入本學期學生素質評價報告單,對嚴重曠課者將根據情況予以嚴肅批評。

          小學生請假制度 11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爭取做到不請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須請假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離;蚧貙W生寢室。

          一、學生請假離校

          1、學生因病外出就醫(yī),必須出示校醫(yī)務室的建議書,經班主任核實批準后,并通知監(jiān)護人,由監(jiān)護人帶其就醫(yī)。事后應補請假條。否則不予批準外出就醫(yī)。對于情況緊急的,班主任先通知家長,再由班主任帶其就醫(yī)。

          2、學生因事請假應從嚴控制,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下請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準假。所有學生請假必須以學校統(tǒng)一印刷的正規(guī)請假條為憑證,其他不合規(guī)范的請假條一律無效。請假的學生必須到班主任處備案,并讓家長知道請假事宜。經批準后方可離校,假滿后應及時返校上課。

          3、電話請假的,應由家長電話通知班主任,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實行,事后應補請假條。

          4、寄宿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應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師請假。

          5、學生有事需提前離校,應由班主任批準,并讓家長知道離校事宜。憑班主任證明方可離開學校。

          6、除特殊情況外,學生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不準其他學生代為請假;禁止采用“先斬后奏”的方式請假,不論是否有正當理由,凡是事先沒有辦理請假手續(xù),事后一律不予補假。

          7、對于其他緊急情況請假,離校前學生本人必須先打電話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通知家長同意后方可離校。

          8、學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員負責,凡學生上課遲到、早退、請假、曠課,各班考勤委員必須認真進行登記,并把每周登記情況向班主任匯報。班主任要經常對班級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節(jié)假日前后要進行重點檢查。

          9、學生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嚴禁弄虛作假,撒謊偽造,請假時間不能涂改,對有此類行為者,要責令其做公開檢討,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10、凡請假學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處理。因特殊原因須延長假期者,由本人申請續(xù)假,經學校批準后方為有效,不得事后補假,否則曠課論處。

          二、學生請假回寢室

          1、 必須寫出統(tǒng)一的請假條,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進入。

          3、 生活管理員只有見簽字條后,方可允許學生回寢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嚴格按請假時間進行操作。

          4、 上課期間,學生回寢室,寢室管理教師應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記等項工作。

          宿舍管理條例

          1、按學工處所分宿舍的`房間號、床位號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宿舍日常管理實行舍長負責制。舍長全面負責公共財產的管理、清潔工具的領用、值日人員的安排,并督促本室成員自覺遵守《宿舍管理條例》,如有情況向生活管理員匯報。

          3、在規(guī)定上課(含自習課)的時間內學生嚴禁進入宿舍,因病需休息的同學,必須有班主任開具的證明,經班主任老師批準。

          4、學校組織的早鍛煉、晚自修,均需點名,不得擅自留在宿舍,如有事有病,需辦好請假手續(xù)。

          5、宿舍內一切用品的擺放,要按照學校統(tǒng)一的規(guī)范,不得擅自搬動移位,更不準將教室或公共場所的桌椅私自搬進宿舍。

          宿舍值日人員表,床號姓名對照表、文明公約,統(tǒng)一張貼,統(tǒng)一填寫,統(tǒng)一上墻,不得擅自亂貼。

          各宿舍要根據專業(yè)特點,自行設計,美化宿舍環(huán)境。要做到思想性、專業(yè)性、知識性、藝術性相統(tǒng)一,不準貼掛不健康的圖畫,不準聽不健康的音樂,不準傳閱不健康的圖書。

          衣物要疊放整齊,不準在室內或走廊上洗臉、洗衣、刷牙等,垃圾要及時清理。

          提倡文明休息,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大聲喧嘩、起哄及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煙、打牌或賭博。

          不開無人燈,自來水隨用隨關。

          宿舍大樓內嚴禁打球、張貼、涂寫、刻字、亂釘釘子等。

          注意安全,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火油爐、酒精爐、蠟燭、電熱毯、熱得快等,嚴禁私自按電源,嚴禁爬墻翻窗進宿舍。就寢要關門。

          學生家長來訪需要住宿,需辦理好住宿登記手續(xù),由學工處安排。禁止擅自留客住宿。

          尊重生活指導老師,自覺服從教育,不得謾罵、作弄。 學生校外親友來校,應在門衛(wèi)會客。

          按時就寢,未經允許學生不得在外住宿。若有夜不歸宿者,舍長就于當天夜間10時前向生活指導老師報告。

          嚴禁男生到女生宿舍和女生到男生宿舍。

          個人貴重物品上鎖保管(如錢、手表等),不得隨便亂放(如有遺失自己負責)。

          自行車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不得擅自停在宿舍大樓內。

          “文明宿舍”是文明班級評選的重要條件:“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yōu)秀團員”等先進個人如是住宿生,必須是“文明宿舍”成員。

          以上條例如有違反,將按情節(jié)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到行政紀律處分。

          小學生請假制度 1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情況,防止意外事件發(fā)生,要求學生按時到校上課,參加學校和班級的各項活動,不無故遲到或早退,不曠課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請假,辦好請假手續(xù)。

          一、請假手續(xù):

          1、請假要逐級審批。病假須有醫(yī)生或家長證明,事假有家長證明,并寫好請假條。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大隊部批準,三天以上由校長批準。

          2、若遇特殊情況,須通過適當途徑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3、原則上不同意除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以外的人員來校請假并帶走學生。

          二、曠課、缺席的處理規(guī)定:

          1、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不參加學校的學習或活動的,作曠課處理。

          2、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課的學生應給予批評教育或必要的紀律處分,并及時通報家長。

          三、關于請假學生的補課:

          學生辦理正常請假手續(xù)并獲批準的.,任課教師應在假后及時為學生補上所缺的課。

          學生請假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守護學生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平頂山三高學生請假制度》。各管理部門在學生請假管理中將嚴格執(zhí)行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學生請假,如有特殊情況請學生或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家長到校辦理請假手續(xù)。學生請假統(tǒng)一使用平頂山市第三高中學生專用假條。

          2、家長到校辦理請假手續(xù)后,和學生一同離校。

          3、如家長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學校,班主任電話聯系家長后,班主任簽字,并在家長簽字一欄注明“和家長聯系過”(由班主任上報政教處),政教處簽字后學生方可離校。學生到家后要有反饋的信息。

          4、學生填寫請假條(一式四聯單),班主任、政教人員、家長簽字后,分別交與班主任、政教處、宿管辦、門衛(wèi)(備案)。

          5、門衛(wèi)備有學生離校記錄及銷假記錄。政教處定時和門衛(wèi)聯系,檢查學生的銷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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