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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假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19 14:27:10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請假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請假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請假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請假的管理制度1

          工作人員請假制度

          為了嚴明工作紀律,規(guī)范工作秩序,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假

          1、科室負責人請事假:

         、僬埵录侔胩斓模鑸蠓止茴I導審批。

         、谡埵录1天的,需報分管領導審批,并由分管領導向常務副主任和主任報告。

         、壅埵录2天以上的,需報分管領導、常務副主任、主任審批。

          2科室其他工作人員請事假:

         、僬埵录侔胩斓,報本科室負責人審批。

         、谡埵录1天的,需報本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并由分管領導向常務副主任和主任報告。

         、壅埵录2天的,需報本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常務副主任審批,并由分管領導向主任報告。

         、苷埵录3天以上的,需報本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常務副主任、主任審批。

          3、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審批而不上班者,或超假未履行續(xù)假手續(xù)者,一律視為曠工。

          4、因事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二、病假

          1、工作人員因病需離崗休息,必須出具醫(yī)院診斷證明,由本人寫出申請:

         、僬埐〖5天以內的,科室負責人需報分管領導、常務副主任審批,由分管領導向主任報告;科室其他工作人員需報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由分管領導向常務副主任、主任報告。

         、谡埐〖6天以上的,科室負責人需報分管領導、常務副主任、主任審批;科室其他工作人員需報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常務副主任、主任審批。

          2、干部、職工因病到醫(yī)院檢查治療半天以內的視為上班。

          三、其它假

          工作人員的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5天以內的,各科室負責人需分管領導同意并報常務副主任、主任審批;科室其他工作人員需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并由分管領導向常務副主任和主任報告;

          2、5天以上的,報本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常務副主任、主任審批。

          四、其他事項

          1、辦公室班子成員的事假、病假、年休假等,由本人寫出申請,均報主任審批。

          2、工作人員的請假、休假情況,經批準后需將請假條統一交分管紀檢工作的領導處備案。

          3、請假事由必須與事實相符。

        請假的管理制度2

          一、事假:職工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準,超過一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三天由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各科室、部門負責人請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一年以內請事假不得超過12天者,違反此規(guī)定者,每超過一天扣發(fā)一天的工資,并扣除當月的獎金和出差費。

          二、病假:以醫(yī)院證明為依據,由總經理批準,按允許天數休息。如需住院治療的人員,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證明或衛(wèi)生防疫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到?、省立醫(yī)院或跨省就醫(yī)者,需經中心領導班子批準,并報市局領導同意。就醫(yī)期間藥費按醫(yī)療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其它各項費用自理(工傷除外)。

          三、休假:按照辦公室安排的時間填寫休假申請表,交總經理審批后,按規(guī)定天數休假。

          四、婚、喪假:按規(guī)定天數寫出請假條,交總經理審批,超過規(guī)定時間以事假論。

          五、銷假:上述各項請假期滿上班后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到辦公室銷假,超假部分領導同意后按事假論。無中心領導和各科室、部門負責人批準的事、病、休、婚、喪假,均視為無故曠工,曠工一天扣發(fā)當天工資、當月獎金,曠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資、全年獎金,超過3天按違反管理制度建議市局予以停薪離崗處理。

        請假的管理制度3

          員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也包括試用人員、顧問、臨時人員等。

          第三條公司實行員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條員工應當妥善安排休假。在積極完成承擔的工作任務,服從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經審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請銷假的審批及手續(xù)

          第五條請假應當根據請假手續(xù)及核準權限進行申請:

          (一)請假不超過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二)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主管副總裁審批。

          (三)請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和主管副總裁審核后,報總裁審批。

          (四)經審批的《請假單》應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特殊情況的另行規(guī)定。

          第六條員工休假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銷假,每逾期銷假一天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七條所有請假事由必須真實,如發(fā)現以虛假事由請假的,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第三章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

          第八條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jié)日,安排員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節(jié),放假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國際勞動節(jié),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jié),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jié)(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或組織集體活動;

          (六)特殊情況另行規(guī)定。

          第九條根據國家政策,對法定節(jié)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實行調休。

          第十條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第四章帶薪假

          第十一條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可申請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事假不超過三天。

          (二)請事假應從嚴掌握,并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報批。超過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資、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病假

          (一)員工本人因病、傷診查,住院治療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請假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病假不超過三天,公傷治療休息的除外。

          (二)請病假的審批及手續(xù):

          請病假的需填寫《請假單》,并按照請假批準權限報批,事后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鎮(zhèn)以上醫(yī)院的診斷書、病休建議書、住院手續(xù)等證明方有效。

          員工因患急病,需在醫(yī)院急診治療的,事后需憑診斷書、住院手續(xù)等憑證補填《請假單》報批,經批準的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的婚事,可請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條件婚假為十天。員工在外地結婚的,可根據實際里程給予在途時間;榧俦仨毺崆笆焱ㄖ块T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婚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四條產假、護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假為十五天。難產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十五天。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男員工在妻子生育期間可享受護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三)女員工產假期滿身體經醫(yī)院診斷仍未恢復健康,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止,哺乳假期不計發(fā)薪資。

          (四)產假和護理假期間薪資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五條喪假

          (一)父母、配偶喪亡可給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給假三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二)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國家規(guī)定安排員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節(jié)假日需要加班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可適當調休。沒有調休的,核發(fā)加班薪資。

          平時需要加班員工需在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呈分管領導核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作為計發(fā)加班薪資的依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時補簽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逾期不計加班。

          節(jié)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應當打卡。

          第十七條加班薪資的計算方式由人力資源部另行確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規(guī)定制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請假的管理制度4

          請假制度整改為強化全院教職工的紀律觀念,規(guī)范考勤管理,全面落實崗位責任制,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現對《XX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修訂如下:

          第一條考勤管理

          1.教職工要認真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因病、事、婚、喪、產、育、探親、進修、培訓、實踐鍛煉、借調等需請假的,應事先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2.考勤工作以部門為單位,建立部門考勤制度,由部門指定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的同志任考勤員。此項管理工作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3.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報本部門考勤表,并在每月3日以前將上月考勤表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組織人事處(如遇節(jié)假日、雙休日,報表時間順延)。

          4.嚴禁弄虛作假、隱報瞞報。考勤不實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考勤員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

          5.學院對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組織不定期、不定形式的檢查。

          第二條假期規(guī)定、請假手續(xù)及待遇

          一、事假

          (一)事假規(guī)定

          1.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的,需事先履行事假手續(xù)。

          2.事假每月一般不得超過5天,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得超過30天。

          (二)請假手續(xù)

          1.請事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2.請事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請事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4.請事假超過30天,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ㄈ┦录倨陂g的待遇

          1.檔案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天(含3天)者,按天數扣發(fā)本人工資[日扣發(fā)工資=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21.75天(月計薪天數),試用期、見習期工作人員以本人實際執(zhí)行的試用期、見習期工資為基數];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同時扣發(fā)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當月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者,不再發(fā)放當月全部檔案工資。

          2.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事假累計天數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fā)天數)。

          3.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二、病假

         。ㄒ唬┎⌒葑C明

          教職工請病假需在《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后附病休證明。

          1.院內病休證明:由學院衛(wèi)生科醫(yī)生出具診斷證明書(包括:①主要病情及診斷結論;②建議休息天數,下同)。

          2.院外病休證明:需先由學院衛(wèi)生科批準,到指定醫(yī)院就診(急診除外),由指定醫(y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

          3.病假2個月以內的為短期病休,2個月以上的為長期病休。

         。ǘ┱埣偈掷m(xù)

          1.請病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2.請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請病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4.請病假超過2個月,需個人提出書面申請(附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5.連續(xù)病休達2個月后要求恢復工作者,需持醫(yī)院出具的病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批準,方可恢復工作。從恢復工作之日起4個月內又請病假,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yǎng)外,其上班前后的病假時間合并計算。

          6.病假期間如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連續(xù)計算。

          7.病假或因工致殘導致休假,連續(xù)累計2個月以上或1年內累計病假在6個月以上,且不能恢復工作的,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確認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并符合國發(fā)[1978]104號文件,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工作年限(繳費年限)滿10年的人員,應辦理退休手續(xù)。確實因病不能恢復工作,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者,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研究同意后,可繼續(xù)休病假。從鑒定之日起,滿1年再進行鑒定,仍不能恢復工作的應辦理離崗手續(xù)。

          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可以進行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fā)其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因工致傷、殘期間的待遇,按照《關于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淄勞社發(fā)[20xx]41號)及《關于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淄勞社發(fā)[20xx]4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ㄈ┎〖倨陂g的待遇

          1.檔案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除扣發(fā)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外,按照以下標準執(zhí)行: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fā)給原工資;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1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30%;工作年限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20%。

          2.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病假累計天數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fā)天數)。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6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三、婚假

          1.婚假假期

          教職工按法定婚齡結婚,給予3天婚假,遇法定節(jié)假日、寒暑假、公休日假期不順延;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增加婚假14天。

          2.請假手續(xù)

          請婚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婚假期間的待遇

          婚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四、喪假

          1.喪假假期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可另給路程假。

          2.請假手續(xù)

          請喪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喪假期間的待遇

          喪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五、產假

         。ㄒ唬┊a假規(guī)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女教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者,除給予必要的處分外,休假按事假處理),其產假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女教職工正常生育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對晚育(女23周歲以上)者,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假、暑假休假時間不可順延。

          2.孕期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以根據醫(yī)療單位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孕期在4個月

          以上(含4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ǘ┱埣偈掷m(xù)

          請產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學院衛(wèi)生科負責人、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不能工作的,經醫(yī)療單位證明,視情況可以延續(xù)1-3個月假期。其超過產假期間的休假,按照病假處理。

          六、節(jié)育假

         。ㄒ唬┕(jié)育假規(guī)定

          實行各種節(jié)育手術后可請3天節(jié)育假。

          (二)請假手續(xù)

          請節(jié)育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附醫(yī)療單位證明,經學院衛(wèi)生科、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節(jié)育假期間的待遇

          節(jié)育假3天(含3天)以下,檔案工資照發(fā),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超過3天的假期,按照病假處理。

          七、哺乳假

         。ㄒ唬┎溉榧僖(guī)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的女教職工,可享受哺乳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哺乳假)。坐班制女教職工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在工作時間內每天哺乳兩次,每次半個小時,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半個小時。嬰兒滿1周歲后,請哺乳假者應正常上班。

          (二)請假手續(xù)

          請哺乳假教職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部門負責核定其具體時間。

          (三)哺乳假期間的待遇

          在規(guī)定的哺乳假期間,完成崗位職責者,視為出勤。

          八、探親假

         。ㄒ唬┫硎芴接H假的條件

          1.工作滿1年的正式職工;見習期、試用期人員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3.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其中,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享受探親假。

         。ǘ┨接H假期

          1.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中的有關規(guī)定,教職工應在寒、暑假期間探親(包括出國、出境探親),探親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

          2.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

          3.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假期為45天。

          4.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公婆),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雙職工都具備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條件的,一方自愿放棄探望父母,要求改為雙方同行去探望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可分別按各自探望父母的規(guī)定處理。

          5.女教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產假期限后,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6.教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其配偶同居一地的,教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7.帶薪脫產進修教職工,符合探親條件的,可享受探親待遇。

          8.教職工探望父母或配偶,均以他們的定居地(戶口所在地)為準。

          9.已婚教職工配偶死亡或離婚后又未再婚的,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在喪偶或離婚滿一年后,可按未婚教職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ㄈ┱埣偈掷m(xù)

          請?zhí)接H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yè)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四)探親期間的待遇

          探親路費按《XX職業(yè)學院關于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guī)定》(淄職院政辦字[20xx]11號)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曠工

          (一)曠工規(guī)定

          1.不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

          3.休假期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尚未批準前而不到崗工作者,自批準的假期期滿至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4.教職工在休假期間從事第二職業(y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5.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待聘人員及借調、進修等外出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自拒絕之日起按曠工處理;無故拖延報到日期者(含內部調動),未按期報到的時間至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6.在申請辦理調動、進修及出國手續(xù)期間,未經批準借故不上班的,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ǘ⿻绻て陂g的待遇

          1.曠工者,不發(fā)放當月檔案工資,不發(fā)放本學期院內崗位津貼,不享受年內一切福利待遇,并視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給予處理。

          2.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15天(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按人調發(fā)[19xx]18號文件規(guī)定予以辭退。

        請假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使學校有一個穩(wěn)定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質量,特訂立此條請假條例。學生應以學習為主,樹立以校為家的觀念,努力克服各種外界因素對學習和生活的干擾,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努力學好文化專業(yè)知識,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條

          加強學生考勤,上課、自習、實驗、實習、設計、勞動、早操、課間操和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等,均列入考勤范圍,學生都必須積極參加。考勤由各社長或活動的主持人負責,早操、課間操考勤,由體育部負責。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第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除家庭發(fā)生重大情況(即婚喪嫁娶)外,不得請事假;如確實有特殊情況請假回家者,需家長親自陪同到校解釋請假。

          如學生因學校風氣整頓,如理發(fā)等確系要離校整理者,必須按校規(guī)要求整改,如出現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長到校幫助其整改。

          第四條

          學生因病確需請假者,離校前須有校醫(yī)務室證明,為確保生病學生安全,必須通知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嚴重病癥者直接送往醫(yī)院就診。返校后,必須持在醫(yī)院或診所就醫(yī)的證明及康復情況方可返校。

          第五條

          學生請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寫請假報告單(三聯單);

          2、請假一節(jié)之內(不離校),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批準,并由張秋偉備案;

          3、請假一節(jié)以上或離校至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后,到級部蓋章批準,并報張秋偉備案。

          4、請假離校一天以上,緊急情況除外,家長必須到校來接學生回家。經班主任批準后,報級部批準并備案。張秋偉備案

          第六條

          請假期滿后,應按時返校學習,并帶相應的資料向班主任銷假。未及時銷假者或無手續(xù)者按曠課論處。

          第七條

          凡請假期滿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需續(xù)假者,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1、續(xù)假人在城內或校內的,按第五條辦理;

          2、續(xù)假人在外地的,應通過家長的電話向導班主任報告(口頭捎信或自己打電話無效),返校時須持有效證明補辦續(xù)假手續(xù)。

          第八條

          對曠課的學生令其檢查,并根據其曠課的時數、情節(jié)和認錯態(tài)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曠課三節(jié)以上)直接交由級部或政教處處理。在校內請假,如出現謊騙虛報等請假,同宿舍內同學(如不及時反映情況)負有共同欺騙老師的責任,受連帶責任。

          第九條

          本條例中的請假時間包括雙休日(走讀生除外)。學生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期間所發(fā)生的任何事件,學校概不負責。

          本條例自20xx年3月26日起執(zhí)行

        請假的管理制度6

          為保證公司員工應有的休息、休假權利,同時嚴肅勞動紀律,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休假

         。ㄒ唬⒒榧伲簡T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3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再增加12天。

         。ǘ、喪假: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3天,并視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三)、病假: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須請病假,要有請假條。

          (四)、事假: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確有特殊原因,可酌情準假。

          (五)、產假:產假期90天,難產(醫(yī)院證明)或雙胞胎增加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二十四周歲及以后生育)另加15天;妊娠3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憑醫(yī)院證明給予休假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休假50天;7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如需續(xù)假的,原則上按事假處理,若確因身體不適,須提供醫(yī)院證明。

          第二條假期審批

         。ㄒ唬⒒榧、喪假、產假須本人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征得部門經理同意,經公司領導批準,事后及時銷假。

         。ǘ、病假1天(含1天)以上3天以內必須書面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可先口頭請假,次日補請假條);3天以上向分管領導請假。

         。ㄈ⑹录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1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批準。

         。ㄋ模、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ㄎ澹⒃诼殔⒓痈黝愡M修,除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手續(xù)外,凡需占用工作時間,仍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辦理請假手續(xù)。

         。、凡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來上班者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假期待遇

         。ㄒ唬、婚喪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月績效工資按天減半發(fā)放。

         。ǘ、病事假期間:5天以內,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月績效工資按天減發(fā);5―10天,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當月績效工資減半發(fā)放;10―15天,基本工資按80%計發(fā),當月績效工資停發(fā);15天以上,基本工資按70%計發(fā),當月績效工資停發(fā)。

         。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績效工資停發(fā)。

         。ㄋ模绻ひ惶,當月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按50%計發(fā),累計曠工三天以上予以除名。

         。ㄎ澹⒁虿、事、生育、學習而影響出勤或曠工者,績效薪金按比例扣減。

          第四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請假的管理制度7

          一、制定目的

          為將本公司有關請假的規(guī)定事項制度化、標準化,促使各部門員工的請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準則。

          二、適用范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遵守本準則。

          三、權責

          1行政部負責準則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

          2總經理負責本準則的制定、修改、廢止的審核批準。

          四、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應先到行政部或部門領導處領取《請假條》。

          2請假人詳細填寫所屬部門、請假日期、假別、請假事由等內容后,一式兩份,由上級部門領導批準簽字。

          3將已經批準的《請假條》,一份交行政部留存?zhèn)浒,一份交門衛(wèi)留存并登記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況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及時通知到行政部,否則記曠工處理。

          五、準假權限

          1普通員工請假一天以內者,可由當班班長批準,三天以內者要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核批準。超于三天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

          2部門領導須請假者,則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六、假別分類

          1事假

          (1)員工必須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

         。2)且須提前申請;

         。3)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4)不滿半小時著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4小時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yǎng)者;

         。2)必須提供醫(yī)院相關證明;

         。3)病假期間內的工資依照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且沒有全勤獎。具體如

          下:①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fā)放;②病假超過1

          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固定工資

          部分按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五年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fā)放;③假

          期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

          分按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80計發(fā);④上

          述人員病假期間,各類津貼由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⑤病

          假期間的崗位津貼與基本工資一起按病假比例發(fā)放。

          3工傷假

         。1)員工因公受傷;

         。2)經醫(yī)院證明無法正常工作的;

         。3)須提供公司領導證明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

         。4)工傷期間內的工資,公司給予其基本工資;

          4其他假別

         。1)其他假別包括婚嫁、喪假、產假、護理假等;

          (2)請假必須聽過公司部門領導的書面證明;

         。3)婚嫁: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侔捶ǘńY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

          周歲)結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復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在法定基礎上續(xù)假

          1周;③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

          程假;④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資照發(fā);且沒有全勤獎。

         。4)喪假(直系親屬)3天,工資照發(fā),且沒有全勤獎。

          (5)產假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給予員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結婚證’‘準生證’,期

          間的工資不享受績效考核,給予其基本工資

         。6)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1天、春節(jié)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節(jié)、勞動節(jié)

          3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3天,根據公司生產情況而定;

         。7)陪產假:法定婚齡男方可享受1天陪產假;男女雙方符合晚婚晚育的,

          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親假:暫無

         。9)路程假:除了過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時間無,此路程假僅此針對路

          程較遠者。貴州地區(qū)單次3天,浙江地區(qū)單次1.5天,江蘇地區(qū)單次

          1天;

         。10)七、補充說明

          (1)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請假事宜;

          (2)因突發(fā)事件或疾病必須請假而未辦理手續(xù)的,應先告知上級部門領導,得到允許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立即補辦相關請假手續(xù)。

          (3)曠工的認定:未經批準而強行請假者;未經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者;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休假者(事后又無辦理補假手續(xù));假期已滿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未批準續(xù)假,繼續(xù)休假者;捏造虛假事實或無理由休假者;全月遲到次數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曠工半日計

        請假的管理制度8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亦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報到之日起,直到離職之日止,必須依公司規(guī)定進行考勤;

          2、每月員工考勤將以考勤機打卡為準,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規(guī)定,按時出勤,不準遲到早退;

          3、員工于正常工作時間(8:30AM——5:30PM),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個人私事,如果因為私事辦理必須按照規(guī)定請假,否則按擅離工作崗位論處;

          4、中午休息時間離開公司,需重新打卡,超過時間按曠工處分。工作時間離崗,沒有填寫出門單、或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將處予罰款,50元/次;

          5、5.1、遲到:員工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逾時到崗位則視為遲到;

          5.2、早退:員工于規(guī)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則視為早退;

          5.3、曠工:員工無故不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出勤或離崗4小時及以上者視為曠工;

          6、忘記打卡者,或因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時打卡者,須在24小時內告知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曠工;

          7、員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門單上注明,并由部門最高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曠工;

          8、員工連續(xù)曠工3天以內的,公司將根據具體情節(jié),扣除當月工資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員工連續(xù)曠工三日或者三個月內非連續(xù)曠工達五日,公司將視為該員工自動離職

          10、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查過三十天,公司將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績效以結果導向為原則(即以工作結果完成為標準),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則不屬于加班;

          2、上級臨時交辦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時間立即完成,則屬于加班范疇;

          3、員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資源部領取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由上級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方準予加班;

          4、員工加班,均屬于非工作時間,及假期時間加班,按小時計算工資;

          5、加班必須是員工自愿,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員工加班;

          6、加班必須有實際之工作產出(包括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7、加班可以通過填寫“加班申請單”去人力資源部換取“調休單”調休,或由公司發(fā)放加班費;

          8、加班費用支付標準遵循國家勞動部門制定的法定標準;

          9、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性活動、集會、會議、義務勞動等,均不屬于加班;

          三、調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時數)的,可申請調休;

          2、調休以正常上班計薪,不計加班費;

          3、生產線員工調休由公司根據生產情況進行安排;

          4、當年度未修完的調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帶薪年休假

          1、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可依據員工年休假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產力不受影響為前提;

          2.2、年休假為有薪假期,員工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工作日計發(fā)工資

          2.3、公司可視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4、當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簽核,人力資源部審查通過后依法辦理補薪作業(yè);

          2.6、因個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數,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1、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當年度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3.2、當年度因個人原因,請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請假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補假條)。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視為曠工;

          2、每季度員工事假請假天數限三天以內;

          六、病假

          1、病假必須有正規(guī)醫(y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證明;

          2、病假期間,公司按照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工資,連續(xù)工齡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數在15天/年內的,工資發(fā)放基數為月基本工資的70%;

          3、其他病假情況,公司保留解釋的權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處理私人事務請假;

          2、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請;

          3、連續(xù)請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請;

          4、事假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員工可以請喪假料理喪事。

          2、請喪假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可事后補辦);

          3、喪假不得超過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結婚登記一年內,可以申請休婚假;

          2、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并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存檔);

          3、按照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產假休假規(guī)定根據地方政府政策規(guī)定進行休假;

          8、產假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9、休產假須提供醫(yī)院證明;

          10、產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產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正常發(fā)放;3-6個月內的延長產假,須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13、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實際發(fā)生天數從產假天數中核減。

          14、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y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醫(y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醫(yī)院證明,給假42天。

          15、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guī)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

          16、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jié)假日,不得重復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它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協調,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規(guī)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guī)定不適用于試用期員工。

          2、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準,此類假期的薪酬發(fā)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門。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指天數均為日歷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guī)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

          20xx年1月30日

        請假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序

          一、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三、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行政部人事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一、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 事假:除規(guī)定休息外按本人當日工資標準扣除;

          (二) 病假:按縣級人民醫(yī)院以上證明書,最長為3個月,并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 工傷假:按縣級人民醫(y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fā)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yī)藥費全額報銷,但不超過保險公司最高保險限額6000元。如個人行為造成將另行處理;

          (四) 婚假:正式員工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jié)假日),全額發(fā)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 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jié)假日,全額發(fā)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六)產假:公司正式員工憑生育證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全額發(fā)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七)礦工一天扣除當日工資并罰款100元。

          第四章 請假規(guī)定

          一、 事先因特殊情況的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以電話向部門經理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 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連續(xù)曠工超過3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fā)當月工資。

          三、 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三)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請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以上職員請假,均須在行政部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未辦妥請假手續(xù),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八、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20xx年3月1日),解釋 權由河南申通實業(yè)有限公司行政部。

        請假的管理制度10

          尊敬的老師:

          我是 班學生 學號

          因 原因, 需請假 日,從 年 月 日_____時(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時 (星期 )。特懇請老師批準! 家長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家長意見:____________

          學生請假簽名:____________ 實際銷假時間:____________

          學生銷假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年級組長簽名:____________

        請假的管理制度11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管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或股東方外派的員工,或與公司簽訂實習協議的人員,或外包服務人員。

          1.3職責分工

          1.3.1員工本人應自覺遵守公司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缺勤應按有關規(guī)定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

          1.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生產班組指定專人于每月22日前向總經辦提交考勤記錄并請員工簽字確認,考勤記錄由總經辦保存。

          1.3.3總經辦負責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組織勞動紀律檢查,匯總、核實和保管全體員工的考勤記錄(須有員工簽字)。

          1.3.4員工的考勤情況將作為考核員工工作表現和對員工進行獎懲的重要依據。員工考勤記錄保存年限不低于兩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考勤時間以指紋考勤機記載時間為準。

          2.2考勤統計周期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時間

          2.3.1根據公司生產運營的實際情況,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兩種工作時間制度。

          2.3.2標準工時制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8:30,夏季下班時間17:00,冬季下班時間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不計為工作時間。

          2.3.3綜合計算工時制適用于生產部實行倒班制的班組員工。

          3.遲到與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記錄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行為,為遲到;下午下班,考勤記錄早于下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行為,為早退。

          4.曠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4.1工作時間未出勤且未辦理請假手續(xù)。

          4.2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離開公司0.5個工作日(含0.5個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級同意,部門負責人須報備總經理,并經指紋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則視為曠工。

          5.2員工工作時間因私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xù)并進行指紋考勤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視為曠工。

          6.出差管理

          6.1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批表》,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同意、總經理批準。

          6.2員工工作日出差和節(jié)假日(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視為正常出勤,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人員(不含路途時間)可進行調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由本人通過OA系統提出加班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人力資源初審,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認定為加班,特殊情況下的臨時性加班,應提前向主管領導電話報備并在上班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xù)。

          7.2加班時間的統計

          7.2.1加班時間以小時為計算單位,累計計算;不足1小時不計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門將匯總數據上報總經辦,由總經辦負責統計、復核。

          7.2.3公司員工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須通過OA系統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7.3下列行為不計為加班時間:

          7.3.1未辦理加班申請審批手續(xù),且加班時間未進行指紋考勤的。

          7.3.2因接待、會議等拖延的時間。

          7.3.3特殊或臨時安排在晚間或假日的.會議等。

          7.3.4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的工作。

          7.3.5經理助理及以上崗位人員法定工作時間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務。

          7.4加班時間的處理

          7.4.1補休

          7.4.1.1員工加班加點的時間,按實際加班加點時間累計計算,由公司安排補休。員工補休需履行正常請假與銷假手續(xù)。

          7.4.1.2補休時間在6個月內有效,6個月內未能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7.4.2支付加班費

          7.4.2.1特殊情況下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支付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經批準,因病或因到醫(yī)院就診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病假。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按病假處理。請一天以上的病假須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yī)院的診斷證明。

          8.1.2病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病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

          8.1.3員工休長期病假(2個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交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開具的健康診斷證明,經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崗。

          8.2事假

          8.2.1經批準,因個人私事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事假。

          8.2.2事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事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按半天計。

          8.2.3員工一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計算。

          8.3年休假

          8.3.1員工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則上當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可抵扣當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8.3.3.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發(fā)工資的。

          8.3.3.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8.3.3.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3.3.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員工本人在應休假周期內未提出年休假申請則視同放棄。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請假的管理制度12

          為規(guī)范學生請假制度,強化考勤過程管理,依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規(guī)定,特制定XX中學學生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在校學習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

          二、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由行政主管審批,兩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德育處領導審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內報分管德育校長審批,一月以上必須報校長審批。

          三、學生請假一律填寫請假條。請假條一式三聯,一聯作存根交班主備案,另一聯按正常程序審批后出校門時交給門衛(wèi),若不在學校住宿需把第三聯交到舍管員處。

          四、學生因病因事需連續(xù)請假者,本人應提出申請,班主任審查簽字,報學校審批,否則,按自動退學處理。

          五、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在門衛(wèi)處出具請假條和學生證,否則不予放行。

          六、凡請病假的學生要得到校醫(yī)的證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處理。

          七、進校門時要憑放在門衛(wèi)處的學生證進入,若門衛(wèi)處沒有學生證的學生不得進入校園,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應處理,如屬私自離校的將嚴肅處理。

          八、學生證以班為單位統一在學校檔案室辦理。

          九、學生請假離校時班主任必須與家長聯系。

        請假的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公司休假規(guī)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制定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種類:

          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法定節(jié)日、周休息日。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xù)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xù)假期不得超過5天。

          若遇特殊情況應先口頭請假,經獲準后可予事后主動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未辦手續(xù)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時應辦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請假延誤工作。

          3、假期滿應準時到崗復工,上班時間請假或銷假必須在第一時間打卡記錄,并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xù),辦公室人員不在時,可暫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辦理,并在辦公室人員在崗時上交銷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

          4、假期計算:

         、偶倨谶B續(xù)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萍倨谶B續(xù)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钦埣僖园胄r為最小單位,0-35分鐘為半小時,35-65分鐘為1小時,65-95分鐘為1.5小時,95-125分鐘為2小時,單次請假超過2小時以半天計。

          5、公司職員請假,均須記錄請假人聯絡方式,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6、請假審批流程:

         、艈T工填寫公司制定的《請期申請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

         、妻k公室、財務部、業(yè)務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0.5天由部門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

          生產部、技術部、檢驗部、倉庫:假期由廠長審批。

          部門經理的休假一律由總經理審批。

          假期以有最終審批權領導批準的時間為準。

         、菃T工直接上級依據總經理批準的《請期申請單》安排好請假員工的工作交接。

         、日埣倨跐M應按時復工,逾期未歸的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應及時將超假未歸員工名單上報辦公室。

          7、曠工

          ⑴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領導分配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其他經公司認定,決定給予曠工處理的行為。

          ⑵曠工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4倍。

          ⑶員工連續(xù)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關系,并不支付工資。

          三、事假

          1,員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確需本人親自處理的可以書面提出請假申請。

          2,員工全年請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5天。

          3、員工請事假按200%扣發(fā)實際請假天數日工資,事假超過1天(不含1天),取消當月滿勤獎,滿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50%,滿5天(含5天)以上者則扣除當月獎金,當月無獎金。

          4、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在15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職務和崗位。

          四、病假

          1、員工因病(含非因工負傷,下同)無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療時應事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突發(fā)疾病的應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

          2、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須征得部門領導的同意后填寫《請假申請單》方可離開崗位。 3、凡請病假的1天以上的員工應在上班后2天內持縣區(qū)級及其以上醫(yī)院的建休證明、病歷、醫(yī)療藥品發(fā)票之一,補辦完善病假請假手續(xù),未按上款規(guī)定補充完善病假請假手續(xù)的均以事假處理。

          4、員工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0天,并按參加工作未滿2年100%、未滿5年80%,未滿10年按30%,滿10年以上10%扣發(fā)工資,當月病假超過2天,取消滿勤獎,獎金按請假天數扣發(fā)。

          5、員工病假連續(xù)30天以上或年累計60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不給予保留原崗位。

          6、員工的醫(y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國家有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醫(yī)療期未滿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醫(yī)療期滿時終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內。

          3、婚假應當在領取結婚證書后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應休假期。逾期為自動棄權。

          4、員工請婚假應出示結婚證書;榧倨陂g(不含補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補貼不扣除。

          5、新員工入職前已經領取結婚證書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產假

          1、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醫(yī)院的證明等);

          2、女職工產假期間只發(fā)放基本工資。

          3、已婚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計劃生育指標內懷孕三個月及以上的,憑醫(yī)院相關證明,每月給予一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八個月及以上的,每月給予兩次(每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兩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檢查假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fā),沒有醫(yī)院相關證明的按事假處理。員工申請孕期檢查假,應事先經部門經理批準、總經理審核同意。

          4、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規(guī)定的產假、孕期檢查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傷及職業(yè)病

          1、在工作崗位若發(fā)生工傷事故,有關人員須立即向直接上級報告,發(fā)生大事故時可以超級上報,并由公司指定醫(yī)院對受傷員工進行診治。用人部門須在事故發(fā)生的24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情況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報告。

          上下途中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應有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員工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喪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員工可申請獲得2天有薪假期。職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由辦公室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職工親屬以職工戶口登記和職工的檔案的記載為準。

          4、職工請喪假期間(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工資等不扣除。

          5、喪假應在親屬死亡后7天內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節(jié)日

          按國家法定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經營生產情況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規(guī)定同時廢止。公司保留對本制度的解釋權。

          

          部門 姓名 代理人 緊急聯絡人

          聯系方式 假別 聯系方式

          情 況

          事 由 填表

          日期

          請假期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共 天 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

          時間: 總 經 理

          審批意見時間:

          銷假時間年 月 日 時提前或超假

          天 數

          天請假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注:①假別: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②員工請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xù)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xù)假期不得超過

          公司員工公出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公司員工公出管理程序,達到合理調配、有序運轉,提高部門間協同辦事效率之目的,并使總經理隨時掌握各部門工作人員辦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公出: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受總經理指派離開辦公間外出辦事(工作)的視為公出。(本市內的為公出,市外為出差。)

          1、需要公出者,應向本部門經理說明事由并填寫《公出申請單》,外出前將有部門主管和總經理簽字的《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備案并打卡出門。

          2、公出回來后打卡并至辦公室銷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報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寫《公出申請單》,特殊原因應電話告知辦公室去向,由辦公室工作人員代為填寫《出差申請單》,公出回來后,必須馬上辦理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

          4、經公司批準的特殊崗位人員的公出,按公司特批決定執(zhí)行。

          5、任何部門不得違反上述規(guī)定,擅自調動其他部門的人員外出的,如確需部門間人員協同辦事,需經該人員部門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請單》上簽字后方可外出,否則以曠工處。

          6、公出本著高效,快捷的原則,把公出任務集中起來處理,各部門主管嚴格控制公出時間和頻率。

          7、公出單由辦公室保管,公出前領用填寫,每月裝訂成冊編號使用。

          公 出 申 請 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門 隨同人員

          公出事由:

          公出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共 (天、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時間: 總 經 理

          審批意見

          時間:

          銷假時間: 年 月 日 時共計 (天、小時)

          公出人: 經辦人:

          其他情況說明:

          注:①公出申請單經批準后,公出申請單應在出公前交于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特殊情況公出批準后,由所在部門在公出當日將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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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假的管理制度14

          1.目 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工廠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員工)。

          3.

          3.1 工廠各部門員工因私事需親自處理或因病無法上班的,須辦理請假手續(xù)。

          3.2 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原因及請假類別后,由職務代理人和主管領導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員工請假期間所屬事務及責任由職務代理人承擔。

          3.3 員工請假類別及規(guī)定累計時間。

          3.3.1事假

          3.3.1.1 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親自處理而無法上班的,可以申請事假。

          3.3.1.2 申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及管理部批準后方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3.3.1.4 員工申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違反規(guī)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3.3.1.5 當月事假將計入員工考勤,請假工資核算按工廠《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3.3.2病假

          3.3.2.1 員工因疾病或受意外傷害,可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申請病假。

          3.3.2.2 病假全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天,需要住院治療或修養(yǎng)的,不能超過3個月(含門診期間的病假)。

          3.3.2.3 由于病情嚴重,需要延長治療的,可視具體情況經工廠領導批準酌情處理。

          3.3.2.4 病假全年累計超過規(guī)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3.3婚假

          3.3.3.1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并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可準予7天婚假。

          3.3.3.2請婚假應提前15天申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

          3.3.3.3婚假含節(jié)假日。

          3.3.3.4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不扣除期間請假的工資。

          3.3.4慰唁假

          3.3.4.1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3天慰唁假。

          3.3.4.2 慰唁假不扣工資。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級(或居委會等)以上有關單位出據的員工與死者關系的證明。

          3.3.5產假

          3.3.5.1 女性員工符合國家法規(guī)政策的,可請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75天),請產假不扣工資。

          3.3.5.2 如所請產假超過時間的,經工廠部門經理簽準的可視同病假,不得超過30天,并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但不計入病假累計天數。

          3.3.6公傷假

          3.3.6.1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受傷,經醫(yī)院診斷暫時無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時間為工傷假。

          3.3.6.2 經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需要繼續(xù)治療或休養(yǎng)的可請公傷假。

          3.3.6.3員工工傷期間,按本人崗位工資100%計發(fā)。

          3.3.7調休假

          3.3.7.1凡在工廠連續(xù)工作滿六個月者,自第7月起開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員工申請調休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天,一次申請不得超過2天,調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

          3.3.7.3年累計調休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4. 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或請假期滿未續(xù)假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情節(jié)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4.假期審批

          4.1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準,否則視為曠工;

          4.2請假1~3天(含3天)的,須部門經理簽準,否則不予承認,視為曠工;

          4.3請假3天以上的,須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4.4員工請假由部門主管或副總經理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

          4.5部門經理級員工由副總經理簽準,送行政科備案;

          4.6急病或臨時重大事項,不能事先親自辦理的,事后應補辦手續(xù)。

          5.職責

          5.1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有關證明,根據假期核準權限呈請部門主管批準。

          5.2 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以電話向直屬主管請假并知會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當天補辦請假核準手續(xù),否則,做曠工處理。

          5.3 超過請假期限逾期未回的,應使用電話向直屬主管申請,上班當天補辦續(xù)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理。

          5.4 請假所需提供之證件,必須真實。如持假證明,將作嚴重違紀行為處理。

          6.附則

          6.1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在行政科。

          6.2本規(guī)定自頒布日起執(zhí)行。

          附件:

          1、《請假單》

        請假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和請假、休假的管理,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維持良好工作紀律和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請假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喪假、加班換休假、年休假、探親假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

          第五條公司遵照國家雙休日、年休假及法定節(jié)假日制度。

          第六條公司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第七條因公出差、因故請假或臨時性安排事務未能到達公司簽到的職工除外,其余所有職工必須到辦公室進行考勤簽到。

          第八條考勤處分:

          1.遲到:在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30分鐘內未到達的,視為遲到,遲到1次罰款20元,在本月工資扣除。

          2.早退:在規(guī)定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1次罰款20元,在本月工資扣除。

          3.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以上,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4.曠工:

         。1)曠工是一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凡屬以下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一是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二是請假期已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的。三是不服從公司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的。

         。2)職工曠工扣除當天全額工資,并且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當月工資不夠扣社保、公積金的,在下月補扣。

         。3)職工曠工連續(xù)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考勤統計

          1.綜合辦公室考勤記錄,必須嚴格、真實地在《考勤表》上依據規(guī)定的考勤符號準確對員工上班、加班、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因公出差、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進行記錄。各種請假情況的考勤,應按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理。

          2.綜合辦公室考勤記錄,每天應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復核?记谟涗泦T當天到次日上午必須完成前日的考勤記錄工作,考勤必須正確、及時、整潔。

          3.綜合辦公室考勤記錄在次月3日前須將上月的考勤表統計匯總,經公司領導簽字確認后交公司財務融資部處核算工資,綜合辦公室留復印件存檔。《考勤匯總表》后附當月員工因各種情況而請休假的審批表。

          第三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條請假的時限和準假權限

          1.請假必須提前1天填寫《請假審批表》,無論時間長短都必須按照請假審批程序辦理,否則視為曠工。

          2.請假實行審批方式:

         。1)部長級以下請假時間在1天以內(含),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核批準,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報董事長審核批準。

         。2)部長級(含)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總經理審核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報董事長審核批準。

         。3)董事長、總經理請假由經開區(qū)管委會分管領導審核批準。

          3.請假內容由本人填寫,按權限報送審核批準后生效。

          4.請假期滿需續(xù)假者,須按照請假審批程序審核批準,否則視為無故曠工。

          5.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時,需先電話按照請假審批權限進行請假,征得同意后及時補辦審批手續(xù)。

          6.請假條審批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附后交辦公室備案,請假結束后應及時到綜合辦公室銷假。

          第十一條事假:

          1.職工因事請假,以書面形式審核批準,請事假最小單位為0.5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2.職工當月事假超過2天的,事假期間扣發(fā)全額工資,扣發(fā)標準按計薪天數計算,當月工資扣完為止,當月工資不夠扣社保、公積金的,在下月補扣。

          3.事假當月累計5天及以上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事假期間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第十二條病假: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請假,按病假處理,在病假期間,根據所請病假的時間不同作下列規(guī)定:

          1.職工不需住院的病假,以書面形式審核批準,請病假假最小單位為0.5天,須提供醫(yī)院門診發(fā)票,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

          2.職工需住院期及出院需修養(yǎng)期期間,按本人正常出勤工資標準的70%執(zhí)行,須出具縣級(或以上)醫(yī)院證明。

          3.病假當月累計10天及以上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三個月的,按照《云南省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執(zhí)行。

          5.病假期間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6.凡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病休者,一經查實,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婚假

          1.職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數:

         。1)職工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根據《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增加婚假15天,共計18天婚假。

         。2)職工再婚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請婚假之日起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4.婚假期間按原工資發(fā)放。

          第十四條生育假

          1.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累計不超過10天。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fā)放。

          2.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女職工產假期間,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依法從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產假工資。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由公司按員工月繳費基數標準發(fā)放產假工資。

          3.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30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fā)放。

          4.哺乳假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的,每天在工作時間內可自行安排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5.產假和陪護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第十五條喪假

          1.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2.喪假一般為5天,異地奔喪的,可以酌情根據路途遠近給予路程假,喪假在親屬喪亡期間一次性使用完。

          3.喪假期間按原工資發(fā)放。

          4.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第十六條探親假

          1.職工與探親對象路程距離要求最短公里數不得低于300公里。

          2.職工探親及待遇按《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年休假

          1.職工在本企業(yè)連續(xù)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給予5天的年休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給予10天的年休假;已滿20年以上給予15天的年休假。

          2.年休假時間計算不包括公休日和括法定節(jié)假日。

          3.年休假期間按原工資發(fā)。

          4.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當年請事假累計5天(含)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2)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15天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第十八條加班換休假

          1.加班的定義:在標準工作日內確實無法完成,而又需要繼續(xù)完成工作的時間為加班。

          2.加班的計算:按基礎單位0.5天計算,根據公司需要,嚴格控制加班人員和時間。

          3.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職工應服從安排,各部門應安排好補休。

          4.綜合辦公室每月進行統計職工加班天數,以加班換休形式進行補休,加班費不另行核算,加班補休可以沖抵事假、病假,原則上在本年度內調休完畢,次年作廢。

          5.加班補休沖抵事假、病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天數里沖減,如果職工請假時沒有可補休假期的,則不允許用未發(fā)生假期沖抵事假、病假。

          6.加班補休沖抵事假、病假的天數每月不得超過5天。

          7.加班補休期間按原工資發(fā)。

          第十九條工傷

          按現行《工傷保險條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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