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和博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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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也被稱作防范措施論,是科學研究具備抗爭或市場競爭特性狀況的基礎理論和方式,它即是現(xiàn)代數(shù)學的一個新支系,也是運籌學的一個關鍵課程。
零和博弈從實質上講是一種均衡關聯(lián)。在特殊的自然環(huán)境中,獲得勝利的一方和不成功一方的盈利或損害是互相沖抵的。兩人的“石頭剪子布”是一款經典的零和博弈游戲,每一次石頭剪子布,都必然只有一個獲得勝利方,一個不成功方(或平手)。假定獲得勝利的分值1,不成功分值-1,平手分值0。那么每一局游戲的總盈利所有為0。實際上,游戲設計師在絕大多數(shù)狀況下并不期待游戲是零和博弈。游戲設計師大量期待游戲玩家中間可以有互相的抵抗,而且游戲玩家添加游戲后,就無法越來越比參加以前更強。那樣零和博弈的難題能夠選用“非零和博弈”或是引進“巨大/很小”來處理。
大家在敘述發(fā)展戰(zhàn)略博弈時,經常應用零和博弈或是非零和博弈敘述參與者的抵抗與合作關系。這二種看起來徹底對立面的博弈,卻全是以第三方的角度,以全面性邏輯思維來對待博弈的結果。
“和”便是每一個參與者的得與失最后加在一起的結果,盡管從單獨參與者的視角看來,每一個博弈的個人有得有失,但大體上看,全部參加博弈的團體得與失可能是“零和”。出現(xiàn)零和結果的緣故是這一方式的博弈是沖突性和競技性的。零和博弈的參與者必須“把自己的幸?鞓穭(chuàng)建在他人的痛楚以上”,“幸?鞓贰奔磦人所得,“痛楚”即所失,而且一方個人所得即另一方所失,求和結果為零。因此零和博弈的參與者中間不太可能戰(zhàn)略合作關聯(lián)。
零和博弈在實際中被當作是一種典型性的極端化思維模式。即便在博弈論的理論模型中,零和博弈實體模型也是例外中的例外,必須在很多約束下能將會達到博弈的零和結果。這類極端化的思維模式便是在對待難題和解決博弈關聯(lián)時,遵照“非此即彼”“非此即彼”的思維模式,抵觸或是忽視各種各樣博弈的將會結果,將各種各樣關聯(lián)簡單化為“魚死網破”,把各種各樣結果歸入“非贏即輸”。
零和博弈定律
零和博弈(zero-sumgame),又稱零和游戲,與非零和博弈相對,是博弈論的一個概念,屬非合作博弈。指參與博弈的各方,在嚴格競爭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著另一方的損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損失相加總和永遠為“零”,雙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也可以說: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二者的大小完全相等,因而雙方都想盡一切辦法以實現(xiàn)“損人利己”。零和博弈的結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個社會的利益并不會因此而增加一分。
零和游戲源于博弈論(gametheory)。是指一項游戲中,游戲者有輸有贏,一方所贏正是另一方所輸,而游戲的總成績永遠為零。早在2000多年前這種零和游戲就廣泛用于有贏家必有輸家的競爭與對抗。“零和游戲規(guī)則”越來越受到重視,因為人類社會中有許多與“零和游戲”相類似的局面。與“零和”對應,“雙贏”的基本理論就是“利己”不“損人”,通過談判、合作達到皆大歡喜的結果。
零和游戲的原理如下:兩人對弈,總會有一個贏,一個輸,如果我們把獲勝計算為得1分,而輸棋為-1分。則若A獲勝次數(shù)為N,B的失敗次數(shù)必然也為N。若A失敗的次數(shù)為M,則B獲勝的次數(shù)必然為M。這樣,A的總分為(N-M),B的`總分為(M-N),顯然(N-M)+(M-N)=0,這就是零和游戲的數(shù)學表達式。
意義
對于非合作、純競爭型博弈,諾伊曼所解決的只有二人零和博弈:好比兩個人下棋、或是打乒乓球,一個人贏一著則另一個人必輸一著,凈獲利為零。在這里抽象化后的博弈問題是,已知參與者集合(兩方),策略集合(所有棋著)
零和博弈,和盈利集合(贏子輸子),能否且如何找到一個理論上的“解”或“平衡“,也就是對參與雙方來說都最”合理“、最優(yōu)的具體策略?怎樣才是合理?應用傳統(tǒng)決定論中的“最小最大”準則,即博弈的每一方都假設對方的所有功略的根本目的是使自己最大程度地失利,并據(jù)此最優(yōu)化自己的對策,諾伊曼從數(shù)學上證明,通過一定的線性運算,對于每一個二人零和博弈,都能夠找到一個“最小最大解”。通過一定的線性運算,競爭雙方以概率分布的形式隨機使用某套最優(yōu)策略中的各個步驟,就可以最終達到彼此盈利最大且相當。當然,其隱含的意義在于,這套最優(yōu)策略并不依賴于對手在博弈中的操作。用通俗的話說,這個著名的最小最大定理所體現(xiàn)的基本“理性”思想是“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壞的打算”。
雖然零和博弈理論的解決具有重大的意義,但作為一個理論來說,它應用于實踐的范圍是有限的。零和博弈主要的局限性有二,一是在各種社會活動中,常常有多方參與而不是只有兩方;二是參與各方相互作用的結果并不一定有人得利就有人失利,整個群體可能具有大于零或小于零的凈獲利。對于后者,歷史上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囚徒困境”。在“囚徒困境”的問題中,參與者仍是兩名(兩個盜竊犯),但這不再是一個零和的博弈,人受損并不等于我收益。兩個小偷可能一共被判20年,或一共只被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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