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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

        時間:2022-11-16 11:04:35 方案 我要投稿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通用5篇)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1

          為了認真抓好干部駐村聯戶扶貧考核工作,推動全市干部駐村工作取得實效,根據《陜西省干部駐村聯戶扶貧考核辦法(試行)》要求,特制定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注重實效、獎優懲劣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各縣區;承擔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任務的所有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

          三、考核內容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考核內容

          1.組織領導。

          市級牽頭部門和成員單位的組織領導、駐村工作機構、駐村時間和履職落實等情況。

          2.工作開展情況。

          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幫扶規劃情況;貧困戶識別和建檔立卡情況;干部聯戶扶貧落實情況;扶貧政策宣傳落實情況;協調整合幫扶項目資金落實情況;發動群眾參與扶貧開發情況;協助開展扶貧項目實施情況;幫助加強貧困村基層班子建設情況;包村扶貧總結情況。

          3.幫扶成效。

          主要是包扶貧困村實現貧困人口脫貧和改善民生、促進增收情況。

          4.群眾滿意度評價。

          主要是群眾對駐村工作隊和駐村干部日常行為規范的滿意度評價。

          (二)各縣區考核內容

          1.組織動員。

          縣區黨委、政府落實領導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宣傳動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及推進工作等情況。

          2.日常管理。

          落實管理責任、制定管理制度、組織督促檢查、數據統計上報及對駐村工作隊、駐村干部的管理等情況。

          3.協調服務。

          建立溝通聯絡機制、開展業務指導培訓、提供服務保障等情況。

          4.社會評價。

          主要是參扶單位、駐村干部和社會各界的滿意度評價。

          四、考核標準及分值

          年度考核實行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其中:95分以上為優秀(含95分、優秀等次數量不超過被考核對象總數的30%),85分以上為良好(含85分),60分以上為一般(含60分),60分以下為較差。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考核標準及分值

          1.組織領導(5分)

          (1)包扶單位成立包村扶貧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主要領導全年到包扶點檢查指導扶貧工作不少于2次(1分)。

          (2)組建駐村工作隊,每批次確定1名領導任隊長,駐村工作隊本單位人員不少于2人(1分)。

          (3)駐村工作隊按要求時間及時到點開展工作,工作隊全年駐村時間不少于220天(1分)。

          (4)牽頭部門認真履行職責,每年召開扶貧團聯席會議不少于2次,扶貧團成員單位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或相關業務培訓活動,定期報告工作進展情況(2分)。

          2.工作開展情況(50分)

          (5)深入貧困村開展調查研究,制定-部門包村扶貧實施方案和年度幫扶計劃,落實幫扶責任(3分)。

          (6)協助貧困村開展貧困戶群眾評議、公示公告、入戶調查、建檔立卡工作(2分)。

          (7)組織本單位干部結對幫扶貧困戶,制定干部聯戶扶貧實施方案,開展“531”干部連心連親結對幫扶,建立一卡一表一冊制度(幫扶卡、公示表、扶貧手冊),幫助貧困戶實施脫貧項目(10分)。

          (8)全年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上刊發扶貧信息宣傳稿件2篇以上(2分)。

          (9)包扶單位每年為包扶村協調投入各類資金30萬元以上(含單位直接投入、捐贈物折價、干部職工捐款以及引進資金,不包括整村推進財政扶貧資金、群眾自籌和投勞折資)(15分)。

          (10)發動貧困村群眾積極參與扶貧開發,每年群眾自籌及投勞折資投入達到70萬元以上(3分)。

          (11)積極指導和幫助貧困村實施扶貧項目,協助解決制約貧困村和貧困戶生產生活發展的突出問題:一是扶持建立1-2項扶貧開發主導產業;二是幫助改善飲水、電力、道路、沼氣、通訊等基礎設施條件;三是實施“一建三改”(建房、改廁、改廚、改圈)為主的環境整治和村容村貌建設;

          四是開展文教衛生、社保養老等社會公益事業項目建設;五是開展以技術培訓、信息扶貧、組織勞務輸出、資助貧困學生等為主要幫扶內容的`扶貧能力建設(10分)。

          (12)幫助貧困村協調解決辦公場所、辦公設備等硬件建設;加強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規范完善扶貧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和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檔案資料管理;積極宣講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加強干部隊伍建設(3分)。

          (13)按要求及時報送駐村幫扶年度工作總結(2分)。

          3.扶貧成效(25分)

          (14)完成包扶村貧困人口年度脫貧任務,其中:貧困人口年度脫貧任務以縣鎮下達到村計劃為準;若沒有下達到村的計劃任務,年度脫貧計劃任務為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總數的三分之一(15分)。

          (15)按照2014-包扶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在自然增長的基礎上再多增收1000元的要求,包扶村農民人均純收入每年增加700元以上(10分)。

          4.群眾滿意度評價(20分)

          (17)駐村工作隊按要求及時到村開展工作,全年駐村時間不少于220天;駐村工作隊服從所在縣統一管理;積極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參與村上其他有關工作;駐村干部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不準擅自脫崗;不準增加基層負擔;不準參與有損工作隊形象的活動;駐村工作隊獲得群眾認可,駐村干部群眾滿意(20分)。

          (二)各縣區考核標準及分值

          1.組織動員情況:是否按要求組織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幫扶工作;是否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和推進工作;是否進行廣泛宣傳、動員;縣級單位參與率和對貧困村的覆蓋率是否達到規定要求;縣區委、政府是否明確副書記或副縣區長專門負責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30分)。

          2.日常管理情況:是否制定出臺有關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組織對本級單位駐村聯戶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是否按要求做好情況匯報和數據統計工作;縣區委、政府是否落實對在本轄區的各級工作隊日常管理主體責任,建立相應制度,做好對各級駐村工作隊的平時檢查、指導和管理(30分)。

          3.協調服務情況:是否建立與各級參扶單位聯絡溝通制度;是否協助參扶單位為駐村工作隊安排食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是否按要求對駐村工作隊進行業務培訓;是否指導并協助參扶單位開展幫扶工作(30分)。

          4.社會評價情況:各級參扶單位、駐村干部和社會各方面的滿意度評價(10分)。

          五、考核組織工作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考核組織工作

          1.考核時間:每年12月份進行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集中考核。

          12月10日前完成單位自查,12月20日前完成部門聯評,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組織復核。

          2.考核組織: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安排考核,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負責具體實施,市級10個扶貧團組成10個考核小組。

          3.考核程序:①單位自查:由各包扶部門、單位進行自查,并完成相關考核資料準備工作;②部門聯評:由各牽頭部門組織召開扶貧團聯席會議,并依據市、縣區扶貧部門統一提供的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監測統計表(附表1)、群眾滿意度評價表、

          以及各包扶單位提供的考核資料,對照考核辦法和計分標準,對扶貧團各單位進行聯評考核打分(附表3),考核打分結果由包扶單位、牽頭部門分別簽章確認;③組織復核: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組織抽調相關人員,會同牽頭部門,

          分別對各扶貧團聯評結果進行抽查復核,復核結束后經市扶貧辦簽章確認,形成最終考核得分;④結果匯總:由市扶貧辦匯總考核結果,形成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報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

          4、考核材料:主要包括:①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2014-20幫扶工作實施方案;②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年度幫扶計劃;③干部聯戶扶貧方案;④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年度工作總結;

          ⑤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監測統計表(附表1);⑥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群眾滿意度評價表(附表2);⑦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表(附表3);⑧其他圖文附件資料。

          以上資料,一式兩份,由市級包扶單位裝訂成冊,于每年12月20日部門聯評結束后,由各扶貧團牽頭部門統一收集、報送市扶貧辦一份,各單位自存備查一份。

          (二)各縣區考核組織工作

          1.考核時間與組織:每年12月20日至次年元月10日前,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縣區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進行考核。

          2.考核方式方法: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走訪群眾、問卷測評等方式進行;由考核組對照考核項目指標分別對各縣區進行打分(附表4);市扶貧辦匯總后,依據得分排名確定各縣區考核等次,并將考核結果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

          3.考核資料:各縣區應在每年12月10日前對本年度縣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填報有關報表,準備好工作總結和相關資料。

          六、考核結果運用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

          1.屬于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其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在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占2分,考核成績計入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分值。

          未納入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其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列入主管部門對該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內容。

          2.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推薦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主要依據。

          同時,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名義在全市進行通報;對考核結果為較差的單位,取消其扶貧工作年度先進評選資格;連續兩年以上考核為較差的單位,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3.2014-年駐村包扶階段工作結束后,開展“全市10佳優秀駐村干部”評選活動,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以上獲得優秀的單位和個人,作為優先推薦“全市10佳優秀駐村干部”人選對象。

          榮獲10佳稱號的優秀駐村干部,優先推薦市級勞模,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優先提拔使用。

          (二)各縣區

          1.各縣區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得分,按比例直接計入縣區年度扶貧開發工作考核總分。

          2.縣區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推薦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扶貧開發工作先進縣區的重要依據,同時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名義在全市進行通報。

          各縣區可參照市上考核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完善縣區部門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考核辦法。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2

          為深入推進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根據《貴州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1.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2.項目實施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考核內容

          1.搬遷對象精準落實情況。

          2.工程建設管理情況。

          3.搬遷入住情況。

          4.脫貧措施落實和脫貧效果情況。

          5.舊房拆除情況。

          6.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7.組織領導情況。

          8.責任制落實情況。

          9.檔案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情況。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指揮部組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每年2—3月進行。

          2.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縣(市、區、特區)于2月中旬前對上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自查報告上報市(州)指揮部;各市(州)于2月底前對轄區內項目縣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指揮部;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指揮部于3月組成考核組對各市(州)進行考核。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3

          一、目的

          1、規范試用期員工管理,為新員工指導與考核提供依據,同時也為用人部門有效了解新員工的真正能力和素質提供指導;

          2、引導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文化,明確崗位要求,使其更快地適應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促進新員工的發展同公司的目標有效結合;

          3、為決定新員工的工去留、轉正及薪資級檔提供依據;

          4、提高新員工的轉正質量,提高招聘質量,保證員工的.積極性和戰斗力。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處于試用期或見習期的新員工及指導員、直接上級、部門經理等相關責任人。

          新員工指試用期員工及實習生。試用期是指從社會招聘的新員工;見習期是指從大專院校招聘的實習生。

          三、考核結果處理

          1、轉正;

          2、延遲轉正;

          3、轉崗試用;

          4、辭退。

          四、考核責任

          1、人力資源部

          確定各部門新員工的名單、崗位、入職日期、試用期限、考核周期;

          安排培訓,調查新員工試用情況,審核轉正資料,確定薪資檔級,發布轉正通知;

          依據指導員和部門經理考核評分,取平均分,確定新員工的考核級別。

          2、新員工

          按照公司要求填寫《試用期考核表》或者《實習生考核表》、《轉正申請表》;與指導員、部門經理或其他同事溝通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

          參加公司培訓或其他集體活動,根據考核情況與指導員及部門經理制定改進計劃。

          3、指導員

          根據崗位工作目標,與新員工共同制定工作計劃;

          合理安排及考核新員工的.日常工作和階段目標;每月至少與新員工進行兩次面談;

          根據新員工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和表現,及時總結其成績與不足,并給予適時地鼓勵和指導;將考核結果反饋給新員工,以便其提高和改進;

          指導員最多允許同時指導2人,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4、部門經理

          新員工入職面談;部門同事介紹;確定指導員(性格開朗、德行兼備、業務熟練、了解公司),評價指導員;評價新員工試用期表現,與人力資源部反饋轉正、辭退意見。

          5、公司領導

          批示轉正、薪資級檔意見。

          五、考核流程

          1、人力資源部每月月末或月初發起通知考核;

          2、新員工,按要求填寫相應考核表單,按時間節點提交相關資料;

          3、指導員對新員工進行評價;

          4、部門經理對新員工進行評價;

          5、考核表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進行后續調查及資料保存;

          6、需轉正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確定轉正薪資,呈報公司領導批示;

          7、人力資源部依據公司領導批示結果,通知新員工轉正結果并將資料存檔。

          六、轉正條件

          1、入職培訓考核合格:新員工須參加公司舉辦的新員工入職培訓(應為新員工到崗后最近一期的培訓),并通過入職培訓考核。

          2、時間要求:試用期滿或者實習生拿到畢業證且實習期超過三個月。

          3、試用考核合格:能融入公司文化,能勝任工作崗位。

          4、轉正考核合格:新員工試用期滿前主動填寫《轉正申請表》,主動與指導員、部門經理溝通,指導員與部門經理填寫轉正意見,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5、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確定薪資級檔,呈報公司領導批示。

          6、公司領導批示轉正通過。

          七、獎懲

          公司定期組織優秀指導員評選,并給與一定獎勵;其它情況依據公司規定獎懲。

          八、應用表格

          1、附件1《試用期考核表》---試用期員工每月填寫。此表分為三部分,不同考核月份填寫不同的部分;總部新入職人員由人力資源統一發給個人,其他人員按照通知執行。

          2、附件2《實習生考核表》---見習期的實習生每月填寫。總部新入職人員由人力資源統一發給個人,其他人員按照通知執行。

          3、附件3《轉正申請表》---新員工轉正當月填寫。

          九、其它

          本管理辦法領導審批通過之日起執行。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4

          為了進一步加強年級管理,規范任課教師日常行為,增強教師紀律觀念與責任意識,全面提升教師素質與教學成績,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任課教師量化考核由年級具體落實,學期結束報教務處存檔。

          二、任課教師量化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模、晉級、績效津貼發放的主要參考依據。

          計劃與總結

          1、未按要求擬定上交教學計劃者扣10分。

          2、未按要求上交工作總結者扣10分。

          3、未按要求完成教學計劃者扣5分。

          集體備課

          4、周四集體備課遲到、早退,每次扣5分,請假扣2分,無故不參加扣10分。

          5、中心發言人不按要求撰寫并上交教研記錄,每次扣10分。

          上課與輔導

          6、未經年級組批準調課或調換輔導,調換雙方每人每節扣5分。

          7、上課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每發現一次扣5分。

          8、上課接打手機,每發現一次扣5分。

          9、無故曠課,每節扣10分。

          10、教師喝酒上課,發現一次扣5分。

          教案與作業

          11、教師無教案上課每次扣10分,教案書寫不規范扣5分。

          12、學生作業了草扣5分,錯題不更正扣5分。

          13、不布置作業扣10分,不按要求批改作業扣5分。

          14、作業缺交1人扣2分。

          聽課交流

          15、40歲以下(不含40歲)教師每周至少聽2節課,40歲以上(含40歲)每周至少聽1節課,按規定每少聽一節扣5分。

          16、年級臨時組織的聽課、講課活動,不服從安排扣5分。

          監考與改卷

          17、監考遲到、早退、脫崗、閱看書報雜志、試卷錯裝、漏裝、倒裝等不嚴格履行監考職責,扣5分。

          18、改卷不負責任,合分不仔細認真,造成重大失誤,扣10分。

          閱讀與實驗

          19、不按要求組織閱讀課每少一節扣10分,組織不認真每節扣5分。

          20、不按要求上實驗課,每少一次扣10分,組織不認真每節扣5分。

          文化交流

          21、教師每學期至少交2篇教學或管理感悟與反思,每少一篇扣5分。

          22、書寫廣場書寫不認真扣5分,不書寫扣10分。

          活動與會議

          23、學校、年級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遲到、早退每發現一次扣5分,請假扣2分,無故不參加扣10分。

          坐班與簽到

          周一至周五實行彈性坐班,原則上坐班時間為本晌第一節課至最后一節課,最后一節沒課的`教師上課鈴響后可下班,需提前離校須打招呼。

          24、周一至周五無故不上班(休息日除外)扣10分。

          25、不簽到者扣5分,代簽及被代簽者扣10分。

          26、在學校抽煙,發現一次扣5分。

          27、下班后不關空調、電扇、電棒、電視、不鎖門扣5分。

          學生評教

          28、某教師評教得分=(50/年級組評教最高分)×某教師評教原始分

          教學成績

          統計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上線率以本年級最小的一個班的人數為基準。

          教師教學平均分為所教班平均分之和除以所教班數。

          29、某教師教學成績考核分=50+5×(某教師教學平均分-年級平均分)

          30、體音美、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教師教學成績考核分=50+50(某教師平均滿意率-本學科教師平均滿意率)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5

          為了提高教師管理的客觀性、公平性,促進教師精講、細究、博學,圓滿完成教學教研任務,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辦法

          對教師工作的考核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1、教學業績,考核占50%。

          主要對教師所帶班級的考試成績,參照教學績效獎勵方案分為三個等次,分別為10分、7分,4分,帶多班取平均值。每一次考試算一次此項得分,最后取平均分。

          2、教研成績,考核占30%。

          主要考查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及教學反思的獲獎及發表情況、參加教學比武獲獎情況、所帶學生參加各種活動的獲獎情況及參加學校集體備課情況等。

          ⑴鼓勵教師加強學習,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教育論文、教學反思等。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加5分,在省級刊物發表加3分,在市級刊物發表加1分,在學校網站發表加1分。

          ⑵鼓勵教師參與教學比武活動。獲省級一等獎加10分,省級二等獎加8分,市級一等獎加5分,市級二等獎或校級一等獎加3分,校級二等獎加1分。

          ⑶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研活動。各組進行集體備課,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中心發言人加1分;舉行集體備課展示,人均加1分,中心發言人加2分。

          ⑷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交流活動。在校際交流活動或教科院視導時主動講課,獲得好評,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加2分。

          ⑸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學校校本教材開發編寫。凡獲得立項,認真編寫,按時完成任務,主持人加4分,參與編寫加2分。

          ⑹鼓勵教師積極組織學生活動。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市級一等獎以上加1分;非文字學科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市級競賽,獲一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三名)加3分,二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六名)加2分,三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八名)加1分;指導學生進行新課改網上操作,按時完成任務,加3分。

          ⑺鼓勵教師舉行專題講座。舉行一次教學講座,加2分,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⑻鼓勵教師積極設計題目。教師精選或精心設計的題目若被采納,加1分。

          ⑼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培訓。在學校組織的各項培訓活動中,考核通過加3分。

          3、學生評教,考核占20%。

          教務處每學期組織兩次學生評教,評選班級最受學生歡迎的老師2-3名,得票居前三檔次的教師依次加6分、4分、2分(帶多班取平均分)。

          非文字學科教師參照此方案單獨考核,考查教研成績與學生評教兩項,各占50%。

          二、其他事項

          1、嚴守紀律。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一次扣1分、罰款20元;誤課扣1分、罰款50元;不經教務處批準組織學生課外活動,扣1分,罰款20元。

          2、嚴格管理。教師因管理不力,課堂混亂,發現一次扣1分;對違紀學生教育要有耐心,若過度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一次扣2分。

          3、關心學生。走近學生,真正關心學生的學習與生活,學期中途每流失一人,班主任扣1分。

          4、積極教研。遲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罰款20元。累計三次,評優一票否決。

          5、自覺坐班。教務處不定期抽查,一次缺勤扣0.3分,并將結果應用于學期末教師評價。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教師量化考核的最終分數作為學年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也是年度考核等次、評先表模和教師任用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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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通用5篇)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1

              為了認真抓好干部駐村聯戶扶貧考核工作,推動全市干部駐村工作取得實效,根據《陜西省干部駐村聯戶扶貧考核辦法(試行)》要求,特制定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注重實效、獎優懲劣的原則。

              二、考核對象

              各縣區;承擔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任務的所有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

              三、考核內容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考核內容

              1.組織領導。

              市級牽頭部門和成員單位的組織領導、駐村工作機構、駐村時間和履職落實等情況。

              2.工作開展情況。

              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幫扶規劃情況;貧困戶識別和建檔立卡情況;干部聯戶扶貧落實情況;扶貧政策宣傳落實情況;協調整合幫扶項目資金落實情況;發動群眾參與扶貧開發情況;協助開展扶貧項目實施情況;幫助加強貧困村基層班子建設情況;包村扶貧總結情況。

              3.幫扶成效。

              主要是包扶貧困村實現貧困人口脫貧和改善民生、促進增收情況。

              4.群眾滿意度評價。

              主要是群眾對駐村工作隊和駐村干部日常行為規范的滿意度評價。

              (二)各縣區考核內容

              1.組織動員。

              縣區黨委、政府落實領導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宣傳動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及推進工作等情況。

              2.日常管理。

              落實管理責任、制定管理制度、組織督促檢查、數據統計上報及對駐村工作隊、駐村干部的管理等情況。

              3.協調服務。

              建立溝通聯絡機制、開展業務指導培訓、提供服務保障等情況。

              4.社會評價。

              主要是參扶單位、駐村干部和社會各界的滿意度評價。

              四、考核標準及分值

              年度考核實行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其中:95分以上為優秀(含95分、優秀等次數量不超過被考核對象總數的30%),85分以上為良好(含85分),60分以上為一般(含60分),60分以下為較差。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考核標準及分值

              1.組織領導(5分)

              (1)包扶單位成立包村扶貧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主要領導全年到包扶點檢查指導扶貧工作不少于2次(1分)。

              (2)組建駐村工作隊,每批次確定1名領導任隊長,駐村工作隊本單位人員不少于2人(1分)。

              (3)駐村工作隊按要求時間及時到點開展工作,工作隊全年駐村時間不少于220天(1分)。

              (4)牽頭部門認真履行職責,每年召開扶貧團聯席會議不少于2次,扶貧團成員單位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或相關業務培訓活動,定期報告工作進展情況(2分)。

              2.工作開展情況(50分)

              (5)深入貧困村開展調查研究,制定-部門包村扶貧實施方案和年度幫扶計劃,落實幫扶責任(3分)。

              (6)協助貧困村開展貧困戶群眾評議、公示公告、入戶調查、建檔立卡工作(2分)。

              (7)組織本單位干部結對幫扶貧困戶,制定干部聯戶扶貧實施方案,開展“531”干部連心連親結對幫扶,建立一卡一表一冊制度(幫扶卡、公示表、扶貧手冊),幫助貧困戶實施脫貧項目(10分)。

              (8)全年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上刊發扶貧信息宣傳稿件2篇以上(2分)。

              (9)包扶單位每年為包扶村協調投入各類資金30萬元以上(含單位直接投入、捐贈物折價、干部職工捐款以及引進資金,不包括整村推進財政扶貧資金、群眾自籌和投勞折資)(15分)。

              (10)發動貧困村群眾積極參與扶貧開發,每年群眾自籌及投勞折資投入達到70萬元以上(3分)。

              (11)積極指導和幫助貧困村實施扶貧項目,協助解決制約貧困村和貧困戶生產生活發展的突出問題:一是扶持建立1-2項扶貧開發主導產業;二是幫助改善飲水、電力、道路、沼氣、通訊等基礎設施條件;三是實施“一建三改”(建房、改廁、改廚、改圈)為主的環境整治和村容村貌建設;

              四是開展文教衛生、社保養老等社會公益事業項目建設;五是開展以技術培訓、信息扶貧、組織勞務輸出、資助貧困學生等為主要幫扶內容的`扶貧能力建設(10分)。

              (12)幫助貧困村協調解決辦公場所、辦公設備等硬件建設;加強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規范完善扶貧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和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檔案資料管理;積極宣講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加強干部隊伍建設(3分)。

              (13)按要求及時報送駐村幫扶年度工作總結(2分)。

              3.扶貧成效(25分)

              (14)完成包扶村貧困人口年度脫貧任務,其中:貧困人口年度脫貧任務以縣鎮下達到村計劃為準;若沒有下達到村的計劃任務,年度脫貧計劃任務為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總數的三分之一(15分)。

              (15)按照2014-包扶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在自然增長的基礎上再多增收1000元的要求,包扶村農民人均純收入每年增加700元以上(10分)。

              4.群眾滿意度評價(20分)

              (17)駐村工作隊按要求及時到村開展工作,全年駐村時間不少于220天;駐村工作隊服從所在縣統一管理;積極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參與村上其他有關工作;駐村干部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不準擅自脫崗;不準增加基層負擔;不準參與有損工作隊形象的活動;駐村工作隊獲得群眾認可,駐村干部群眾滿意(20分)。

              (二)各縣區考核標準及分值

              1.組織動員情況:是否按要求組織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幫扶工作;是否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和推進工作;是否進行廣泛宣傳、動員;縣級單位參與率和對貧困村的覆蓋率是否達到規定要求;縣區委、政府是否明確副書記或副縣區長專門負責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30分)。

              2.日常管理情況:是否制定出臺有關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組織對本級單位駐村聯戶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是否按要求做好情況匯報和數據統計工作;縣區委、政府是否落實對在本轄區的各級工作隊日常管理主體責任,建立相應制度,做好對各級駐村工作隊的平時檢查、指導和管理(30分)。

              3.協調服務情況:是否建立與各級參扶單位聯絡溝通制度;是否協助參扶單位為駐村工作隊安排食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是否按要求對駐村工作隊進行業務培訓;是否指導并協助參扶單位開展幫扶工作(30分)。

              4.社會評價情況:各級參扶單位、駐村干部和社會各方面的滿意度評價(10分)。

              五、考核組織工作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考核組織工作

              1.考核時間:每年12月份進行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集中考核。

              12月10日前完成單位自查,12月20日前完成部門聯評,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組織復核。

              2.考核組織: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安排考核,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負責具體實施,市級10個扶貧團組成10個考核小組。

              3.考核程序:①單位自查:由各包扶部門、單位進行自查,并完成相關考核資料準備工作;②部門聯評:由各牽頭部門組織召開扶貧團聯席會議,并依據市、縣區扶貧部門統一提供的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監測統計表(附表1)、群眾滿意度評價表、

              以及各包扶單位提供的考核資料,對照考核辦法和計分標準,對扶貧團各單位進行聯評考核打分(附表3),考核打分結果由包扶單位、牽頭部門分別簽章確認;③組織復核: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組織抽調相關人員,會同牽頭部門,

              分別對各扶貧團聯評結果進行抽查復核,復核結束后經市扶貧辦簽章確認,形成最終考核得分;④結果匯總:由市扶貧辦匯總考核結果,形成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報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

              4、考核材料:主要包括:①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2014-20幫扶工作實施方案;②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年度幫扶計劃;③干部聯戶扶貧方案;④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年度工作總結;

              ⑤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監測統計表(附表1);⑥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群眾滿意度評價表(附表2);⑦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表(附表3);⑧其他圖文附件資料。

              以上資料,一式兩份,由市級包扶單位裝訂成冊,于每年12月20日部門聯評結束后,由各扶貧團牽頭部門統一收集、報送市扶貧辦一份,各單位自存備查一份。

              (二)各縣區考核組織工作

              1.考核時間與組織:每年12月20日至次年元月10日前,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扶貧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縣區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進行考核。

              2.考核方式方法: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走訪群眾、問卷測評等方式進行;由考核組對照考核項目指標分別對各縣區進行打分(附表4);市扶貧辦匯總后,依據得分排名確定各縣區考核等次,并將考核結果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

              3.考核資料:各縣區應在每年12月10日前對本年度縣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填報有關報表,準備好工作總結和相關資料。

              六、考核結果運用

              (一)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

              1.屬于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其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在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占2分,考核成績計入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分值。

              未納入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其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列入主管部門對該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內容。

              2.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推薦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主要依據。

              同時,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名義在全市進行通報;對考核結果為較差的單位,取消其扶貧工作年度先進評選資格;連續兩年以上考核為較差的單位,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3.2014-年駐村包扶階段工作結束后,開展“全市10佳優秀駐村干部”評選活動,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以上獲得優秀的單位和個人,作為優先推薦“全市10佳優秀駐村干部”人選對象。

              榮獲10佳稱號的優秀駐村干部,優先推薦市級勞模,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優先提拔使用。

              (二)各縣區

              1.各縣區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得分,按比例直接計入縣區年度扶貧開發工作考核總分。

              2.縣區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推薦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扶貧開發工作先進縣區的重要依據,同時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名義在全市進行通報。

              各縣區可參照市上考核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完善縣區部門單位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工作考核辦法。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2

              為深入推進貴州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根據《貴州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1.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2.項目實施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考核內容

              1.搬遷對象精準落實情況。

              2.工程建設管理情況。

              3.搬遷入住情況。

              4.脫貧措施落實和脫貧效果情況。

              5.舊房拆除情況。

              6.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7.組織領導情況。

              8.責任制落實情況。

              9.檔案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情況。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指揮部組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每年2—3月進行。

              2.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縣(市、區、特區)于2月中旬前對上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自查報告上報市(州)指揮部;各市(州)于2月底前對轄區內項目縣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指揮部;省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建設指揮部于3月組成考核組對各市(州)進行考核。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3

              一、目的

              1、規范試用期員工管理,為新員工指導與考核提供依據,同時也為用人部門有效了解新員工的真正能力和素質提供指導;

              2、引導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文化,明確崗位要求,使其更快地適應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促進新員工的發展同公司的目標有效結合;

              3、為決定新員工的工去留、轉正及薪資級檔提供依據;

              4、提高新員工的轉正質量,提高招聘質量,保證員工的.積極性和戰斗力。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處于試用期或見習期的新員工及指導員、直接上級、部門經理等相關責任人。

              新員工指試用期員工及實習生。試用期是指從社會招聘的新員工;見習期是指從大專院校招聘的實習生。

              三、考核結果處理

              1、轉正;

              2、延遲轉正;

              3、轉崗試用;

              4、辭退。

              四、考核責任

              1、人力資源部

              確定各部門新員工的名單、崗位、入職日期、試用期限、考核周期;

              安排培訓,調查新員工試用情況,審核轉正資料,確定薪資檔級,發布轉正通知;

              依據指導員和部門經理考核評分,取平均分,確定新員工的考核級別。

              2、新員工

              按照公司要求填寫《試用期考核表》或者《實習生考核表》、《轉正申請表》;與指導員、部門經理或其他同事溝通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

              參加公司培訓或其他集體活動,根據考核情況與指導員及部門經理制定改進計劃。

              3、指導員

              根據崗位工作目標,與新員工共同制定工作計劃;

              合理安排及考核新員工的.日常工作和階段目標;每月至少與新員工進行兩次面談;

              根據新員工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和表現,及時總結其成績與不足,并給予適時地鼓勵和指導;將考核結果反饋給新員工,以便其提高和改進;

              指導員最多允許同時指導2人,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4、部門經理

              新員工入職面談;部門同事介紹;確定指導員(性格開朗、德行兼備、業務熟練、了解公司),評價指導員;評價新員工試用期表現,與人力資源部反饋轉正、辭退意見。

              5、公司領導

              批示轉正、薪資級檔意見。

              五、考核流程

              1、人力資源部每月月末或月初發起通知考核;

              2、新員工,按要求填寫相應考核表單,按時間節點提交相關資料;

              3、指導員對新員工進行評價;

              4、部門經理對新員工進行評價;

              5、考核表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進行后續調查及資料保存;

              6、需轉正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確定轉正薪資,呈報公司領導批示;

              7、人力資源部依據公司領導批示結果,通知新員工轉正結果并將資料存檔。

              六、轉正條件

              1、入職培訓考核合格:新員工須參加公司舉辦的新員工入職培訓(應為新員工到崗后最近一期的培訓),并通過入職培訓考核。

              2、時間要求:試用期滿或者實習生拿到畢業證且實習期超過三個月。

              3、試用考核合格:能融入公司文化,能勝任工作崗位。

              4、轉正考核合格:新員工試用期滿前主動填寫《轉正申請表》,主動與指導員、部門經理溝通,指導員與部門經理填寫轉正意見,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5、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確定薪資級檔,呈報公司領導批示。

              6、公司領導批示轉正通過。

              七、獎懲

              公司定期組織優秀指導員評選,并給與一定獎勵;其它情況依據公司規定獎懲。

              八、應用表格

              1、附件1《試用期考核表》---試用期員工每月填寫。此表分為三部分,不同考核月份填寫不同的部分;總部新入職人員由人力資源統一發給個人,其他人員按照通知執行。

              2、附件2《實習生考核表》---見習期的實習生每月填寫。總部新入職人員由人力資源統一發給個人,其他人員按照通知執行。

              3、附件3《轉正申請表》---新員工轉正當月填寫。

              九、其它

              本管理辦法領導審批通過之日起執行。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4

              為了進一步加強年級管理,規范任課教師日常行為,增強教師紀律觀念與責任意識,全面提升教師素質與教學成績,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任課教師量化考核由年級具體落實,學期結束報教務處存檔。

              二、任課教師量化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模、晉級、績效津貼發放的主要參考依據。

              計劃與總結

              1、未按要求擬定上交教學計劃者扣10分。

              2、未按要求上交工作總結者扣10分。

              3、未按要求完成教學計劃者扣5分。

              集體備課

              4、周四集體備課遲到、早退,每次扣5分,請假扣2分,無故不參加扣10分。

              5、中心發言人不按要求撰寫并上交教研記錄,每次扣10分。

              上課與輔導

              6、未經年級組批準調課或調換輔導,調換雙方每人每節扣5分。

              7、上課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每發現一次扣5分。

              8、上課接打手機,每發現一次扣5分。

              9、無故曠課,每節扣10分。

              10、教師喝酒上課,發現一次扣5分。

              教案與作業

              11、教師無教案上課每次扣10分,教案書寫不規范扣5分。

              12、學生作業了草扣5分,錯題不更正扣5分。

              13、不布置作業扣10分,不按要求批改作業扣5分。

              14、作業缺交1人扣2分。

              聽課交流

              15、40歲以下(不含40歲)教師每周至少聽2節課,40歲以上(含40歲)每周至少聽1節課,按規定每少聽一節扣5分。

              16、年級臨時組織的聽課、講課活動,不服從安排扣5分。

              監考與改卷

              17、監考遲到、早退、脫崗、閱看書報雜志、試卷錯裝、漏裝、倒裝等不嚴格履行監考職責,扣5分。

              18、改卷不負責任,合分不仔細認真,造成重大失誤,扣10分。

              閱讀與實驗

              19、不按要求組織閱讀課每少一節扣10分,組織不認真每節扣5分。

              20、不按要求上實驗課,每少一次扣10分,組織不認真每節扣5分。

              文化交流

              21、教師每學期至少交2篇教學或管理感悟與反思,每少一篇扣5分。

              22、書寫廣場書寫不認真扣5分,不書寫扣10分。

              活動與會議

              23、學校、年級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遲到、早退每發現一次扣5分,請假扣2分,無故不參加扣10分。

              坐班與簽到

              周一至周五實行彈性坐班,原則上坐班時間為本晌第一節課至最后一節課,最后一節沒課的`教師上課鈴響后可下班,需提前離校須打招呼。

              24、周一至周五無故不上班(休息日除外)扣10分。

              25、不簽到者扣5分,代簽及被代簽者扣10分。

              26、在學校抽煙,發現一次扣5分。

              27、下班后不關空調、電扇、電棒、電視、不鎖門扣5分。

              學生評教

              28、某教師評教得分=(50/年級組評教最高分)×某教師評教原始分

              教學成績

              統計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上線率以本年級最小的一個班的人數為基準。

              教師教學平均分為所教班平均分之和除以所教班數。

              29、某教師教學成績考核分=50+5×(某教師教學平均分-年級平均分)

              30、體音美、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教師教學成績考核分=50+50(某教師平均滿意率-本學科教師平均滿意率)

              領導管理層考核方案5

              為了提高教師管理的客觀性、公平性,促進教師精講、細究、博學,圓滿完成教學教研任務,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辦法

              對教師工作的考核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1、教學業績,考核占50%。

              主要對教師所帶班級的考試成績,參照教學績效獎勵方案分為三個等次,分別為10分、7分,4分,帶多班取平均值。每一次考試算一次此項得分,最后取平均分。

              2、教研成績,考核占30%。

              主要考查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及教學反思的獲獎及發表情況、參加教學比武獲獎情況、所帶學生參加各種活動的獲獎情況及參加學校集體備課情況等。

              ⑴鼓勵教師加強學習,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教育論文、教學反思等。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加5分,在省級刊物發表加3分,在市級刊物發表加1分,在學校網站發表加1分。

              ⑵鼓勵教師參與教學比武活動。獲省級一等獎加10分,省級二等獎加8分,市級一等獎加5分,市級二等獎或校級一等獎加3分,校級二等獎加1分。

              ⑶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研活動。各組進行集體備課,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中心發言人加1分;舉行集體備課展示,人均加1分,中心發言人加2分。

              ⑷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交流活動。在校際交流活動或教科院視導時主動講課,獲得好評,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加2分。

              ⑸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學校校本教材開發編寫。凡獲得立項,認真編寫,按時完成任務,主持人加4分,參與編寫加2分。

              ⑹鼓勵教師積極組織學生活動。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市級一等獎以上加1分;非文字學科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市級競賽,獲一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三名)加3分,二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六名)加2分,三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八名)加1分;指導學生進行新課改網上操作,按時完成任務,加3分。

              ⑺鼓勵教師舉行專題講座。舉行一次教學講座,加2分,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⑻鼓勵教師積極設計題目。教師精選或精心設計的題目若被采納,加1分。

              ⑼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培訓。在學校組織的各項培訓活動中,考核通過加3分。

              3、學生評教,考核占20%。

              教務處每學期組織兩次學生評教,評選班級最受學生歡迎的老師2-3名,得票居前三檔次的教師依次加6分、4分、2分(帶多班取平均分)。

              非文字學科教師參照此方案單獨考核,考查教研成績與學生評教兩項,各占50%。

              二、其他事項

              1、嚴守紀律。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一次扣1分、罰款20元;誤課扣1分、罰款50元;不經教務處批準組織學生課外活動,扣1分,罰款20元。

              2、嚴格管理。教師因管理不力,課堂混亂,發現一次扣1分;對違紀學生教育要有耐心,若過度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一次扣2分。

              3、關心學生。走近學生,真正關心學生的學習與生活,學期中途每流失一人,班主任扣1分。

              4、積極教研。遲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罰款20元。累計三次,評優一票否決。

              5、自覺坐班。教務處不定期抽查,一次缺勤扣0.3分,并將結果應用于學期末教師評價。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教師量化考核的最終分數作為學年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也是年度考核等次、評先表模和教師任用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