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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29 14:47:48 制度 我要投稿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優(yōu))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優(yōu))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1

          醫(y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抗菌藥物的使用,確保醫(yī)療質量與患者安全。這一制度通過科學的分類和嚴格的管理,防止過度使用和濫用抗生素,降低耐藥性的.發(fā)生,同時也為醫(yī)生提供了用藥指導,保證治療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內容概述:

          1.分級設定:根據抗菌藥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價格等因素,將其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級。

          2.使用權限:不同級別的醫(yī)生對應不同的用藥權限,如初級醫(yī)師只能使用非限制使用藥物,高級醫(yī)師才能開具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藥物。

          3.審批流程:對于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經過上級醫(yī)師審批或藥事委員會討論決定。

          4.監(jiān)測與評估:定期對醫(yī)院內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測,評估藥物使用是否合理,并進行反饋和改進。

          5.培訓教育:對醫(yī)務人員進行抗菌藥物知識培訓,提高其合理用藥意識和能力。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2

          根據衛(wèi)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衛(wèi)辦醫(yī)發(fā)〔〕38號)及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衛(wèi)辦醫(yī)發(fā)〔〕56號)精神,醫(yī)療機構必須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級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y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y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大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y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y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委員會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并由醫(y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定通過,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y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fā)感染。

          三、督導、考核辦法

          (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委員會、藥劑科及醫(yī)務科定期開展抗菌藥物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y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guī)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guī)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1)抗菌藥物開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換品種和超越說明書范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理由,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2)抗菌藥物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guī)定,當越級使用時,是否按照規(guī)定時間使用或履行相應的手續(xù),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guī)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y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3

          4月21日,國家衛(wèi)健委發(fā)布《醫(y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其中提到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要點》有18項核心制度。分別為首診負責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分級護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手術安全核查制度、手術分級管理制度、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危急值報告制度、病歷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臨床用血審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根據抗菌藥物的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和價格等因素,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三級;

          醫(y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本機構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和醫(yī)師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并定期調整;

          醫(yī)療機構應當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專家?guī),按照?guī)定規(guī)范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流程;

          醫(yī)療機構應當按照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原則,建立抗菌藥物遴選、采購、處方、調劑、臨床應用和藥物評價的管理制度和具體操作流程。

          二、抗菌藥物使用大幅下降

          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公布近5年的全國范圍監(jiān)測數據顯示,我國抗菌藥物臨床使用率和平均費用呈下降趨勢。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出版的《中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和細菌耐藥現狀》報告顯示:

          從20xx年到20xx年,全國住院患者平均抗菌藥物使用率從67。3%下降到39。1%;門診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從19。4%下降到9。4%;抗菌藥物占藥品總收入比例從19。7%下降到11。3%,人均抗菌藥品費用呈現遞減趨勢。

          三、多地基層抗菌藥物限制使用

          北京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監(jiān)督所發(fā)布的`20xx年12月《北京衛(wèi)生監(jiān)督行政處罰公示》顯示:

          北京家圓醫(yī)院有限公司因違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相關規(guī)定,被警告、罰款10000元。

          除北京外,20xx年3月,四川成都市就因“擅自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處罰了6家診所,最高罰款近兩萬,并且市衛(wèi)計委將行政處罰在衛(wèi)生官網上進行了公示。

          江蘇則規(guī)定7類抗生素村衛(wèi)生室不得采購。從20xx年4月開始,按照江蘇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規(guī)定,村衛(wèi)生室不允許采購以下抗生素:

          阿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頭孢噻肟、頭孢克肟、頭孢唑肟、阿奇霉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除基層外,據媒體報道,根據《廣東省深化醫(yī)藥衛(wèi)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廣東將在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yī)院逐步停止門診患者靜脈輸注抗菌藥物。

          隨著抗菌藥物分級管理成為建設現代醫(yī)院的要求之一,可見,對于抗菌藥物的使用限制除基層和部分二級以上醫(yī)院外,還將進一步推開。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4

          根據衛(wèi)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衛(wèi)辦醫(yī)發(fā)〔xxx〕38號)及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衛(wèi)辦醫(yī)發(fā)〔xxx〕56號)精神,醫(yī)療機構必須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級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y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y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y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y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員會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并由醫(y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員會審定通過,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y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fā)感染。

          三、督導、考核辦法

          (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員會、藥劑科及醫(yī)務科定期開展抗菌藥物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y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guī)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guī)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1)抗菌藥物開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換品種和超越說明書范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理由,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2)抗菌藥物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guī)定,當越級使用時,是否按照規(guī)定時間使用或履行相應的手續(xù),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映;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guī)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y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5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20xx修訂) 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84號令〔20xx〕)精神,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結合我院實際,特修訂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標準

         。ㄒ唬┓窍拗剖褂眉壙咕幬锸侵附涢L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ǘ┫拗剖褂眉壙咕幬锸侵附涢L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大,或者價格相對較高的抗菌藥物;

         。ㄈ┨厥馐褂眉壙咕幬锸侵妇哂幸韵虑樾沃坏'抗菌藥物:

          1.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

          2.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

          3.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的抗菌藥物;

          4.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ㄒ唬┦褂迷瓌t:嚴格使用指證、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醫(yī)療機構和醫(yī)務人員應當嚴格掌握使用抗菌藥物預防感染的指證。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選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時,方可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我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1。

         。ǘ┚唧w使用方法

          1、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及醫(yī)囑所有醫(y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處方及醫(yī)囑由主治及以上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征,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處方及醫(yī)囑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三)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住院期間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門診取藥完成序貫治療。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證,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專家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yī)師開具處方。具體名單見附件2。

         。ㄋ模┯邢铝星闆r之一可考慮越級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俑腥静∏閲乐卣撸

         、诿庖吖δ艿拖禄颊甙l(fā)生感染時;

          ③已有證據表明病原菌只對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時間限定在24小時之內,其后需要由具有處方權限的醫(yī)師完善處方。

         。ㄎ澹└鶕R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合理選用抗菌藥物。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未出具前,可以根據當地和本機構細菌耐藥監(jiān)測情況經驗選用抗菌藥物,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出具后根據檢測結果進行相應調整。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6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yōu)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的依據。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二)由醫(y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征、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y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有用藥依據,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征,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醫(yī)療組長或科主任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一線以上藥物進行治療,但若培養(yǎng)及藥敏證實第一線藥物有效時應盡可能改為第一線藥物。

          (1)感染病情嚴重者如:①敗血癥、膿毒血癥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癥;②中樞神經系統(tǒng)感染;③臟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心包炎等;⑤嚴重的肺炎、骨關節(jié)感染、肝膽系統(tǒng)感染、蜂窩組織炎等;⑥重度燒傷、嚴重復合傷、多發(fā)傷及合并重癥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fā)生感染時,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②接受抗腫瘤化學療法;③接受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者;④血wbc<1x109/l或中性粒細胞<0.5x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發(fā)熱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對二線或三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7

          1、抗菌藥物的分級使用管理是由醫(yī)療感染管理委員會領導,質管、院感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

          2、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癥和禁忌癥,減少毒副反應,減少預防性抗菌藥物的'使用。嚴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藥物的使用,堅決制止濫用抗菌藥物。積極開展并規(guī)范圍術期用藥。

          3、必須貫徹有樣必采的原則,藥敏結果未報告前或病情不允許情況下,可根據臨床經驗用藥。用抗菌藥前采樣(可多次)送培養(yǎng)和藥敏,待藥敏報告后再調整。

          4、遵循分線用藥原則,根據病情應用抗菌藥物,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提倡首選一線抗菌藥物;二線抗菌藥物的使用,原則上應由主治醫(yī)師以上批準后方可使用;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應根據藥敏或有關專家會診或疑難病討論意見,由經管醫(yī)師提出申請,科主任審批,報分管院長或質管科審批后方可使用。

          6、審批后的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期限不超過七天,若確需繼續(xù)使用,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7、實行三線抗菌藥物使用審批登記制,具體由質管科負責。質管科每月對使用審批情況檢查,檢查結果納入科室抗菌藥物量化考核。

          8、堅持量化考核結果與獎罰措施掛鉤,對情況特別嚴重者予以通報處理。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8

          本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醫(yī)療機構內抗菌藥物的使用,確;颊叩玫桨踩、有效的治療,同時防止過度使用導致的抗藥性增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抗菌藥物的分類管理

          2.醫(yī)生處方權限的設定

          3.藥品采購和庫存管理

          4.患者教育與醫(yī)囑執(zhí)行監(jiān)督

          5.數據監(jiān)測與反饋機制

          內容概述:

          1.抗菌藥物分類: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類,根據其療效、安全性、抗藥性風險等因素進行劃分。

          2.醫(yī)生處方權:設定醫(yī)生處方抗菌藥物的資格和權限,例如,初級醫(yī)師只能開具非限制使用藥物,高級醫(yī)師可以開具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藥物。

          3.藥品采購:制定采購策略,優(yōu)先選擇具有合理價格和良好療效的抗菌藥物,限制高抗藥性風險藥物的`購入。

          4.庫存管理:定期盤點,確保藥物的有效期,避免過期藥物的使用,并根據臨床需求調整庫存。

          5.患者教育:通過宣傳材料、咨詢等方式,提高患者對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的認識。

          6.醫(yī)囑監(jiān)督:建立醫(yī)囑執(zhí)行的監(jiān)控系統(tǒng),確保醫(yī)生遵循藥物使用指南,及時糾正不合規(guī)行為。

          7.數據監(jiān)測:收集并分析抗菌藥物使用數據,評估制度執(zhí)行效果,為政策調整提供依據。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抗菌藥合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yī)療質量和安全,根據原衛(wèi)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wèi)生部令第84號)和《重慶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xx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錄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

          二、本院目錄是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的最低要求。各科室可根據本科室具體情況將“非限制使用級”品種提升為“限制使用級”,或將“限制使用級”品種提升為“特殊使用級”以加強管理,但不得下調抗菌藥物管理級別。

          三、各科室應加強醫(yī)師抗菌藥物使用權限分級管理,建立培訓、考核和權限授予機制,有效控制限制級和特殊級抗菌藥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則授予抗菌藥物使用權限:各級醫(yī)師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資格。主治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醫(yī)師具有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資格。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醫(yī)師具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資格;無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yī)師的科室由科室主任開具處方或醫(yī)囑。

          (二)醫(yī)務科要定期組織對醫(y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guī)范化管理培訓和考核,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的處方和調配權限。

          (三)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yī)師開具處方。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yī)學科、微生物檢驗科、藥學部門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藥師或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抗菌藥物專業(yè)臨床藥師擔任。

          (四)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醫(y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越級使用抗菌藥物應當詳細記錄用藥指征,并應當于24小時內補辦越級使用抗菌藥物的必要手續(xù)。四、使用《目錄》以外的抗菌藥物品種,應當有充分的循證醫(yī)學證據,使用前應當按抗菌藥物品規(guī)填寫《重慶市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備案表》,并報藥劑科,由藥劑科向衛(wèi)計委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guī)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行為,控制細菌耐藥,保障醫(yī)療質量和醫(y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zhí)業(yè)醫(yī)師法》、《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處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抗菌藥物是指治療細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不包括各種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蟲病的治療藥物。

          第三條衛(wèi)生部負責全國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各類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

          第五條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應當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

          第六條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

          第七條醫(yī)療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評估與持續(xù)改進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醫(yī)療機構負責人是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醫(yī)療機構應當建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監(jiān)督管理機制,由醫(yī)務部門負責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十條二級以上醫(yī)院應當在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下設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由醫(yī)務、藥學、感染性疾病、臨床微生物、護理、醫(yī)院感染管理等部門負責人和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組成。其他醫(yī)療機構設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或指定專職技術人員,負責具體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職責是:

         。ㄒ唬┴瀼貓(zhí)行抗菌藥物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本機構抗菌藥物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ǘ┲贫ū緳C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技術性文件,并監(jiān)督實施;

          (三)對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與細菌耐藥情況進行監(jiān)測,定期分析、評估監(jiān)測數據并發(fā)布相關信息,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

         。ㄋ模⿲︶t(yī)務人員進行抗菌藥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技術規(guī)范培訓,組織對公眾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二級以上醫(yī)院應當設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備相應數量的感染性疾病專業(yè)醫(yī)師,負責對本機構各臨床科室抗菌藥物臨床應用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二級以上醫(yī)院應當配備感染專業(yè)臨床藥師,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提供技術支持,指導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參與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二級以上醫(yī)院應當建立臨床微生物室,開展微生物培養(yǎng)、分離、鑒定和藥物敏感試驗等工作,為病原學診斷提供技術支持,負責本機構常見致病菌分布和耐藥監(jiān)測工作,參與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衛(wèi)生行政部門和醫(yī)療機構應當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學科建設,建立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和考核制度,充分發(fā)揮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第十六條醫(y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zhí)行《處方管理辦法》、《醫(y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guī)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國家處方集》等,加強對抗菌藥物遴選、采購、處方、調劑、臨床應用和藥物評價的管理。

          第十七條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應當由藥學部門統(tǒng)一采購供應,其他科室或者部門不得從事抗菌藥物的采購、調劑活動,不得在臨床使用非藥學部門采購供應的抗菌藥物。

          第十八條醫(yī)療機構應當按照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購進抗菌藥物,優(yōu)先選用《國家處方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收錄的抗菌藥物品種。

          第十九條三級醫(yī)院購進抗菌藥物品種不得超過50種,二級醫(yī)院購進抗菌藥物品種不得超過35種;同一通用名稱抗菌藥物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2種。具有相似或相同藥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采購。

          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得超過5個品規(guī),注射劑型不得超過8個品規(guī);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得超過3個品規(guī);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得超過4個品規(guī);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不得超過5個品規(guī)。

          第二十條醫(yī)療機構抗菌藥物采購目錄(包括采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劑型和規(guī)格)應向核發(fā)其《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衛(wèi)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醫(yī)療機構確因臨床工作需要,需采購的抗菌藥物品種、規(guī)格超過上述規(guī)定,應向設區(qū)的市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詳細說明理由。由設區(qū)的市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部門核準其申請抗菌藥物的品種、規(guī)格的數量和種類。

          第二十二條醫(yī)療機構應當建立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醫(yī)療機構新引進抗菌藥物品種,應當由臨床科室提交申請報告,經藥學部門提出意見后,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審議。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2/3以上成員審議同意后,提交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核,經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2/3以上委員審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購供應目錄。

          對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或者違規(guī)促銷使用等情況的抗菌藥物品種,臨床科室、藥學部門、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和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換意見。清退或者更換獲得抗菌藥物管理組1/2以上成員同意后執(zhí)行,并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備案。清退或者更換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6個月內不得進入本機構藥物采購供應目錄。

          第二十三條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療需求,未列入本機構藥品處方集和基本藥品供應目錄的抗菌藥物,醫(yī)療機構可以啟動臨時采購程序。臨時采購應當由臨床科室提交申請報告,說明申請購入藥品名稱、規(guī)格、劑型、數量、使用對象和使用理由,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審核同意后由藥學部門一次性購入使用。

          醫(yī)療機構應當嚴格控制臨時采購抗菌藥物品種和數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藥物品種啟動臨時采購程序不得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應當進行調查,決定是否同意繼續(xù)臨時采購或者列入常規(guī)藥品采購程序。

          第二十四條醫(yī)療機構應當實施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咕幬锓譃榉窍拗剖褂谩⑾拗剖褂门c特殊使用三級。

         。ㄒ唬┓窍拗剖褂眉壙咕幬。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ǘ┫拗剖褂眉壙咕幬铩Ec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11

          根據衛(wèi)生部、國家中醫(yī)藥管理局頒發(fā)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根據抗菌藥物的特點、臨床療效、細菌耐藥、不良反應、藥品價格和社會經濟狀況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類進行管理。

          1.非限制使用: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臨床醫(yī)師需依臨床需要開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處方。

          2.限制使用:與非限制使用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颊咝枰獞孟拗剖褂每咕幬镏委煏r,應經具有主治醫(yī)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同意、并簽名。

          3.特殊使用: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yōu)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颊卟∏樾枰獞锰厥馐褂每咕幬,應具有嚴格臨床用藥指征或確鑿依據,經抗感染或有關專家會診同意,處方需經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簽名。

          4.緊急情況下臨床醫(y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1天用量。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12

          本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醫(yī)院內部抗菌藥物的使用,確保患者安全,減少藥物濫用和抗藥性的產生。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分級管理原則

          2.抗菌藥物分類

          3.使用權限規(guī)定

          4.處方審核與監(jiān)控

          5.教育與培訓

          6.不良反應報告與處理

          內容概述:

          1.分級管理原則:確立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的抗菌藥物,根據藥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抗藥性風險進行劃分。

          2.抗菌藥物分類:詳細列出各類抗菌藥物,明確其適用范圍和限制條件。

          3.使用權限規(guī)定:設定不同級別醫(yī)生使用不同級別抗菌藥物的權限,如初級醫(yī)師只能開具初級藥物,上級醫(yī)師可開具更高級別藥物。

          4.處方審核與監(jiān)控:設立專門的藥事委員會,對處方進行審核,定期評估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并對不合理使用進行干預。

          5.教育與培訓:定期對醫(yī)務人員進行抗菌藥物知識的培訓,提升合理用藥意識。

          6.不良反應報告與處理:建立報告機制,及時收集和處理抗菌藥物的不良反應,確;颊甙踩。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13

          一、分級原則

         。ㄒ唬胺窍拗剖褂谩彼幬铮词走x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細菌耐藥性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y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和細菌耐藥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y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y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根據指導原則和衛(wèi)辦醫(yī)發(fā)〔20xx〕38號)的規(guī)定制定,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ㄒ唬┛傮w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ǘ┚唧w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y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y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fā)感染。考核辦法

         。ㄒ唬┧幨鹿芾砦瘑T會、藥劑科及醫(yī)務科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ǘ⿲⒖咕幬锖侠硎褂眉{入醫(y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ㄈz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

          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guī)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guī)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1)抗菌藥物開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換品種和超越說明書范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理由,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2)抗菌藥物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guī)定,當越級使用時,是否按照規(guī)定時間使用或履行相應的手續(xù),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guī)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y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14

          醫(y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合理用藥,預防和控制抗菌藥物的濫用,保護患者安全,維護醫(yī)療環(huán)境的微生物平衡。這一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抗菌藥物分類管理:根據藥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耐藥性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類。

          2.醫(yī)生處方權限:設定醫(yī)生處方抗菌藥物的`權限等級,與藥物分類相匹配,限制級別的藥物需由高級別醫(yī)生開具。

          3.藥物使用監(jiān)控:定期進行抗菌藥物使用情況的統(tǒng)計和分析,評估藥物使用效果和耐藥性趨勢。

          4.教育培訓:為醫(yī)護人員提供抗菌藥物知識的持續(xù)教育,提高其合理用藥意識。

          5.處方審核:設立專門的藥物審核委員會,對高級別抗菌藥物的處方進行審核。

          內容概述:

          1.制度建設:制定詳細的抗菌藥物分級管理政策和操作規(guī)程。

          2.醫(yī)療人員管理:明確各級醫(yī)生的處方權,實施定期考核和培訓。

          3.數據收集與分析:建立抗菌藥物使用數據庫,定期發(fā)布使用報告。

          4.藥物采購與庫存管理:根據藥物分類調整采購策略,合理控制庫存。

          5.患者教育:向患者普及抗菌藥物的正確使用知識,提高其用藥依從性。

          6.監(jiān)管與反饋:設置反饋機制,及時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持續(xù)改進管理效果。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1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衛(wèi)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wèi)辦醫(yī)政發(fā)〔20xx〕38號)、衛(wèi)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江蘇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guī)范》等規(guī)章,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希望臨床各科室在工作中認真遵守。

          一、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一級)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二級)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該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三級)具有明顯或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加以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yōu)于現用藥物的;藥品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二、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分級管理

          (一)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進行治療,主治醫(yī)師及以下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可使用;

          (二)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三)臨床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臨床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認定的會診人員會診同意后,由經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開具。門診處方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豐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yī)師和抗感染專業(yè)臨床藥師擔任,資格由抗菌藥物管理小組負責認定。

          (四)緊急情況下,臨床醫(y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一天用量。

          (五)在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前,應做細菌培養(yǎng)與藥敏試驗,獲得藥敏試驗結果后,參照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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