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p id="zsypk"></rp>

      2.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

        時間:2024-01-03 13:58:16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質量考核獎懲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1

          一、為保證駕駛員培訓質量,筑起預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質量部負責實施。

          二、培訓質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培訓質量管理要堅持嚴格、周密、細致、準確的管理原則。

          三、教學部應根據《教學大綱》制定教學計劃,教學計劃應明確教學項目、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內容以及教員配備情況。

          四、教練員要以《教學大綱》、《教學計劃》為指導,結合交通部規(guī)定的統(tǒng)編教材編制教案,經教學部審核后進行教學。確保《教學大綱》能夠落到實處。

          五、教學部要建立學時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使用ic培訓計時卡,確保每個學員的培訓學時,對于達不到規(guī)定學時學習的學員,主管教學的負責人不能簽發(fā)下一科目的培訓通知單。

          六、質量部應建立查課制度,對教學計劃和內容進行落實檢查。

          七、教員部應針對教練員教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共性問題,每年定期舉行教練員培訓(輪訓),使好的教學方法、教學經驗得以推廣,提高師資水平,保障培訓質量。

          八、質量部應對教練員的培訓質量進行考核:

         。1)對每一個學員的每一個學習階段進行考核;

         。2)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結業(yè)考試合格率進行考核;

          (3)對每一個教練員所帶學員的駕駛證考試合格率進行考核。

          九、質量部應根據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對教練員單期培訓質量進行評估。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即:優(yōu):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據此分值創(chuàng)建教練員培訓質量排行榜。

          十、對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學員,質量部應通知教學部對該學員本周期所學的內容進行重新培訓。對拒不參加重新培訓的學員,教學部應將該學員移交學員部,勸其退學。

          十一、教練員所帶學員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質量部應及時通知教學部停止該教練員執(zhí)教,教員部應及時查找原因,并對該教練員進行離崗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有二次以上因培訓質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員部應給其辦理解聘手續(xù)。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2

          為了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根據縣局的全面提升教學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結合教學的實際情況,舉行月質量調研活動及學期期末調研活動,為了表彰優(yōu)秀,激勵后進,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考依據

          以本次調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績作為依據。

          二、獎懲

          1、語數(shù)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名的分別獎勵現(xiàn)金50、40、30元。

          2、語數(shù)英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現(xiàn)金10元。

          3、語數(shù)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組織召集開會,幫助分析成績并進行誡勉談話(相比上一次有進步名次的不用參與談話)。最后一名的并作出書面說明。

          4、語數(shù)英連續(xù)兩次位居后三名的`學科教師由中心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5、在一學年兩次期末質量調研中,量化成績位居同年級同學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進步2個名次的(依據以年終的期末考試),報考縣局招聘教師時學校不予出具證明。

          6、在縣局的歷次質量抽測中,學生成績位居全縣后1/3名次的課任教師,當年所有的評先樹優(yōu)一票否決。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中心校。

        為了更好地抓好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以下教學質量評估制度:

          1、執(zhí)行教學質量與年度考核、職稱(教師課堂教學評估)、獎金掛鉤。

          2、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tǒng)考中名列全場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場排名),分別給予獎勵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為優(yōu)秀或稱職。

          3、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農場統(tǒng)考中在上一學期該年級學科農場排名的基礎上,每提高一個名次獎勵30元,以鼓勵接受起點低的科任教師。

          4、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tǒng)考中名列全場倒數(shù)第一(除達標外)或被農場扣罰的,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不得評為優(yōu)秀。也不得評為先進教師。

          5、為學校承擔上級下達的教學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務(如文藝節(jié)目排導、演講、體育、美術項目的指導等),并完成任務成績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學?筛鶕闆r給予提高檔次進行評估。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3

          為了更好地抓好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以下教學質量評估制度:

          1、執(zhí)行教學質量與年度考核、職稱(教師課堂教學評估)、獎金掛鉤。

          2、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tǒng)考中名列全場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場排名),分別給予獎勵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為優(yōu)秀或稱職。

          3、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農場統(tǒng)考中在上一學期該年級學科農場排名的基礎上,每提高一個名次獎勵30元,以鼓勵接受起點低的科任教師。

          4、教師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在場統(tǒng)考中名列全場倒數(shù)第一(除達標外)或被農場扣罰的,年度考核、課堂教學評估不得評為優(yōu)秀。也不得評為先進教師。

          5、為學校承擔上級下達的教學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務(如文藝節(jié)目排導、演講、體育、美術項目的'指導等),并完成任務成績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學科學生總評成績,學?筛鶕闆r給予提高檔次進行評估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4

          為了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根據縣局的全面提升教學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結合教學的實際情況,舉行月質量調研活動及學期期末調研活動,為了表彰優(yōu)秀,激勵后進,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考依據

          以本次調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績作為依據。

          二、獎懲

          1、語數(shù)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名的分別獎勵現(xiàn)金50、40、30元。

          2、語數(shù)英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現(xiàn)金10元。

          3、語數(shù)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組織召集開會,幫助分析成績并進行誡勉談話(相比上一次有進步名次的不用參與談話)。最后一名的并作出書面說明。

          4、語數(shù)英連續(xù)兩次位居后三名的學科教師由中心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5、在一學年兩次期末質量調研中,量化成績位居同年級同學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進步2個名次的(依據以年終的期末考試),報考縣局招聘教師時學校不予出具證明。

          6、在縣局的歷次質量抽測中,學生成績位居全縣后1/3名次的課任教師,當年所有的評先樹優(yōu)一票否決。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中心校。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5

          為了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確保生產施工過程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1)檢查考核

          項目經理及安質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大檢查,并進行評分考核;安質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大檢查;分管領導每周進行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自查;同時核查上次安全檢查整改情況,并結合質量專項檢查整改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公布檢查結果。質量檢查完成時,檢查組填寫《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其得分作為本次檢查排名的最終依據。每次檢查結束后,將檢查結果報安質部;同時在管段內公布檢查結果。

          質量檢查組成員由項目領導帶隊,安全質量部、工程部、物機部、試驗室等相關部門相關人員組成。每月的安全質量檢查時間一般放在每月的25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質量專項檢查

          項目安全質量部根據上級的部署和工程建設的需要進行組織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檢查組成員由安全質量部根據檢查內容確定。

         。3)復查與反饋

          對于每次質量檢查中出現(xiàn)的問題,由安全質量部負責對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整改核查,根據需要安排抽查受檢單位在接到檢查結果1天內,向項目安全質量部或調度上報整改計劃;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對整改仍不合格的單位予以警告。

         。4)評分辦法

          檢查評分表中,滿分均為100分。根據檢查情況對每個小項扣分,對于檢查中沒有的項目得滿分,但必須注明“此項空缺”。檢查評分不得采用負值。

         。5)等級劃分

          質量檢查評分作為對一個下屬單位質量情況的評價依據,共分為三個等級:

          優(yōu)良:《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平均得分均在85分(含)以上。

          合格:《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平均得分均在70分(含)以上。

          不合格:《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平均得分均不滿70分或者檢查的小項中有得零分的項目。

         。6)考核、獎懲標準

          對每月無質量事故且檢查評分在85分(含)以上的,對部門一次性獎勵50000元,獎金根據貢獻大小自行分配,并將分配結果報經理部備案。

          對每月無質量事故且評分在70分以下的,對部門罰款30000元,對負責人罰款1000元,現(xiàn)場分管領導罰款800元。

         。7)本制度由安全質量部負責解釋。

          工程質量管理獎罰辦法

          第一章、總則

          1.1、為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強化和規(guī)范公司質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質量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加大工程(產品)質量監(jiān)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質量事故的發(fā)生,鼓勵各項目爭創(chuàng)優(yōu)質工程和名牌產品,做到獎優(yōu)罰劣,根據質量管理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質量方針,認真貫徹《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確保工程質量。

          1.3、建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專項基金。工程質量實現(xiàn)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目標,或者為質量管理工作做出貢獻者(包括防止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按本辦法實施獎勵。

          1.4、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項目部管理人員或公司工程技術部人員的督促和指導。工程發(fā)生質量事故,或者違反《質量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按本辦法實施懲罰。

          1.5、公司實行工程項目管理績效考核制度。各項目勞務公司拿出20%進度款,納入工程質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獎創(chuàng)出優(yōu)質工程的項目和個人,處罰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含嚴重質量問題),損害企業(yè)信譽的項目和責任者;

          1.7、工程技術部質量主管每月對各個項目進行一次施工質量考核,將勞務公司進度款的20%,作為考核目標(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發(fā)放進度款時,按考核總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應發(fā)進度款總額即為當月應發(fā)的質量績效進度款。其余進度款作為風險抵押金,將在工程竣工時酌情發(fā)放。

          1.8、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項目勞務公司。

          第二章、質量管理獎罰考核標準

          2.1、各項目年內未發(fā)生質量事故及嚴重質量問題,經檢查考評工程質量合格率(優(yōu)良率)實現(xiàn)了合同承諾目標,社會效益顯著,列入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的工程達到申報條件并實現(xiàn)申報,公司將對工程項目風險抵押金進行返還。

          2.2、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創(chuàng)新或具有示范效應的項目和個人,視具體情況或所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大小,給予項目或個人獎勵1000~20000元。如果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特別突出,可提請公司領導批準另行重獎。

          2.3、未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項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設計要求,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的,全額退還風險抵押金,不獎不罰。

          2.4、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工程監(jiān)理抽檢中不得出現(xiàn)不合格項。

          2.5、因工程質量問題受到群眾舉報控告(經確認基本屬實)、起訴(我方敗訴)、廣播電視新聞媒體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門通報批評的工程項目處罰1000~10000元/次。

          2.6、保修服務不及時、不到位,由于施工質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較差,影響較大。要求維修并按實際情況扣罰質量保證金10%。

          2.7、在建工程項目凡被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組織檢查中受到通報表揚或名列前三名者,適當獎勵1000~3000元。被通報批評的處罰1000~3000元。

          2.8、公司定期對在建工程各項目檢查、考核、評比累計榮獲第一名的獎勵1000~3000元,倒數(shù)第一名的罰1000~3000元。

          2.9、對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被上級主管部門人員或公司工程技術部人員督促、責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對刁難、頂撞、阻礙上級主管部門人員執(zhí)行公務或頂撞、阻礙公司工程技術部人員行使指令、或不接受整改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視情節(jié)輕重每次處罰款500~1000元。并一律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

          第三章、質量管理獎罰辦法

          3.1、各項目施工隊必須堅決貫徹執(zhí)行上級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guī)范和標準,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安全、優(yōu)質、低耗、高效。

          3.2、各項目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必須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構和制度,有專職質量員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收集、整理完善各項技術質保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3.3、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必須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項目班子成員、施工現(xiàn)場各施工班組開展經常性的施工質量檢查和教育,提高各班組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在施工關鍵性的部位時,必須在現(xiàn)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3.4、施工現(xiàn)場質量管理必須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及國家、市現(xiàn)行頒布的一系列規(guī)范、標準等。要求保證每道工序和施工質量符合驗收規(guī)范標準。堅持做到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自檢、自查把好質量關,對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堅決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5、隱蔽工程必須經過項目部、公司工程技術部、工程監(jiān)理、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設計單位代表等有關部門驗收確認后方可進行工程隱蔽。

          3.6、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xiàn)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檢測、化驗、試驗。材料沒有檢驗合格或缺乏檢測合格證明的不得使用。

          3.7、建立建全工程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每個工地要有專職資料員負責收集、整理工程技術資料,嚴格按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收集、整理的要求,根據工程的進度及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保資料分類收集、整理保管,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公司管理部門檢查驗收。

          3.8、施工負責人及其所有管理人員,不重視工程質量管理,工程質量不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市現(xiàn)行頒布的一系列規(guī)范、標準等。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處理和經濟處罰等、并追究其責任。對發(fā)生一般以上質量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3.9、項目施工負責人對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不符合國家、市現(xiàn)行頒布的一系列規(guī)范、標準等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對存在的問題自身不重視、不積極采取整改措施,被上級主管部門人員或公司工程技術部門人員經監(jiān)督責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施工負責人不重視、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且故意刁難、頂撞、阻礙上級主管部門人員執(zhí)行公務和公司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行使指令的,每次罰款500~10000元。

          第四章、項目質量管理符合下列條件給予獎勵

          4.1、各施工負責人是各單位工程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質量工作應全面負責,要貫徹執(zhí)行公司質量方針政策。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積極支持項目部、公司工程技術部門管理人員及工地質量員、安全員的工作。

          4.2、對于所負責的每個單位項目工程必須及時按相關規(guī)范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經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必須認真組織實施,特殊情況要還應制定作業(yè)計劃和工藝規(guī)程。

          4.3、組織制定和修訂完善的施工現(xiàn)場有關質量技術操作細則及其有關管理規(guī)定經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查批準后,負責貫徹執(zhí)行。做到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市現(xiàn)行頒布的一系列標準、規(guī)范等。

          4.4、嚴格執(zhí)行質量規(guī)范及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加強管理,督促施工班組對施工質量各個階段進行檢查驗收。

          4.5、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項目勞務公司管理組對施工現(xiàn)場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措施或向上級反應請求幫助解決。

          4.6、項目勞務公司管理組經常向各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施工質量教育,提高工人的質量意識,同時要對新調入的工人和分承包施工隊伍的有關人員進行教育,明確施工質量。

          4.7、項目勞務公司管理組應定期、不定期召集所有管理人員,召開質量會議、抓好施工質量。

          4.8、項目施工負責人及所有管理人員,應認真負責,忠于職守,重視質量、強化管理,經常組織項目班子成員實施質量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上級主管部門、公司工程技術部門檢查簽發(fā)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落實整改到位,消除隱患。對所有負責的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市現(xiàn)行頒布的一系列規(guī)范、標準等。當年無質量事故,經公司相關部門綜合考評完成與公司簽訂的目標責任制指標,并取得顯著成績,年終被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有關部門綜合評定為質量管理“先進項目、優(yōu)秀項目經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的,于年終由公司研究決定按責任制考核給予該項目進行獎勵1000~10000元。

          第五章、項目質量管理存在下列問題的應立即處罰:

          5.1、有下列情況之一,對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有關責任人處以100元/條或總額10000元的罰款。

          5.1.1、質保資料收集、整理應及時、有效、真實、齊全、清楚。

          5.1.2、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成品、半成品的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及進場復試報告,抽樣檢驗報告,見證檢測報告,檢驗批驗收記錄,分部、分項驗收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施工記錄,確保所使用材料和工程結構安全,以上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5.1.3、不按圖紙、規(guī)范標準、技術措施進行交底或交底無簽字;

          5.1.4、不審查技術資料、不組織技術交底和分部分項質量驗收、不及時做好隱檢記錄;

          5.1.5、不重視質量,違章指揮或不接受質檢員意見,限期整改通知下發(fā)后不及時、不認真整改;

          5.1.6、不按圖紙施工或只抓進度,不抓質量,質量通病嚴重存在而無可靠改進措施;

          5.1.7、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需無償返工處理);

          5.1.8、不認真操作、粗制濫造或偷工減料,或拒不及時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5.1.9、漏(錯)放受力鋼筋、鋼筋移位嚴重,或搭接錨固長度嚴重不足,或焊接質量低劣,隨便切割主筋的;

          5.1.10、模板支撐不足(或不牢),變形跑模,造成砼觀感質量較差甚至爆模者;

          5.1.11、砼澆筑、振搗不實,施工縫處理不好,砼觀感質量較差者;

          5.1.12、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質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結構和試塊強度不足,或攪拌不按規(guī)定操作者;

          5.1.13、進場材料、半成品無材質證明,不按規(guī)定及時做復試,材料質量低劣而使用者;

          5.1.14、建筑物定位放線,軸線、標高超出規(guī)范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5.1.15、不按規(guī)范、標準做壓力實驗,不做蓄水灌水試驗,或焊工無證施焊。出現(xiàn)“滴、漏、跑、冒、堵”或保溫防腐有遺漏不符合規(guī)定者;

          5.1.16、不按規(guī)范、標準施工檢測,交工時發(fā)現(xiàn)配電箱(柜)、設備、插座、開關、燈具、連接件等電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5.1.17、水、電、管材、過墻(板)亂打洞、斷筋、斷肋影響結構安全或陽臺、走廊倒泛水,地漏坡度不足,造成積水滲漏者;

          5.2、對質量事故的懲罰

          發(fā)生質量事故,根據對工程影響程度、經濟損失大小,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5.2.1、對一般質量問題的懲罰

          5.2.1.1、施工期間因工藝錯誤造成返工或整修費用在5000元以下,無因質量事故造成重傷、死亡者屬于質量問題。

          5.2.1.2、在質量檢查中,上級領導或公司工程技術部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本章節(jié)內容以外的質量問題,視其嚴重程度下發(fā)質量問題整改通知書、通報或處項目經理5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或檢查通報中指出的質量問題,整改不徹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罰款的2~3倍加重處罰。

          5.2.2、凡因設計錯誤、測量錯誤(未向有關部門及時報告)、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不按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監(jiān)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半成品、成品和設備而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強度不夠,結構尺寸或位置錯誤,達不到《驗標》標準,一般需做返工、加固處理的均視為工程質量事故。對釀成質量等級事故的均進行處分和經濟處罰。

          5.2.3、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10萬元以下。對責任項目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處分,經濟處罰1000~3000元。對工程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并處罰3000元~30000元。

          5.2.4、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30萬元。對責任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經濟處罰3000~10000元。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并處罰10000~50000元。

          5.2.5、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0(含)~100萬元。

          5.2.5.1、對責任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降級或撤職處分,經濟處罰10000~50000元,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直接降級或待崗處分。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并處罰50000元~300000元。

          5.2.5.2、對事故其他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經濟處罰1000~5000元。

          5.3、其他懲罰

          5.3.1、凡列入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的工程,由于安全或質量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備申報條件,未能實現(xiàn)創(chuàng)優(yōu)目標的,將對施工項目、工程承包人按創(chuàng)優(yōu)相應獎勵標準的3-5%予以罰款。

          5.3.2、對工程施工項目、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凡因建筑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并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進行處罰。

          5.3.3、由于工程質量問題受到上級或建設單位通報、新聞媒體曝光或被列入企業(yè)不良記錄黑名單的,將視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大小對責任項目、工程承包人予以處罰。

          5.3.4、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擅自處理的,對事故責任項目及有關人員、處以1000~3000元以上罰款,對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處以3000~5000元以上罰款。

          第六章、工程質量缺陷處罰細則

          本細則規(guī)定項目對所屬工程項目的施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組施工過程及單位工程各階段驗收檢查中存在質量缺陷的處罰細則:

          6.1、混凝土工程

          6.1.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按規(guī)范和施工技術方案執(zhí)行,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2、模板表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且不得沾污鋼筋和混凝土接搓處,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3、模板內應清理干凈,有雜物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4、對跨度大于4米的現(xiàn)澆梁板,不按規(guī)范及設計要求起拱的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混凝土強度不符合規(guī)范及設計要求強行拆摸的罰款500~20xx元。拆模無申請審批手續(xù)的罰款500元。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6.1.6、鋼筋的品種、級別、規(guī)格、數(shù)量、位置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又不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500元。

          6.1.7、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shù)量,接頭面積百分率,錨固長度,保護層厚度,漏綁等不符合規(guī)范及設計要求又不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300元。

          6.1.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構造筋、橫向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間距等不符合規(guī)范及設計要求的每處罰款50~300元。

          6.1.9、自拌混凝土必須嚴格按試驗室砼配合比,根據現(xiàn)場砂石含水率調整為施工配合比,掛牌施工,如砼強度達不到設計等級要求的必須返工或加固處理,(一般普通較小工程如砼強度達不到設計等級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處理的不納入結算)同時進行徑濟罰款500~5000元。

          6.1.10、加強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檢工作,作假記錄、無記錄的每次罰款100~300元。

          6.1.11、嚴格計量制度,無計量記錄及計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每次罰款50~300元。

          6.1.12、加強現(xiàn)場試塊制作管理工作,試塊數(shù)量登記、保養(yǎng)、運送試壓時間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300元。

          6.1.13、砼、砂漿試塊每漏做一組罰款200元。

          6.1.14、砼、砂漿試塊強度低于規(guī)范最低值50%或高于規(guī)范100%,每組罰款200元。

          6.1.15、梁、柱每一處蜂窩面積大于0.1㎡,基礎、墻、板每一處蜂窩面積大0.2㎡,每處罰款50~300元。

          6.1.16、梁、柱每一處孔洞面積大于0.04㎡,基礎、墻、板一處蜂窩面積大于0.25㎡,每處罰款50~300元。

          6.1.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長度大于10㎝每處罰款50元。

          6.1.18、梁、柱、樓梯縫隙夾渣層長度超過5㎝和深度超過保護層,基礎、墻、板縫隙夾渣層超過20㎝,厚度大于4㎝,每處罰款50~300元。

          6.1.19、梁、柱脹模面積每一處大于0.05㎡,厚度大于3.5㎝,基礎、墻、板脹模面積大于0.1㎡,厚度大于4㎝,每處罰款50~300元。

          6.1.20、墻、柱垂直度每層超過8㎜或層高偏差超過10㎜的,每處罰款100元。

          6.1.21、梁、墻、柱斷面尺寸比設計大于10㎜或小于8㎜,每處罰款100元。

          6.1.22、混凝土施工縫未按規(guī)范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50~300元。

          6.1.23、現(xiàn)澆板厚度比設計尺寸大于8㎜或小于5㎜,每處罰款100元;多用材料的還需賠償材料費。

          6.1.24、梁、柱鋼筋偏位造成基礎保護層超過±10㎜,柱、梁、板、墻超過±5㎜,每處罰款50元。

          6.1.25、梁、墻、樓梯、板、柱在同一軸線、同一位置的該拉長統(tǒng)線而不拉,造成梁彎曲,10米范圍內高低誤差大于10mm,每處罰款100元。

          6.1.26、未按規(guī)范要求及時進行混凝土養(yǎng)護的,每次罰款100元。

          6.2、砌體工程

          6.2.1、砌筑砂漿拌和時不掛配合比標示牌、計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50元。

          6.2.2、不按規(guī)范制作砂漿試塊或漏做試塊每次罰款100元。

          6.2.3、砌體灰縫飽滿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小于80℅,罰款50~300元。

          6.2.4、砌體轉角處如必須間斷而不按規(guī)定留置斜搓,斜搓長度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每處罰款100~300元。

          6.2.5、砌體留直搓不按規(guī)范放拉結筋,或拉結筋放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100~300元。

          6.2.6、水平灰縫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水平灰縫厚度(10皮磚的平均值)大于±10㎜(每樓層至少查三處),每處罰款50元。

          6.2.7、砌體每層垂直度偏差大于10㎜(每層至少查3處,用2m靠尺檢查),每處罰款50元,并責令返工整改。

          6.2.8、砌體表面平整度大于10㎜(每層至少查3處,用2m靠尺檢查),每處罰款50元。

          6.2.9、砌體構造柱處未按規(guī)定留置馬牙搓,必須返工,并每處罰款50~300元。

          6.2.10、填充墻砌體拉結筋品種、規(guī)格、長度、間距設置不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1、填充墻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規(guī)范及設計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2、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墻底部砌法不符合設計及施工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3、砌體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cm,未按設計或規(guī)范要求設置過梁,每處罰款50元。

          6.2.14、陽臺欄桿和扶手與墻體之間的連接部位,未按設計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處罰款50元。

          6.2.15、構造柱預留鋼筋、拉接筋的數(shù)量、長度、間距不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6、對衛(wèi)生間、廚房包括隔墻下口未按規(guī)范做止水帶(翻口),每處罰款200元。

          6.2.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應對錯縫搭砌,搭接長度小于90mm,豎向通縫超過兩皮每處罰款50元。

          6.2.1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搭接長度小于砌塊1/3,每處罰款50元。

          6.3、門窗工程

          6.3.1、門窗樘未按設計要求的水平標高或平面位置安裝,偏差大于20mm,每樘罰款50元。

          6.3.2、固定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鋼門窗的組合鐵件和鐵腳未按設計及規(guī)范設置,每樘罰款50元。

          6.3.3、木門窗扇安裝縫隙過大造成透亮,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50元。

          6.3.4、鋁合金門、塑鋼門窗、鋼門窗安裝固定不符合要求,開啟不靈活,拉手、扶手、鎖具等安裝不牢固,每處罰款50元。

          6.3.5、鋁合金、塑鋼門窗、鋼門窗邊框滲水,每處罰款50元。

          6.3.6、木門窗扇上下帽油漆漏刷,每處罰款50元。

          6.4、抹灰工程

          6.4.1、粉刷墻面、柱面、墻裙等,空鼓、裂縫、面積超過0.2㎡,每處罰款50元,平頂天棚空鼓造成脫落,每處罰款50元。

          6.4.2、管道后面墻未粉刷或嚴重高低不平,每發(fā)現(xiàn)一間罰款50元。

          6.4.3、門窗洞口及墻面轉角處未做護角或不按規(guī)范粉護角;外墻的窗臺,雨蓬、陽臺、腰線等凸出墻面處未做滴水線,槽線未按規(guī)定做水線槽;女兒墻壓頂坡向未朝外墻面,每條(處)罰款50元。

          6.4.4、墻面刷漿(噴漿)、油漆等飾面出現(xiàn)掉粉、起皮、漏刷、透底,面積超過0.1㎡,每處罰款50元。

          6.4.5、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未按設計采取加強措施,每處罰款50元。

          6.4.6、粉刷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無加強措施,每處罰款50元。

          6.4.7、陰陽角角不順直,偏差超過5mm的,每處罰款50元(用檢測尺檢查)。

          6.4.8、面磚、地磚、瓷磚空鼓面積超過0.5㎡每處罰款100元。

          6.4.9、外墻開裂滲水或外墻涂料存在明顯色差,每處罰款100元。

          6.4.10、樓梯梯段板下口未按設計要求做滴水線,每處罰款100元。

          6.5、吊頂工程

          6.5.1、木龍骨無防火、防腐處理罰款200元。(無要求的除外)

          6.5.2、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未做防腐處理罰款200元。

          6.5.3、吊桿距主龍滑端部距離不得大于300mm,當大于300mm時應增加吊桿,當?shù)鯒U間距長度大于1.5m時,無設置反支撐的,每處罰款50元。

          6.5.4、重型燈具、空調、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應安裝在建筑物承重結構上,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龍骨上,如有違反,每處罰款500元。

          6.5.5、吊頂無起拱、吊桿、龍骨的材質、規(guī)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200元。

          6.6、樓地面工程

          6.6.1、地坪嚴重空鼓、裂縫、起砂面積大于1㎡,每處罰款500元。

          6.6.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間、陽臺、衛(wèi)生間、廚房四周墻面及地面、滲漏或倒泛水,每處罰款300元。

          6.6.3、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20cm,每處罰款50元。

          6.6.4、踢腳板凸出墻面、厚薄不均勻,比規(guī)定厚度(水泥踢腳線6-8mm,板塊8-10mm)超高5mm,每處罰款50元。

          6.6.5、樓梯踏步寬度誤差每步超過10mm,裝飾板塊高度誤差超過5mm,每處罰款50元。

          6.6.6、面層不同做法的樓地面交接處不設變形縫,每處罰款50元。

          6.6.7、在做好的樓地面上拌和和傾倒砂漿,每處罰款50元。

          6.6.8、板塊面層空鼓面積大于0.1㎡,板塊間高低差大于2mm,每處罰款50元。

          6.6.9、室內變形縫做法不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每條罰款50元。

          6.7、防水工程

          6.7.1、水泥砂漿防水層陰陽角沒有做成圓弧形每處罰款50元。(設計無要求的除外)

          6.7.2、水泥砂漿防水層必須結合牢固,發(fā)現(xiàn)空鼓現(xiàn)象,每處罰款50元。

          6.7.3、卷材防水層短邊和長邊搭接寬度小于100㎜每處罰款50元。

          6.7.4、采用多層卷材時,上下兩層和相臨兩副卷材的連接縫應錯開1/3幅寬,且兩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不符合規(guī)范每處罰款50元。

          6.7.5、卷材防水層有空鼓現(xiàn)象每處罰款50元。

          6.7.6、卷材防水層轉角處、變形縫,穿墻管道等細部做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7.7、以上幾條同時適用于屋面、地下室、廚房、衛(wèi)生間防水工程。

          6.7.8、衛(wèi)生間防水工程未做二次閉水實驗罰款500元。

          6.8、屋面工程

          6.8.1、屋面滲漏無論范圍大小,每處罰款300~1000元。

          6.8.2、屋面和檐溝流水方向不正確造成積水深度超過10mm,每處罰款`100元。

          6.8.3、剛性屋面分倉縫脊相鄰高差大于10mm,每處罰款50元。

          6.8.4、剛性屋面層與女兒墻、煙囪、水箱、管道等交接處未按規(guī)定做泛水或防水層翻起高度低于250mm,每條罰款50元。

          6.8.5、剛性屋面分倉縫等嵌縫因基層未清理干凈或熱灌油膏在燒制時升溫過高膠泥碳化,造成嵌縫膠泥整條粘接不牢拉脫,每米罰款50元并及時整改。

          6.8.6、剛性防水層與女兒墻連接處未按規(guī)范脫開,未用柔性材料填縫,每處罰款50元。

          6.8.7、落水管管材松動或插口邊距墻面小于20mm,每處罰款50元。

          6.8.8、屋面卷材防水層未按要求設置排氣孔,每少一只罰款50元。

          6.8.9、屋面無蓄水或淋水試驗的,每次罰款500元。

          6.9、水、暖、衛(wèi)生設施安裝工程

          6.9.1、明裝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6.9.2、衛(wèi)生器具安裝高度錯誤或安裝高度大于允許偏差5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9.3、衛(wèi)生器具支架安裝不牢固造成松動,每件(處)罰款50元。

          6.9.4、地漏安裝標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設計和規(guī)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每處罰款`100元。

          6.9.5、立管垂直度、碳素鋼管、PVC管,每米長度偏差大于5mm,每根罰款50元。

          6.9.6、管道、鋼板水箱等油漆漏刷每件(根)罰款50元。

          6.9.7、消防栓方向裝反每只(處)罰款50元。

          6.9.8、給水附件、閥門、消防、噴淋器具安裝大于允許偏差最大值1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9.8、風管制作,安裝明顯扭曲,每件(處)罰款50元。

          6.9.9、保溫密實外觀差,粘膠帶不平整,寬度偏小,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10、電器安裝工程

          6.10.1、插座、開關板,進戶配電箱蓋板安裝不牢固而脫落,每件(處)罰款50元。

          6.10.2、電線保護明配敷設,任意2m段內平直度、垂直度超高10mm,每根(處)罰款50元。

          6.10.3、電氣箱、柜等支架安裝不牢松動,每件(處)罰款50元。

          6.10.4、電氣箱、柜水平標高和平面位置不符設計要求,偏差大于5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10.5、明開關、插座的底板和開關、插座的面板并例安裝高差大于5mm,同一場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5mm,每件(處)罰款50元。

          6.10.6、成排燈具不成線,偏差大于20mm,每處罰款50元。

          6.10.7、應做保護接零(地)的燈具不接保護零(地)采用BVR線不搪踢,每件(處)罰款50元。

          6.10.8、明配鍍鋅鋼管要按規(guī)定設置固定卡及固定支架,每缺一處罰款50元。

          第七章、處罰的實施

          制定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獎罰制度、質量缺陷處罰是為督促各項目、施工班組以及相關個人切實做好質量管理工作。本著獎優(yōu)罰劣的原則,罰款不是目的,是一種要求做好質量的措施(手段),公司將罰款用于獎勵為提高工程質量作出成績的項目、作業(yè)班組和個人。

          7.1、獎罰程序

          7.1.1、優(yōu)質工程獎勵,憑上級文件并由項目經理寫出書面報告,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和有關領導審批;

          7.1.2、對項目一般質量問題的處罰,由質檢相關管理人員根據工程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如實填寫“質量安全問題罰款通知單”一式四份(一份給項目、一份給施工班組或勞務公司、一份工程技術部留存、一份報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從該工程款中扣除(對個人罰款從被罰者工資中扣除);

          7.1.3、對發(fā)生質量事故的罰款,由工程技術部行文提出處理意見,主管領導批準后印發(fā)各單位(部門),財務部從發(fā)生質量事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7.2、實施辦法

          7.2.1、獎勵和處罰嚴格依據規(guī)范、標準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以及職責權限進行,不得有隨意性。

          7.2.2、公司財務部建立獎罰專用帳戶,用于獎勵為優(yōu)質工程和質量管理工作作出貢獻者。

          7.2.3、同一項工程榮獲多項榮譽時,以最高榮譽給予獎勵,不重復獎勵。

          7.2.4、其它事項

          7.2.4.1、由于施工質量問題引起人身傷亡事故的處理,按《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執(zhí)行。

          7.2.4.2、事故的分類和調查處理程序,同時要執(zhí)行有關行業(yè)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

          7.2.5、工程技術部是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管理、考核與實施。質量獎罰實施辦法由公司工程技術部組織實施,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開出質量問題整改處罰通知單一式肆份、一份給項目、一份給施工班組、一份工程技術部留存、一份報財務部,由公司財務部從該項目工程款中扣減。

          對施工班組作業(yè)層的獎勵與懲罰由各項目部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具體實施,項目部不積極監(jiān)督、指導的,要負連帶責任。

        【質量考核獎懲制度】相關文章:

        質量獎懲制度05-16

        考核獎懲制度11-05

        項目考核及獎懲制度11-22

        師德考核獎懲制度03-17

        質量獎懲制度(精選10篇)08-18

        項目考核及獎懲制度通用12-20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06-13

        學校考核獎懲制度大全04-21

        考核獎懲制度15篇11-05

        99热这里只有精品国产7_欧美色欲色综合色欲久久_中文字幕无码精品亚洲资源网久久_91热久久免费频精品无码
          1. <rp id="zsypk"></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