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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23 12:01:50 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2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2篇)

          人事管理制度 篇1

          目的:為加強公司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yè)人員。

          一、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yè)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通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yōu)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然后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并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后,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xù),辦妥報到手續(xù)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2正規(guī)醫(y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7養(yǎng)老保險手冊、就業(yè)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huán)境、工作流程、業(yè)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對應關系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不超過三個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務的

          沒有試用期

          超過三個月不滿一年的

          不超過一個月

          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

          不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或無固定期限

          不超過六個月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xiàn)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三、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的協(xié)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

          五、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按照公司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的,如未滿16周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人事管理制度 篇2

          1、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現(xiàn)狀及年度經營發(fā)展需求,擬訂公司年度人力資源發(fā)展規(guī)劃,向人事行政部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2、根據人事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擬訂并完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制訂包括招聘、勞動合同、培訓、薪資、社保、績效考核、員工關系管理、員工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等管理制度,明確相應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統(tǒng)化。

          3、負責日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資源各項業(yè)務的正常運行。包括:員工入職/離職與任用、員工報酬、員工培訓與教育、社保處理、員工的績效評估、處理員工咨詢和勞動爭議等等。

          4、貫徹執(zhí)行各類人事管理決定,根據有關規(guī)定,按時定期向公司報送各類人事、勞資、培訓等相關方案和報表。

          5、合理營造企業(yè)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團隊進取協(xié)作精神。

          6、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任務。

          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為實現(xiàn)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guī)范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tǒng)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xù)。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fā),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fā)。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fā)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fā)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fā)。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tǒng)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fā)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guī)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fā)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jié)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fā)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jié)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guī)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準;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準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yè)務、知識技能及發(fā)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2、新員工入職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fā)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yè)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xù)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yè)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yè)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準。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準;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手續(xù)。并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xù)后,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泄露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fā)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九、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人事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學公正、準確透明,經研究決定,在全院范圍內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管理,具體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適用范圍

          我校全體在崗教職員工。

          二、考勤時間

          (一)教師每周三午時進行上下班簽到(退),重大活動日、節(jié)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為:

          午時簽到:12:30-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ǘ┙梯o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教學系部實行坐班制的教職工,周一至周五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重大活動日、節(jié)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如下:

          上午簽到:8:40之前。8:41-9:10為遲到,9:11-11:40為曠工半天。

          上午簽退:11:40-12:10。

          午時簽到:13:15-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輪休上班的教職工,上班期間按照相應崗位的考勤時間簽到簽退。夜間上班的教職工增加一次夜班簽到考勤,考勤時間為21:30-22:00。

          三、考勤地點

          1.圖書館一樓大廳

          2.坤元樓二樓大廳

          3.尚德樓東側門廳

          4.南平房辦公區(qū)西側

          全體教職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時選定的考勤地點進行定點考勤。

          四、考勤管理規(guī)定

          (一)考勤機是對教職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人臉識別考勤,必須本人親自簽到(退)。所有考勤記錄將記入考勤檔案,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之一。

          (二)實行每一天四次簽到(退)制度,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職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退視同曠工。

          (三)嚴格執(zhí)行病、事、婚、產、喪假、進修、公務出行等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制度,并按程序將請假條交組織人事處報備,請假條本部門需留存一份,作為核對考勤的憑證。教職工凡請假5天以內,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批。凡請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還需請假者,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四)輪休人員調班需提前出具調班說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未出具調班說明或私自調班的,將以考勤記錄為依據,缺勤視同曠工。

         。ㄎ澹┯捎谔厥庠驅е掳嘬囇诱`,或因惡劣天氣、突發(fā)事件導致上班延誤,或因外來源理公務未能按時簽到(退)的,須于當日將情景說明報組織人事處,否則以考勤機記錄結果為準。

         。┯胁粷M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上班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為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上班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工作時間。由教職工本人自行選定哺乳時間,需提前向組織人事處報備。

         。ㄆ撸└鞑块T考勤員負責做好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和各類請假材料的匯總工作,及時提交本部門教職工的請假、出行證明材料,每月填寫《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教職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將考勤表報組織人事處。組織人事處于每月月初將全體教職工考勤信息進行公示。各部門未能按時上報請假材料的,以考勤機的記錄結果為準。

         。ò耍┮蛱厥庠,導致考勤機未能記錄教職工當日考勤信息時,以當日監(jiān)控錄像為準。

          (九)考勤機及其附屬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負責防護,防止被盜或故意損壞。凡故意破壞考勤機者,按破壞公物處理。

          五、缺勤管理規(guī)定

         。ㄒ唬┊斣逻t到一次不計算,遲到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四次及以上的,扣發(fā)半月崗位津貼。

         。ǘ┊斣聲绻と欤ê欤┮詢鹊,每曠工半天扣罰一日日均工資,曠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發(fā)全部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曠工五天以上的,學校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工資福利及補貼分配實施辦法(20xx年修訂版)》執(zhí)行。

          六、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tài)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yè)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zhí)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yè)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xiàn)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xiàn)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浔WC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xiàn)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xiàn)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3個月內未發(fā)現(xiàn)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jiān)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命令停職者。 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fā)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jiān)簽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續(xù)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guī)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jiān)監(jiān)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jiān)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jiān)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人事管理制度 篇6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yè),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yè)。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己,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xù)。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xù)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政教處負責考勤工作。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ǔ厥馇闆r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行政值周人員。

          3、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xù),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4、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5、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xù)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6、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guī)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xù)。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行政值周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績效工資;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fā)全學期績效工資;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fā)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5、女職工的產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辦理。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xù)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xù),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具體辦法參照相關評先規(guī)定。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tài)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yè)業(yè),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tài)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學;I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架,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tài)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fā)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guī)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guī)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yè)發(fā)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xù)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xù)。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guī)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tǒng)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guī)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xù)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xù)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guī)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yōu)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zhí)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fā)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毒品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tǒng)一考察標準,擇優(yōu)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tǒng)一印發(fā)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yè)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xié)議”;試聘協(xié)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tǒng)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guī)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fā)現(xiàn)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xù),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fā)工作記錄卡,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xiàn),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xù);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各項規(guī)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yè)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fā)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chuàng)新能力,通過培養(yǎng)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fā)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yè)的生命。

          (6)培養(yǎng)敬業(yè)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jié)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zhàn)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xié)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yǎng)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yè)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yè)點的環(huán)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yè)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yè)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yè)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zhí)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fā)薪”制,即每月5日發(fā)放上月工資,遇節(jié)假日提前?冃ЧべY(獎金)按季度發(fā)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guī)定的社會統(tǒng)籌保險,以及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guī)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guī)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guī)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guī)醫(y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lián)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qū)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guī)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qū)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guī)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jié)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偨浝、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zhí)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xù)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xù)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guī)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tài)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guī)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fā)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xiàn)企業(yè)和員工的發(fā)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fā)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guī)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yè)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yè)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yè)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guī)章的講解;

          b)企業(yè)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yè)務部門進行業(yè)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yè)培訓:視業(yè)務的需要,對優(yōu)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yè)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yè)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chuàng)效益,參加專業(yè)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xié)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guī)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guī)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xù)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guī)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guī)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yè)務結構,或發(fā)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xié)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zhí)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guī)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人事管理制度 篇8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yè)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xié)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xù)。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xié)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xù)。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guī)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fā)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xié)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fā)生解聘和離職狀況,自動續(xù)約。職員如不續(xù)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xù)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xù),未完備離職手續(xù)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xù)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x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xù);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xù)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xié)議),按其它合同(協(xié)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yè)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fā)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chuàng)新潛力,透過培養(yǎng)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fā)展持續(xù)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yè)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yè)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jié)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yè)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zhàn)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xié)調,融入群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群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yǎng)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yè)務關聯(lián)單位或者商業(yè)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yè)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能夠在不與公司利益發(fā)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yè)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yè)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決定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決定自我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決定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理解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guī)則制度;

          二、職員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yè)愛崗、積極進;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yè);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七、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xié)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xié)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xiàn);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fā):職員頭發(fā)要經常清洗,持續(xù)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xù)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xiàn)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持續(xù)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xù)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xù)優(yōu)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我,使對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我。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我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zhí)行。

          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狀況靈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寫個人一周活動表,每周一向上級匯報。修改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fā)現(xiàn)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xù)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xù)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務必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帶給規(guī)定醫(yī)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fā)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fā)。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修改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yè)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yè)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潛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務必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guī)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xù)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個性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xù)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fā)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xù)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guī)定。

          節(jié)假日

          國家規(guī)定的大型節(jié)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jié)(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yè)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yè)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fā)當日工資;曠工連續(xù)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y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fā)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guī)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能夠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yǎng),經總經理個性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fā)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xù)假或雖行續(xù)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務必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假如發(fā)現(xiàn)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yè)務部門的業(yè)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fā)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fā)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底發(fā)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lián)系;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yè)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或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提出合理化推薦,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xiàn)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guī)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fā)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zhí)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guī)范、給公司業(yè)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guī)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guī)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八則福利

          一、保險:按公司現(xiàn)行的保險規(guī)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y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zhí)厥饫щy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jié)費: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婦女節(jié)、勞動節(jié)、端午節(jié)、兒童節(jié)、國慶節(jié)等),公司將發(fā)放適當的過節(jié)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zhí)行。

          人事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總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tǒng)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總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總公司的所有職工。

          第二條總公司人事管理根據總公司人事本部(簡稱人事本部,下同)統(tǒng)一管理與總公司各部門(簡稱各部門,下同)相對獨立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本公司職工也可推薦。推薦人員執(zhí)行親屬回避制,回避人員以國家公務員規(guī)定的回避人員為準。

          第四條總公司招聘錄用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釔圩鎳瑹釔酃。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備中級以上職稱。至少掌握一門外語(應達到非英語專業(yè)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水平),會使用計算機。

         。ㄈ┚哂袆偃伪韭殟徫坏臉I(yè)務能力和業(yè)務素質。

         。ㄋ模┥眢w健康,相貌端正,年齡為25至40歲。

          第五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的專業(yè)要適合其業(yè)務崗位,在一個部門內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要占有適當的比例。

          第六條各部門根據業(yè)務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員申請,申請的內容如下:

         。ㄒ唬⿺M安排工作崗位;

         。ǘ┮笏鶎W專業(yè);

         。ㄈ┰谛詣e、年齡和職稱方面的具體要求;

         。ㄋ模┢渌厥庖蟆

          第七條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總體情況和各部門需求情況,向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員,并附有關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個人手寫詳細簡歷),由用人部門進行面試和業(yè)務考核。

          第八條用人部門將業(yè)務考核的試卷和考核成績、考核鑒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招聘條件對初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及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技能的測試?己撕细窈笕耸卤静堪才艛M來人員填寫《擬來人員登記表)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第九條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事本部簽署審核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即可通知擬來人員到崗上班試用。

          第十條人事本部可根據總公司的發(fā)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員到各部門,各部門有義務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試用和轉正

          第十一條新職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職責協(xié)議書并對其進行崗前教育,發(fā)給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職工持人事本部發(fā)給的職工到崗通知書到所在部門安排工作。

          第十二條新到崗職工均有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職工如有意向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應在試用期滿前十五天寫出本人試用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zhí)峤凰诓块T申請轉正,所在部門總經理應在該職工試用期滿前十天向總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對該職工試用期的書面考核鑒定、轉正意見并附上該職工試用期總結和轉正申請。

          第十三條人事本部審核職工所在部門上報的轉正材料后填寫《職工試用期鑒定表》,由職工所在部門評議鑒定后經人事本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試用職工的轉正日期以所在部門的鑒定時間為準。鑒定時間超過六個月的,以試用期滿當天為準。

          有突出貢獻者可提前轉正,但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全面鑒定并附有突出貢獻材料,人事本部審核符合要求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辦理轉正手續(xù)。提前轉正的職工轉正時間以總公司總經理批準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所在部門應將考核鑒定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審核并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

          第十五條試用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ㄒ唬┗加斜容^嚴重的疾病,可能影響工作或危及同事身體健康;

         。ǘ┎蛔袷乜偣疽(guī)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

         。ㄈ┎荒軇偃伪緧徫还ぷ鳎瑳]有完成工作任務;

         。ㄋ模┬孤犊偣旧虡I(yè)秘密,損害公司利益;

         。ㄎ澹├每偣镜臈l件為他人從事經營服務;

         。┑赖滤疁实拖拢枷胍庾R不良;

          (六)有其它嚴重破壞總公司形象、損害總公司聲譽的行為。

          第十六條人事本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并具體安排上述人員的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第四章各級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條總公司根據統(tǒng)一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對總公司全體職工進行考核,并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聘任,對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總公司各級崗位考核的權限如下:

          總公司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由總公司總經理直接考核。

          各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級經理由人事本部負責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總公司總經理匯報。

          各部門一般職工由各部門總經理負責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對各部門的一般職工進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條總公司以各級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分別在當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對總公司的各級崗位的職工進行考核。屆時職工個人應寫出在本崗位期間的業(yè)務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按考核權限呈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由人事本部具體安排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才、勤、績四個方面:

         。ㄒ唬┑拢核枷肫返,工作作風。

         。ǘ┎牛簶I(yè)務能力,管理水平。

         。ㄈ┣冢汗ぷ鲬B(tài)度,開拓精神。

         。ㄋ模┛儯汗ぷ骺冃В洕б。

          第二十一條考核的具體辦法: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統(tǒng)一考核與分級考核相結合;平時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工作表現(xiàn)與崗位職責、任期計劃目標相結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記載材料。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與崗位聘任、解聘、工資級別升降、獎罰掛鉤。

          第二十三條部門總經理、部門副總經理聘期為一年,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提名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處級經理聘期為一年,經部門總經理提名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五條聘任的基本條件如下:

         。ㄒ唬┯虚_拓精神,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ǘ┱J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指示、精神,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

         。ㄈ┟芮新(lián)系群眾,善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公司的信譽。

         。ㄋ模┚哂袆偃伪韭毠ぷ鞯慕M織領導能力和業(yè)務知識,熟悉本部門的業(yè)務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有工作實績。

          第二十六條擬聘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經人事本部考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需在擬聘崗位上準職半年,暫為負責人。根據各級領導崗位準職人員在本崗位準職期間的實績、工作情況決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條擬聘處級經理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一般人員最高檔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副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處級經理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正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部門副職的工資待遇。

          第五章調入、調出、除名

          第二十八條職工轉正后均應辦理正式調人手續(xù),由本人寫出調人申請,包括到總公司工作的時間、轉正時間及從何處調入。職工所在部門簽署同意意見后,由人事本部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

          第二十九條無論何種原因,職工與總公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辦理調出手續(xù)。暫時沒有接收單位的,總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檔案三個月。三個月滿尚未辦理調離手續(xù)的,總公司將按規(guī)定把其行政關系及人事檔案轉至有關社會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符合除名條件的,按《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guī)定辦理。職工所在部門應向人事本部提交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的事實及處理意見,經人事本部審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除名手續(xù),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并將被除名職工的人事檔案移交職工戶口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執(zhí)行以崗定薪的工資制度。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均可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職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與福利待遇,工資采用下發(fā)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終當天以貨幣形式發(fā)給。新到崗試用職工首月按照實際到崗工作日數發(fā)給工資及各種補貼。轉正的職工自轉正當月享受正式職工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新到崗正式調入職工、接收的復轉軍人,以工資轉移通知單的時間為準發(fā)給工資,其它福利按實際工作日發(fā)放。

          大學畢業(yè)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100%發(fā)給首月工資;十六日以后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50%發(fā)給首月工資。

          正式聘任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崗位的工資待遇。

          每年根據國家物價調整比例,并結合實際情況,職工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實行醫(yī)藥補貼制度,并根據以下比例和數目按月發(fā)給職工醫(yī)藥費。

          (一)部門正職以上按工資標準的13%發(fā)給。

         。ǘ┎块T副職、處級經理按工資標準的11%發(fā)給。

         。ㄈ┮话懵毠ぐ垂べY標準的8%發(fā)給。

          (四)試用職工按每月70元發(fā)給。

          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費用按比例報銷:

          治療費、藥費、手術費、輸血費、輸氧費、理療費、敷料費、檢查檢驗費、訂床費、取暖費。救護車費、擔架費。

          第三十五條職工大病住院予以報銷的費用比例標準如下:

         。ㄒ唬┎块T正職(含部門正職)以上報銷100%。

         。ǘ┢渌毠箐N90%。

          第三十六條職工住院期間,按住院時間停發(fā)當月醫(yī)藥費。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各種考勤與職工的總收入掛鉤。職工缺勤,區(qū)別缺勤事由扣發(fā)相應的工資及補貼。

          職工請事假,按缺勤日扣發(fā)日總收入(不含醫(yī)藥費,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計算);其他的各種缺勤(病假、產假、婚假、喪假、公假、探親假、按規(guī)定給予的路程假并有證明者)按缺勤日扣發(fā)除基本工資(含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補貼)外的其它日總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設立兼職考勤員,按照總公司工作時間規(guī)定,對本部門職工逐日考勤記錄,25日前匯總,經部門總經理審核簽字,25日報人事本部,經核對無誤后,作為發(fā)工資的依據。

          第三十九條全體職工均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條考勤中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情況,要追究部門總經理或負責人的責任,發(fā)現(xiàn)一次扣罰部門總經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條職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辦理的,可以請事假。職工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含三天),由部門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的由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正職(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人員請事假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副職請事假由部門正職批準。

          第四十二條職工因病需要到醫(y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床『髴{診斷證明休假,看病時間不足半天(以就診病歷或醫(yī)療手冊為準)的按出勤計算。職工因病休假的,以醫(yī)院開出的休假條的時間及日期為依據,無病休證明的視情況按事假或曠工處理。職工大病住院或有醫(yī)院證明必須離崗休養(yǎng)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醫(yī)療期待遇。

          第四十三條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給探親假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給探親假二十天,已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期指團聚時間,遇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日的探親假順延。探親假不包括路程時間,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歸僑、僑眷、港澳僑胞出境探親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職工結婚憑結婚證可給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婚登記)獎勵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職工申請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結婚的,經批準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條女職工生育時憑醫(yī)院開具的產假證明休假九十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yī)務部門證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對待。

          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可以根據醫(y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天至三十大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視為出勤,可月內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女職工產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每天的哺乳時間在月內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以下獎勵假與產假同等對待。

         。ㄒ唬⿲嵭型碛呐毠ど蠼o予獎勵假三十天,男職工給予獎勵假十五天;

         。ǘ┮鸦橛g女職工(年滿49周歲以下)上節(jié)育環(huán)者,給予獎勵假三天;

          (三)育齡男、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不言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給予獎勵假十天。

          第四十六條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經批準可給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屬死亡,需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時,經批準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條職工參加家長會、追悼會、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設備修繕等,持有關方面通知或證明并經部門總經理批準可按公假論。

          第四十八條經批準每周占用不超過八小時(含八小時)工作時間參加業(yè)余學習培訓的視為出勤。

          第四十九條總公司對所有職工給予年度休假。具體辦法如下:

         。ㄒ唬┞毠ぴ谕瓿扇蝿蘸,可以休假,視為出勤。

          (二)部門正、副職每年給假20天,需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本部備案。

          (三)處級以下職工每年給假15天,需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報人事本部審核、批準、備案。

         。ㄋ模┘倨谀陜扔行В^期作廢,不允許作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

         。ㄒ唬┪凑埣倩蛘哒埣傥幢慌鷾识米圆簧习嗟模

         。ǘ┱埣倨跐M,未續(xù)假或者續(xù)假未獲批準而未上班的;

         。ㄈ┎环䦶恼{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

          職工曠工,半日以內者扣罰250元,一日以內者扣罰500元,兩日以內者扣罰800元,連續(xù)三日者扣罰當月全部總收入,連續(xù)十五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時間超過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條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執(zhí)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經發(fā)現(xiàn),視情況對代刷卡人處以20一100元的罰款。職工不得遲到、早退。每月第一次遲到或早退,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50元;第三次處罰100元;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五十二條職工考勤卡應由個人妥善保存,如有遺失罰款2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由本人提出申請,并經所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審核補辦。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三條人事本部配合總公司黨組織、工會開展對全體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組織新職工教育、月專題討論、企業(yè)文化活動等思想教育活動。

          第五十四條新到崗職工上班,人事本部負責對新職工進行崗前教育。每三個月,人事本部負責組織一次對試用期人員的脫產教育。

          第五十五條試用人員轉正,由人事本部負責進行轉正教育并組織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舉行。

          第五十六條總公司對全體職工有計劃、有目標地進行業(yè)務和文化素質的培訓。人事本部負責各項培訓工作。

          第五十七條總公司職工培訓包括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部分。

          第五十八條總公司內部培訓主要包括崗上培訓、通用課程培訓、專題培訓、崗位交流等。全體職工均有義務參加總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

          總公司每年對通用課程的培訓結果進行1至2次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崗位安排相結合。

          參加總公司專題培訓的人員均嚴格考勤,一般不得請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請假應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個人支付培訓費50元,公假和病假有證明者一次支付20元。專題學習結束后未參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訓費用由個人支付。

          第五十九條為培養(yǎng)具有全面管理和經營能力的人才,總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門人員到11系統(tǒng)企業(yè)單位進行崗位交流,在本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崗位年度計劃的人員可申請進行交流。11系統(tǒng)企業(yè)單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訓人員的義務。

          第六十條總公司外部培訓包括半脫產學習、短期全脫產學習和長期全脫產學習。凡總公司正式職工均可申請參加外部培訓,職工申請外部培訓的內容應是業(yè)務工作需要并與本人工作崗位密切結合。

          申請外部培訓的職工應寫出書面申請,部門總經理批準后報人事本部審核并與總公司簽署《培訓協(xié)議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參加。

          第六十一條經批準參加半脫產學習的職工,總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學費或代培費。

          第六十二條長期脫產學習包括國內長期脫產學習和國外長期脫產學習。總公司安排重點培養(yǎng)的骨干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扣發(fā)崗位工資及培訓費。

          第六十三條對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職工,由總公司獎勵安排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享受全額收入。具體人員由總公司領導確定,人事本部負責擬定獎勵性的長期脫產學習計劃。

          第六十四條職工本人也可書面申請參加長期脫產學習,須經本部門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本部審核,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納入人事本部的統(tǒng)一培訓計劃。根據本條規(guī)定參加長期脫產學習的人員,學費由本人自負,學習期間辦理待崗手續(xù)。

          第六十五條職工根據工作需要經部門總經理批準可參加有關專題的短期脫產學習,短期培訓的培訓時間不應超過三個月。參加短期脫產學習各部門原則上一次不應超過兩人。

          第六十六條參加總公司外部培訓的人員,在培訓結束后應將本人培訓期間的考勤記錄、學習成績、畢業(yè)或結業(yè)證書交人事本部審核,考核成績不合格、未畢業(yè)或未結業(yè)者應將總公司支付的學費或代培費退還總公司。

          第六十七條業(yè)余學習。不占用工作時間參加的各類學習(駕校學習除外)、業(yè)務培訓均為業(yè)余學習。凡是參加業(yè)余學習的職工,均可在人事本部辦理有關手續(xù),享受一定的學貧補助。根據職工學習期限將學費按月平均,月平均學費在100元以下的可實報實銷。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職工應向人事本部提供參加業(yè)余學習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章獎罰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本著“開拓者獎,空談者罰”的原則,根據職工工作表現(xiàn)給予適當的獎罰,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經營管理。

          第六十九條獎勵范圍。

         。ㄒ唬┯幸韵卤憩F(xiàn)之一的職工給予一次性獎金:

          1、為總公司推薦優(yōu)秀人才(被推薦的人才對總公司做出重大貢獻);

          2,為總公司挽回十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誤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不屬于此獎勵范圍);

          3、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及總公司贏得榮譽和利益:

          4、愛護總公司財產、節(jié)約公司資金有突出成績;

          5、出色完成領導交辦的特殊任務;

          6、管理部門職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遲到早退現(xiàn)象者加發(fā)兩個月工資。

          以上獎勵由各部門隨時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財務本部審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發(fā)給一次性獎金。

         。ǘ┯幸韵卤憩F(xiàn)之一的職工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1、有創(chuàng)新、開拓精神,引進的先進管理機制被采納并對總公司的發(fā)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為總公司開拓重要業(yè)務渠道,為總公司作出重大貢獻:

          3、超額完成計劃目標,成績突出:

          4、為總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貢獻。

          以上獎勵均由各部門在年末(十二月份)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人事本部將各項獎勵作為職工考評和職務晉升的一項重要依據。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的管轄權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獎勵建議。

          第七十條處罰范圍

         。ㄒ唬┞毠び幸韵卤憩F(xiàn)之一者,給予罰款:

          1、違反總公司規(guī)章制度;

          2、給總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3、泄露總公司內部信息、機密;

          4、破壞總公司的形象、名譽。

          以上處罰由部門隨時將書面材料報人事本部審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據檢查結果直接提出處理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職工有上述表現(xiàn)者視情況給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也可給予工資降級。

          各管理部門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圍內制訂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的罰款事項并將執(zhí)行通知轉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財務本部在工資中扣除。

          各管理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管轄權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處罰建議。

         。ǘ┞毠び邢铝斜憩F(xiàn)之一者,給予工資降級。

          1、消極怠工、工作沒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差:

          3、沒有達到本崗位職責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發(fā)展的行為;

          5、沒有按時完成任務和計劃目標;

          6、總公司各部門領導決策重大失誤;

          7、虛報功績,不實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規(guī)定的處罰均由各部門于每季度未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急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第三款規(guī)定的處罰由各部門于每年十二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

         。ㄈ┞毠し赣幸韵洛e誤之一,確屬部門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不夠,管理不嚴不力造成的,所在單位負責人應負有領導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多次曠工或消極怠工;

          2、有貪污、盜竊、流氓、打架斗毆行為;

          3、違反保密制度、泄露總公司商業(yè)秘密;

          4、違反外事紀律,嚴重損害總公司聲譽和利益;

          5、嚴重違反總公司人事管理和辦公秩序制度及有關行為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視情況予以以下處罰:

          1、在全體職工大會做檢查;

          2、罰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職、降級。

          人事本部應隨時對職工進行考核,發(fā)現(xiàn)符合工資降級的情況時,隨時提出書面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對職工進行考核時,將以處罰情況作為主要依據之一,提出不稱職的各級領導崗位人員和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人員的名單,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給予降職、降級。

          第十章待崗

          第七十一條為加強企業(yè)勞動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總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崗:

         。ㄒ唬┚哂姓趧幽芰,由于不勝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崗者;

         。ǘo部門接收者;

         。ㄈ┍緧徫30天以上沒有工作任務者。

         。ㄋ模﹨⒓娱L期脫產培訓期間。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擅離崗位處理。

          第七十二條職工待崗,應先由所在部門寫出書面意見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協(xié)調后仍無法安排崗位時(征得工會同意),填寫《待崗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待崗職工接到(待崗通知書》后,應立即辦理好交接手續(xù),脫離工作崗位。待崗期從人事本部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三條待崗職工由人事本部統(tǒng)一管理,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待崗職工連續(xù)三個月不參加活動按自動離職處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四條人事本部應組織待崗職工進行轉崗培訓,培訓合格者由適當的部門聘用上崗,不合格者仍繼續(xù)待崗。

          第七十五條待崗期間,工資按待崗工資計發(fā),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補貼照發(fā),大病醫(y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醫(yī)療期規(guī)定辦理。

          第七十六條待崗職工可申請調離本公司。待崗職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復崗通知書》,即為解除待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條本規(guī)定由總公司人事本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六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沒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yè)公司和駐外機構遵照執(zhí)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屬公司參照執(zhí)行。

          人事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合同制是企業(yè)全體職工與企業(yè)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責、權、利,以法律形式確定勞動關系,依據合同進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為了做好總公司的勞動合同制實施工作,保障總公司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簽訂勞動合同,應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北京市有關法規(guī),明確總公司與職工的責任、權利、義務,以法律形式確定勞動關系。

          第二章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

          第三條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與職工雙方以書面的形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偣痉ǘù砣艘部晌兴伺c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應有書面委托書。

          第四條為避免勞動合同出現(xiàn)無效條款,總公司在首次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請有關勞動部門予以鑒證。

          第三章簽訂勞動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總公司和11系統(tǒng)企業(yè)單位全體勞動者應與法定代表人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勞動合同內容

          第六條勞動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勞動合同期限(含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保險及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訂條件;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的規(guī)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宜;

          (十)勞動爭議處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七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總公司與職工依據本單位崗位特點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總公司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定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條以下人員如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總公司應予簽訂:

          (一)職工在本企業(yè)連續(xù)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

          (三)復員、轉業(yè)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四)總公司骨干、高級管理人員。

          第九條總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研究生,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期限為五年。上研究生前參加過工作的,應從此年限中減除其工作的年數。

          第十條合同期內,職工因學習培訓、出國工作、借調工作等原因與總公司簽訂專項協(xié)議書,如約定了服務期,則應在外出學習培訓、出國工作、借調工作之前根據約定的服務期限重新確定勞動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第六章勞動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總公司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還應簽訂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崗位協(xié)議書等。合同期內簽訂的有關學習培訓、出國工作、借調工作、醫(yī)療期等協(xié)議書,以及總公司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均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七章勞動合同的簽訂、終止、續(xù)訂、變更和解除

          第十二條總公司在職工正式開始試用期的第一天,應由人事本部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兩份,職工與人事本部各執(zhí)一份。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合同雙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續(xù)簽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約定工作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xiàn)的。

          終止勞動合同前30天,企業(yè)可以向職工發(fā)出《終止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職工應在收到該通知書后按要求填寫回執(zhí)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條企業(yè)欲與職工續(xù)簽勞動合同,應在期限屆滿前30天向職工發(fā)出《續(xù)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職工回執(zhí)同意后,雙方可以協(xié)商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簽訂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應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總公司欲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提前3天向職工發(fā)出《變更勞動合同通知書》,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第十六條總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

          第十七條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總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總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在對其迸行處罰之后解除勞動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職工并簽字。

          (一)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合同內容與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第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總公司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一)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之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三)復員、轉業(yè)軍人,初次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四)職工給總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的。

          第二十條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可以隨時通知總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企業(yè)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企業(yè)不能按勞動合同支付工資及提供勞動條件的。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總公司按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給職工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八章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賠償

          第二十三條總公司按照國家有關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的規(guī)定辦理有關事宜。職工個人違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應按勞動合同約定向總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由總公司出資迭培的大學生、研究生;總公司培訓或出資參加學習;脫產培訓或取得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者的服務期在學習、培訓專項協(xié)議書中約定。

          第二十五條由總公司出資派遣到國(境)外,培訓、學習和工作者的服務期,在專項協(xié)議書中約定。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出資培養(yǎng)的大學生、研究生服務期自學歷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算;總公司培訓或出資培訓獲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者的服務期自資格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算。

          在國內全脫產學習或培訓的,服務期自學習或培訓結束后到崗工作之日起算;半脫產或業(yè)余學習者自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算。出國學習和出國工作的,服務期自回國到公司正式報到之日起算。第二十七條服務期未滿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根據專項協(xié)議的約定予以賠償,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出國工作者的賠償費基數在派遣時簽訂的《出國工作協(xié)議書)中具體規(guī)定。

          其余人員服務期違約金支付計算方法如下:[實際支付的學習、培訓以及相關費用之和]X[未履約月數/服務期總月數]。

          第九章福利待遇和勞動爭議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中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總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或職工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賠償的有關問題以及醫(yī)療期間的有關問題,按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及總公司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執(zhí)行。

          第三十條有關職工待崗問題按總公司待崗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因履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電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人事本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三十三條沒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yè)公司和駐外機構執(zhí)行本辦法,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屬公司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總公司提案制度

          第一條為鼓勵全體11職工開動腦筋,發(fā)揮全部潛力,提高職工經營參與意識,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改善企業(yè)經營管理,謀求11的更大發(fā)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所有在崗職工均有提案資格?偣救耸卤静控撠煴咎岚钢贫鹊墓芾怼

          第三條提案內容有益于總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過去已經提出的且已經實施的提案;

          (二)與總公司規(guī)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三)僅提出缺點或問題,沒有具體改善內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進的提案。

          第四條實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門為人事本部。職工填寫的提案卡可隨時直接遞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對提案進行核查,對予以受理的提案進行登記,將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給提案者。(二)審議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總公司辦公會進行審議。審議通過的提案轉交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未通過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檔再議。(三)第一次表彰辦公會審議提案的同時,應決定對提案是否給予以下獎勵。

          A:安慰獎20元

          立意簡單,不必實施,但用心良苦,態(tài)度認真;

          B:鼓勵獎30元

          立意較新,但暫不必實施;

          C:提名獎50元

          立意新穎,可能有效果,可以考慮實施,但需在實踐中檢驗;D:三等獎100元及獎狀

          具有獨創(chuàng)性,預計有一定效果,經過進一步修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推廣實施;

          E:二等獎200元及獎狀

          具有獨創(chuàng)性,可能有較好效果,稍加修訂可以在較大范圍內推廣實施;

          F:一等獎300元及獎狀

          具有非凡的獨創(chuàng)性,預計有非常大的效果,無需修訂即可實施,具有廣泛的推廣范圍和實施前景。

          (四)實施及評價

          被采納的提案由辦公會責成有關部門實施。提案實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負責對實施效果提出評價意見,并向辦公會匯報。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負責于每年四月和十月兩次向辦公會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單,對于已實施且超出預計效果的提案,授予總公司“總經理獎”,獎金1000元,并頒發(fā)獎狀。

          (六)特別獎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對積極參加提案活動者給予獎勵,獎金500元,并頒發(fā)獎狀。

          人事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前言

          一、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三、管理職責

          1、行政部負責辦理人員的招聘、試用、錄用、培訓、離職等日常人力資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的錄用、培訓、試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門總監(jiān)又有部門經理的部門,分別實行分級管理。

          3、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錄用、考核、離職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聘用、轉正考核、日?己、晉升、調薪及解聘工作;總經理負責員工聘用、轉正、晉升、調薪、解聘審批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負責人力資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才規(guī)劃

          一、本公司員工職務規(guī)定如下:總經理、總監(jiān)及部門經理、部門職員(詳見公司組織機構圖)

          二、公司每一個崗位設有“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試用期及崗位考核參照該說明書執(zhí)行。

          三、根據編制,公司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xiàn)有人員適職與否、流動率、缺勤情況、應儲備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確、客觀的檢查建議,作為行政部辦理開拓人力資源的參考依據。

          四、人員增補申請的程序如下:

          1、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先到行政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書》,填寫好所需人數,人員職務,年齡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后,應調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所需求,其職位,薪資是否在控制內等問題。

          3、行政部調查后,呈總經理審批,及時辦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訓

          一、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營造學習型企業(yè),公司將舉辦各種培訓活動;并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xiàn)選派優(yōu)秀的員工參加其他培訓

          二、公司各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人才培養(yǎng)與工作培訓,從公司的戰(zhàn)略角度抓好人才培養(yǎng)和工作培訓,各部門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進行培訓,有準備的開展各項培訓活動;深入領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戰(zhàn)略,努力打造能夠滿足公司不斷發(fā)展、使公司在市場競爭當中處于絕對優(yōu)勢的優(yōu)秀人才隊伍。

          三、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外部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新員工進入公司后應實施崗前培訓,由行政部統(tǒng)籌辦理,其內容為:

         。1)公司的歷史、現(xiàn)狀及在產業(yè)中的地位

          (2)公司的組織架構

         。3)公司的員工手冊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

         。4)員工的職業(yè)道德和禮儀要求

         。5)安全意識培訓

         。6)崗位技術培訓

          2、在職培訓:在職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

         。1)一般員工的培訓主要是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為主。

          (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xiàn)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有關方針、政策和市場情況,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3)專業(yè)技術人員如財務人員、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yè)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yè)的基礎理論和業(yè)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yè)技能。

          3、外部培訓:根據甲方或員工要求參加其組織的專業(yè)培訓,由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進行培訓的員工應該服從安排,準時、認真地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五、各部門應該將每次培訓的人員和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備案;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第四章招聘、錄用、試用、離職等

          一、招聘

          1、公司各個部門需招聘員工時,應填寫《招聘申請單》,經各部門經理或總監(jiān)批準后上報公司行政部存檔,再組織相關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在簡歷中進行篩選)和崗位需求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初試人員填寫《面試登記表》(或《入職人員信息登記表》)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初試,初試合格者行政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主管)進行復試確定,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4、被錄用人員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統(tǒng)一到行政部報到辦理相關手續(xù),然后由各部門經理安排工作。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xù)

          1、入職前,行政部通知新進員工到公司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并進入試用期。

          2、經正式錄用的新進員工先到行政部辦理入職手續(xù),并提交如下資料:

         。1)新員工到行政部報到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以及復印件。

         。2)交標準一寸免冠照一張。

          (3)特殊崗位需提供戶籍經濟擔保人的,并需交驗經濟擔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備案。

          (4)兩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

          (5)非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

         。6)其它因報到需向行政部交納的資料。

          3、公司擬錄用的員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經批準外,應于通知報到日期報到,逾期者不予保留錄用資格。

          4、在行政部辦理入職后到所屬部門報到,《員工入職手續(xù)清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項向本部門經理咨詢。

          三、試用期

          1、試用員工在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前,需經過崗前培訓及試用觀察期,試用時間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

          2、在試用期內,公司將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考核結果及各方面表現(xiàn),決定轉正或不予以錄用。試用期內的考核標準自員工入職時告知員工。表現(xiàn)優(yōu)異者可由員工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初評,經總經理批準后據具體情況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的,不得提前轉正;累計遲到早退達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無故曠工行為達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辭退。

          3、第一周為磨合期,試用人員與公司之間進行互相選擇。

          4、員工在試用期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guī)章制度。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個月的試用期,公司按員工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5、員工在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發(fā)放試用期工資,享受試用期待遇。

          6、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作相應處罰。

          7、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前一周內,行政部將《員工轉正考核表》發(fā)給試用的新員工,新員工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部門經理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xiàn),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8、考核結果的評定: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fā)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yōu)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都有一個對應分數?己私Y果的評定標準如下: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考核結果95分,提前轉正;考核結果75—94分,按期轉正;考核結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轉正

          1、試用期結束前一周內,員工根據個人實際工作情況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由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視為員工通過試用期;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報行政部及總經理簽署意見后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公司有權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xiàn)及試用期滿后的考核結果調整和變化員工的工資水平或進行崗位調動。

          2、員工轉正后的待遇按照與本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標準執(zhí)行,獎勵與處罰制度以公司的員工手冊及規(guī)章制度為標準。

          五、人員調動與晉升、調薪

          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

         。2)員工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員工調動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2、為提高員工的業(yè)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yōu)秀的人才,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熱情,公司為員工提供了較寬松的晉升渠道。晉升需填寫《員工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晉升分以下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3、各部門員工可根據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另行規(guī)定)自行申請調薪,或是各部門經理根據員工的考核及表現(xiàn)情況適時給予調整薪資或給予嘉獎,調薪或嘉獎需填寫《員工調薪/獎金申報表》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存檔。

          4、行政部需將員工的薪資變動情況及時告知財務部。

          六、辭退/離職

          1、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解除及終止等。員工離職前須與公司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離職手續(xù)并結清各項費用。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簽署意見,最后交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離職。

          2、在試用期內,員工若感到不適應新崗位,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若經考核發(fā)現(xiàn)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應及時辭退員工。員工提出辭職的,報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行政部、總經理審批,方可辦理辭職手續(xù);公司辭退的,部門經理填報《試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3、辭職: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因提前離職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需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員工已辦理辭職手續(xù),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辦理入職手續(xù)。離職程序與試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xiàn)、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員工因嚴重違犯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薪資,若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公司解雇員工的,由部門經理填報《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辦理解雇手續(xù)。

          5、自動離職:當年(月)累計無故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6、工作期間內,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7、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再續(xù)約的,勞動關系解除。

          8、合同期內本人提出辭職的員工、被解雇的員工、自動離職的員工,公司不予經濟補償。

          9、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guī)定移交工作并辦理離職手續(xù),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結清賬務,辦妥交接手續(xù),方可正式離職;若員工將所屬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遺失,應全額進行賠償,公司有權在員工工資中予以扣減。

          第五章考勤、休息休假、加班

          詳見《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績效(崗位)考核

          一、為了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員工自身工作水平,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創(chuàng)造一種公平競爭的體制,公司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二、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降級、提薪、留退的依據。

          三、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等,考核內容具體參照每個崗位的“職位說明書”執(zhí)行,具體安排如下:

          1、對于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xié)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等;

          2、對于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及主管以下人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專業(yè)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xié)調合作、發(fā)展?jié)摿、品德言行等?/p>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評分、復核評分。

          1、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

          2、初核評分,由部門總監(jiān)(部門經理)根據平時考核記錄和崗位職責說明,客觀公正地評分,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準分數為最終得分。

          具體的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七章績效管理

          一、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勵機制,明確以績效考核為導向的工作評價體系,強化員工的崗位責任意識,促進公司和部門目標的實現(xiàn)。

          二、員工總體薪酬依據社會平均勞動力水平、公司經營狀況及其貢獻、工作能力和態(tài)度等因素確定。公司薪酬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保密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提成(銷售提成、項目獎、工程獎)、年終獎、社保、公積金。月薪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

          三、離職時的薪酬

          1、員工在勞動合同屆滿前要求辭職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則,員工須向公司支付二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賠償。

          2、離職手續(xù)辦理期間,以員工實際出勤日結算月薪。

          3、員工離職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人事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關于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參照其他企業(yè)人事管理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yè)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公司事業(yè)穩(wěn)步發(fā)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公司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用人實行定編、定崗、定責。

          第二條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撤消,由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經分管副總或法人審批后,再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最后將審核后建議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并在人力資源備案后方能實施。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建立和更新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

          第三條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根據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yè)務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在集團人力資源備案,如有因業(yè)務拓展,需要變更計劃的單位,需提前一周報變更計劃至集團人力資源,如無變更備案記錄,作為年終考核扣分依據。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單位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公司員工招聘、聘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fā)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xiàn)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條公司的招聘形式為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單位工作的前提下,應優(yōu)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

          第三條招聘程序

          1.申請:用人單位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法人簽字批準后交至集團人力資源、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備案。

          2.審核:集團人力資源核查申請單位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于計劃內招聘,集團人力資源退回《應聘人員登記表》。申請單位須向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特批,批準后再提交給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發(fā)布信息:集團人力資源根據《應聘人員登記表》要求,開始尋找適合人選。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公司內部員工和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并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審核表》并上交集團人力資源考核后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5.面試:集團人力資源根據各單位提供的《應聘人員登記表》進行審核,對各單位獲得的試崗人員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人員轉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試崗。用人單位,必須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的動機與工資期望、所學專業(yè)及業(yè)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對應聘者進行專業(yè)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xiàn)場操作考察其專業(yè)知識的深度及廣度。集團人力資源、用人單位負責人等在《面試人員評估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于內部招聘,用人單位還應與集團人力資源進行咨詢和協(xié)商,以免影響其他單位正常工作。

          6.錄用:員工試崗3-5天,用人單位決定錄用后,由用人單位每月25日前集中報請關分管領導批準,最后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集團各部門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統(tǒng)一招聘)。

          7.員工入職:新員工報到,應提供身份證及學位證、畢業(yè)證、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

          7.1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應及時更新員工通訊錄及單位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2每周五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

          8.1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發(fā)試用工資(當月無績效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fā)工資,轉下月計發(fā)。內部招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8.2試用期間,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隨時予以辭退: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條件者;違反國家法紀,違反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破壞公司形象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單位受過嚴重處罰者;發(fā)現(xiàn)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9.轉正:

          9.1在正常情況下,原則上試用3個月(一般為1-3個月),試用期間由試用單位領導負責考核期滿合格者方可轉正正式錄用。若在試用期內如員工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的,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向集團人力資源書面提出該員工試用期提前轉正的申請,集團人力資源全面綜合考評后出具回復函。在雙方一致認為愿意繼續(xù)合作的基礎上,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為其辦理試用期提前轉正手續(xù),并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查審核,由集團人力資源統(tǒng)一報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予以轉正。

          9.2員工轉正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辦理員工轉正后的人事手續(xù),即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和生育等社會保險。

          9.3員工轉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標準執(zhí)行。

          9.4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工作表現(xiàn)和公司的實際需要,將員工調至需要的單位和崗位,將給予員工接觸不同層面工作的機會,促進個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內部空缺職位,員工可報名參與或舉薦其他人才。員工崗位變動后,薪資級別將隨之調整。員工有權提出調整工作崗位的申請,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及時反饋。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請假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制度

          1.作息時間:公司常日班實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屬工休日。夏季作息時間: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時間: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時間的調整,以辦公室下發(fā)的通知為準。

         。ㄕf明:各子公司可根據本公司運作實際情況另行規(guī)定作息時間。)

          2.遲到、早退: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凡上班時間晚到15分鐘以內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無故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早退一次扣罰20元。

          員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辦事不到公司報到或在上班期間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單位負責人以下的員工一律向直接上級負責人(直接負責人一律向分管領導)口頭請示,經準許后方可外出。否則上、下班未按時到崗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3.曠工:凡超過遲到時間15分鐘以上,或超過規(guī)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說明并辦理補假手續(xù)者,視為曠工半天。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一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3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罰款60元。

         。3)每月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曠工累計15天及以上者,用人單位負責人可提議集團人力資源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超過30天的,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考勤記錄

          4.1公司領導的考勤由綜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員記錄考勤,各單位的員工由本單位負責人指定考勤員記錄當月考勤,月末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至集團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審核匯總;

          4.2公司考勤結算日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標題、考勤單位、考勤時間、本月應出勤天數、被考勤人姓名、崗位、被考勤人員出勤當天的情況、其它需說明情況、考勤員簽字、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均必須填寫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對各單位員工上班情況進行監(jiān)督抽查。

          4.4各類假期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4.5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4.6集團人力資源負責每月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4.7凡員工違反公司規(guī)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二條請假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員工各種假期的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員工請假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集團人力資源批準后生效,請假批準后,請假表一律送集團人力資源留存?zhèn)浒,請假歸來需向用人單位負責人消假。用人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需經用人單位直接上級或分管副總審批,并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由集團人力資源統(tǒng)一報請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審批

          請假1天(含)以內,由直接主管負責人核準。

          請假3天(含)以內,報請分管副總核準。

          請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后,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準。

          請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總、集團人力資源核準,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副總經理審批。

          如遇特殊情況,員工不能直接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辦理請假手續(xù),上班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超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未補辦請假手續(xù)的,公司按自動停職處理。

          請假者如有在請假期間未做完的延續(xù)性工作,在請假時必須將請假后的有關工作在《請假申請表》上注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安排。

          員工請假期滿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xù)假,須提出并履行請假手續(xù),如未批準而擅自不到職者,除確實因病或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

          三.假別

          1.法定節(jié)日假:員工均享受國家每年規(guī)定的各類法定節(jié)日假期,具體放假安排結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團公司的正式通知為準。

          2.事假:員工因辦理個人事務,經審批同意后,可以請事假。事假經審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加班、帶薪年休假予以抵沖。員工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45天,當月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發(fā)當月績效工資,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3.病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必須治療的,持有關醫(yī)院出具的證明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間內可休病假,以醫(yī)生出具住院天數為準,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按法律規(guī)定)去世可申請喪假3天,其他旁親屬死亡可享受喪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請,但路費自理。在批準的喪假和路程假內的基本工資待遇不變。

          5.婚假:男性25歲以下3天假,25歲以上7天假,女性23歲以下3天假,23歲以上7天假,路途轉運可另行申請(少數民族向前推兩歲),員工申請婚假,必須憑結婚證書原件正本。

          6.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時給予3天生育陪護假。已婚女員工妊娠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產假15天;妊娠4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0天;7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請假時帶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

          7.年休假:員工在公司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每滿一年增加1天,年假總天數不超過15天。因工作需要無法批準休假的按天數計發(fā)加班補助。使用年休假時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提出,主管與員工雙方協(xié)商排定,原則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時不予批準。所有員工的年休假須報集團人力資源核準確認后執(zhí)行,否則視為無效。

          全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計達到三個月及以上;

         。2)事假累計達到一個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計達到兩個半月及以上;

          (4)產后哺乳期;

          (5)有累計曠工3天以上行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加班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日常工作應提高工作效率,盡量減少加班,各級管理人員應科學地安排好工作計劃并督促員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時間加班,杜絕產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員工在規(guī)定時間內應完成而沒有完成的工作任務,因繼續(xù)完成任務發(fā)生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予計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有關單位員工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同曠工處理。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加班2小時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時間可累計,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調休的依據。

          3.各單位中層管理以上人員不計算加班。

          第二條加班的申請與核準

          1.各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前填報《加班申請單》,按權限得到批準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進行加班方可視為有效加班。若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申請時,相關單位應電話請示后再實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加班申請,否則不予承認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補貼。

          2.加班的核準:

          A.工作日安排延時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批準,報人力資源核準備案。

          B.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審核,報人力資源核準備案,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加班費的補償方式的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方式安排有調休和發(fā)放加班補貼兩種,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發(fā)放加班補貼;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可發(fā)放加班補貼。

          2.加班調休原則上在叁個月內安排調休完畢,由加班人員填寫《調休單》,經單位負責人同意,交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資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費;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費;法定節(jié)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費。

          第六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離職分辭職、辭退(包括除名、開除)、合同期滿三類。辭職為員工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辭退(除名、開除)為公司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工作關系為員工和公司協(xié)商一致雙方導致的離職行為。

          第二條辭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開除,各單位對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員工有權辭退;各單位對因各種原因無法勝任工作的員工有權辭退;因各單位不景氣公司有權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將有權辭退:

          平均考核成績較低者。

          在工作中經常出現(xiàn)錯誤,服務態(tài)度差,屢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損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違反本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有違法行為者。

          各單位按上述規(guī)定辭退員工時,必須經集團人力資源核準,并由用人單位向員工出具《員工離職通知書》,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或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在合同期內即可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即予以辭退。員工自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后,辦理相應離職手續(xù)。

          第三條辭職管理

          各單位員工如因工作不適、工作不滿意等個人原因有辭職的權力。

          1.任何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級遞交《辭職報告》,該員工直接上級需在此報告上簽署意向性建議后須交各單位人事勞資員處,報集團人力資源核準。

          2.任何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都需經過上級領導批準、集團人力資源同意簽署決定意見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3.公司員工無論因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離職前,仍為公司員工,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xù)工作(試用期除外),在此期間,必須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者,仍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若蓄意從事破壞活動,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4.員工辭職申請被核準后,由用人單位下發(fā)《員工離職通知書》,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xù)。

          第四條合同期滿管理

          合同期滿員工和公司協(xié)商自然終止工作關系的。

          1.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2.由用人單位下發(fā)《員工離職通知書》,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xù)。

          第五條離職規(guī)定

          1.員工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后,即可到集團人力資源或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處領取《員工離職會簽單》,進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內辦理完全部手續(xù)后,方可正式離職。

          2.未按規(guī)定擅自離職者,當月工資保留不發(fā),直至按規(guī)定履行完離職交接手續(xù)后,當月工資予以發(fā)放。員工因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則追究法律責任。

          3.入職前5天各單位屬培訓試崗期,試崗期間離職不計發(fā)工資。

          4.各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后,應每月底前更新《員工花名冊》。

          第七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必須參加本公司所舉辦的有關教育培訓,包括職前教育及在職相關業(yè)務教育培訓等。

          2.通過職前教育和在職業(yè)務培訓,使員工深入了解公司和業(yè)務開展情況,培養(yǎng)積極的競爭意識,提高業(yè)務能力,使之成為企業(yè)的優(yōu)秀員工,并保證員工不因知識貶值而導致職業(yè)生涯的危機。

          3.公司倡導知識共享,提倡員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識技能、經驗、所學到的新知識、新觀念等通過內部講座、內部交流等形式貢獻出來,以實現(xiàn)資源共享、共同成長。

          第二條職前教育

          1.職前教育由各單位組織,在新職工報到后進行,時間一般為1天。

          2.職前教育培訓程序為以下幾個階段:

          2.1各單位人事勞資員的面試教育培訓;

          2.2各單位的教育培訓;

          2.3現(xiàn)場培訓。

          3.由各用人單位進行教育培訓的內容為:

          3.1了解公司概況和目前的發(fā)展狀況;

          3.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fā)展目標;

          3.3了解本公司的機構設置和組織;

          3.4了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單位的業(yè)務范圍和經營項目;

          3.6了解公司對員工職業(yè)道德、行為規(guī)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單位的教育培訓負責人和現(xiàn)場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新進員工的主管。

          5.各單位培訓教育的內容為:

          5.1了解各單位的業(yè)務范圍和職責;

          5.2了解本單位每天例行的業(yè)務和臨時性業(yè)務;

          5.3了解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發(fā)展計劃;

          5.4了解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單位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現(xiàn)場培訓的主要內容為組織員工到項目現(xiàn)場考察,結合現(xiàn)場情況介紹有關項目,增加員工對所經營項目的感性認識。

          7.職前教育的教育培訓計劃表由各單位負責人擬定,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與督查。

          第三條在職員工的業(yè)務培訓

          1.在職員工的培訓教育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各單位外培由集團人力資源負責組織和管理,各單位所有外培人員須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2.集團人力資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年初調查主要針對培訓的內容、級別、參加人員等情況進行統(tǒng)計和分析,而年中調查主要針對年初培訓效果、滿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訓要求進行統(tǒng)計和分析。

          3.根據年初培訓調查情況以及公司業(yè)務發(fā)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訓計劃,根據年中調查情況調整年度培訓計劃。

          4.培訓組織和管理

          4.1根據公司內各單位提出的培訓申請,可由各單位內部提供培訓資源的,應優(yōu)先進行內部培訓;確定公司內的資源無法滿足培訓需求的情況下,挑選適當的外訓機構進行培訓;

          4.2甄選培訓機構與課程,安排培訓時間,并各單位內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4.3各單位組織培訓工作。每次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填寫《培訓簽到單》,否則視為沒有參加;

          4.4各單位每次培訓完畢由員工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對培訓效果進行總結、分析;

          4.5各單位培訓結束后,應根據培訓內容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考試等評估,并寫出培訓報告,交各單位人事勞資處存檔,作為今后定薪、定職的考核依據;

          5.外派培訓

          5.1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guī)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公司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yè)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稱職進修培訓;企業(yè)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5.2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5.3外派培訓計劃:各單位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備案,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應按正規(guī)的程序提出申請,經各單位領導、集團人力資源審批后執(zhí)行。

          5.4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應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參加外派進修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

          5.6外派培訓人員與應與公司簽訂《外送培訓協(xié)議》,其人事關系歸集團人力資源管理。

          5.7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后,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yè)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集團人力資源存檔。

          5.8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集團人力資源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

          第八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員工的行為管理,使激勵和約束更好的結合,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

          第二條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職責

          1.獎懲必須分明,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究。

          2.獎懲必須以事實為依據。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經濟懲罰與思想教育相結合。

          4.獎懲必須恰如其分,重視社會效果。

          5.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監(jiān)督及落實。

          6.各單位負責對員工的獎懲行為進行提報。

          第四條獎勵

          因員工表現(xiàn)突出或有特殊貢獻而給予榮譽或物質利益,以資鼓勵,稱為獎勵。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晉級三種。

          (一)員工具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1.完成臨時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職工作中,確有優(yōu)異表現(xiàn)者;

          3.發(fā)現(xiàn)并糾正違紀現(xiàn)象,維護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體現(xiàn)出良好的職業(yè)精神或個人品德,足為員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處理中,能夠維護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體事實者;

          6.對公司內發(fā)生的事件,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提供正確線索或正確的反饋意見,有助于事實的澄清和處理的公正,以及對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鑒意義者;

          7.其他應給予通報表揚的事跡。

          (二)員工具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嘉獎:

          1.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實者;

          2.檢舉揭發(fā)違法違紀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對公司各項業(yè)務及市場開拓有優(yōu)異表現(xiàn)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或拾金不昧者;

          5.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6.適時圓滿完成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成績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艱苦條件下工作,成績顯著者;

          7.發(fā)現(xiàn)職責外的事故或隱患,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重大損害者;

          8.對增進團隊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顯著成績者;

          9.其他應當給予嘉獎的事跡。

         。ㄈ﹩T工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晉級:

          1.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2.對主辦業(yè)務提出具體改革方案,經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檢舉揭發(fā)違法違紀事件或舉報重大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4.遇有災變事件,勇于負責,處理得當,減少公司損失者;

          5.為維護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安全,做為有較大功績者;

          6.節(jié)約原材料、廢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7.其他應當給予記功的事跡。

          第五條、懲處

          因員工有過失而給予處分或處罰,稱為懲處。員工的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警告、降級、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ㄒ唬﹩T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通報批評:

          1.因工作過失而影響生產和工作,情節(jié)輕微者;

          2.違反各項規(guī)章制度,影響較小,有悔改之意者;

          3.辦理本職責內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時挽回影響者;

          4.其他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行為。

         。ǘ﹩T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發(fā)生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情節(jié)輕微者;

          2.工作時間從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推銷物品、睡覺、娛樂、擅自離崗、看小說等,影響較小者;

          3.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4.不按規(guī)定著裝者;

          5.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領導,情節(jié)輕微者;

          6.言行不檢、不守秩序、破壞公司財物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有損公司形象者;

          7.沒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務,而酒后上崗者;

          8.違章指揮和作業(yè),情節(jié)輕微者;

          9.其他應當給予警告的行為。

         。ㄈ﹩T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過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傷及他人者;

          2.對上級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影響較壞而不聽勸告者;

          4.未經許可擅自帶違禁物品進入工作現(xiàn)場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不接受門衛(wèi)檢查并有侮辱威脅行為者;

          6.未經許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續(xù)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執(zhí)行重要工作不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收到客戶、供應商、經銷商、承包商及合作單位的禮金、禮品未向公司申報者;

          9.一個月內受警告懲處累計達兩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應當給予記過的行為。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降級懲處:

          1.擅離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2.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情節(jié)嚴重者;

          3.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jiān)督,屢勸不聽者;

          4.未經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的工具,造成損失者;

          5.在工作時間違反規(guī)定睡覺,或在禁煙區(qū)吸煙,影響嚴重者;

          6.在公司范圍內打架斗毆者;

          7.屢犯同一錯誤,影響較壞者;

          8.故意毀壞公司財產,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9.損毀、涂改重要文件資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內部酗酒滋事或聚眾賭博,影響惡劣者;

          11.一個月內受記過懲處累計達二次者(自第一次記過之日起);

          12.其他應當給予記大過的行為。

         。ㄎ澹﹩T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1.對同事實施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或對員工及其家屬有暴力行為或者說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業(yè)、技術機密等有確切證據者;故意探聽別人的薪資及獎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資及獎金,而影響員工士氣,造成人員不和諧等管理問題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賄、受賄、貪污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或經查實者;

          4.在公司服務期間,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5.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部門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6.提供虛假資料欺騙公司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獲取利益(含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影響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竊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財物的行為者;

          9.煽動怠工、罷工或張貼、散發(fā)具有煽動性文字及圖片、聚會鬧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經勸說拒不改正者;

          11.嚴重違反作業(yè)規(guī)程,導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jiān)督,并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行,情節(jié)嚴重者;

          13.連續(xù)兩年經公司綜合考評業(yè)績不佳且無改進或不勝任工作,經培訓后仍無法勝任者;

          14.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但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調動或崗位調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1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相互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內受記過、記大過懲處累計達三次者(自第一次記過或記大過之日起);

          1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嚴重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條實施說明

          1.實施獎勵和懲處時,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由本部門或相關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應書面通知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2.公司對員工獎勵時,應給予獲獎人書面表彰或獲獎證書,以發(fā)放獎金獎勵時視具體情況,事跡特別突出者可另行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重獎。

          3.公司對員工懲處時,視其行為嚴重程度,應給予當事人警告或扣薪懲處,特殊情況可進行降職、降薪、調崗等懲處或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處理。

          4.受到懲處的員工,自懲處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提報晉升,當年不得參加評優(yōu)評先。

          第七條其它

          如有未盡事項,可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子公司獎懲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實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為規(guī)范公司福利管理,體現(xiàn)出對公司員工的關愛,激發(fā)員工的工作激情,使員工在工作及生活中獲得相應的便利,從而更加安心地為公司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

          第三條職責

          1.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財務部負責福利管理情況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福利范圍

          1.培訓提升

          根據需要,公司組織員工進行外出拓展訓練、深造等多種形式的外培,不斷提升員工隊伍素質,每年由集團人力資源制定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2.工齡補助

          為了提高員工的穩(wěn)定性,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發(fā)放工齡補貼,工作年限以員工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當月滿從次月開始享受,計算標準為:工齡補貼額=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頂。

          3.節(jié)日補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節(jié)日可組織些活動或予以慰問品,具體由公司工會執(zhí)行。

          4.食宿補助

          為工程技術人員或現(xiàn)場施工人員免費提供職工宿舍,統(tǒng)一建立食堂并為員工給予就餐補助。

          5.婚慶福利

          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結婚的,本人填寫《結婚禮金領取申請表》,憑結婚證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后可領取公司為其發(fā)放的200元結婚禮金,由公司工會以示祝福。

          6.健康體檢

          公司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體檢(每年一次),具體由集團人力資源落實。

          7.喪事吊唁

          員工直系親屬亡故時,公司安排人員前往吊唁,為其發(fā)放300元撫慰費,由公司工會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3個月(不含)以上的員工,由各部門、各子公司指定人員填寫《探望病人領取申請表》,憑病人本人的醫(yī)院證明經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部復核后可領取公司為其發(fā)放的200元探望費或慰問品,由公司工會以示探望。

          9.學歷(職稱)

          為了提高員工素質,對正式員工增設學歷(職稱)補貼:從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級學歷,增加100元學歷補貼;中級職稱(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級職稱,增加100元職稱補貼,憑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予以享受。

          10.移動電話補助

          集團工作人員移動電話補助按照《話費補貼管理辦法》執(zhí)行。

          11.交通補助

          集團各部門每月給予30元公交補助,不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除外),由財務審計部每半年辦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費補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員工,每年可享受暖氣補貼,具體標準按市財政預算標準計發(fā)。

          13.社會保險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員工轉正后,公司為符合繳納條件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繳費基數按社會保障局每年調整的最低基數執(zhí)行。

          14.福利范圍、數量調整

          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福利范圍和數量時應由主管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集團人力資源審核、財務部復核,最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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