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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03 22:19:56 詩琳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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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精選8篇)

          現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精選8篇)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1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x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的`依據。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二)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征、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有用藥依據,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征,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醫療組長或科主任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一線以上藥物進行治療,但若培養及藥敏證實第一線藥物有效時應盡可能改為第一線藥物。

          (1)感染病情嚴重者如:

          ①敗血癥、膿毒血癥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癥;

          ②中樞神經系統感染;

          ③臟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

          ④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心包炎等;

          ⑤嚴重的肺炎、骨關節感染、肝膽系統感染、蜂窩組織炎等;

          ⑥重度燒傷、嚴重復合傷、多發傷及合并重癥感染者;

          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生感染時,包括:

          ①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

          ②接受抗腫瘤化學療法;

          ③接受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者;

          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細胞<0.5*109/l;

          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發熱者;

          ⑥艾滋病;

          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

          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對二線或三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2

          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衛辦醫發〔xxx〕38號)及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衛辦醫發〔xxx〕56號)精神,醫療機構必須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級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員會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并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員會審定通過,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感染。

          三、督導、考核辦法

          (一)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員會、藥劑科及醫務科定期開展抗菌藥物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1)抗菌藥物開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換品種和超越說明書范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理由,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2)抗菌藥物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當越級使用時,是否按照規定時間使用或履行相應的手續,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映;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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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抗菌藥物的分級使用管理是由醫療感染管理委員會領導,質管、院感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

          2、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癥和禁忌癥,減少毒副反應,減少預防性抗菌藥物的使用。嚴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藥物的使用,堅決制止濫用抗菌藥物。積極開展并規范圍術期用藥。

          3、必須貫徹有樣必采的原則,藥敏結果未報告前或病情不允許情況下,可根據臨床經驗用藥。用抗菌藥前采樣(可多次)送培養和藥敏,待藥敏報告后再調整。

          4、遵循分線用藥原則,根據病情應用抗菌藥物,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提倡首選一線抗菌藥物;二線抗菌藥物的`使用,原則上應由主治醫師以上批準后方可使用;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應根據藥敏或有關專家會診或疑難病討論意見,由經管醫師提出申請,科主任審批,報分管院長或質管科審批后方可使用。

          6、審批后的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期限不超過七天,若確需繼續使用,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7、實行三線抗菌藥物使用審批登記制,具體由質管科負責。質管科每月對使用審批情況檢查,檢查結果納入科室抗菌藥物量化考核。

          8、堅持量化考核結果與獎罰措施掛鉤,對情況特別嚴重者予以通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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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院實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

          1.1 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1.1.1 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級。

          1.1.1.1 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1.1.1.2 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該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1.1.1.3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明顯或嚴重不良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加以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的;藥品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1.2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衛生部制定。本院可調高抗菌藥物的管理級別,但不得降低其管理級別。

          2 抗菌藥物處方權的授予

          2.1 藥師經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2.2 執業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非限制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2.3 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2.4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3 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

          3.1 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局部感染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由醫師以上(含醫師)人員使用。

          3.2 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限制使用抗菌級藥物,由主治醫師以上(含主治醫師)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3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應用要從嚴控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

          3.3.1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豐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和抗感染專業臨床藥師擔任,資格由抗菌藥物管理組負責認定。

          3.3.2 臨床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認定的會診人員會診同意后,根據病人病情需要,由副主任醫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人員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3.3.3 門診處方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3.4 緊急情況下,住院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但僅限于1天用量。

          3.5 換級使用抗菌藥物后,醫囑中應有上級醫師簽名。

          3.6 下列情況經上級醫師同意后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級以上抗菌藥物進行治療,但當細菌培養及藥敏試驗證實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有效時仍應使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

          3.6.1 敗血癥、感染性休克;

          3.6.2 中樞神經系統感染;

          3.6.3 經心肺復蘇存活之病人;

          3.6.4 臟器穿孔者;

          3.6.5 感染性心內膜炎;

          3.6.6 嚴重的蜂窩組織炎;

          3.6.7 重度燒傷及其他重癥感染者。

          3.6.8 免疫狀態低下病人發生感染時,包括:

          3.6.8.1 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

          3.6.8.2 接受抗癌化學療法;

          3.6.8.3 WBC<1×109/L或中性粒細胞<0.5×109/L;

          3.6.8.4 艾滋病病人。

          4 抗菌藥物使用分級等級見表1。

          5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修訂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員會決定。

          6 抗菌藥物分級使用情況嚴格按照醫院相關制度執行。

          8、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醫院實施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級。

          (一)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藥物,療效或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不優于現用藥物的抗菌藥物;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衛生部制定。

          二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敏感時,可以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

          三醫院應當對本機構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的培訓。醫師經考核合格后獲得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后獲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四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人員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師開具處方。門診醫師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和感染專業臨床藥師擔任。

          五緊急情況下,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處方量應當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繼續使用,必須經過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醫師和感染專業臨床藥師會診,會診同意使用該級別級抗菌藥物后,授予治療時間段范圍內的使用權(包括使用藥汽稱、使用數量等)。

          六醫院當嚴格控制門診患者靜脈輸注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抗菌藥物合理應用。

          1、如抗菌藥物使用人員權限(抗菌藥物的分級管理,有相應資格的醫師才能開具相應級別的抗菌藥物、特殊使用級的抗菌藥物經會診后,要使用的,根據會診結論,給予限期內的使用權限,包括品種、數量,過期自動取消)

          2、處方審核系統(自動識別處方的合理性、提示處方醫師藥品的配伍禁忌、藥品相互作用、不良應等)

          3、I類清潔切口(特別是4類代表手術)抗菌藥物使用的規范管理,對I類切口使用抗菌藥物(預防)作嚴格限制,衛生部規定預防用藥不超過30%。更不允許治療性使用抗生素(權限),凡是I類切口需要治療性使用抗菌藥物時,須會診后,根據會診結論,給予使用品種、使用期限的權限。超品種、超期限不能使用(權限限制)。

          4、門診醫師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5

          一、醫院院長領導的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

          二、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臨床應用抗菌藥物的`指導與咨詢,監測藥品不良反應,及時發布合理用藥信息,保證藥品購進質量,嚴格控制不良反應。

          三、及時制定和更新《zz市人民醫院抗菌藥物分級分線目錄》,嚴把藥品質量關。

          四、每季度對臨床使用金額前十位抗菌素進行購藥金額排序,進行合理的用藥分析、評價、監控,并進行宏觀調控,防止過快產生細菌耐藥。

          五、培訓臨床藥師,開展抗菌藥物咨詢。

          六、醫院應定期組織感染性疾病專業醫師、臨床藥師、臨床微生物技術人員對全院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匯總、評估,提出適合本院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持續改進意見,并在全院推廣實施。

          七、定期發布細菌耐藥信息,建立細菌耐藥預警機制,對耐藥率較高的抗菌藥物,根據抗菌藥物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制度,進行效價評估,采取相應措施。

          八、提高臨床醫務人員病原學送檢意識,根據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合理使用抗菌藥物,臨床微生物標本檢測結果未出具前,臨床科室可以經驗選用抗菌藥物。結果出來后及時調整。

          九、不良反應發生率高、安全性低、效價低的品種,根據臨床醫師或臨床藥師填寫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評估表,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藥事管理委員會調查評估,決定是否繼續使用。

          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應納入對醫務人員的考核范圍,對違反規定,侵害患者權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臨床醫師要嚴肅查處,追究處方醫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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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進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結合本院實際,特作以下規定:

          一、抗菌藥物使用基本原則

          1、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應用(個別也可局部應用)的各種抗生素以及喹諾酮類、磺胺類、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等化學合成藥。抗菌藥物用于細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則上不用抗菌藥物。

          2、力爭在使用抗菌藥物治療前,正確采集標本,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試驗,以期獲得用藥的科學依據。未獲結果前或病情不允許耽擱的情況下,可根據臨床診斷針對最可能的病原菌,進行經驗治療。一旦獲得感染病原培養結果,則應根據該病原菌的固有耐藥性與獲得性耐藥特點以及藥敏試驗結果、臨床用藥效果等調整用藥方案,進行目標治療。

          3、感染性疾病的經驗治療直接關系到患者的治療效果與預后,因此十分重要,須認真對待。在經驗治療前應盡快判斷感染性質,對輕型的社區獲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選用一般抗菌藥物。對醫院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性感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測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及安全性好的殺菌劑,可以聯合用藥。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應用的抗菌藥物應覆蓋可能的致病菌。

          4、培養與藥敏試驗結果必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根據臨床用藥效果,盡快確定致病菌及其耐藥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選用作用強的敏感抗菌藥。無感染表現的陽性培養結果一般無臨床意義,應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臨床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適應性、毒負反應和給藥劑量、用法,制訂個體化的方案。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選用藥物應以同療效藥物中的窄譜、價廉的藥物為先。力求選用對病原菌作用強,在感染部位濃度高的品種,此外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⑴患者的疾病狀況: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機體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狀態等。

          ⑵藥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特點(吸收、分布、代謝與排泄,如半衰期、血藥濃度、組織濃度、細胞內濃度等),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

          ⑶本地區、醫療機構、病區細菌耐藥狀況:選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藥物。

          ⑷給藥途徑:應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及藥代動力學特點決定給藥途徑,輕癥感染盡量選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劑。

          ⑸有多種藥物可供選用時,應以窄譜、不良反應少、價廉者優先。

          ⑹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供應等。

          6、抗菌藥物的更換:一般感染患者用藥72小時(重癥感染48小時)后,可根據臨床反應或臨床微生物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更換所用抗菌藥物。

          7、療程:一般感染待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明顯好轉或恢復正常后再繼續用藥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療程執行。

          8、抗菌藥物治療的.同時不可忽視必要的綜合治療,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盡量避免皮膚粘膜局部用藥,以防對臨床常用藥物耐藥的菌株產生。若局部感染較輕,或感染較重但全身用藥在局部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可考慮局部選用如下外用制劑:呋喃西林、新霉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莫匹羅星、磺胺醋酰鈉等。不允許擅自將全身用制劑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藥物的呼吸道吸入給藥。

          10、加強對抗菌藥物使用中的不良反應監測,及時發現不良反應并妥善處置,認真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療程中對已知或發生率高的不良反應進行臨床監測,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須使用某些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時,尤其是老年、嬰幼兒及腎功能減退等患者應進行治療藥物濃度監測,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和療效。對較長時間使用抗菌藥物的患者,要嚴密監測菌群失調、二重感染,特別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對病情復雜的難治性感染病例,應組織科內或院內專業人員進行會診,制定給藥方案,提高治療效果。指定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注意藥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咨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細菌室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行情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用,三聯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4、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常現象;并會同檢驗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5、按衛生部臨檢要求做微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及藥敏工作,并開展耐藥菌監測。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采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采,住院病人有樣可采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

          7、藥房建立各種抗菌藥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記制度。

          三、抗菌藥物分線管理

          1、抗菌藥物分三線管理,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價格低廉;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價格較貴;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價格昂貴、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發生耐藥后果嚴重的品種。

          2、限制無指征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手術患者須遵循圍手術期用藥原則。

          3、根據本院情況,建立抗生素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病情應用抗生素時,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二線藥物的使用需主治醫師或醫療組長同意,三線藥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醫務管理處批準同意。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7

          1、抗菌藥物審批管理制度目的是促進臨床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抗菌藥物的使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2、住院醫生工作站加入抗菌藥物審批管理模塊,住院醫生開具抗菌藥物長期醫囑時,需進入審批程序。

          3、進入抗菌藥物審批程序后,如當前住院病人醫囑為初次使用抗菌藥物、初次醫囑抗菌藥物皮試結果為陽性需更換醫囑的、非工作時間開具抗菌藥物醫囑且填寫相關審批理由的,均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行,停囑時間根據醫生選擇的不同分別置為2天后、3天后、5天后。

          4、如當前醫囑非第三條所述情況下的抗菌藥物醫囑時,審批表單內的'審批使用理由必須填寫,該條醫囑作保存處理,待臨床藥師審批通過后才可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行。

          5、醫生開具抗菌藥物臨時醫囑,自動審批通過提交到護士工作站并執行。

          6、醫務科定期抽查抗菌藥物臨時醫囑和提供使用理由審批的長期醫囑,如病歷資料及各項檢查結果無法提供執行相應抗菌藥物醫囑的合理依據,經查實即扣開具該條醫囑的醫生100元,同時扣科主任30元,并在醫務獎罰通告上予以公布。

          醫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8

          分級護理是指患者住院期間,醫護人員根據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確定并實施不同級別的護理,稱分級護理。

          原則:臨床醫生確定患者的護理級別,應當以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為依據,并根據患者的病情變化動態調整。護士發現護理級別與患者病情不相符時,有權向醫生提出合理建議。

          分級護理分為四個級別: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

          (一)特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

          (2)各種復雜或者手術后及重癥監護的患者。

          (3)嚴重外傷和面積燒傷的患者。

          (4)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并需要嚴密監護病情的患者。

          (5)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CRRT),并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征的患者等。

          2.護理要點

          ★入院護理:

          (1)根據患者情況備好相應床單位和急救物品,及時通知醫生接診。

          (2)安置患者,10-30分鐘內連接監護設備,完成患者生命體征首次測量。

          (3)30-60分鐘內完成呼吸系統、循環系統和侵入性操作等狀況評估,根據醫囑有效建立和開放各種通路,正確實施治療、給藥措施。

          (4)填寫入院相關資料,適時完成健康教育。

          (5)及時完成患者六潔。

          (6)根據對患者的評估,6小時內完成首次護理記錄。

          ★住院護理:

          (1)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征及專科評估。

          (2)根據醫囑,按時、正確實施治療和給藥措施。

          (3)根據醫囑,準確測量、記錄出入量,并保持各管路通暢。

          (4)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六潔到位(口腔、頭發、手足、皮膚、會陰,床單位清潔)、壓瘡護理、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協助非禁食患者進食/水或注入鼻飼飲食。實施安全措施。

          (5)制定護理計劃或護理重點,有完整的特護記錄,詳細記錄患者的'病情變化。

          (6)備齊急救藥品及器材,用物定期更換和消毒,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

          (7)嚴格執行危重患者床旁交接班,安全護理措施到位。

          (8)協助臥床患者翻身叩背,促進有效咳嗽、床上移動等,保持患者臥位舒適及功能位。

          (9)履行相關告知制度,尊重患者知情權。

          (10)了解患者心理需求,有針對性開展心理指導及健康宣教。

          (11)定時通風,保持病室空氣清新及環境整潔。

          ★轉歸/出院護理:

          (1)遵醫囑更改相應護理級別。

          (2)書寫護理相關文書,做好轉出交接。

          (3)轉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應終末護理。

          (二)一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情趨于穩定的重癥患者,各種手術后需嚴格臥床休息的患者。

          (2)病情相對穩定,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2.護理要點

          ★入院護理:

          (1)根據患者情況備好床單位,通知醫生接診。

          (2)安置患者,測量生命體征。

          (3)填寫入院相關資料,適時完成入院相應健康教育。

          (4)及時完成患者六潔情況。

          (5)病重(危)患者8小時內完成首次護理記錄。

          ★住院護理:

          (1)根據醫囑30分鐘內完成所需儀器的連接,開放有效通路,正確實施治療、給藥措施,指導患者正確用藥。

          (2)每小時巡視患者,隨時觀察病情變化,根據病情定時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對能下地活動的患者每周測量體重并記錄。

          (3)重癥患者的生活護理應由護理人員完成,六潔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4)保持管路通暢。

          (5)遵醫囑指導患者飲食。

          (6)履行相關告知制度并針對疾病進行健康宣教。

          (7)患者臥位舒適,指導患者進行功能鍛煉。

          (8)護理記錄符合要求,每日記錄1次,有病情變化隨時記錄。

          (9)定時通風,保持病室空氣清新及環境整潔。

          ★轉歸/出院護理:

          (1)遵醫囑更改相應護理級別。

          (2)書寫護理相關文書,做好轉出交接。

          (3)轉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應終末護理。

          (三)二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情相對穩定,需限制活動的患者。

          (2)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護理要點

          ★入院護理:

          (1)備好床單位,通知醫生接診。

          (2)安置患者,測量生命體征。

          (3)填寫入院相關資料,適時完成入院相應健康教育。

          (4)及時完成患者六潔情況。

          ★住院護理:

          (1)每2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根據病情為患者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每周為能下地活動的患者測量體重并記錄。

          (2)遵醫囑按時完成治療和用藥,并指導患者正確用藥。

          (3)協助、督促、指導患者進行生活護理。

          (4)履行相關告知制度并針對疾病進行健康宣教。

          (5)遵醫囑指導患者飲食。

          (6)患者床單位整潔,臥位舒適。

          (7)針對疾病協助功能鍛煉。

          (8)護理記錄符合要求,每周記錄2次,有病情變化隨時記錄。

          (9)指導患者采取措施預防跌倒/摔傷,安全護理措施到位。

          (10)定時通風,保持病室空氣清新及環境整潔。

          ★轉歸/出院護理:

          (1)遵醫囑更改相應護理級別。

          (2)書寫護理相關文書,完成出院指導。

          (3)按出院常規處理床單位。

          (四)三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生活完全能自理且病情穩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能自理處于康復期的患者。

          2.護理要點

          ★入院護理:

          (1)備好床單位,通知醫生接診。

          (2)安置患者,測量生命體征。

          (3)填寫入院相關資料,適時完成入院相應健康教育。

          (4)及時完成患者六潔情況。

          ★住院護理:

          (1)按常規為患者測體溫、脈搏、呼吸,每周測量體重并記錄。

          (2)遵醫囑按時完成治療和用藥,并指導患者正確用藥。

          (3)每3小時巡視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療效果及精神狀態。

          (4)指導患者生活護理,保持床單位整潔。

          (5)安全護理宣傳到位。

          (6)履行相關告知制度并針對疾病進行健康宣教。

          (7)針對疾病進行功能鍛煉。

          (8)遵醫囑指導患者飲食。

          (9)護理記錄符合要求,每周記錄1次,有病情變化隨時記錄。

          (10)定時通風,保持病室空氣清新及環境整潔。

          ★轉歸/出院護理:

          (1)書寫護理相關文書,完成出院指導。

          (2)按出院常規處理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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