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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25 10:52:34 海潔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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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精選18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資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精選18篇)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

          (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授權總務處具體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產保管員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

          (二)固定資產的核定: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自制、調入、捐贈的資產符合上述條件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申報:根據學校各組室的工作需要,須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資產的項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審核批準,確定經費來源。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區政府采購辦有關文件要求,固定資產的購置分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凡屬集中采購的設備,按區政府采購辦要求、方式,進入規范、嚴格的招投標程序,中標確定后才能進行購置;凡屬分散采購的設備,應由校務會、總務處及提出申請的組室等方面人員組成集體評議小組,確定固定資產的購置環節的各項工作。購置的固定資產在接收時,應由財產保管員進行驗收,并報總務處負責人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進行登記。

          (五)固定資產的領用:使用部門負責人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該組室的使用人員也須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固定資產在本單位的使用部門之間發生轉移時,財產保管員應同時調整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的'相關內容,并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七)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必須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固定資產的修理:使用部門必須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資產的項目提出申請,經過檢驗、確認、審批手續,才能進行修理。其中,提請修理部門和實施修理的單位或個人應相互分離,或至少應有其他方面的監督;修理完工必須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修理單位分別驗收簽字。

          (九)固定資產的檢查: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原則上每6個月會同會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報單位領導及時進行處理。

          (十)固定資產的核銷:固定資產發生報廢與核銷時,使用部門應填寫書面申請報告,根據固定資產報廢與核銷金額的大小,經財產保管室審核后,分別報總務處負責人、校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接批復后,會計人員按規定進行及時賬務處理,并通知財產保管員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注銷該資產。轉出、贈送他人的固定資產手續比照執行。

          (十一)固定資產管理中的其它事項參照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2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采購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物品保管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

          1、物品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總務主任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物品保管員負責。

          2、物品保管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

          1、倉庫存放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五)財產報廢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物品保管員簽字說明。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3

          一、規定資產管理范圍

          1、單價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價雖達不到核算起點,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資產,也應視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辦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幾、櫥柜等)。

          3、對于比較稀少的財產,認為應當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

          4、對于各科室日常辦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筆、便簽、筆記本、膠水、回形針、檔案袋、信封、紙張、墨盒等耗材,由總務處根據預算提前統一購置,各科室使用時到總務處直接登記申領,急用急購,保證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二、規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庫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單位內部的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監控設施、綠化美化等。

          2、專用設備:是指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如復印機、速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投影機、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等。

          3、一般設備:即通用性設備,如辦公家具等。

          4、效能工具:如汽車燈。

          5、其他固定資產:即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和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賬,按規定支付的車輛附加費計入購置價。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支付的工、料費計入賬。

          3、捐贈、無償調入和盤存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按市場價估價入賬。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注銷,變賣殘值記入修購基金,作為重置或維修費用。

          5、購入、調出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6、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或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其金額入賬。

          四、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人員

          1、成立學校規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總務處、辦公室、教務科研處、政教處等相關人員組成。

          2、各處室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處室主任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第一負責人。

          五、固定資產賬薄的設置

          固定資產總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固定資產卡片。

          六、固定資產賬薄的管理

          1、總務處負責登記固定資產總賬,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資產”兩科目進行核算。負責設置和登記含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內容的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及固定資產卡片。

          2、科室主任負責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資產,并隨時根據總務處填寫的固定資產增加或減少憑單進行調整。

          七、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編制購置計劃,統一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該處室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原有資產使用情況,對計劃購買的固定資產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見。可能通過其他渠道解決的,確需購買的,報校長室審批后進行購置。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

          2、對調入捐贈的固定資產,總務處要按調入、捐贈值記入固定資產相關賬薄,并注明來源單位。

          八、固定資產的減少

          1、固定資產的報廢要由總務處協同有關人員進行鑒定,并出具書面材料,報校長室批準,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2、固定資產的轉移由總務主任提出,報校長室批準,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3、由于自然磨損、自然災害等非責任事故損失的固定資產,經鑒定確實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接近新購價值的,按報廢處理。

          4、由于人為事故或保管不當而失竊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視情節由負責人賠償一定數額的損失,直至全額賠償。

          5、經批準報廢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作為重置固定資產的修購基金。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4

          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應堅持管理規范、責任明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要成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學校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具體負責儀器設備和物資購置,修繕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帳簿;

          (四)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五)組織學校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六)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合理配置固定資產;

          (七)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九)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具體管理范圍劃分及管理人員配備由學校根據實際自行確定。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規范、標準及有關制度;

          (二)擬訂購建計劃,對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固定資產,組織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指導。監督各使用單位的采購活動;

          (三)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

          (四)組織歸口管理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等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組織實施所屬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八)檢查、指導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并負責具體驗收工作;

          (四)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五)辦理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

          (六)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七)檢查、報告固定資產日常使用情況。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運用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十一條學校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他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按下列規定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政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政建、擴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五)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六)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發現原固定資產記帳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應根據學校的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避免重復、盲目購建。

          第十六條學校購置固定資產應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采購。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使用、審計等部門共同參與論證、考查、招標等環節的工作。較大金額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七條購置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以及基本建設等,應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嚴格按規定程序納入財政統一采購。

          第十八條學校應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項目預算相關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加強固定資產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爆、防銹、防蛀、防盜等工作。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定期檢測、校驗,確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查勘、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對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購置大型儀器設備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務處、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學校負責人批準后,簽定契約,登記備查帳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應認真檢查有無損毀、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財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外的單位、職工個人一般不得占用學校固定資產,確需占用的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

          第二十七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引起固定資產重新配置,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清查財產,編造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應在總務處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否則,不予辦理離任手續。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學期末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帳、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作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等。

          第三十條學校應按照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處置行為,杜絕違規和流失現象。

          第三十一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應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三)學校總務處審核;

          (四)學校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

          (五)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房屋建筑物的處置還應上報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按以下權限審批:

          (一)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單位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審批。

          (二)處置上述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總務處審核學校負責人審批后,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學校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對處置價值評估確認,實際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值。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三十六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總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帳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帳簿和卡片:

          (一)學校總務處設置總分類和明細分類賬簿。

          (二)歸口管理部門對歸口管理的固定資產設置保管明細賬,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八條明細帳簿應按品種設置帳戶,按類設置匯總帳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應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內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按使用人歸集保存;

          第三十九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分別登記有關帳簿。

          各種帳簿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登記有關帳簿。

          第四十一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四十二條各級帳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獎懲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及具體實施意見,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6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現根據《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范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設備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筑物:圍墻、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設備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設備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志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志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設備與家具

          凡屬木、金屬等家具、用具與消防設備,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折椅、沙發。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柜:儀器柜、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柜、書柜、保險柜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復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設備、環衛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衛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督,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規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余缺、損壞、丟失等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設備,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設備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助。在清查中發現數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后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并檢查實物占有情況,如發現數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帳戶余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后,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里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于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7

          一、凡是購進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設備必須經過總務處后勤人員的驗收,登記造冊,入固定資產帳目。

          二、凡是領取物品和借用學校財物,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辦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賠償。

          三、學校各功能室,由學校指派的負責人負責,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含衛生管理),具體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執行。

          四、教室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空調)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況下有陽光的天氣時,原則上不準開燈,放學或下班一定要關好。

          五、各辦公室的辦公桌、椅誰使用誰負責,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級組長負責。

          六、學校的設備和高檔電器數具及教學場地原則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長審批。

          七、每學期總務處組織人員盤點一次,要使購進和保存帳物相符。

          八、每學期結束前一周,對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和設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損壞、報廢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盤虧損失不得擅自調帳。

          九、經管固定資產帳目的賬務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或暫時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8

          物資財產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于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為此特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資產采購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政府采購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更好地完善學校財務預算工作,進一步使學校物品采購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結合學校現實需要和發展要求,現修訂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購工作遵循原則

          1、“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原則。

          3、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

          4、節約、實用的原則。

          5、申報、審批、采購、入庫登記、出庫登記的程序化原則。

          6、輕、重、緩、急,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的原則。

          7、按教材圖書、實驗器材、辦公用品、清潔用品、教輔器材、水電耗材等進行分類采購的原則。

          8、實施質量監督與采購公開的原則。

          9、實施誰用誰申報、誰用誰參與采購、誰用誰驗收、誰用誰管理的跟蹤負責的原則。

          (二)、采購方式

          1、政府集中采購

          (1)范圍:凡符合政府招標采購的項目(以每年政府部門文件為準),一律交由政府采購中心進行政府采購。

          (2)程序:相關處室提出大宗物品采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采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采購需求提交市教育局審批→教育局審批通過,再提交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通過,提交市財政局采購科審批確定招標方式→綿陽市采購中心組織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文件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2、學校自行采購

          (1)范圍:

          ①日常消耗品類且單次采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下:清潔用品(掃把、拖布、垃圾袋、垃圾筐等)、水電耗材(水管、各種閥門、燈泡、各種開關、電線纜等)、辦公耗材(打印機墨粉墨盒及一體機油墨價值在5000元以下)、教學耗材(粉筆、黑板擦等)、維修耗材(玻璃、門鎖、鋼材、棕墊等)。

          ②含原材料的小型維修工程且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下:防護欄安裝、窗簾安裝、廣播電視系統、弱電項目。

          ③食堂、服務部中的大宗原材料及所有固定資產入庫的項目。

          ④學校基建中需要自行采購的各種材料。

          (2)具體方式及程序:

          ①現場招投標采購:相關處室提出采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采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對外發布招標信息→校紀委、工會和總務處指定參加現場招投標人員→現場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承諾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②市場詢價采購:申報人申報(填寫“綿陽中學購物申報表”)→處室負責人審核→申報人到校長處審批→申報人將校長審批通過的“購物申報表”交采購小組(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確定采購小組成員)→采購小組組織采購小組成員按采購程序進行采購→物品驗收、入庫、出庫。

          ③緊急采購:提出申購的處室或個人向校長陳述緊急采購的理由→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或個人指定人員進行緊急采購→購回物品進行驗收、入庫、出庫。(金額較大的緊急采購項目,在市財政局同意的前提下,可先行采購,然后向市財政局、市政府采購中心補齊各種手續。)

          (三)、采購工作要求

          1、采購工作由分管總務校長分管,學校采購小組負責實施。

          2、采購物品數量、價格,原則上不能突破申購單的上報預算。

          3、對倉庫備用性物質(各類耗材)的采購,由倉庫保管員及相關處室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星期(或每學期期末)提出學期添置計劃,報校長審批后,采購小組一次性購置,盡量避免少量、多次購置。

          4、申報人、使用部門、教師代表等對采購物品均有驗價驗質的權力。

          5、所有采購都盡可能由使用部門報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申請審批,然后交采購小組按采購程序進行采購,并全部由學校保管人員驗收入庫,再按需領出。

          6、采購小組由總務處人員及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人員共同構成,至少三人,負責詢價,至少3家供貨商報價并對其報價進行比較,以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供應商。

          7、市場緊急采購,500元以下至少一人,500-1000元至少兩人,1000元以上至少三人。

          8、采購人員必須做到:

          (1)采購人員必須堅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辦事公開、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的原則,切實維護學校整體利益和全體教職工的利益。

          (2)采購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質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

          (3)采購人員不得接受吃請,索拿回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采購人員所購物品要性價比高。

          (5)采購人員必須按學校采購管理制度進行采購,不能私自變更采購方式。

          9、學校食堂、服務部的采購細則

          (1)學校食堂、服務部在供貨商的選擇上本著四個原則:

          ①合法經營,有正式營業執照,能夠提供正式票據和經得起工商行政部門的檢查;

          ②資金雄厚,能夠經得起學校二至三個月的欠帳的考驗;

          ③經商信譽度高,能夠遵守學校對其的各項管理要求,以及遵守其對質量和衛生安全方面的承諾;

          ④供貨商品渠道安全可靠,能夠經得起學校市場的檢驗及衛生部門的檢查。

          (2)在質量及衛生安全的各個環節,我們采取層層把關、各個環節均有人負責的方式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市場采購人員現場檢驗質量→貨物到學校后,庫房保管人員收貨時檢驗質量→貨物到各個小組時,各組組長收貨時檢驗質量→操作人員在加工或售賣時,具體工作人員檢驗質量。若是在各個環節的檢查中發現商品質量出現問題(變質、過期、以次充好等),會對供貨商進行處罰(500-5000元),同時立即更換貨物。若同一商品兩次出現質量問題,會立即取消該供貨商的供貨資格。

          (3)在價格體系的.監管上,食堂和服務部的工作人員每天都要到市場考察價格的波動情況。若市場價格下調,我們也會立即下調供貨價格(按大宗量的批發價),若市場價格上浮,考察確實并待價格穩定后,進貨價格也隨之上浮。同時,因為貨物的進價直接關系到員工的收入(價格成本高,利潤點子就低,而學校對工人的成本控制是有要求的,他們的收入就低),所以食堂、服務部的員工也很關注價格的變化,進價過高,他們會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這樣,整個價格確定就形成了大家監督的局面。

          二、資產驗收制度

          資產入庫之前,必須由專人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1、房屋、建筑等固定資產完工后,由學校邀請上級相關質檢部門進行驗收,并由質檢部門出具相關合格證明。

          2、通過政府采購及學校自行采購回來的固定資產,由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部分專業設備邀請市級部門專業人士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驗收單位)對照標書要求組織進行驗收,同時學校資產保管人員必須對照標書核對數量并做好資產入庫登記。

          三、資產保管制度

          (一)、正確區分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并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余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處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宣傳處、文體器械設備室、醫務室、學生宿舍、教室、各類辦公室、食堂、服務部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后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并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總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各處室要指定一名或多名分管理員。固定資產總保管員每年要與各分處室兼職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與處室分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并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各年級辦公用具實行包干保管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并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件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需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循環”,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六)、學校的庫存材料由總務處庫房保管員負責保管。庫房保管員要做好消耗類辦公及生活材料的出入庫登記工作。

          四、資產出借制度

          (一)、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并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私用。

          (二)、使用(領用)環節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領用。對于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采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范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余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設備,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余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并填寫入庫單(注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額。

          (三)、調撥環節和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準。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準,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后入庫。

          五、資產賠償制度

          (一)、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二)、嚴格執行照價賠償制度,通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發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六、資產處置制度

          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并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損壞現象。對于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學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于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鑒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凈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注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后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4、報廢時由科室填寫報廢單,一式兩份,隨同物品一起送交總務處,辦理報廢手續。如因責任事故造成器材報廢時,還應追究當事者責任。

          七、職工調動辦理財產交接制度

          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后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后,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八、財產清查制度

          (一)、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系,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環節的管理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處室分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所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實。

          3、通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并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并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九、資產維修制度

          (一)、綿中資產自行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盡量由學校自行維修,減少經費開支。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對人為破壞的資產,要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要求繳納賠償金后方可維修。

          4、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二)、綿中資產外來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由學校相關維修人員提出申請,填寫《維修派工單》,交領導簽字同意后方能請外來人員進行維修,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2、學校與維修方必須簽訂《維修合同》,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3、《維修合同》重要條款:

          合同價款:合同造價以校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和經審計部門審定的工程決算為準。

          價款依據:按照雙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資料進行結算,臨時用工、臨時用機械及零星材料價格按照現行市場價格計價,如涉及零星工程的隱蔽資料,必須雙方簽字認可,材料價格按施工期《四川省工程造價信息》、《綿陽市工程造價信息》執行,沒有的材料價格按雙方簽字核定價格進行結算,相關取費按國家規定的下限收取。

          付款方式:按規定時間內完成,再經雙方認可后,15天內付清。

          安全責任:維修方在維修期間內應對自己所安排的維修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果在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對學校財產造成損失,對師生員工造成人身傷害,由維修方負全部責任,校方概不負責。

          維修方在維修施工中完成的各項任務,都應按照國家相關建筑質保的相關規定進行維護和保修。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維修方必須無條件的在校方指定或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十、資產清理后的賬目處理工作制度

          固定資產清理及賬目處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固定資產需處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辦理處置手續。

          2、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總務處復驗、審核;

          4、校長簽署處理意見;

          5、上報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批;

          6、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并調整賬目。

          十一、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職責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建立適合本校實際的管理機構和能夠滿足學校管理需要、精干高效的管理隊伍。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9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務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帳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帳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帳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室的管理應由教務處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0

          一、學校財產,設施設備:辦公桌椅、課桌椅、柜架、實驗桌椅、會議桌椅、沙發、床鋪、空調、熱水器、電風扇、日光燈等;教學設備:教學儀器、標本、模型、電教設備、計算機等;圖書(包括聲像資料); 文體設備:體育器材、樂器、鋼琴(電子琴)、服裝等;交通運輸工具:機動和非機動車輛等;醫療器械:實訓室器材;辦公與事務用品:電氣設備、打字機、速印機,復印機,計算器、計算機等;生產勞動設備:指機械和工具等;其它公共設施。

          二、學校財產的常規管理原則是:誰使用,誰主管,誰負責;并形成系列化、規范化、經常化。實訓室管理負責人負責管理學校,護理實訓室、藥學實訓室、機房、鋼琴室、汽修實訓室、建筑實訓室、所有實訓室設備等,全校教職工和學生對學校財產都有用好管好的責任,不允許只用不管。

          三、建立領用、借用、賠償制度,凡經常使用的設備,可以領取專用,并填寫領用財產登記單,一式兩份。—份自存、—份交總務科。發放財產后,應在領用單上注明,同時做好財產記錄,用者交還時,還要有注銷手續。凡臨時使用品,可作借用處理,辦理借用登記手續,并由借用人簽字;交還時,仍要登記交還日期,并記錄物品的完好情況。凡教職工離職時,財務科必須見到總務科簽字,證明不欠學校物品,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決不允許學校財產隨便流失。賠償制度:財產發生人為損壞或自然損壞,經查實應對損壞當事人進行賠償處罰。

          四、財產應經常定期檢查及財產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兄。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根據學校情況有重點地進行為新學期做好準備,以便維修和添置。以保持財產設備最佳狀態。工程較大,工期較長的,除特殊情況外,可在假期進行,以不影響教育教學。

          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未經批準,任何人對學校財產不準私自使用、轉移或調換,如有發生要進行教育、制止。有針對性地向學生進行思想教育。要經常進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準推拉;開窗戶時要用力適度、以防脫落;在實驗室上課師生要嚴格按實驗操作規程操作,節水、節電,人走燈滅等等。還要進行文明舉止的教育、門要輕開輕關、不準用腳踢;不準亂畫亂寫亂刻字,學校總務科和德育科要密切配合,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六、各科室、教師辦公室、教室、宿舍財產統一造冊,并由各科室負責人、教師辦公室負責人、班主任、生管等負責人簽字,一式兩份各科室留一份,總務科留一份,每學期初(末)總務科進行清點封存,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實訓室、體育器材、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財產,學校清理造冊,交由功能室責任人簽字,一式兩份責任人留一份,總務科留一份,每學期初(末)總務科進行清點封存,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八、學校宿舍財產由生管簽字,一式兩份生管留一份,總務科留一份,每學期初(末)總務科進行清點封存,對損壞的公物一律照價賠償。對故意破壞者,加倍賠償。其它財產由總務科管理,用者到總務科借用領取,用后歸還,有損失的酌情處理。

          九、教室財產建立班主任責任制,班主任負責制。學期初清點,期末封存。班級財產內容:課桌、凳子、講臺、黑板、燈、風扇、開關、插座、班班通、液晶顯示器、計算機、室內墻壁、教室外走廊、墻壁、天花板、門窗、窗簾、衛生用具等;各班的財產均在學期開始時由總務科與班主任當面點清,當場記載各班公物配置情況。班主任必須常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對公物的管理,對有關愛護公物的好人好事應及時給予表揚。凡是正常損壞,班主任應及時向總務科反映情況,經查明原因后,由總務科安排調換或派人修理。凡屬非正常損壞則由損壞人負責賠償,并把賠償費用交清。凡屬違反紀律造成公物損壞的行為必須給予嚴肅處理,對班級財產保管得好的班主任、管理員,根據學校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

          十、教師辦公室財產管理實行科室負責制。各辦公室(包括會議室、接待室)的財產,以及各辦公室的辦公自動化設施,均由總務科登記造冊,并標明資產標記、標簽。人人都要愛護辦公室的`設施,人人都必須具備主人翁的態度,凡因失職造成的失竊或損失將由當事人負責。調動或辦公室的調整,所有設備由總務科統一調度。各辦公室的財產由總務科負責定期清點,做到賬物相符。各辦公室的財產不得隨意帶出校園,如確須暫時借用,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經總務科批準,并立借據。用完及時歸還,損壞或遺失按價賠償。辦公室內應保持財產設施排放有序、整齊清潔。加強以防為主的思想意識,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十一、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實行生管責任制,生管負責制,并落實到使用者。宿舍的財產:門、窗、窗簾、床架、床板、玻璃、桌椅、供排水設施、儲物櫥柜、照明設備、電風扇、空調、熱水器、衛生潔具等,實行人和物一一對應制度,不得任意變換。誰使用、誰負責,生管對所管區域負責。生管除平時抽檢外,總務科定期進行檢查驗收,對損壞的財產及時賠償和維修,以保證教學和生活次序。

          十二、個人使用財產,根據誰損壞誰賠償原則,由個人承擔損失賠償;公共財產不能查實的宿舍由所有人員共同承擔損失賠償。 損失學校財物,則按公物價值,視情節輕重賠償。專業課器材、實訓室器材、體育器材的管理與賠償,由專業課教師、實訓室負責人、體育器材上課教師專門制定管理與賠償辦法,并把賠償金額交總務科。損壞與遺失公物主動向總務科報告并承擔責任者,按實際價格賠償或酌情賠償;若隱瞞不報者,則加倍賠償。賠償金按損壞程度確定,在規定賠償金額時,要按公物的新舊程度和損壞的具體情況酌情賠償。

          十三、每學期初總務科與科室負責人、班主任、實訓室負責人、生管進行財產交接使用,中途如有變動必須經總務科辦移交手續,并學期末檢查驗收。財產管理實行“誰使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1

          為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根據《班級管理實施方案》及市兩創工作要求,對班級衛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師及時組織、督促本班學生搞好公共區、教室和寢室的衛生,政教處組織、帶領學生會干部按時檢查,不合衛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組織學生重新打掃,再不合格者給予通報或做相應扣分處理。

          2、堅持每周兩大掃(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節課),每天三小掃(早、中、晚)的衛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潔衛生,做到隨時可接受檢查。

          3、實行衛生督促員制度:學生會衛生部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寢室、食堂及校園內檢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衛生督促員,督促本班區域衛生工作。發現亂丟亂扔等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及時處理或跟蹤到班級個人。經查實將給予破壞衛生學生所在班級扣分處理,情節嚴重的作相應紀律處分。

          4、公共區要求地面清潔,無果皮、果殼、煙蒂、檳榔渣等污染物;花壇、綠化帶無污染,無白色垃圾;大掃除后瓷磚擦洗干凈、水溝無污物;教學樓樓梯清洗干凈。各班負責所在區域內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潔干凈,無任何垃圾;桌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門窗無灰塵,墻壁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垃圾桶及時清理。各班對本班教室處所丟的.垃圾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請加強對學生的養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6、寢室衛生按《文明寢室評比方案》要求執行。

          7、每月檢查的情況作為衛生流動紅旗評比依據,期終作為班級評優評先的依據。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2

          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質基礎。固定資產的管理,是合理、有效、節約地使用教學經費不可忽視的一部分;對學校建設與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為了加強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科學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一章 概則

          第一條: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國家所有,分級監管,單位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的財產,是保證完成教學任務的物質基礎。愛護公物是每個師生的公德、美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要給予珍惜、愛護,全校師生都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第三條: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第四條: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確定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管理、維護運行機制;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實現固定資產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使用。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與職責分工

          第六條:學校固定資產由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統一管理。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總務處主任、資產管理員、各部門(室)校產管理員等組成,各部門(室)校產管理員在校資產管理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七條: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職責范圍:

          1、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校舍、土地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

          2、負責自制、撥入、資助、捐贈、購買物品的驗收、登記、入帳、發放工作。

          3、負責辦理外借,調出物品的手續,并協助有關部門追還外借物品。

          4、負責報廢物品的上報、處理、登記、注銷和交款事項。

          5、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所負責范圍內的固定資產,了解使用、保管情況,聽取批評意見、建議,對物管工作好的或差的部門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6、負責各部門(室)校產管理員工作調動時的變換工作的監交事宜。

          第八條:校長、分管校長對全校的固定資產負有主要管理責任,負責和指導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開展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各項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審批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調進、調出和報廢減損,認真總結資產管理工作經驗。

          第九條:學校總務主任協助分管校長制定和完善校產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及各項校產管理規章制度,每學年及時調整管理網絡人員的變動和修訂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分管校長督促、檢查校產管理制度和各級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全校校產的采購、分配、調撥、清查盤點、報損報廢等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

          第十條:學校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資產管理員,負責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校資產的全面建帳、記賬、校產檔案立卷等工作,運用手工和計算機同步對校產管理資料進行處理。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設專職或兼職的財產分保管員(如教學儀器、電教器材、體育器材、圖書等),并力求人員穩定,使他們安心工作,熟悉掌握本行業務。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等財產的保管由各室負責人負責。校資產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網絡化管理。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以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大類:

          第一類、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用房、圍墻、道路、設施等;

          第二類、專用設備:包括微機室設備、語音室設備、儀器儀表、電教器材、教具、模型、掛圖、音體美勞技教學設備等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

          第三類、一般設備:包括空調、課桌凳、黑板、辦公用具、床鋪、被服裝具、水電表、變壓器、消防設備、食堂炊事用具、家具等辦公、生活的有關設備;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

          第五類、圖書、音響資料:包括各類圖書、資料和電教教材;

          第六類、其他固定資產:凡不屬于上述類型的固定資產。

          同一設備,既是辦公設備,又是教學儀器設備,統一列入專用設備,例如電腦、打印機等。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帳。

          (2)無償調入、捐贈、贊助和盤盈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參考同類固定資產估價入帳。

          (3)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入帳。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均按帳面原價注銷。

          (5)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車輛購入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和固定資產的安裝調試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6)固定資產的大修理,不變動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或擴大原有規模的,應按其支出相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單獨計算價值的部分,可從該項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

          第四章 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應建立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必須根據需要與效率、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的原則,報校長批準,由總務處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所購買的一切固定資產,必須經校產管理員驗收、清點、辦理登記、編號、入帳手續后,在憑證上加蓋“固定資產驗收”印章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則財務一律不予報銷。對價值較高(單位在0.5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應請具有一定專業技術的人員參加驗收,并建立使用檔案(檔案中應有圖紙、說明書、保修單、購貨日期、廠家、單價、使用記錄、故障維修情況等)。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十八條:凡上級撥入或資助、捐贈的固定資產,通過校領導的,由校領導通知資產管理員驗收、清點后分配給有關部門保管使用,直撥給各部門的資產,由各部門向總務處報告物品的名稱、數量,經校資產管理員驗收入帳后方可使用,否則不得動用。校資產管理員根據上級調撥或捐贈物品的清單報核算中心記帳。

          第十九條:自制的固定資產(柜、寫字臺等)按成本價(工、料)計價,經校產管理員登記入帳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條:加強大宗物品采購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購置政府采購范圍內的物品,必須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報教育局審批,經審核批準后依法實施政府采購。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的固定資產,有外調或借出校外的必須經校領導批準,并持領導批件到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處辦理外調或外借手續,由總務處出具“出門證”,外借資產如有損壞,應報領導裁決。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一般不得隨意調動和借用,確需調動或借用的,需征得校資產管理員的同意,并辦理物資轉移手續,辦妥帳務處理或借用手續。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必須由保管部門的管理員按物品名稱、數量列出清單,填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一式四份),附原始發票、記賬憑證、固定資產明細賬(涉及資產部分)復印件,經教育局簽署意見,報財政局批準后,持批件到資產管理員處辦理銷帳手續。有關批件由校資產管理員妥善保管,以備后查。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處置后,核算中心憑批準的文本調整有關資產、資金帳戶,經批準后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必須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有償轉讓收入轉入修購基金。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如有缺少或損失的,應由資產管理員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屬于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可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銷帳;屬于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責任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作損失或其他處理;屬于違法的,應依法嚴肅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應估價入帳。

          第六章 固定資產使用、變動與維護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爆、防銹、防蛀、防盜等工作。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

          第二十八條: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管理,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要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加強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努力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和使用期。學校的財產、設備原則上不準借給個人使用。

          第二十九條:學校的財產、設備不得隨意拆改,需拆改設備應經主管校長批準。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崗位責任制。要認真執行“損壞、丟失公物賠償制度”,健全“班級財產管理辦法”,教育師生愛護公共財物,樹立人人愛護校產的良好風氣。由于人為因素造成財產損壞和丟失的,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賠款處理。

          第三十一條: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好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校資產管理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三十二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每學期對班級財產、貴重儀器設備要查對一次。每年年底,各部門校產管理員必須在總務處的領導下,對所管物品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并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后做出年末校產報表上報區教育局。各學校查點結果,要報告主管領導。通過檢查不僅要核對數量,而且要檢查保管、使用情況,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發現問題及時研究改進管理措施。

          第七章 固定資產帳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必須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的日常登記、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資產帳簿和卡片,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均必須登記入帳,及時準確地記錄資產的存量、分布和增減變化等情況。

          第三十四條:學校按如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帳薄和卡片:

          (一)總務處設置固定資產總臺帳,負責固定資產總帳的登記與核算,其固定資產值應與學校的全部固定資產總值、核算中心固定資產總值相一致

          (二)資產管理員應建立固定資產分類明細帳及固定資產分布帳(使用部門明細帳)。固定資產明細帳應能反映出各類財產的數量和價值,固定資產分布帳應能反映各類財產分布情況和分管財產的種類、數量及價值。

          (三)明細帳應按品種設置帳戶,按類設置匯總帳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應登記名稱、規格、型號、財產編號等內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按使用人歸集保存;

          (四)財產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第三十五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三十六條:各級帳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三十七條:為保證固定資產帳帳、帳卡、帳實相符,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第八章 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所稱的材料和低易耗品,包括教學、行政、生活、修建和總務后勤等方面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物品。

          (1)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漸消耗不能復原學校庫存的各種材料物資,包括購進材料、教學用品、維修材料等消耗物資及大宗辦公用品。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又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工具設備。如儀器儀表、量具、器具、一般用具、維修工具、計算器、收錄機以及勞保用品等。

          第三十九條: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應根據學校具體情況的不同,分別進行核算和管理;按材料物資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物品的類別、品種和規格,設置“庫存材料明細帳”。根據材料物品入庫憑證和出庫憑證逐筆登記,月末結出余額。對庫存材料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發生盈虧應按規定及時調賬。對材料的盤盈、盈虧,均應查明原因,經過規定的報批手續后,才能進行賬務處理。

          第四十條:材料保管員收到材料在材料發票上簽字蓋章,并同時填寫“入庫單”,登記“庫存材料明細帳”。月底匯總填寫“材料消耗明細表”報會計室作費用支出。低值易耗品原則上購置時一次性列費用支出。采用備查簿對領發進行登記,定期清查。

          第四十一條:材料保管員要有高度責任感,經常對庫存材料進行檢查,防止損壞、變質、霉爛。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危險品,要特別加強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設立專庫,分類存放,領用必須有專人審批,限量發放,以保證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九章 監督檢查與交接

          第四十二條:要動員全校師生樹立“愛護公物為榮”的新風尚,發動師生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現象人人都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三條:資產管理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門核對資產,了解使用保管情況,各部門要予以支持,隨時提供有關情況,共同管好財產。

          第四十四條: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情況。

          第四十五條: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員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交接,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第四十六條:固定資產接管者,必須根據帳面實物核實無誤后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面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報請領導裁決。

          第四十七條: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和校資產管理員監交。交接雙方核實物品后在帳面上寫明交接日期,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第十章 計算機管理

          第四十八條:實行計算機管理不僅能促進校產管理工作的規范化,而且能提高工作效率。配備專用計算機、打印機和數據備份移動硬盤或U盤等必備的硬件,并督促資產管理員學習并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條:校產管理實行計算機管理,原則上要符合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

          第五十條: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學校應定期或不定期打印常規賬表和年終賬表。常規賬表,反映近期校產管理狀況,供查閱;年終賬表,反映全年校產變化狀況,為存檔資料。

          第五十一條:為保證校產管理系統的數據的完整性,應定期和不定期存儲數據,年終必須備份數據,至少兩份,并存檔一份。

          第五十二條:隨著校產管理軟件的完善,應用計算機管理校產取得一定經驗的學校,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驗收后,可以計算機管理替代手工記賬。原手工賬冊及其相關的憑證,裝訂成冊,形成檔案,移交辦公室存檔。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3

          (一)資產清查內容包括流動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其他資產清查。

          1.流動資產清查

          (1)庫存現金:現金應不定時的由單位領導或財務人員實施清查工作。

          (2)銀行存款清查:銀行存款應每月與銀行對賬單進行逐筆核銷,對查明原因的未達賬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不明原因的長款和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專項報告單位領導或上級財務主管部門。

          (3)應收、應付、代管賬款的清查:對所有往來單位的往來款項,要加強核對清理。凡一年內未能收回與付出的款項應向單位領導匯報。

          (4)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庫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領用要有記錄,賬實要相符。

          2.固定資產清查: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

          (二)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三)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4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小學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學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小學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小學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小學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學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小學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小學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于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小學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小學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小學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小學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小學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

          對于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以我國教育部門的實際規定為指導思想進行。中小學的資產管理機構主要有分管校務的校長進行領導,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資產的采購、分配以及處置等。此外,在校長管理制度下還應該建立資產管理小組,在學校的財務室設置資產核算小組,在學校的圖書館設立圖書材料等資產的管理小組,比不過將具體的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細化,責任到人,進而推動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規范化、信息化的方向發展,提高中小學的資產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中小學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涉及五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資產準購制度,根據學校科室、班級以及辦公室的實際需求編訂資產購置的申請表格,申請之后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后統一購置,在該過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資產驗收制度。在資產的驗收環節中,應該有采購部門以及保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進行驗收工作,與此同時做好相關的登記和入賬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學校的資產保管制度。資產保管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進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資產變動的記錄,特別是重要的靜謐儀器和設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建檔;第四,建立健全資產的清查制度,對學校的資產進行定期的護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的維修制度,最大限度的減少資產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四、不斷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小學資產管理人員需要適應時代的需求以及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更新資產管理的知識,加強對財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進而熟練度的掌握學校資產的管理方法,結合財經方面的制度及法規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

          五、對中小學資產進進行動態管理

          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具有復雜性、工作量大的特點。傳統的管理方式費時費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順應信息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用科學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至關重要。動態管理對于提高中小學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可以在校內以及校際之間建立局域網,進而實現校內各個部門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借助局域網對本校的資產進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資產的使用率。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提高中小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的使用率,必須要求全體師生的全員參與,對學校資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力求提高資產的使用率,推動學校的長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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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我鎮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2、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

          ①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②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③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

          ④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⑤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3、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二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各部門、功能室為二級管理機構,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4、采購制度: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

          5、資產登記與建帳: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6、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7、資產處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②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③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有關部門審核。

          ④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8、資產清查與報告:

          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務處。總務處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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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全部入帳,并根據分類登記明細帳,明細帳總額必須與總帳的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的總額相符。

          二、單位內部各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有臺帳或借據,單位財務人員每學期要同資產使用部門和人員一次資產核查。

          三、單位新購入固定資產,必須通過政府采購,下帳時憑政府采購票據和發票一起入帳。

          四、每年要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和清查,自然損壞的要按規定要求及時報損。發生短缺要查明原因。

          五、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收回,不得無故丟失。

          六、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必須專人負責,實驗員的臺帳必須與財務的帳目相符,要有實驗儀器使用、借用、維修、損壞登記本。

          七、圖書室的`圖書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員的臺帳要與財務的圖書帳目相符。要有圖書借閱和歸還記錄。

          八、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得借給個人私用。

          九、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定期維護和維修,延長使用壽命。人為的損壞和丟失必須進行包賠(全額或部分)。

          十、每年必須參加國有資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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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國有資產的管理,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08號)和《鄲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鄲政【2009】4號)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三條 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事業單位。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縣教育體育局成立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體局后勤基建股,為全縣教育系統資產管理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系統的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資產的增加、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資產處置行為的審核、轉報及規定權限范圍內的審批工作;

          (五)參與固定資產購置可行性論證、采購計劃初審及基建竣工審計等。

          第六條 各學校要成立相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實施具體管理。

          第七條 各中心校(一體化學校)、局屬各學校(民辦學校)要配備一名具有一定微機操作能力的專職資產總管理員,負責對本校及所屬學校的資產進行全方位管理。所屬學校要設一名專(兼)職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學校各類固定資產。資產管理是職責:

          (一)認真執行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二)負責登記單位國有資產總賬、明細賬、資產卡片,保證賬實、賬卡、手工數據與電子數據一致;

          (三)辦理國有資產增置、驗收、報廢等手續;

          (四)因工作調動或退休等,在離崗前應辦好賬目、實物等交接工作。

          第三章 國有資產的范圍、分類和管理

          第八條 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九條 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十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一)中小學校要按照《鄲城縣中小學經費管理辦法》等要求,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

          (二)存貨包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三)中小學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發生盤盈、盤虧情況,屬于人為的責任損失,應按規定承擔經濟責任,賠償一定數額的損失。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達不到規定標準,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項,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執行上述核算起點以前已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財產,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今后新增的財產,按上述要求核算。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分為十二類:

          (1)土地

          (2)房屋構筑物

          (3)通用設備

          (4)專用設備

          (5)交通運輸設備

          (6)電氣設備

          (7)電子產品及通信設備

          (8)儀器儀表及其他

          (9)文藝體育設備

          (10)圖書文物及陳列品

          (11)家具用具及其它類

          (12)無形資產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按原值入帳。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學校在總賬上設置“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兩個總賬科目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二)中小學固定資產實行部門管理員、總管理員和會計分權限管理的體制。

          (三)部門管理員主要負責填單(包括驗收單、變動單、處置單、經轉非、非轉經登記表),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按物設卡,一物一卡,按使用責任人歸并卡片,定期進行核對,及時掌握固定資產在用、在庫的情況。總管理員負責審核單據,設置清查任務并協助部門管理員進行清查,數據的備份、上報,各種固定資產賬簿、報表的打印等,不保管具體實物。會計主要負責對總管理員提交的單據進行復核并記賬。

          (四)單位的固定資產每季度清查一次,保持賬賬相符,賬物相符,帳卡相符。

          (五)各單位要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維護和保養,做到責任到人,重要的儀器和設備要指定專業人員定期護理,提高使用效益。

          (六)中小學校要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七)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將納入教體局經常性督查內容,列入單位主要負責人離任審計主要內容。

          第四章 國有資產的購置

          第十四條 按照“勤儉辦教育”的方針,根據本單位總體發展的需要制定物資設備購置計劃。

          第十五條 各單位一般應于每年十二月底前提出下一年的購置計劃,經單位國有資產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列入年度預算。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應在三月底前報教育體育局集中申報,由財政部門統一按政府采購要求進行招標采購。

          第十六條 新購置的設備,必須由單位國有資產領導小組會審會簽字,使用部門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國有資產登記手續,并及時更新資產管理系統數據。

          第五章 國有資產的處置

          第十七條 國有資產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轉讓、對外捐贈、報損、報廢等。

          第十八條 國有資產處置范圍包括:

          (一)閑置資產。

          (二)因技術原因并經過科學論證,確實需要報廢、淘汰的資產。

          (三)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

          (四)經清查盤點,清理出的盤虧、呆帳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

          (五)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使用的資產。

          (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處置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一)單位處置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

          (二)資產處置應由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技術部門審核鑒定,提出意見,上報教體局審核同意后,報請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批復。

          第二十條 單位報損、報廢房屋、機動車輛以及限額以上的其他資產,應由縣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并根據鑒定小組提出的書面鑒定意見,辦理報批手續。

          第二十一條 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國家所有,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支出按照履行職能需要由財政統籌安排,優先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購置以及事業發展。

          第二十二條 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一般程序為:申報、審核、審批、處置、調帳、備案。

          (一)申報

          由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及技術部門提出資產處置意見,經本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并簽署意見公示后,形成書面的資產處置申請,申請后附《鄲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并提供相關資料,報教育體育局核批,或教育體育局初步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縣國資部門審核。

          (二)審核

          教育體育局和縣國資部門收到單位資產處置申報材料后,安排專人實地對擬處置的國有資產進行查看核實,對資產的產權、賬務登記、使用狀況、技術部門(或中介機構)的報告意見、處置方式等進行調查落實,確定是否審批。

          (三)審批

          縣國資部門對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資產處置下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批復書》;對資料不全、不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告知資產處置申請單位。

          (四)處理

          單位接到縣國資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批復書》后,按照規定對核銷資產進行賬務處理,并及時辦理處置資產的相關手續。

          (五)調帳

          單位根據內部意見或上級部門出具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批復書》。

          (六)備案

          屬于單位權限內批準自行核銷的資產,于核銷后10個工作日內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備案表》及帳務處理結果、處置收入復印件等報教育體育局備案。

          申請資產處置申報材料:

          1、國有資產處置申請;

          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

          3、待處置資產的產權證明;

          4、待處置資產的價值憑證(購貨發票或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帳憑證和帳務處理、國有資產卡片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第六章 收 益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要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對在資產處置、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形成的資產收益要應收盡收,全額上繳財政專戶。特別是各單位利用本單位公共資產(含非辦公用房)出租、出借、承包等,必須收取合理費用,并按期將收入繳入財政專戶,單位不得擅自占有、瞞報漏報、坐收坐支。

          第七章 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在申請購置、使用管理、維護修理等工作中認真負責,對單位國有資產增值保值作出貢獻的管理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五條 對在國有資產管理中嚴重失職、在處置過程中造成單位重大損失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即: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違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繼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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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精選18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資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精選18篇)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

              (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授權總務處具體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產保管員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

              (二)固定資產的核定: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自制、調入、捐贈的資產符合上述條件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申報:根據學校各組室的工作需要,須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資產的項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審核批準,確定經費來源。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區政府采購辦有關文件要求,固定資產的購置分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凡屬集中采購的設備,按區政府采購辦要求、方式,進入規范、嚴格的招投標程序,中標確定后才能進行購置;凡屬分散采購的設備,應由校務會、總務處及提出申請的組室等方面人員組成集體評議小組,確定固定資產的購置環節的各項工作。購置的固定資產在接收時,應由財產保管員進行驗收,并報總務處負責人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進行登記。

              (五)固定資產的領用:使用部門負責人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該組室的使用人員也須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固定資產在本單位的使用部門之間發生轉移時,財產保管員應同時調整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的'相關內容,并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七)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必須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固定資產的修理:使用部門必須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資產的項目提出申請,經過檢驗、確認、審批手續,才能進行修理。其中,提請修理部門和實施修理的單位或個人應相互分離,或至少應有其他方面的監督;修理完工必須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修理單位分別驗收簽字。

              (九)固定資產的檢查: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原則上每6個月會同會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報單位領導及時進行處理。

              (十)固定資產的核銷:固定資產發生報廢與核銷時,使用部門應填寫書面申請報告,根據固定資產報廢與核銷金額的大小,經財產保管室審核后,分別報總務處負責人、校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接批復后,會計人員按規定進行及時賬務處理,并通知財產保管員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注銷該資產。轉出、贈送他人的固定資產手續比照執行。

              (十一)固定資產管理中的其它事項參照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2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采購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物品保管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

              1、物品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總務主任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物品保管員負責。

              2、物品保管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

              1、倉庫存放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五)財產報廢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物品保管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物品保管員簽字說明。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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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規定資產管理范圍

              1、單價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價雖達不到核算起點,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資產,也應視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辦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幾、櫥柜等)。

              3、對于比較稀少的財產,認為應當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

              4、對于各科室日常辦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筆、便簽、筆記本、膠水、回形針、檔案袋、信封、紙張、墨盒等耗材,由總務處根據預算提前統一購置,各科室使用時到總務處直接登記申領,急用急購,保證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二、規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庫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單位內部的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監控設施、綠化美化等。

              2、專用設備:是指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如復印機、速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投影機、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等。

              3、一般設備:即通用性設備,如辦公家具等。

              4、效能工具:如汽車燈。

              5、其他固定資產:即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和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賬,按規定支付的車輛附加費計入購置價。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支付的工、料費計入賬。

              3、捐贈、無償調入和盤存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按市場價估價入賬。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注銷,變賣殘值記入修購基金,作為重置或維修費用。

              5、購入、調出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6、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或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其金額入賬。

              四、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人員

              1、成立學校規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總務處、辦公室、教務科研處、政教處等相關人員組成。

              2、各處室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處室主任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第一負責人。

              五、固定資產賬薄的設置

              固定資產總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固定資產卡片。

              六、固定資產賬薄的管理

              1、總務處負責登記固定資產總賬,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資產”兩科目進行核算。負責設置和登記含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內容的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及固定資產卡片。

              2、科室主任負責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資產,并隨時根據總務處填寫的固定資產增加或減少憑單進行調整。

              七、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編制購置計劃,統一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該處室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原有資產使用情況,對計劃購買的固定資產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見。可能通過其他渠道解決的,確需購買的,報校長室審批后進行購置。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

              2、對調入捐贈的固定資產,總務處要按調入、捐贈值記入固定資產相關賬薄,并注明來源單位。

              八、固定資產的減少

              1、固定資產的報廢要由總務處協同有關人員進行鑒定,并出具書面材料,報校長室批準,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2、固定資產的轉移由總務主任提出,報校長室批準,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3、由于自然磨損、自然災害等非責任事故損失的固定資產,經鑒定確實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接近新購價值的,按報廢處理。

              4、由于人為事故或保管不當而失竊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視情節由負責人賠償一定數額的損失,直至全額賠償。

              5、經批準報廢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作為重置固定資產的修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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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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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應堅持管理規范、責任明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要成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學校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具體負責儀器設備和物資購置,修繕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帳簿;

              (四)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五)組織學校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六)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合理配置固定資產;

              (七)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九)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具體管理范圍劃分及管理人員配備由學校根據實際自行確定。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規范、標準及有關制度;

              (二)擬訂購建計劃,對未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固定資產,組織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指導。監督各使用單位的采購活動;

              (三)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

              (四)組織歸口管理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等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組織實施所屬固定資產管理及使用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八)檢查、指導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記有關的固定資產明細帳簿,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招標、采購,并負責具體驗收工作;

              (四)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五)辦理固定資產內部借用手續;

              (六)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七)檢查、報告固定資產日常使用情況。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運用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均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十一條學校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他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按下列規定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政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政建、擴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五)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六)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發現原固定資產記帳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應根據學校的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避免重復、盲目購建。

              第十六條學校購置固定資產應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采購。財務(固定資產管理)、使用、審計等部門共同參與論證、考查、招標等環節的工作。較大金額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七條購置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以及基本建設等,應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嚴格按規定程序納入財政統一采購。

              第十八條學校應加強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項目預算相關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加強固定資產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爆、防銹、防蛀、防盜等工作。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定期檢測、校驗,確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查勘、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對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購置大型儀器設備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務處、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學校負責人批準后,簽定契約,登記備查帳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應認真檢查有無損毀、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財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外的單位、職工個人一般不得占用學校固定資產,確需占用的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

              第二十七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引起固定資產重新配置,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清查財產,編造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應在總務處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否則,不予辦理離任手續。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學期末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帳、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作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等。

              第三十條學校應按照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處置行為,杜絕違規和流失現象。

              第三十一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應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三)學校總務處審核;

              (四)學校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

              (五)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房屋建筑物的處置還應上報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按以下權限審批:

              (一)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單位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審批。

              (二)處置上述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總務處審核學校負責人審批后,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學校處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應由學校總務處會同有關歸口管理部門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對處置價值評估確認,實際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值。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三十六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總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帳務管理

              第三十七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帳簿和卡片:

              (一)學校總務處設置總分類和明細分類賬簿。

              (二)歸口管理部門對歸口管理的固定資產設置保管明細賬,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八條明細帳簿應按品種設置帳戶,按類設置匯總帳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應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內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按使用人歸集保存;

              第三十九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分別登記有關帳簿。

              各種帳簿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帳依據,登記有關帳簿。

              第四十一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四十二條各級帳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獎懲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及具體實施意見,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6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現根據《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范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設備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筑物:圍墻、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設備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設備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志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志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設備與家具

              凡屬木、金屬等家具、用具與消防設備,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折椅、沙發。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柜:儀器柜、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柜、書柜、保險柜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復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設備、環衛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衛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督,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規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余缺、損壞、丟失等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設備,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設備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助。在清查中發現數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后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并檢查實物占有情況,如發現數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帳戶余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后,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里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于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7

              一、凡是購進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設備必須經過總務處后勤人員的驗收,登記造冊,入固定資產帳目。

              二、凡是領取物品和借用學校財物,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辦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賠償。

              三、學校各功能室,由學校指派的負責人負責,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含衛生管理),具體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執行。

              四、教室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空調)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況下有陽光的天氣時,原則上不準開燈,放學或下班一定要關好。

              五、各辦公室的辦公桌、椅誰使用誰負責,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級組長負責。

              六、學校的設備和高檔電器數具及教學場地原則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長審批。

              七、每學期總務處組織人員盤點一次,要使購進和保存帳物相符。

              八、每學期結束前一周,對固定資產的數量,質量和設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于損壞、報廢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盤虧損失不得擅自調帳。

              九、經管固定資產帳目的賬務員、實物保管人員和使用責任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或暫時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8

              物資財產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于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為此特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資產采購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政府采購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更好地完善學校財務預算工作,進一步使學校物品采購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結合學校現實需要和發展要求,現修訂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如下。

              (一)、采購工作遵循原則

              1、“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原則。

              3、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

              4、節約、實用的原則。

              5、申報、審批、采購、入庫登記、出庫登記的程序化原則。

              6、輕、重、緩、急,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的原則。

              7、按教材圖書、實驗器材、辦公用品、清潔用品、教輔器材、水電耗材等進行分類采購的原則。

              8、實施質量監督與采購公開的原則。

              9、實施誰用誰申報、誰用誰參與采購、誰用誰驗收、誰用誰管理的跟蹤負責的原則。

              (二)、采購方式

              1、政府集中采購

              (1)范圍:凡符合政府招標采購的項目(以每年政府部門文件為準),一律交由政府采購中心進行政府采購。

              (2)程序:相關處室提出大宗物品采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采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采購需求提交市教育局審批→教育局審批通過,再提交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通過,提交市財政局采購科審批確定招標方式→綿陽市采購中心組織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文件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2、學校自行采購

              (1)范圍:

              ①日常消耗品類且單次采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下:清潔用品(掃把、拖布、垃圾袋、垃圾筐等)、水電耗材(水管、各種閥門、燈泡、各種開關、電線纜等)、辦公耗材(打印機墨粉墨盒及一體機油墨價值在5000元以下)、教學耗材(粉筆、黑板擦等)、維修耗材(玻璃、門鎖、鋼材、棕墊等)。

              ②含原材料的小型維修工程且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下:防護欄安裝、窗簾安裝、廣播電視系統、弱電項目。

              ③食堂、服務部中的大宗原材料及所有固定資產入庫的項目。

              ④學校基建中需要自行采購的各種材料。

              (2)具體方式及程序:

              ①現場招投標采購:相關處室提出采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采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對外發布招標信息→校紀委、工會和總務處指定參加現場招投標人員→現場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承諾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②市場詢價采購:申報人申報(填寫“綿陽中學購物申報表”)→處室負責人審核→申報人到校長處審批→申報人將校長審批通過的“購物申報表”交采購小組(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確定采購小組成員)→采購小組組織采購小組成員按采購程序進行采購→物品驗收、入庫、出庫。

              ③緊急采購:提出申購的處室或個人向校長陳述緊急采購的理由→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或個人指定人員進行緊急采購→購回物品進行驗收、入庫、出庫。(金額較大的緊急采購項目,在市財政局同意的前提下,可先行采購,然后向市財政局、市政府采購中心補齊各種手續。)

              (三)、采購工作要求

              1、采購工作由分管總務校長分管,學校采購小組負責實施。

              2、采購物品數量、價格,原則上不能突破申購單的上報預算。

              3、對倉庫備用性物質(各類耗材)的采購,由倉庫保管員及相關處室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星期(或每學期期末)提出學期添置計劃,報校長審批后,采購小組一次性購置,盡量避免少量、多次購置。

              4、申報人、使用部門、教師代表等對采購物品均有驗價驗質的權力。

              5、所有采購都盡可能由使用部門報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申請審批,然后交采購小組按采購程序進行采購,并全部由學校保管人員驗收入庫,再按需領出。

              6、采購小組由總務處人員及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人員共同構成,至少三人,負責詢價,至少3家供貨商報價并對其報價進行比較,以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供應商。

              7、市場緊急采購,500元以下至少一人,500-1000元至少兩人,1000元以上至少三人。

              8、采購人員必須做到:

              (1)采購人員必須堅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辦事公開、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的原則,切實維護學校整體利益和全體教職工的利益。

              (2)采購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質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

              (3)采購人員不得接受吃請,索拿回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采購人員所購物品要性價比高。

              (5)采購人員必須按學校采購管理制度進行采購,不能私自變更采購方式。

              9、學校食堂、服務部的采購細則

              (1)學校食堂、服務部在供貨商的選擇上本著四個原則:

              ①合法經營,有正式營業執照,能夠提供正式票據和經得起工商行政部門的檢查;

              ②資金雄厚,能夠經得起學校二至三個月的欠帳的考驗;

              ③經商信譽度高,能夠遵守學校對其的各項管理要求,以及遵守其對質量和衛生安全方面的承諾;

              ④供貨商品渠道安全可靠,能夠經得起學校市場的檢驗及衛生部門的檢查。

              (2)在質量及衛生安全的各個環節,我們采取層層把關、各個環節均有人負責的方式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市場采購人員現場檢驗質量→貨物到學校后,庫房保管人員收貨時檢驗質量→貨物到各個小組時,各組組長收貨時檢驗質量→操作人員在加工或售賣時,具體工作人員檢驗質量。若是在各個環節的檢查中發現商品質量出現問題(變質、過期、以次充好等),會對供貨商進行處罰(500-5000元),同時立即更換貨物。若同一商品兩次出現質量問題,會立即取消該供貨商的供貨資格。

              (3)在價格體系的.監管上,食堂和服務部的工作人員每天都要到市場考察價格的波動情況。若市場價格下調,我們也會立即下調供貨價格(按大宗量的批發價),若市場價格上浮,考察確實并待價格穩定后,進貨價格也隨之上浮。同時,因為貨物的進價直接關系到員工的收入(價格成本高,利潤點子就低,而學校對工人的成本控制是有要求的,他們的收入就低),所以食堂、服務部的員工也很關注價格的變化,進價過高,他們會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這樣,整個價格確定就形成了大家監督的局面。

              二、資產驗收制度

              資產入庫之前,必須由專人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1、房屋、建筑等固定資產完工后,由學校邀請上級相關質檢部門進行驗收,并由質檢部門出具相關合格證明。

              2、通過政府采購及學校自行采購回來的固定資產,由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部分專業設備邀請市級部門專業人士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驗收單位)對照標書要求組織進行驗收,同時學校資產保管人員必須對照標書核對數量并做好資產入庫登記。

              三、資產保管制度

              (一)、正確區分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并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余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處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宣傳處、文體器械設備室、醫務室、學生宿舍、教室、各類辦公室、食堂、服務部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后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并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總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各處室要指定一名或多名分管理員。固定資產總保管員每年要與各分處室兼職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與處室分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并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各年級辦公用具實行包干保管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并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件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需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循環”,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六)、學校的庫存材料由總務處庫房保管員負責保管。庫房保管員要做好消耗類辦公及生活材料的出入庫登記工作。

              四、資產出借制度

              (一)、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并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私用。

              (二)、使用(領用)環節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領用。對于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采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范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余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設備,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余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并填寫入庫單(注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額。

              (三)、調撥環節和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準。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準,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后入庫。

              五、資產賠償制度

              (一)、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二)、嚴格執行照價賠償制度,通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發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六、資產處置制度

              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并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損壞現象。對于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學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于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鑒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凈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注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后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4、報廢時由科室填寫報廢單,一式兩份,隨同物品一起送交總務處,辦理報廢手續。如因責任事故造成器材報廢時,還應追究當事者責任。

              七、職工調動辦理財產交接制度

              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后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后,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八、財產清查制度

              (一)、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系,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環節的管理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處室分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所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實。

              3、通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并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并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九、資產維修制度

              (一)、綿中資產自行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盡量由學校自行維修,減少經費開支。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對人為破壞的資產,要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要求繳納賠償金后方可維修。

              4、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二)、綿中資產外來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由學校相關維修人員提出申請,填寫《維修派工單》,交領導簽字同意后方能請外來人員進行維修,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2、學校與維修方必須簽訂《維修合同》,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3、《維修合同》重要條款:

              合同價款:合同造價以校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和經審計部門審定的工程決算為準。

              價款依據:按照雙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資料進行結算,臨時用工、臨時用機械及零星材料價格按照現行市場價格計價,如涉及零星工程的隱蔽資料,必須雙方簽字認可,材料價格按施工期《四川省工程造價信息》、《綿陽市工程造價信息》執行,沒有的材料價格按雙方簽字核定價格進行結算,相關取費按國家規定的下限收取。

              付款方式:按規定時間內完成,再經雙方認可后,15天內付清。

              安全責任:維修方在維修期間內應對自己所安排的維修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果在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對學校財產造成損失,對師生員工造成人身傷害,由維修方負全部責任,校方概不負責。

              維修方在維修施工中完成的各項任務,都應按照國家相關建筑質保的相關規定進行維護和保修。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維修方必須無條件的在校方指定或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十、資產清理后的賬目處理工作制度

              固定資產清理及賬目處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固定資產需處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辦理處置手續。

              2、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總務處復驗、審核;

              4、校長簽署處理意見;

              5、上報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批;

              6、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并調整賬目。

              十一、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職責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建立適合本校實際的管理機構和能夠滿足學校管理需要、精干高效的管理隊伍。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9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設備、電化教學設備由教務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帳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帳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帳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筑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設備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經批準不準拆改;三是專項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四是主要教學設備(含電教設備)、輔助設備和動力設備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設備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設備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室的管理應由教務處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0

              一、學校財產,設施設備:辦公桌椅、課桌椅、柜架、實驗桌椅、會議桌椅、沙發、床鋪、空調、熱水器、電風扇、日光燈等;教學設備:教學儀器、標本、模型、電教設備、計算機等;圖書(包括聲像資料); 文體設備:體育器材、樂器、鋼琴(電子琴)、服裝等;交通運輸工具:機動和非機動車輛等;醫療器械:實訓室器材;辦公與事務用品:電氣設備、打字機、速印機,復印機,計算器、計算機等;生產勞動設備:指機械和工具等;其它公共設施。

              二、學校財產的常規管理原則是:誰使用,誰主管,誰負責;并形成系列化、規范化、經常化。實訓室管理負責人負責管理學校,護理實訓室、藥學實訓室、機房、鋼琴室、汽修實訓室、建筑實訓室、所有實訓室設備等,全校教職工和學生對學校財產都有用好管好的責任,不允許只用不管。

              三、建立領用、借用、賠償制度,凡經常使用的設備,可以領取專用,并填寫領用財產登記單,一式兩份。—份自存、—份交總務科。發放財產后,應在領用單上注明,同時做好財產記錄,用者交還時,還要有注銷手續。凡臨時使用品,可作借用處理,辦理借用登記手續,并由借用人簽字;交還時,仍要登記交還日期,并記錄物品的完好情況。凡教職工離職時,財務科必須見到總務科簽字,證明不欠學校物品,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決不允許學校財產隨便流失。賠償制度:財產發生人為損壞或自然損壞,經查實應對損壞當事人進行賠償處罰。

              四、財產應經常定期檢查及財產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兄。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根據學校情況有重點地進行為新學期做好準備,以便維修和添置。以保持財產設備最佳狀態。工程較大,工期較長的,除特殊情況外,可在假期進行,以不影響教育教學。

              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未經批準,任何人對學校財產不準私自使用、轉移或調換,如有發生要進行教育、制止。有針對性地向學生進行思想教育。要經常進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準推拉;開窗戶時要用力適度、以防脫落;在實驗室上課師生要嚴格按實驗操作規程操作,節水、節電,人走燈滅等等。還要進行文明舉止的教育、門要輕開輕關、不準用腳踢;不準亂畫亂寫亂刻字,學校總務科和德育科要密切配合,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

              六、各科室、教師辦公室、教室、宿舍財產統一造冊,并由各科室負責人、教師辦公室負責人、班主任、生管等負責人簽字,一式兩份各科室留一份,總務科留一份,每學期初(末)總務科進行清點封存,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實訓室、體育器材、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財產,學校清理造冊,交由功能室責任人簽字,一式兩份責任人留一份,總務科留一份,每學期初(末)總務科進行清點封存,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八、學校宿舍財產由生管簽字,一式兩份生管留一份,總務科留一份,每學期初(末)總務科進行清點封存,對損壞的公物一律照價賠償。對故意破壞者,加倍賠償。其它財產由總務科管理,用者到總務科借用領取,用后歸還,有損失的酌情處理。

              九、教室財產建立班主任責任制,班主任負責制。學期初清點,期末封存。班級財產內容:課桌、凳子、講臺、黑板、燈、風扇、開關、插座、班班通、液晶顯示器、計算機、室內墻壁、教室外走廊、墻壁、天花板、門窗、窗簾、衛生用具等;各班的財產均在學期開始時由總務科與班主任當面點清,當場記載各班公物配置情況。班主任必須常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對公物的管理,對有關愛護公物的好人好事應及時給予表揚。凡是正常損壞,班主任應及時向總務科反映情況,經查明原因后,由總務科安排調換或派人修理。凡屬非正常損壞則由損壞人負責賠償,并把賠償費用交清。凡屬違反紀律造成公物損壞的行為必須給予嚴肅處理,對班級財產保管得好的班主任、管理員,根據學校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

              十、教師辦公室財產管理實行科室負責制。各辦公室(包括會議室、接待室)的財產,以及各辦公室的辦公自動化設施,均由總務科登記造冊,并標明資產標記、標簽。人人都要愛護辦公室的`設施,人人都必須具備主人翁的態度,凡因失職造成的失竊或損失將由當事人負責。調動或辦公室的調整,所有設備由總務科統一調度。各辦公室的財產由總務科負責定期清點,做到賬物相符。各辦公室的財產不得隨意帶出校園,如確須暫時借用,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經總務科批準,并立借據。用完及時歸還,損壞或遺失按價賠償。辦公室內應保持財產設施排放有序、整齊清潔。加強以防為主的思想意識,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十一、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實行生管責任制,生管負責制,并落實到使用者。宿舍的財產:門、窗、窗簾、床架、床板、玻璃、桌椅、供排水設施、儲物櫥柜、照明設備、電風扇、空調、熱水器、衛生潔具等,實行人和物一一對應制度,不得任意變換。誰使用、誰負責,生管對所管區域負責。生管除平時抽檢外,總務科定期進行檢查驗收,對損壞的財產及時賠償和維修,以保證教學和生活次序。

              十二、個人使用財產,根據誰損壞誰賠償原則,由個人承擔損失賠償;公共財產不能查實的宿舍由所有人員共同承擔損失賠償。 損失學校財物,則按公物價值,視情節輕重賠償。專業課器材、實訓室器材、體育器材的管理與賠償,由專業課教師、實訓室負責人、體育器材上課教師專門制定管理與賠償辦法,并把賠償金額交總務科。損壞與遺失公物主動向總務科報告并承擔責任者,按實際價格賠償或酌情賠償;若隱瞞不報者,則加倍賠償。賠償金按損壞程度確定,在規定賠償金額時,要按公物的新舊程度和損壞的具體情況酌情賠償。

              十三、每學期初總務科與科室負責人、班主任、實訓室負責人、生管進行財產交接使用,中途如有變動必須經總務科辦移交手續,并學期末檢查驗收。財產管理實行“誰使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1

              為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根據《班級管理實施方案》及市兩創工作要求,對班級衛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師及時組織、督促本班學生搞好公共區、教室和寢室的衛生,政教處組織、帶領學生會干部按時檢查,不合衛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組織學生重新打掃,再不合格者給予通報或做相應扣分處理。

              2、堅持每周兩大掃(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節課),每天三小掃(早、中、晚)的衛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潔衛生,做到隨時可接受檢查。

              3、實行衛生督促員制度:學生會衛生部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寢室、食堂及校園內檢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衛生督促員,督促本班區域衛生工作。發現亂丟亂扔等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及時處理或跟蹤到班級個人。經查實將給予破壞衛生學生所在班級扣分處理,情節嚴重的作相應紀律處分。

              4、公共區要求地面清潔,無果皮、果殼、煙蒂、檳榔渣等污染物;花壇、綠化帶無污染,無白色垃圾;大掃除后瓷磚擦洗干凈、水溝無污物;教學樓樓梯清洗干凈。各班負責所在區域內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潔干凈,無任何垃圾;桌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門窗無灰塵,墻壁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垃圾桶及時清理。各班對本班教室處所丟的.垃圾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請加強對學生的養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6、寢室衛生按《文明寢室評比方案》要求執行。

              7、每月檢查的情況作為衛生流動紅旗評比依據,期終作為班級評優評先的依據。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2

              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質基礎。固定資產的管理,是合理、有效、節約地使用教學經費不可忽視的一部分;對學校建設與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為了加強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科學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一章 概則

              第一條: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國家所有,分級監管,單位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的財產,是保證完成教學任務的物質基礎。愛護公物是每個師生的公德、美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要給予珍惜、愛護,全校師生都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第三條: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第四條: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確定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管理、維護運行機制;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實現固定資產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使用。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與職責分工

              第六條:學校固定資產由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統一管理。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總務處主任、資產管理員、各部門(室)校產管理員等組成,各部門(室)校產管理員在校資產管理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七條: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職責范圍:

              1、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校舍、土地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

              2、負責自制、撥入、資助、捐贈、購買物品的驗收、登記、入帳、發放工作。

              3、負責辦理外借,調出物品的手續,并協助有關部門追還外借物品。

              4、負責報廢物品的上報、處理、登記、注銷和交款事項。

              5、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所負責范圍內的固定資產,了解使用、保管情況,聽取批評意見、建議,對物管工作好的或差的部門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6、負責各部門(室)校產管理員工作調動時的變換工作的監交事宜。

              第八條:校長、分管校長對全校的固定資產負有主要管理責任,負責和指導校教育資產管理領導小組開展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各項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審批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調進、調出和報廢減損,認真總結資產管理工作經驗。

              第九條:學校總務主任協助分管校長制定和完善校產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及各項校產管理規章制度,每學年及時調整管理網絡人員的變動和修訂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分管校長督促、檢查校產管理制度和各級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全校校產的采購、分配、調撥、清查盤點、報損報廢等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

              第十條:學校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資產管理員,負責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校資產的全面建帳、記賬、校產檔案立卷等工作,運用手工和計算機同步對校產管理資料進行處理。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設專職或兼職的財產分保管員(如教學儀器、電教器材、體育器材、圖書等),并力求人員穩定,使他們安心工作,熟悉掌握本行業務。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等財產的保管由各室負責人負責。校資產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網絡化管理。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以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大類:

              第一類、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用房、圍墻、道路、設施等;

              第二類、專用設備:包括微機室設備、語音室設備、儀器儀表、電教器材、教具、模型、掛圖、音體美勞技教學設備等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

              第三類、一般設備:包括空調、課桌凳、黑板、辦公用具、床鋪、被服裝具、水電表、變壓器、消防設備、食堂炊事用具、家具等辦公、生活的有關設備;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

              第五類、圖書、音響資料:包括各類圖書、資料和電教教材;

              第六類、其他固定資產:凡不屬于上述類型的固定資產。

              同一設備,既是辦公設備,又是教學儀器設備,統一列入專用設備,例如電腦、打印機等。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帳。

              (2)無償調入、捐贈、贊助和盤盈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參考同類固定資產估價入帳。

              (3)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入帳。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均按帳面原價注銷。

              (5)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車輛購入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和固定資產的安裝調試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6)固定資產的大修理,不變動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或擴大原有規模的,應按其支出相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單獨計算價值的部分,可從該項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

              第四章 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應建立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必須根據需要與效率、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的原則,報校長批準,由總務處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所購買的一切固定資產,必須經校產管理員驗收、清點、辦理登記、編號、入帳手續后,在憑證上加蓋“固定資產驗收”印章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則財務一律不予報銷。對價值較高(單位在0.5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應請具有一定專業技術的人員參加驗收,并建立使用檔案(檔案中應有圖紙、說明書、保修單、購貨日期、廠家、單價、使用記錄、故障維修情況等)。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十八條:凡上級撥入或資助、捐贈的固定資產,通過校領導的,由校領導通知資產管理員驗收、清點后分配給有關部門保管使用,直撥給各部門的資產,由各部門向總務處報告物品的名稱、數量,經校資產管理員驗收入帳后方可使用,否則不得動用。校資產管理員根據上級調撥或捐贈物品的清單報核算中心記帳。

              第十九條:自制的固定資產(柜、寫字臺等)按成本價(工、料)計價,經校產管理員登記入帳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條:加強大宗物品采購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購置政府采購范圍內的物品,必須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報教育局審批,經審核批準后依法實施政府采購。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的固定資產,有外調或借出校外的必須經校領導批準,并持領導批件到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處辦理外調或外借手續,由總務處出具“出門證”,外借資產如有損壞,應報領導裁決。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一般不得隨意調動和借用,確需調動或借用的,需征得校資產管理員的同意,并辦理物資轉移手續,辦妥帳務處理或借用手續。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必須由保管部門的管理員按物品名稱、數量列出清單,填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一式四份),附原始發票、記賬憑證、固定資產明細賬(涉及資產部分)復印件,經教育局簽署意見,報財政局批準后,持批件到資產管理員處辦理銷帳手續。有關批件由校資產管理員妥善保管,以備后查。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處置后,核算中心憑批準的文本調整有關資產、資金帳戶,經批準后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必須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有償轉讓收入轉入修購基金。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如有缺少或損失的,應由資產管理員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屬于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可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銷帳;屬于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責任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作損失或其他處理;屬于違法的,應依法嚴肅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應估價入帳。

              第六章 固定資產使用、變動與維護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爆、防銹、防蛀、防盜等工作。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

              第二十八條: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管理,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要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加強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努力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和使用期。學校的財產、設備原則上不準借給個人使用。

              第二十九條:學校的財產、設備不得隨意拆改,需拆改設備應經主管校長批準。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崗位責任制。要認真執行“損壞、丟失公物賠償制度”,健全“班級財產管理辦法”,教育師生愛護公共財物,樹立人人愛護校產的良好風氣。由于人為因素造成財產損壞和丟失的,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賠款處理。

              第三十一條: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好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校資產管理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三十二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每學期對班級財產、貴重儀器設備要查對一次。每年年底,各部門校產管理員必須在總務處的領導下,對所管物品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并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后做出年末校產報表上報區教育局。各學校查點結果,要報告主管領導。通過檢查不僅要核對數量,而且要檢查保管、使用情況,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發現問題及時研究改進管理措施。

              第七章 固定資產帳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必須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的日常登記、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資產帳簿和卡片,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均必須登記入帳,及時準確地記錄資產的存量、分布和增減變化等情況。

              第三十四條:學校按如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帳薄和卡片:

              (一)總務處設置固定資產總臺帳,負責固定資產總帳的登記與核算,其固定資產值應與學校的全部固定資產總值、核算中心固定資產總值相一致

              (二)資產管理員應建立固定資產分類明細帳及固定資產分布帳(使用部門明細帳)。固定資產明細帳應能反映出各類財產的數量和價值,固定資產分布帳應能反映各類財產分布情況和分管財產的種類、數量及價值。

              (三)明細帳應按品種設置帳戶,按類設置匯總帳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應登記名稱、規格、型號、財產編號等內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按使用人歸集保存;

              (四)財產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第三十五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三十六條:各級帳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第三十七條:為保證固定資產帳帳、帳卡、帳實相符,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第八章 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所稱的材料和低易耗品,包括教學、行政、生活、修建和總務后勤等方面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物品。

              (1)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漸消耗不能復原學校庫存的各種材料物資,包括購進材料、教學用品、維修材料等消耗物資及大宗辦公用品。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又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工具設備。如儀器儀表、量具、器具、一般用具、維修工具、計算器、收錄機以及勞保用品等。

              第三十九條: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應根據學校具體情況的不同,分別進行核算和管理;按材料物資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物品的類別、品種和規格,設置“庫存材料明細帳”。根據材料物品入庫憑證和出庫憑證逐筆登記,月末結出余額。對庫存材料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發生盈虧應按規定及時調賬。對材料的盤盈、盈虧,均應查明原因,經過規定的報批手續后,才能進行賬務處理。

              第四十條:材料保管員收到材料在材料發票上簽字蓋章,并同時填寫“入庫單”,登記“庫存材料明細帳”。月底匯總填寫“材料消耗明細表”報會計室作費用支出。低值易耗品原則上購置時一次性列費用支出。采用備查簿對領發進行登記,定期清查。

              第四十一條:材料保管員要有高度責任感,經常對庫存材料進行檢查,防止損壞、變質、霉爛。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危險品,要特別加強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設立專庫,分類存放,領用必須有專人審批,限量發放,以保證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九章 監督檢查與交接

              第四十二條:要動員全校師生樹立“愛護公物為榮”的新風尚,發動師生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現象人人都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三條:資產管理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門核對資產,了解使用保管情況,各部門要予以支持,隨時提供有關情況,共同管好財產。

              第四十四條: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情況。

              第四十五條: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員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交接,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第四十六條:固定資產接管者,必須根據帳面實物核實無誤后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面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報請領導裁決。

              第四十七條: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和校資產管理員監交。交接雙方核實物品后在帳面上寫明交接日期,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第十章 計算機管理

              第四十八條:實行計算機管理不僅能促進校產管理工作的規范化,而且能提高工作效率。配備專用計算機、打印機和數據備份移動硬盤或U盤等必備的硬件,并督促資產管理員學習并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條:校產管理實行計算機管理,原則上要符合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

              第五十條: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學校應定期或不定期打印常規賬表和年終賬表。常規賬表,反映近期校產管理狀況,供查閱;年終賬表,反映全年校產變化狀況,為存檔資料。

              第五十一條:為保證校產管理系統的數據的完整性,應定期和不定期存儲數據,年終必須備份數據,至少兩份,并存檔一份。

              第五十二條:隨著校產管理軟件的完善,應用計算機管理校產取得一定經驗的學校,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驗收后,可以計算機管理替代手工記賬。原手工賬冊及其相關的憑證,裝訂成冊,形成檔案,移交辦公室存檔。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3

              (一)資產清查內容包括流動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其他資產清查。

              1.流動資產清查

              (1)庫存現金:現金應不定時的由單位領導或財務人員實施清查工作。

              (2)銀行存款清查:銀行存款應每月與銀行對賬單進行逐筆核銷,對查明原因的未達賬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不明原因的長款和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專項報告單位領導或上級財務主管部門。

              (3)應收、應付、代管賬款的清查:對所有往來單位的往來款項,要加強核對清理。凡一年內未能收回與付出的款項應向單位領導匯報。

              (4)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庫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領用要有記錄,賬實要相符。

              2.固定資產清查: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

              (二)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三)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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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小學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學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小學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小學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小學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學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小學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小學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于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小學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小學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小學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小學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小學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

              對于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以我國教育部門的實際規定為指導思想進行。中小學的資產管理機構主要有分管校務的校長進行領導,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資產的采購、分配以及處置等。此外,在校長管理制度下還應該建立資產管理小組,在學校的財務室設置資產核算小組,在學校的圖書館設立圖書材料等資產的管理小組,比不過將具體的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細化,責任到人,進而推動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規范化、信息化的方向發展,提高中小學的資產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中小學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涉及五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資產準購制度,根據學校科室、班級以及辦公室的實際需求編訂資產購置的申請表格,申請之后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后統一購置,在該過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資產驗收制度。在資產的驗收環節中,應該有采購部門以及保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進行驗收工作,與此同時做好相關的登記和入賬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學校的資產保管制度。資產保管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進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資產變動的記錄,特別是重要的靜謐儀器和設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建檔;第四,建立健全資產的清查制度,對學校的資產進行定期的護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的維修制度,最大限度的減少資產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四、不斷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小學資產管理人員需要適應時代的需求以及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更新資產管理的知識,加強對財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進而熟練度的掌握學校資產的管理方法,結合財經方面的制度及法規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

              五、對中小學資產進進行動態管理

              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具有復雜性、工作量大的特點。傳統的管理方式費時費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順應信息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用科學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至關重要。動態管理對于提高中小學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可以在校內以及校際之間建立局域網,進而實現校內各個部門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借助局域網對本校的資產進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資產的使用率。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提高中小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的使用率,必須要求全體師生的全員參與,對學校資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力求提高資產的使用率,推動學校的長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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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我鎮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

              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2、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

              其主要職責是:

              ①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②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③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

              ④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⑤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3、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二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各部門、功能室為二級管理機構,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4、采購制度: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

              5、資產登記與建帳: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6、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7、資產處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②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③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有關部門審核。

              ④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8、資產清查與報告:

              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務處。總務處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6

              一、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全部入帳,并根據分類登記明細帳,明細帳總額必須與總帳的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的總額相符。

              二、單位內部各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有臺帳或借據,單位財務人員每學期要同資產使用部門和人員一次資產核查。

              三、單位新購入固定資產,必須通過政府采購,下帳時憑政府采購票據和發票一起入帳。

              四、每年要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和清查,自然損壞的要按規定要求及時報損。發生短缺要查明原因。

              五、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收回,不得無故丟失。

              六、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必須專人負責,實驗員的臺帳必須與財務的帳目相符,要有實驗儀器使用、借用、維修、損壞登記本。

              七、圖書室的`圖書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員的臺帳要與財務的圖書帳目相符。要有圖書借閱和歸還記錄。

              八、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得借給個人私用。

              九、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定期維護和維修,延長使用壽命。人為的損壞和丟失必須進行包賠(全額或部分)。

              十、每年必須參加國有資產登記。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國有資產的管理,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08號)和《鄲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鄲政【2009】4號)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三條 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事業單位。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縣教育體育局成立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體局后勤基建股,為全縣教育系統資產管理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系統的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資產的增加、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資產處置行為的審核、轉報及規定權限范圍內的審批工作;

              (五)參與固定資產購置可行性論證、采購計劃初審及基建竣工審計等。

              第六條 各學校要成立相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實施具體管理。

              第七條 各中心校(一體化學校)、局屬各學校(民辦學校)要配備一名具有一定微機操作能力的專職資產總管理員,負責對本校及所屬學校的資產進行全方位管理。所屬學校要設一名專(兼)職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學校各類固定資產。資產管理是職責:

              (一)認真執行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二)負責登記單位國有資產總賬、明細賬、資產卡片,保證賬實、賬卡、手工數據與電子數據一致;

              (三)辦理國有資產增置、驗收、報廢等手續;

              (四)因工作調動或退休等,在離崗前應辦好賬目、實物等交接工作。

              第三章 國有資產的范圍、分類和管理

              第八條 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九條 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十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一)中小學校要按照《鄲城縣中小學經費管理辦法》等要求,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

              (二)存貨包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三)中小學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發生盤盈、盤虧情況,屬于人為的責任損失,應按規定承擔經濟責任,賠償一定數額的損失。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達不到規定標準,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項,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執行上述核算起點以前已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財產,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今后新增的財產,按上述要求核算。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分為十二類:

              (1)土地

              (2)房屋構筑物

              (3)通用設備

              (4)專用設備

              (5)交通運輸設備

              (6)電氣設備

              (7)電子產品及通信設備

              (8)儀器儀表及其他

              (9)文藝體育設備

              (10)圖書文物及陳列品

              (11)家具用具及其它類

              (12)無形資產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按原值入帳。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學校在總賬上設置“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兩個總賬科目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二)中小學固定資產實行部門管理員、總管理員和會計分權限管理的體制。

              (三)部門管理員主要負責填單(包括驗收單、變動單、處置單、經轉非、非轉經登記表),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按物設卡,一物一卡,按使用責任人歸并卡片,定期進行核對,及時掌握固定資產在用、在庫的情況。總管理員負責審核單據,設置清查任務并協助部門管理員進行清查,數據的備份、上報,各種固定資產賬簿、報表的打印等,不保管具體實物。會計主要負責對總管理員提交的單據進行復核并記賬。

              (四)單位的固定資產每季度清查一次,保持賬賬相符,賬物相符,帳卡相符。

              (五)各單位要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維護和保養,做到責任到人,重要的儀器和設備要指定專業人員定期護理,提高使用效益。

              (六)中小學校要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七)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將納入教體局經常性督查內容,列入單位主要負責人離任審計主要內容。

              第四章 國有資產的購置

              第十四條 按照“勤儉辦教育”的方針,根據本單位總體發展的需要制定物資設備購置計劃。

              第十五條 各單位一般應于每年十二月底前提出下一年的購置計劃,經單位國有資產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列入年度預算。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應在三月底前報教育體育局集中申報,由財政部門統一按政府采購要求進行招標采購。

              第十六條 新購置的設備,必須由單位國有資產領導小組會審會簽字,使用部門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國有資產登記手續,并及時更新資產管理系統數據。

              第五章 國有資產的處置

              第十七條 國有資產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轉讓、對外捐贈、報損、報廢等。

              第十八條 國有資產處置范圍包括:

              (一)閑置資產。

              (二)因技術原因并經過科學論證,確實需要報廢、淘汰的資產。

              (三)因單位分立、撤銷、合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的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

              (四)經清查盤點,清理出的盤虧、呆帳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

              (五)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使用的資產。

              (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處置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一)單位處置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

              (二)資產處置應由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技術部門審核鑒定,提出意見,上報教體局審核同意后,報請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批復。

              第二十條 單位報損、報廢房屋、機動車輛以及限額以上的其他資產,應由縣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并根據鑒定小組提出的書面鑒定意見,辦理報批手續。

              第二十一條 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國家所有,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支出按照履行職能需要由財政統籌安排,優先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購置以及事業發展。

              第二十二條 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一般程序為:申報、審核、審批、處置、調帳、備案。

              (一)申報

              由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及技術部門提出資產處置意見,經本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并簽署意見公示后,形成書面的資產處置申請,申請后附《鄲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并提供相關資料,報教育體育局核批,或教育體育局初步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報縣國資部門審核。

              (二)審核

              教育體育局和縣國資部門收到單位資產處置申報材料后,安排專人實地對擬處置的國有資產進行查看核實,對資產的產權、賬務登記、使用狀況、技術部門(或中介機構)的報告意見、處置方式等進行調查落實,確定是否審批。

              (三)審批

              縣國資部門對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資產處置下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批復書》;對資料不全、不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告知資產處置申請單位。

              (四)處理

              單位接到縣國資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批復書》后,按照規定對核銷資產進行賬務處理,并及時辦理處置資產的相關手續。

              (五)調帳

              單位根據內部意見或上級部門出具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批復書》。

              (六)備案

              屬于單位權限內批準自行核銷的資產,于核銷后10個工作日內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備案表》及帳務處理結果、處置收入復印件等報教育體育局備案。

              申請資產處置申報材料:

              1、國有資產處置申請;

              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

              3、待處置資產的產權證明;

              4、待處置資產的價值憑證(購貨發票或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帳憑證和帳務處理、國有資產卡片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第六章 收 益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要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對在資產處置、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形成的資產收益要應收盡收,全額上繳財政專戶。特別是各單位利用本單位公共資產(含非辦公用房)出租、出借、承包等,必須收取合理費用,并按期將收入繳入財政專戶,單位不得擅自占有、瞞報漏報、坐收坐支。

              第七章 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在申請購置、使用管理、維護修理等工作中認真負責,對單位國有資產增值保值作出貢獻的管理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五條 對在國有資產管理中嚴重失職、在處置過程中造成單位重大損失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即: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違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學資產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繼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