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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假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07 09:18:12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請假管理制度【推薦】

          在現(xiàn)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請假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請假管理制度【推薦】

        請假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遵照執(zhí)行。

          三、內容:

          (一)法定節(jié)假日

          法定節(jié)假日共11天,本廠依照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放假。具體為:①元旦1天;②清明節(jié)1天;③端午節(jié)1天;④勞動節(jié)1天;⑤中秋節(jié)1天;⑥國慶節(jié)3天;⑦春節(jié)3天。

         。ㄈ鐕矣行乱(guī)定,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請假類別

          1、事假:

         。1)員工因處理私人事務而請假,稱為事假;

          (2)下述第2至5條請假如不能提供相關依據(jù)或證明者均以事假處理。

          2、病假:

          ( 1)員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不能正常上班而請假,稱為病假;

          ( 2)員工請病假應提供本地醫(yī)院(深圳坪山人民醫(yī)院或布吉人民醫(yī)院及其下屬醫(yī)療機構)所出具的(醫(yī)療病假)證明和《病歷記錄》;

          3、婚假:

          (1)婚齡合法,則享有3天婚假。

         。2)員工請婚假,需提供男女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及結婚證明。

          4、產假:

         。1)女員工懷孕臨產,可請產假90天。

         。2)員工請產假,需提供小孩出生證明及夫妻結婚證明。

          5、喪假:

          (1)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關系則享有3天,隔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為1天。

         。2)員工請喪假,必須提供直系親屬死亡證明與關系證明。

          6、工傷假:

         。1)員工因工作受傷,以工傷假論。

          (2)員工工傷期間,薪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核發(fā)。

          (3)員工需提供相關工傷證明及醫(yī)療證明。

          7、路程假:春節(jié)放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員工可請路程假,具體參照以下省/市/自治區(qū)劃分:

         。1)準假1天: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福建省、海南省。

         。2)準假2天: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蘇省。

         。3)準假3天:上海市、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河南省。

         。4)準假4天:山東省、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

          5)準假5天: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西藏自治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ㄈ⒄埣黉N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應先到本部門文員處領取《員工請假審批表》(需寫明請假日期、時間、事由等),然后由所屬部門指定文員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批;

         。2)員工請假應按規(guī)定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后方可離廠,否則以曠工處理;因特殊情況如偶發(fā)事故不及提前請假者,應于假后1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并補辦好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理。

          (3)公司保留員工請假期間因工作需要提前召回員工的權利。

          2、銷假程序:

          (1)銷假時必須在請假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內持請假申請表(附表)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2)病假銷假時,必須提供勞動部門指定醫(yī)院出具的《病歷記錄》和《住院證明》。

          (3)婚假銷假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結婚證》。

         。4)喪假銷假時,必須提供《死亡證明》與《關系證明》。

          (5)路程假銷假時,必須提供有效車票、機票等票據(jù)。

          3、續(xù)假程序:

         。1)逾期續(xù)假,續(xù)假程序與請假審批程序相同。員工需提前通過電話或其它方式征得直接主管同意,由直接主管代替填寫請假條(請假人簽名一欄不需代簽)按

          請假審批程序審批,待請假人回公司后,再補簽名。

         。2)若續(xù)假后,總計請假時間超過了各階段審批的請假天數(shù),需重新填寫請假單,從請假開始的第一天到續(xù)假后的最后一天,按此請假天數(shù)進行審批。

         。3)假期屆滿未辦理續(xù)假或銷假手續(xù)仍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處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審批權限及辦理手續(xù)時間:

         。1)普通員工、班組長及一般技術人員

         。2)主管級人員及中級技術人員

          (3)經理級及高級技術人員

         。4)請假審批注意事項:員工請假,如部門分白晚班,則請假應呈請當班管理人員進行審批,不得跨班申請或審批。否則視為無效。

          (五)、請假審批表

         。1)、請假審批表原則上必須由請假人親自填寫;

         。2)、請假審批上各項內容必須填寫準確、完整;

          (3)、請假獲準并經正常審批后,當事人須到人事行政部備案,人事行政部將“附表”交還給當事人,請假申請人方可離職。否則請假申請表不予生效,請假申請人擅自離職按曠工處理。

         。⒄埣偈芾

         。1)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時,可不予批假或酌情縮短假期或延期批假。

         。2)請假者須在直屬上司安排下將其崗位工作交待其他員工代理。

         。3)員工請假如發(fā)現(xiàn)有虛假事情者,除以曠工處理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如有發(fā)生直屬管理人員隱瞞事實的情況,則給予該管理人員警告或以上處分。

          (七)、請假時間計算

          請假如從休息日起或至休息日止則休息日不計入請假天數(shù);請假如跨越休息日則休息日計入請假天數(shù)。計算全年可請假天數(shù),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入職者,按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到次年銷假者,其次年請假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八)、請假調休

          (1)、調休是指以加班時間換取休息時間的行為(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除外)。

          (2)、員工當月工作滿勤以外的加班時間可以作為調休處理;調休不得影響公司生產的正常運作,并避開公司的集體活動。調休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

          (3)、員工調休須于加班完成后填寫《調休審批單》進行申請,按請假審批相同程序經審批后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如員工加班時間已計發(fā)加班費,則該加班時間不得再用作調休。

          (4)、調休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后,不得隨意更改。

          (5)、加班調休期一般為次月月底前。特殊情況經廠務領導批準可另行安排。

          (6)、調休時間視同正?记冢凑?记谟嬎阈劫Y和福利,并且不影響獎金待遇。計件員工產量按調休對調的加班時間產量計算;調休對調的加班時間則不予計算加班費和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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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ㄊ⒔忉屌c實施

          本制度人事行政部擁有最終解釋權,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原文件與此文件有沖突的地方,以此文件為準。

        請假管理制度2

          1.目的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目的在于規(guī)范職工的請假行為,為考勤提供依據(jù)。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2.假別及準許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兒女婚假,5.天。

          2.2喪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喪假,7天。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3天。

          五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嚴禁欺瞞。工傷類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僅限于特殊情況,酌情而定,但每個會計月累計不超過3天。

          男員工在妻子生產時可以請7天假,并可分成兩次申請。

          2.5農忙假

          沒有農忙假。

          2.6產假和喜假

          女員工可以請6個月的產假。假后上班時間需由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2.7探親假

          本公司距父母長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個會計年可有10.天的探親假(不包括路途天數(shù))。路途天數(sh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時跨月連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計入假期。

          3.假期的申請和批準

          3.1請假者本人填寫標準格式的《請假條》,報直接上級同意,報更上一級批準。然后由請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員備案。

          請假理由須寫明具體內容,僅寫‘有事’一類字樣視為沒有理由而不予批準。

          因緊急情況或人力不可為的情況確需電話請假時,要在上班前一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批假的負責人向考勤員請假。

          捎假的情況同上。

          電話請假與捎假的情況由請假人所屬部負責人向部門工作會報審,不符合電話請假或捎假條件者,視情況處罰,最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3.2續(xù)假與請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員在考勤登記時如沒有見到合法假條,則視請假人為曠工。后交假條者,交前階段視為曠工(按整天處理),且假期不能順延。特殊情況報部門工作會處理。

          4.超假與曠工

          申請和批準的假期天數(shù)超出本制度規(guī)定的天數(shù)時,超出部分為一類超假。

          因電話續(xù)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規(guī)定天數(shù)的部分為二類超假。

          不屬于一二類超假的超假為曠工。

          5.假期的工資核算

          5.1婚假、喪假、病假、產假、事假,在規(guī)定的天數(shù)內不計工資。

          5.2一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類推。

          二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類推。

          5.3曠工者按《獎懲條例》處理。

          6.銷假

          請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員銷假。

          不銷假者視為曠工,確證不是曠工者,則扣除相應時段(但按整班計)的一半日工資。

          7.責任

          對曠工者,其直接上級應向考勤員及時通報。不通報者,按《獎懲條例》接受處理。

          綜合辦監(jiān)督執(zhí)行本制度。

        請假管理制度3

          (一)請假程序、批準權限: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有請假條(1周以上要醫(yī)院有診斷書),中小學半日之內由主任教師或年級組長批準,1—— 3日之內由業(yè)務校長批準,3日以上有中心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況,不能實現(xiàn)請假的,要及時委托他人說明情況代為辦理。

          3.請產假:教師個人要提出書面申請,由中心校長審批,并補交醫(yī)院開具的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關于病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累計病假在10天以內,不扣發(fā)工資;從起病假第1天起,累計11——22天的每日扣發(fā)10元,累計23天以上每日扣發(fā)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30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4.教職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繼續(xù)休病假的,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

          5.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關于事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事假5天以內,工資照發(fā),從請事假第1天起,累計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 7日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4.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作,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

          (四)關于婚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婚假7天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7天按事假處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結婚的,開學后學校不再安排補休婚假。

          (五)關于產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女職工在法定規(guī)定的休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2.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90天)(含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個半月(45天);產假期間報名夫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一個月(30天);由醫(yī)院證明剖腹產或難產的另外增加產加半個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關于遲到、早退的相關規(guī)定:

          1.按規(guī)定的時間晚到,即遲到一次,提前離崗,即早退一次。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不作處理。

          2.不向領導請假,擅離工作崗位超過兩節(jié)課的,即為曠工半天。

          3.遲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學期超過規(guī)定次數(shù),遲到、早退:1節(jié)扣0.1分,每超過3次,請假的按事假1天計算,不請假的按曠工1天計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關于礦工的相關規(guī)定: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實為曠工:①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離職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準而逾期不歸者;④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無故拖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者;⑤以欺騙手段請假、事假者。

          2.學年曠工1天,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

          3.計算曠工期限,從單位知道或應當知道缺勤當事人離開學校之日起計算;曠工每日,扣工資100元。

          4.礦工工作量化扣分:無故曠工每節(jié)課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請假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工廠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員工)。

          3.內容

          3.1工廠各部門員工因私事需親自處理或因病無法上班的,須辦理請假手續(xù)。

          3.2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原因及請假類別后,由職務代理人和主管領導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員工請假期間所屬事務及責任由職務代理人承擔。

          3.3員工請假類別及規(guī)定累計時間。

          3.3.1事假

          3.3.1.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親自處理而無法上班的,可以申請事假。

          3.3.1.2申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及管理部批準后方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3.3.1.4員工申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違反規(guī)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3.3.1.5當月事假將計入員工考勤,請假工資核算按工廠《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3.3.2病假

          3.3.2.1員工因疾病或受意外傷害,可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申請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天,需要住院治療或修養(yǎng)的,不能超過3個月(含門診期間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嚴重,需要延長治療的,可視具體情況經工廠領導批準酌情處理。

          3.3.2.4病假全年累計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的,以事假處理。

          3.3.3婚假

          3.3.3.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并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可準予7天婚假。

          3.3.3.2請婚假應提前15天申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

          3.3.3.3婚假含節(jié)假日。

          3.3.3.4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不扣除期間請假的工資。

          3.3.4慰唁假

          3.3.4.1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資。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級(或居委會等)以上有關單位出據(jù)的員工與死者關系的證明。

          3.3.5產假

          3.3.5.1女性員工符合國家法規(guī)政策的,可請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75天),請產假不扣工資。

          3.3.5.2如所請產假超過時間的,經工廠部門經理簽準的可視同病假,不得超過30天,并按實際天數(shù)扣除工資,但不計入病假累計天數(shù)。

          3.3.6公傷假

          3.3.6.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受傷,經醫(yī)院診斷暫時無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時間為工傷假。

          3.3.6.2經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需要繼續(xù)治療或休養(yǎng)的可請公傷假。

          3.3.6.3員工工傷期間,按本人崗位工資100%計發(fā)。

          3.3.7調休假

          3.3.7.1凡在工廠連續(xù)工作滿六個月者,自第7月起開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員工申請調休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天,一次申請不得超過2天,調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

          3.3.7.3年累計調休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的,以事假處理。

          3.4.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或請假期滿未續(xù)假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情節(jié)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4.假期審批

          4.1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準,否則視為曠工;

          4.2請假1~3天(含3天)的,須部門經理簽準,否則不予承認,視為曠工;

          4.3請假3天以上的,須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4.4員工請假由部門主管或副總經理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

          4.5部門經理級員工由副總經理簽準,送行政科備案;

          4.6急病或臨時重大事項,不能事先親自辦理的,事后應補辦手續(xù)。

          5.職責

          5.1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有關證明,根據(jù)假期核準權限呈請部門主管批準。

          5.2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以電話向直屬主管請假并知會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當天補辦請假核準手續(xù),否則,做曠工處理。

          5.3超過請假期限逾期未回的,應使用電話向直屬主管申請,上班當天補辦續(xù)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理。

          5.4請假所需提供之證件,必須真實。如持假證明,將作嚴重違紀行為處理。

          6.附則

          6.1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在行政科。

          6.2本規(guī)定自頒布日起執(zhí)行

        請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人力資源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并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嚴肅勞動紀律,根據(jù)《勞動法》及國家、省、市的有關法規(guī)和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假期

          第二條員工假期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事假、病假、工傷假等。

          第三條法定節(jié)假日法定節(jié)日是指元旦節(jié)、春節(jié)、清明節(ji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五一”勞動節(jié)和“十一”國慶節(jié);法定假日是指星期六、星期日雙休日。

          第四條請假假期規(guī)定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的,需出具當?shù)乜h級(含縣級)以上中心醫(yī)院或中醫(yī)院(須具備二乙等醫(yī)院以上等級)的病歷證明及住院證明,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管理干部住院病假七天(含七天)以下的在當月休息中進行調整;病假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中途到職者依比例遞減;住院者以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假期為限。(員工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回上海治療,在外地生病需請病假的,須提供當?shù)乜h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病假天數(shù)如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按事假抵充,如抵充后仍未痊愈的,申請停薪留職。如有員工生病住院,部門主管應主動告知人力資源部,以便保險備案。

          事假: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每月如超過10天(含10天),則退當月保險,特殊情況的請假一次以15天為限,事假全月不得超過30天,如每月超過30天或全年累計超過90天者,工齡折半算,中途到職者依比例遞減。調休請假必須以半天為最小單位;榧伲悍戏ǘ挲g結婚(包括再婚)可連續(xù)請婚假三天。晚婚者(男25周歲初次結婚;女23周歲初次結婚)婚假七天,外省市另加路途三天,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按事假算(連續(xù)請假不得超過15天);榧儆龇ǘü(jié)假日順延(以結婚證登記時間為假期時間段依據(jù))。子女結婚,可請事假15天。

          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親屬關系以戶口簿記錄為準),上海市的可享受一天喪假,外省市另加路途二天,喪假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需延假的,必須履行有關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以當?shù)毓矙C關出示的親屬死亡證明為假期時間段依據(jù))

          產假:女干部在合同期內生育的,可請產假90天,剖腹產105天,需延假的,必須履行有關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超過規(guī)定假期的產假如履行有關手續(xù),算作事假,并影響年終獎。(以縣級以上醫(yī)院住院證明為請假依據(jù))。在嬰兒一周歲內每天照顧授乳二次(共計1小時)。

          工傷假:員工因公受傷,按國家、上海市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的醫(yī)療期享受工傷假。干部因工受傷的,工傷假期間工資先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fā)放,其余按照本地工傷管理制度執(zhí)行。

          正常休假:公司員工每月最少可休息4天,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可進行調休或計算加班費。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guī)定

          1.凡工作時間或規(guī)定時間內所指定的出勤人員,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應請假。

          2.請假以小時為崗位,最低請假時間為1小時。員工請假(事假或病假)由員工事先提交書面請假申請,3天(含)以內的由其直接主管批準;3-7天(含)的經直接主管、部門第一主管簽字同意;7天以上的,直接主管、部門第一主管簽字同意后,報副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批準后,需要進行交接工作后,方可離崗;不可根據(jù)公司所給假期再自行延假。如超過公司規(guī)定假期未經過批準擅自不到班一律算曠工,曠工3天以上(包括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同時其主管告之財務停發(fā)工資;干部請假時間在3天(含)之內的由本部門主管核簽,3-7天(含)的由部門主管確認并交副總核簽,7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確認交副總審核并交總經理核簽。

          3.員工請假應提前安排、提前申辦,如遇特殊情況(生病不能親自到班請假)或緊急情況

          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應以電話請假的方式報部門負責人、部門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休假,到班后應由部門負責人帶領先到人力資源部門報到并補辦請假手續(xù)。履行好相關手續(xù)后方可到崗。請假手續(xù)不完備,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無故超過批準假期的,一律按曠工處理。補病假或事假應在到班第一時間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病假必須憑有明確日期的公立醫(yī)院“病休證明”或病歷證明,否則都按曠工處理。

          4.員工請病假(事先請假者)一天以內由員工事先提交書面請假申請,經上一級主管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一天以內憑公立醫(yī)院病歷證明,一天以上憑公立醫(yī)院病休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員工患傳染病必須脫離崗位治療,病愈申請上班時,需持有公司指定醫(yī)院的痊愈證明,經人力資源部門批準后方可上班。

          6.工傷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各類情況,均應由員工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經上一級主管簽署意見后,報公司部門經理批準,最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7.職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部門主管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如因請假而延誤工作,將追究部門主管的責任。

          8.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未到班者,以曠工論處。

          9.獲準的《員工請假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請假條必須寫明工號,否則因一字之差,造成考勤統(tǒng)計有誤,后果自負)。

          10.請假期滿或提前到崗,到崗第一時間應到人力資源部報到,銷假后方可上班,否則因未及時銷假,造成個人考勤有誤或保險未續(xù),后果自負。

          11.請假超過公司規(guī)定天數(shù)未到班和自動離職者(指未打辭職報告或未到規(guī)定離職日期擅自離崗者)各部門各車間直屬主管必須在核實后24小時內主動報送人力資源部處理,否則如果造成人力資源部統(tǒng)計人員有誤,部門工作安排受阻,一切后果由其直屬主管承擔。人力資源部經調查核實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超假,必須憑相關有效證明可酌給予延假1-2天。

          12.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各假如發(fā)現(xiàn)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

          第四章請假薪資規(guī)定

          1、固定工資職員,因私事請假的,事假期間按實際請假天數(shù)扣發(fā)當月發(fā)放的日平均工資(基本工資以及崗位津貼)。未得到審批的請假按缺勤曠工處理。若該月份中曾有曠工的,按其曠工日數(shù)乘以3來扣其薪資。所有員工請事假不發(fā)給薪資。

          2、固定工資員工婚、喪、娩、工傷、病假假期內的薪資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請足假期但未休滿的,其未休天數(shù)不另發(fā)薪資。住院病假七天以上一個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資80%發(fā)放;住院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按保障工資60%發(fā)放,住院病假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按保障工資30%發(fā)放;榧、喪假、產假期間工資按保障工資發(fā)放。

          3、凡國家假日薪資照發(fā),如出勤工作,則依國定假日加班規(guī)定發(fā)給工資或調休。(特殊作息崗位除外,如門衛(wèi)、食堂、司機等工作崗位)

          4、凡被公司開除、除名、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guī)章辦理辭職手續(xù)及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職工,按雙方約定扣罰其未發(fā)放的薪資作為賠償。因特殊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或家庭變故申請急辭者,扣除未發(fā)放工資的20%。

          5、如是曠工,曠工一天扣除其日工資的3倍,如連續(xù)無故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全年累計曠工12天者,作為自動離職處理或予以解雇并按雙方約定扣除工資。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曠工以致自動離職,工齡按重新入廠時間開始計算;

          6、生產部人員全月出勤的享受全勤獎40元/月。

          第五章銷假手續(xù)

          1、員工休假結束后應于上班當日到人力資源部提取自己的請假單,由人力資源主管注明休假結束日期;

          2、員工休假超過預定期限時應說明原因,并補辦相應手續(xù);

          附:支持性文件:

          《考勤管理規(guī)定》、《福利管理規(guī)定》《出差管理規(guī)定》

        請假管理制度6

          公司依各種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別并詳列其范圍:

          一、病假

          1、 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憑醫(yī)院病假單方可病休,若當天無法交病假單,須在上班當天補交(須附病歷證明)。但必須在病假當天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員工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上班時間去看病。若確屬需要到醫(yī)院就醫(yī),需先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就醫(yī)時間若不超過3小時,不按病假處理。多于3小時部分按病假處理。每月不按病假處理的就醫(yī)次數(shù)只限一次。

          2、員工按請假手續(xù)休病假的,所扣工資=休假天數(shù)*日工資(日工資=全額工資/22),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員工休病假天數(shù)超過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二、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當天休事假者,必須在本人應到崗的時間前用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1、服務期滿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沖,但必須在假單中特別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

          2、仍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不予批準事假。有特殊情況者除外。

          3、事假工資計發(fā)辦法:(每月累計事假天數(shù)為d)(全額工資/22)*(22 - d)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員工在本公司連續(xù)服務滿一年者(包括試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年假應以連續(xù)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報請公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提取,年假不準累計及預提。公司有權因業(yè)務工作更改申請者之日期及天數(shù)。

          2、年休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年休假可沖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積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來的半數(shù)。

          4、年休假的計算以自然年度為單位。

          四、婚假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符合結婚年齡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獲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guī)定的員工(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另增有薪婚假七天;榧倨谛浇皙劷鸬日崭丁P莼榧俚膯T工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公司有權根據(jù)業(yè)務工作情況決定休假日期。

          五、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女員工,可享受三個月有薪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

          六、慰唁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或養(yǎng)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員工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員工必須出示有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須當時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傷

          員工因工受傷,經公司指定醫(y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部門出具工傷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按工傷處理。

        請假管理制度7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審批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由物管部長審批

          ②員工請假3天,由公司經理審批

         、蹎T工請假3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各部門領導批準后交佳和物業(yè)辦公室

          備案歸檔。

          3、請假前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xù)性。

          4、超假期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之后補辦手續(xù)。

          三、請假規(guī)定

          1、事假:

         、俳涱I導批準的事假3天以內,工資照發(fā),超過3天不發(fā)工資。

         、趩T工因事請假原則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③員工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事后辦理審批手續(xù),未辦理補辦手續(xù)

          按曠工處理。

          2、病假:

         、賳T工因病請假需憑醫(yī)院診斷證明,領導審批。

         、趩T工因病請假,工資照發(fā)。

          3工傷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憑正規(guī)醫(yī)院簽發(fā)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诠俟べY照發(fā)。

          4、婚假

          ①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诨榧倨陂g工資照發(fā)

          ③婚假按國家規(guī)定可請假七天。

          5、產假

         、俜舱埉a假應提前一周前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诋a假可享受一個月假期,產假期間按國家規(guī)定工作照發(fā)。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假

         、賳T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準假3天,需報有關領導審批。

         、趩始倨陂g工資照發(fā)。

          6、曠工認定:

          員工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傥唇涱I導批準,擅自休假

         、谖崔k理請假手續(xù)休假

         、鄄徽埵緢蟾嫘菁

          上述曠工行為視其情節(jié)按一下規(guī)定進行處罰

          ①按工資3倍處罰,在當月工資扣除

          ②曠工2次,按辭退處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2

          第一條總則

          1、為規(guī)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先口頭征得經理同意,再從辦公室索取請假條填寫。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領導審批。(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

          2、各級管理人員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檢測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較長假期必須交接手頭工作,以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3、一般情況下,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已過到崗時間)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致電經理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4、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y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lián)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guī)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xié)商后再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yǎng)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3、婚假:

          ②子女結婚可請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坌值苕⒚媒Y婚可請假5天。

          4、產假:

         、倥毠どa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谂毠言胁粷M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60天。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xié)商后再行處理(以上假期均包括節(jié)假日)。

          5、喪假:

          ①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10天(包括節(jié)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jié)假日)。

         、燮渌毕涤H屬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jié)假日)。

          4請假時間規(guī)定1-5天,6-10工資推遲發(fā)15天發(fā)11-15工資推遲發(fā)一個月發(fā)。請假本月滿勤沒有,取消優(yōu)秀員工評比。

          第四條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xiàn)象,要及時聯(lián)系跟蹤,并知會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xù)、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100元,連續(xù)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fā)其所有工資。

          第五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3

          為規(guī)范人員管理,嚴格請假紀律,維持總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xx師院人(20xx)第7號《關于重申教職工請假手續(xù)辦理的有關規(guī)定》的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病、事假

          1、請病假者需提供醫(y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lián)系說明并補假。

          2、所在部門需將簽批后的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準;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準。

          4、病、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及相應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5、病、事假期間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待遇由所在部門拿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效益工資原則上不享受。

          二、產假

          1、產假假期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作計劃生育手術,按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休息。

          3、產假請假手續(xù)可由家屬代為辦理,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照發(fā)。

          三、哺乳假

          1、女員工生育后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哺乳假假期及給予撫育未滿一周歲子女的女員工的哺乳時間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哺乳假期間,國家工資發(fā)放80%,崗位工資不發(fā)。

          四、婚、喪假

          1、填寫請假申請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給予婚假三天,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增加十二天;喪假一般為一至三天。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

          3、婚、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五、凡未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均按曠工處理。

          六、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七、本規(guī)定適用對象為總公司在編員工,非在編員工的請假可參照辦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yè)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yè)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yè)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3、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審核同意后,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后,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4、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并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qū)級以上醫(y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xù)。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fā)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xù)。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shù)全額扣除相應天數(shù)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xù)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yī)院就醫(yī),由該醫(y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guī)定執(zhí)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zhí)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yǎng)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jù)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jié)前后由公司統(tǒng)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tǒng)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guī)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六、其它規(guī)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yè)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xiàn)企業(yè)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shù)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jù)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jù)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guī)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zhí)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xù)。如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xù)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jù)。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請假管理,依據(jù)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的請假種類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

          第四條 員工請假,首先填寫《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按程序批準,并將批準后的《員工請休假申請表》交所在考勤員后,方可休假。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員工銷假,應辦理銷假手續(xù),病假(30天以上)銷假憑醫(yī)保定點醫(yī)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復證明。

          第五條 請假批準程序

          (一)普通員工

          請假天數(shù)批準程序

          1—4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5—8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8天以上 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中層管理人員

          請假天數(shù)批準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公司高管人員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假)

          第六條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yī)療時,憑醫(yī)保定點醫(yī)院的診斷證明休假。如發(fā)生急診,不受指定醫(yī)院限制,但急診病假不得超過3天,并且不可連續(xù)發(fā)生。

          第七條 員工因病住院治療,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工資標準為:3個月以內(包括3個月)發(fā)放當月本人工資的50%,3個月以上1年以內(包括1年)發(fā)放當月本人工資的30%,一年以上發(fā)放疾病救濟金。

          第八條 員工醫(y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條 員工因私事請假,原則上每次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不得超過60天。

          第十條 必須在《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注明請假具體原因。

          第十一條 事假期間不發(fā)工資。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條 符合法律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給予婚假3天。

          第十三條 符合晚婚條件(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登記)除3天婚假外,在結婚當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條 進入本公司后結婚的員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須自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休完。辦理請假手續(xù)時應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喪假

          第十五條 員工的父母(養(yǎng)父母、繼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為3天。

          第十六條 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jù)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行給予路程假。

          第六章產假、哺乳假

          第十七條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如遇難產,可憑醫(yī)院有效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十八條 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條 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25天,懷孕3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42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jù)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第二十條 妻子生育,男方可給予護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經其主管批準,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30分鐘。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二條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規(guī)定待遇。

          第七章計劃生育假

          第二十三條 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的,休假3天;取宮內節(jié)育器的,休假1天;結扎輸精管的,休假7天;結扎辦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條 接受結扎輸卵管手術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護理假。

          第二十五條 同時接受兩種節(jié)育手術或者晚育的同時接受節(jié)育手術的,假期合并計算。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以上各種假期,應以申請上批準的時間為準,遇公休假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順延。

          第二十七條 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fā),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八條 工傷假、年休假、法定節(jié)日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從分布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請假管理制度8

          一、假期的審批

          1、基層員工、班組長請病、事假,3天(含)以內的,由主管審核,廠長/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由主管、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jiān)批準。

          2、主管級管理人員、廠長助理請病、事假,由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jiān)批準。

          3、廠長、部門經理請假,分管副總/總監(jiān)審核,總經理批準。

          二、請假類別

          1、病假/事假

         、俨』蛩绞律暾埖募倨凇U埣僬邞孪忍顚憽墩埣賳巍方浻嘘P人員的批準方可離崗,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或離崗的,以曠工論處。病、事假期間不計發(fā)薪資及福利。

         、谝蚧技辈』蚣笔伦约翰荒芗皶r來公司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必須在上班后1個小時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向其部門主管或廠長(經理)請假批準方可,并由其部門主管于4小時內向人事行政部報備,員工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時應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此種情況每人每月最多不超過一次)。

          2、婚假

         、俎D正后的員工結婚可申請三天有薪假;榧俦仨毺崆耙粋月提出申請,經主管、廠長審批后持有效結婚證書及戶口本到人事行政部辦理請假手續(xù)。

         、趩T工申請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書二個月之內申請。

          ③員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喪假

          公司員工的三代直系親屬(嫡親父母、子女、配偶、嫡親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養(yǎng)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憑當?shù)毓矙C關出具的有效死亡證,享受三天有薪假。

          4、傷假/公假

         、賳T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的兩日內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交廠長或部門經理簽字認定為工傷假方可,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趥俦仨氂蓞^(qū)級以上醫(yī)院(或公司指定醫(yī)院)出具的病假診斷書或證明。

         、蹅謴秃,不論休假假期是否滿都應主動復工,否則以曠工處理:工傷期間員工工資按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芄九鷾实拿摦a參加會議、培訓學習、陪護住院員工等均屬公假。公假期間員工工資按本人基本薪發(fā)放。

          5、探親假

          ①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申請回家探親,省內員工年探親假10天以內,省外員工視路程遠近探親假10-20天,探親假期中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不另計。

          ②探親假一年只能申請一次,當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計:申請?zhí)接H假的員工應在公司生產經營淡季分批休假,并須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報廠長/經理審批,人事行政總監(jiān)批準。

          三、規(guī)定及說明

          1、公司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單》,《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在部門/廠,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請假天數(shù)超過5天(不含)的,其工資順延一個月發(fā)放。

          3、職務代理人制度:特殊崗位員工、部門組長及以上人員,在請假前需安排好職位代理人,否則不予批假。

          4、所有請假手續(xù)原則上均由本人親自辦理,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不得電話請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況要求續(xù)假的員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續(xù)假請批手續(xù)。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續(xù)假的,應在第一次實施休假結束前提報部門主管、廠長/部門經理,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續(xù)假,回來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時應出具相關的證明,續(xù)假假期超過三天的,廠長/經理應提報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請假期限內提前回到崗位者,應在當天辦理銷假手續(xù)。

          7、無正當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崗位上班著,部門主管應及時將相關人員名單上報廠辦或人事行政部,對部門主管蓄意隱瞞的,按《員工手冊》第八章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給主管記過處分。

          8、公司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經常請假而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

          9、請假最小時間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請假管理制度9

          員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也包括試用人員、顧問、臨時人員等。

          第三條公司實行員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條員工應當妥善安排休假。在積極完成承擔的工作任務,服從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經審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請銷假的審批及手續(xù)

          第五條請假應當根據(jù)請假手續(xù)及核準權限進行申請:

          (一)請假不超過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二)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主管副總裁審批。

          (三)請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和主管副總裁審核后,報總裁審批。

          (四)經審批的《請假單》應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特殊情況的另行規(guī)定。

          第六條員工休假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銷假,每逾期銷假一天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七條所有請假事由必須真實,如發(fā)現(xiàn)以虛假事由請假的,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第三章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

          第八條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jié)日,安排員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節(jié),放假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國際勞動節(jié),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jié),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jié)(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或組織集體活動;

          (六)特殊情況另行規(guī)定。

          第九條根據(jù)國家政策,對法定節(jié)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實行調休。

          第十條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第四章帶薪假

          第十一條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可申請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事假不超過三天。

          (二)請事假應從嚴掌握,并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報批。超過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資、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病假

          (一)員工本人因病、傷診查,住院治療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請假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病假不超過三天,公傷治療休息的除外。

          (二)請病假的審批及手續(xù):

          請病假的需填寫《請假單》,并按照請假批準權限報批,事后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鎮(zhèn)以上醫(yī)院的診斷書、病休建議書、住院手續(xù)等證明方有效。

          員工因患急病,需在醫(yī)院急診治療的,事后需憑診斷書、住院手續(xù)等憑證補填《請假單》報批,經批準的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的婚事,可請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條件婚假為十天。員工在外地結婚的,可根據(jù)實際里程給予在途時間;榧俦仨毺崆笆焱ㄖ块T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婚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四條產假、護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假為十五天。難產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十五天。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男員工在妻子生育期間可享受護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三)女員工產假期滿身體經醫(yī)院診斷仍未恢復健康,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止,哺乳假期不計發(fā)薪資。

          (四)產假和護理假期間薪資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五條喪假

          (一)父母、配偶喪亡可給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給假三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二)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國家規(guī)定安排員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節(jié)假日需要加班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可適當調休。沒有調休的,核發(fā)加班薪資。

          平時需要加班員工需在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呈分管領導核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作為計發(fā)加班薪資的依據(jù)。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時補簽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逾期不計加班。

          節(jié)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應當打卡。

          第十七條加班薪資的計算方式由人力資源部另行確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規(guī)定制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請假管理制度10

          請假制度整改為強化全院教職工的紀律觀念,規(guī)范考勤管理,全面落實崗位責任制,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現(xiàn)對《XX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修訂如下:

          第一條考勤管理

          1.教職工要認真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因病、事、婚、喪、產、育、探親、進修、培訓、實踐鍛煉、借調等需請假的,應事先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2.考勤工作以部門為單位,建立部門考勤制度,由部門指定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的同志任考勤員。此項管理工作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3.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報本部門考勤表,并在每月3日以前將上月考勤表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組織人事處(如遇節(jié)假日、雙休日,報表時間順延)。

          4.嚴禁弄虛作假、隱報瞞報?记诓粚嵉,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考勤員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

          5.學院對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組織不定期、不定形式的檢查。

          第二條假期規(guī)定、請假手續(xù)及待遇

          一、事假

         。ㄒ唬┦录僖(guī)定

          1.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的,需事先履行事假手續(xù)。

          2.事假每月一般不得超過5天,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得超過30天。

          (二)請假手續(xù)

          1.請事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2.請事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請事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4.請事假超過30天,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ㄈ┦录倨陂g的待遇

          1.檔案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天(含3天)者,按天數(shù)扣發(fā)本人工資[日扣發(fā)工資=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21.75天(月計薪天數(shù)),試用期、見習期工作人員以本人實際執(zhí)行的試用期、見習期工資為基數(shù)];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同時扣發(fā)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當月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者,不再發(fā)放當月全部檔案工資。

          2.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事假累計天數(shù)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fā)天數(shù))。

          3.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二、病假

         。ㄒ唬┎⌒葑C明

          教職工請病假需在《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后附病休證明。

          1.院內病休證明:由學院衛(wèi)生科醫(yī)生出具診斷證明書(包括:①主要病情及診斷結論;②建議休息天數(shù),下同)。

          2.院外病休證明:需先由學院衛(wèi)生科批準,到指定醫(yī)院就診(急診除外),由指定醫(y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

          3.病假2個月以內的為短期病休,2個月以上的為長期病休。

         。ǘ┱埣偈掷m(xù)

          1.請病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2.請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請病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4.請病假超過2個月,需個人提出書面申請(附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5.連續(xù)病休達2個月后要求恢復工作者,需持醫(yī)院出具的病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批準,方可恢復工作。從恢復工作之日起4個月內又請病假,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yǎng)外,其上班前后的病假時間合并計算。

          6.病假期間如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連續(xù)計算。

          7.病假或因工致殘導致休假,連續(xù)累計2個月以上或1年內累計病假在6個月以上,且不能恢復工作的,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確認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并符合國發(fā)[1978]104號文件,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工作年限(繳費年限)滿10年的人員,應辦理退休手續(xù)。確實因病不能恢復工作,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者,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研究同意后,可繼續(xù)休病假。從鑒定之日起,滿1年再進行鑒定,仍不能恢復工作的應辦理離崗手續(xù)。

          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可以進行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fā)其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因工致傷、殘期間的待遇,按照《關于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淄勞社發(fā)[20xx]41號)及《關于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淄勞社發(fā)[20xx]4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ㄈ┎〖倨陂g的待遇

          1.檔案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除扣發(fā)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外,按照以下標準執(zhí)行: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fā)給原工資;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1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30%;工作年限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20%。

          2.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病假累計天數(shù)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fā)天數(shù))。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6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三、婚假

          1.婚假假期

          教職工按法定婚齡結婚,給予3天婚假,遇法定節(jié)假日、寒暑假、公休日假期不順延;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增加婚假14天。

          2.請假手續(xù)

          請婚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婚假期間的待遇

          婚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shù)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四、喪假

          1.喪假假期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可另給路程假。

          2.請假手續(xù)

          請喪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喪假期間的待遇

          喪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shù)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五、產假

         。ㄒ唬┊a假規(guī)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女教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者,除給予必要的處分外,休假按事假處理),其產假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女教職工正常生育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對晚育(女23周歲以上)者,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假、暑假休假時間不可順延。

          2.孕期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以根據(jù)醫(yī)療單位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孕期在4個月

          以上(含4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ǘ┱埣偈掷m(xù)

          請產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學院衛(wèi)生科負責人、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ㄈ┊a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shù)核減。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不能工作的,經醫(yī)療單位證明,視情況可以延續(xù)1-3個月假期。其超過產假期間的休假,按照病假處理。

          六、節(jié)育假

         。ㄒ唬┕(jié)育假規(guī)定

          實行各種節(jié)育手術后可請3天節(jié)育假。

         。ǘ┱埣偈掷m(xù)

          請節(jié)育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附醫(yī)療單位證明,經學院衛(wèi)生科、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節(jié)育假期間的待遇

          節(jié)育假3天(含3天)以下,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shù)核減。超過3天的假期,按照病假處理。

          七、哺乳假

          (一)哺乳假規(guī)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的女教職工,可享受哺乳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哺乳假)。坐班制女教職工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在工作時間內每天哺乳兩次,每次半個小時,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半個小時。嬰兒滿1周歲后,請哺乳假者應正常上班。

         。ǘ┱埣偈掷m(xù)

          請哺乳假教職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部門負責核定其具體時間。

          (三)哺乳假期間的待遇

          在規(guī)定的哺乳假期間,完成崗位職責者,視為出勤。

          八、探親假

         。ㄒ唬┫硎芴接H假的條件

          1.工作滿1年的正式職工;見習期、試用期人員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3.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其中,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享受探親假。

         。ǘ┨接H假期

          1.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中的有關規(guī)定,教職工應在寒、暑假期間探親(包括出國、出境探親),探親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

          2.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

          3.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假期為45天。

          4.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公婆),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雙職工都具備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條件的,一方自愿放棄探望父母,要求改為雙方同行去探望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可分別按各自探望父母的規(guī)定處理。

          5.女教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產假期限后,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6.教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其配偶同居一地的,教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7.帶薪脫產進修教職工,符合探親條件的,可享受探親待遇。

          8.教職工探望父母或配偶,均以他們的定居地(戶口所在地)為準。

          9.已婚教職工配偶死亡或離婚后又未再婚的,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在喪偶或離婚滿一年后,可按未婚教職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ㄈ┱埣偈掷m(xù)

          請?zhí)接H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四)探親期間的待遇

          探親路費按《XX職業(yè)學院關于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淄職院政辦字[20xx]11號)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曠工

         。ㄒ唬⿻绻ひ(guī)定

          1.不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

          3.休假期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尚未批準前而不到崗工作者,自批準的假期期滿至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4.教職工在休假期間從事第二職業(y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5.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待聘人員及借調、進修等外出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自拒絕之日起按曠工處理;無故拖延報到日期者(含內部調動),未按期報到的時間至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6.在申請辦理調動、進修及出國手續(xù)期間,未經批準借故不上班的,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ǘ⿻绻て陂g的待遇

          1.曠工者,不發(fā)放當月檔案工資,不發(fā)放本學期院內崗位津貼,不享受年內一切福利待遇,并視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給予處理。

          2.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15天(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按人調發(fā)[19xx]18號文件規(guī)定予以辭退。

        請假管理制度11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亦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jù)。員工自報到之日起,直到離職之日止,必須依公司規(guī)定進行考勤;

          2、每月員工考勤將以考勤機打卡為準,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規(guī)定,按時出勤,不準遲到早退;

          3、員工于正常工作時間(8:30AM——5:30PM),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個人私事,如果因為私事辦理必須按照規(guī)定請假,否則按擅離工作崗位論處;

          4、中午休息時間離開公司,需重新打卡,超過時間按曠工處分。工作時間離崗,沒有填寫出門單、或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將處予罰款,50元/次;

          5、缺勤

          5.1、遲到:員工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逾時到崗位則視為遲到;

          5.2、早退:員工于規(guī)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則視為早退;

          5.3、曠工:員工無故不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出勤或離崗4小時及以上者視為曠工;

          6、忘記打卡者,或因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時打卡者,須在24小時內告知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曠工;

          7、員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門單上注明,并由部門最高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曠工;

          8、員工連續(xù)曠工3天以內的,公司將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扣除當月工資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員工連續(xù)曠工三日或者三個月內非連續(xù)曠工達五日,公司將視為該員工自動離職

          10、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查過三十天,公司將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績效以結果導向為原則(即以工作結果完成為標準),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則不屬于加班;

          2、上級臨時交辦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時間立即完成,則屬于加班范疇;

          3、員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資源部領取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由上級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方準予加班;

          4、員工加班,均屬于非工作時間,及假期時間加班,按小時計算工資;

          5、加班必須是員工自愿,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員工加班;

          6、加班必須有實際之工作產出(包括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7、加班可以通過填寫“加班申請單”去人力資源部換取“調休單”調休,或由公司發(fā)放加班費;

          8、加班費用支付標準遵循國家勞動部門制定的法定標準;

          9、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性活動、集會、會議、義務勞動等,均不屬于加班;

          三、調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時數(shù))的,可申請調休;

          2、調休以正常上班計薪,不計加班費;

          3、生產線員工調休由公司根據(jù)生產情況進行安排;

          4、當年度未修完的調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帶薪年休假

          1、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可依據(jù)員工年休假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產力不受影響為前提;

          2.2、年休假為有薪假期,員工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工作日計發(fā)工資

          2.3、公司可視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4、當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簽核,人力資源部審查通過后依法辦理補薪作業(yè);

          2.6、因個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數(shù),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1、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當年度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3.2、當年度因個人原因,請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請假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補假條)。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視為曠工;

          2、每季度員工事假請假天數(shù)限三天以內;

          六、病假

          1、病假必須有正規(guī)醫(y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證明;

          2、病假期間,公司按照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工資,連續(xù)工齡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數(shù)在15天/年內的,工資發(fā)放基數(shù)為月基本工資的70%;

          3、其他病假情況,公司保留解釋的權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處理私人事務請假;

          2、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請;

          3、連續(xù)請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請;

          4、事假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員工可以請喪假料理喪事。

          2、請喪假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可事后補辦);

          3、喪假不得超過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結婚登記一年內,可以申請休婚假;

          2、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并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存檔);

          3、按照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產假休假規(guī)定根據(jù)地方政府政策規(guī)定進行休假;

          8、產假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9、休產假須提供醫(yī)院證明;

          10、產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產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正常發(fā)放;3-6個月內的延長產假,須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13、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jù)實際發(fā)生天數(shù)從產假天數(shù)中核減。

          14、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jù)醫(y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jù)醫(y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jù)醫(yī)院證明,給假42天。

          15、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guī)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

          16、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jié)假日,不得重復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它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協(xié)調,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規(guī)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guī)定不適用于試用期員工。

          2、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準,此類假期的薪酬發(fā)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門。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指天數(shù)均為日歷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guī)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

          20xx年1月30日

        請假管理制度12

          1.目的:為了規(guī)范公司人員的考勤,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權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維護和修訂;

          3.2其他各單位:嚴格按照本制度實施。

          4.1打卡:

          4.1.1公司職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上班時間因私事離廠,必須憑(外出申請單)打下班卡后離廠,上班時間因公離廠需憑(外出申請單)經保安驗證方可離廠,(外出申請單)留在保安處,等到出差人回廠時由保安在單上簽上回廠時間再交回總務,如因公離廠且錯過打卡時間必須持(外出申請單)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在單上簽署原因并經行政部主管確認后簽卡(外出申請單)由保安交行政部存檔備查。

          4.1.2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需請部門主管出具書面聯(lián)絡單寫明上下班時間,并由行政主管簽卡才可生效,簽卡每月不能超過三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處以警告處分每次;

          4.1.3上班時間內人員因公私事外出必須接受保安檢查,不得拒絕,違者不予放行;

          4.1.4打卡必須本人親自打,若替人打卡,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均給記小過一次處理;

          4.1.5輪班時,應按時交接班,若接班者屆時沒到應及時上報處理,不得因時間到了就擅自下班。

          4.2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4.2.1遲到:上班時間后十五分鐘內到位為遲到,遲到一次給予記警告處理,一個月內遲到達三次以上給予記小過處理(不含三次);

          4.2.2曠工:遲到十五分鐘以上為曠工,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為曠工一小時;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如一天之內連續(xù)兩次曠工或兩次以上的以曠工一天論處(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2.3早退:不到下班時間就提前離位,提前十五分鐘以內的為早退給予警告處分.早退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的按曠工一個小時論處,早退三十分鐘到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理,一天內兩次或兩次以上早退的按曠工一天論處。

          4.3請/消假:

          4.3.1請假:員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須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包括事假、病假、產假、婚假、喪假);

          4.3.2請假應上午上班,下午上班或加班前辦理,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提前一天辦理,突發(fā)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

          4.3.3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級干部批準后方可生效(包括一天),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經班組長同意、部門主管復核,報總經辦批準后方可生效;

          4.3.4主管級及以上人員請假須經總經辦批準,各主管人員在請假獲批后,要提前安排好部門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4.3.5所有人員請假5天或超過5天的,應提前兩天提交《員工請假單》報權限主管人員逐級審批。

          4.3.6消假:請假人歸廠(或歸位)后還應進行消假(指提前回廠上班要進行消假)

          4.3.7請假人沒有及時消假的以超時/超期歸廠(歸位)處理

          4.3.8請假人沒有按批準的時間歸廠(歸位)以曠工論處(參照曠工的處理方法處理)超過三天含三天)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4.3.9請假批準應逐級審批,不得越權批假。

          4.4延假:

          4.4.1特殊情況下造成在批準的時間內不能歸廠(歸位)上班的可延假,特殊情況指:因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因病的需有鎮(zhèn)級人民醫(yī)院所開的證明,因不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需由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明人或證明材料并經行政部進行查驗,方可生效;

          4.3.9特殊情況下超期的經驗證屬實的應由當事人補寫延假條(請假條),補寫延假條按請假的程序進行,但需注明是延假并寫明原因。

          4.5.請假的流程:

          請假人到行政部領請假條-------組長簽字批準------部門干部簽字批準

          總經辦核準------回行政部備案

        請假管理制度13

          第一條鑒于目前公司生產運營及人力緊張的情況,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定此規(guī)范。

          第二條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一式兩份(一式部門留存,一式交人力資源部)報批,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三條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四條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lián)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第五條假期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1天以內,需經部門主管批準同意;

          2、員工請假2天以上7天以下,部門主管(部長)同意后,需經事業(yè)部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

          3、請假7天以上15天以下,經部門主管確認,事業(yè)部總經理審核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人力資源部長處審批,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4、員工一次請假最長不超過15天;

          5、部門主管、部長請假3天(含3天)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七條員工確因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交由縣級或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歷本、診斷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八條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2天工資,曠工3天,公司除追究曠工給工作造成的損失外,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九條員工在一年之內請假累計不準超過30天(產假和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公司可以按實際超過天數(shù),扣回所繳納社保等相關費用;

          第十條請假7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績效獎,年累計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評優(yōu)、績效獎;

          附則

          第十五條本請假規(guī)定,與以前相關制度抵觸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請假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公司休假規(guī)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制定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種類:

          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法定節(jié)日、周休息日。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xù)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xù)假期不得超過5天。

          若遇特殊情況應先口頭請假,經獲準后可予事后主動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未辦手續(xù)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時應辦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請假延誤工作。

          3、假期滿應準時到崗復工,上班時間請假或銷假必須在第一時間打卡記錄,并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xù),辦公室人員不在時,可暫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辦理,并在辦公室人員在崗時上交銷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

          4、假期計算:

         、偶倨谶B續(xù)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萍倨谶B續(xù)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钦埣僖园胄r為最小單位,0-35分鐘為半小時,35-65分鐘為1小時,65-95分鐘為1.5小時,95-125分鐘為2小時,單次請假超過2小時以半天計。

          5、公司職員請假,均須記錄請假人聯(lián)絡方式,以備緊急聯(lián)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6、請假審批流程:

         、艈T工填寫公司制定的《請期申請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

          ⑵辦公室、財務部、業(yè)務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0.5天由部門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

          生產部、技術部、檢驗部、倉庫:假期由廠長審批。

          部門經理的休假一律由總經理審批。

          假期以有最終審批權領導批準的時間為準。

         、菃T工直接上級依據(jù)總經理批準的《請期申請單》安排好請假員工的工作交接。

          ⑷請假期滿應按時復工,逾期未歸的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應及時將超假未歸員工名單上報辦公室。

          7、曠工

         、艈T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領導分配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其他經公司認定,決定給予曠工處理的行為。

         、茣绻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4倍。

         、菃T工連續(xù)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關系,并不支付工資。

          三、事假

          1,員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確需本人親自處理的可以書面提出請假申請。

          2,員工全年請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5天。

          3、員工請事假按200%扣發(fā)實際請假天數(shù)日工資,事假超過1天(不含1天),取消當月滿勤獎,滿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50%,滿5天(含5天)以上者則扣除當月獎金,當月無獎金。

          4、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在15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職務和崗位。

          四、病假

          1、員工因病(含非因工負傷,下同)無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療時應事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突發(fā)疾病的應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

          2、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須征得部門領導的同意后填寫《請假申請單》方可離開崗位。 3、凡請病假的1天以上的員工應在上班后2天內持縣區(qū)級及其以上醫(yī)院的建休證明、病歷、醫(yī)療藥品發(fā)票之一,補辦完善病假請假手續(xù),未按上款規(guī)定補充完善病假請假手續(xù)的均以事假處理。

          4、員工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0天,并按參加工作未滿2年100%、未滿5年80%,未滿10年按30%,滿10年以上10%扣發(fā)工資,當月病假超過2天,取消滿勤獎,獎金按請假天數(shù)扣發(fā)。

          5、員工病假連續(xù)30天以上或年累計60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不給予保留原崗位。

          6、員工的醫(y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國家有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醫(yī)療期未滿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醫(yī)療期滿時終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內。

          3、婚假應當在領取結婚證書后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應休假期。逾期為自動棄權。

          4、員工請婚假應出示結婚證書。婚假期間(不含補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補貼不扣除。

          5、新員工入職前已經領取結婚證書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產假

          1、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醫(yī)院的證明等);

          2、女職工產假期間只發(fā)放基本工資。

          3、已婚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計劃生育指標內懷孕三個月及以上的,憑醫(yī)院相關證明,每月給予一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八個月及以上的,每月給予兩次(每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兩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檢查假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fā),沒有醫(yī)院相關證明的按事假處理。員工申請孕期檢查假,應事先經部門經理批準、總經理審核同意。

          4、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規(guī)定的產假、孕期檢查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傷及職業(yè)病

          1、在工作崗位若發(fā)生工傷事故,有關人員須立即向直接上級報告,發(fā)生大事故時可以超級上報,并由公司指定醫(yī)院對受傷員工進行診治。用人部門須在事故發(fā)生的24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情況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報告。

          上下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應有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員工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喪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員工可申請獲得2天有薪假期。職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由辦公室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職工親屬以職工戶口登記和職工的檔案的記載為準。

          4、職工請喪假期間(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工資等不扣除。

          5、喪假應在親屬死亡后7天內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節(jié)日

          按國家法定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經營生產情況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規(guī)定同時廢止。公司保留對本制度的解釋權。

          

          部門 姓名 代理人 緊急聯(lián)絡人

          聯(lián)系方式 假別 聯(lián)系方式

          情 況

          事 由 填表

          日期

          請假期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共 天 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

          時間: 總 經 理

          審批意見時間:

          銷假時間年 月 日 時提前或超假

          天 數(shù)

          天請假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注:①假別: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②員工請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xù)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xù)假期不得超過

          公司員工公出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公司員工公出管理程序,達到合理調配、有序運轉,提高部門間協(xié)同辦事效率之目的,并使總經理隨時掌握各部門工作人員辦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公出: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受總經理指派離開辦公間外出辦事(工作)的視為公出。(本市內的為公出,市外為出差。)

          1、需要公出者,應向本部門經理說明事由并填寫《公出申請單》,外出前將有部門主管和總經理簽字的《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備案并打卡出門。

          2、公出回來后打卡并至辦公室銷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報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寫《公出申請單》,特殊原因應電話告知辦公室去向,由辦公室工作人員代為填寫《出差申請單》,公出回來后,必須馬上辦理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

          4、經公司批準的特殊崗位人員的公出,按公司特批決定執(zhí)行。

          5、任何部門不得違反上述規(guī)定,擅自調動其他部門的人員外出的,如確需部門間人員協(xié)同辦事,需經該人員部門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請單》上簽字后方可外出,否則以曠工處。

          6、公出本著高效,快捷的原則,把公出任務集中起來處理,各部門主管嚴格控制公出時間和頻率。

          7、公出單由辦公室保管,公出前領用填寫,每月裝訂成冊編號使用。

          公 出 申 請 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門 隨同人員

          公出事由:

          公出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共 (天、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時間: 總 經 理

          審批意見

          時間:

          銷假時間: 年 月 日 時共計 (天、小時)

          公出人: 經辦人:

          其他情況說明:

          注:①公出申請單經批準后,公出申請單應在出公前交于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谔厥馇闆r公出批準后,由所在部門在公出當日將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員工請假管理制度”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請假管理制度15

          一、病假期間工資扣款

          1、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下者,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其中: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上者,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全部扣發(fā);病假xx個月以下者,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2、連續(xù)(或當年累計)病假xx個月以上者,從第xx個月起工資按省人事廳文件執(zhí)行。

          3、病假期間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

          二、事假期間工資扣款

          1、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xx天以內的,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崗位工資及短途差旅補貼每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2、超過xx天(含xx天)每日扣款額=(職級工資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3、事假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

          三、產假期間工資扣款

          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和假期及男職工護理假,按工銀云營(xx)xx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產假期間(包括計劃生育手術休假),職級工資、崗位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

          四、婚假、喪假、公休假期間工資扣款

          除扣發(fā)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一律照發(fā)。

          五、探親假期間工資扣款

          1、xx天以內除扣發(fā)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照發(fā)。

          2、xx天以上,但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職級工資和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fā),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3、同時,如涉及報銷規(guī)定額度路費者,停發(fā)1個月短途差旅補貼。

          六、曠工期間工資扣款

          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fā)工資,并懲罰性扣款,按實有曠工天數(shù),每日扣款xx元執(zhí)行,同時,曠工xx天,一月不得參加績效考評,以此類推,曠工xx天以上(含),將按xx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七、遲到扣款

          遲到xx分鐘以內,每分鐘扣款xx元。

          遲到xx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

          經常遲到,按《xx解除違規(guī)違紀員工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柜員合同工請假扣款原則上比照職工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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