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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7 11:15:34 美云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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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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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1

          為了規范物業公司物業接管驗收工作,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確保物業接管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客戶服務中心是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具體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主體結構及業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保安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前期安全保衛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門做好接管驗收工作。

          第二條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接管驗收,是指物業在通過竣工驗收并取得合格證之后,物業公司從管理和業主的角度對待接管物業項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的再檢驗。

          第二章接管驗收的組織與實施

          第四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在待接管物業交樓前兩個月組織召開有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的待接管物業項目的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待接管物業項目的接管驗收負責人(以下簡稱“項目負責人”),組建接管驗收工作小組(以下簡稱“驗收組”)。

          附則:如不按時召開會議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500元。相關部門無故不按時參加的,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0元。

          第五條項目負責人必須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內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附則:如不按時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的,扣罰責任人及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六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受命五個工作日天內帶隊并組織驗收組的相關人員與房產工程部召開接管驗收聯席會議,確定接管驗收進場時間及雙方注意事項,并在會議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形成會議紀要,并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其呈報集團分管領導、房產客戶服務中心和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房產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時完成或呈報會議紀要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七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審批后3天內與人事部組織進行接管驗收培訓,培訓課時不得少于20個學時(含考試),并且必須于交樓前一個月完成培訓工作。項目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培訓考勤及培訓考試工作。

          附則:不按時組織培訓,培訓學時不夠,未按時完成培訓工作或組織考試的,扣罰項目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人各200元。受訓人考試不及格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培訓科目考試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罰項目負責人、人事部負責人和主講人各50元。

          第八條項目負責人在聯席會議后三天內,必須安排物業助理或工程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開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則:未在規定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的,每延遲一天,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于正式接管驗收一周前備齊接管驗收所需的各種表格和資料。

          附則:未按時備齊相關資料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50元,項目負責人30元。

          第十條驗收組成員的工作由項目負責人安排,以接管驗收工作優先,相應部門的負責人必須予以支持。

          附則: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影響接管驗收工作的,扣罰責任人500元。

          第十一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驗收組的.各項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負責組織處理接管驗收疑難問題。

          附則:若不按時檢查工作處理疑難問題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經理200元。

          第十二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正式開展接管驗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驗收具體工作方案的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

          附則:未按規定完成具體方案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十三條在正式進行接管驗收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每天召開由物業公司、房產工程部和施工單位組成的接管驗收工作聯席會議,通報當天的接管驗收情況,確定驗收不合格項的整改期限,并形成書面記錄。

          附則:未按時召開聯席會議并形成書面記錄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如不合格項中出現漏報或錯報現象的,每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四條項目負責人每天必須按照計劃檢查接管驗收工作。

          附則:如發現驗收人員未完成規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如未進行工作檢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十五條驗收人員必須在每份驗樓單上簽名確認,并在當天交小組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簽名。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簽名確認的,每份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在交樓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則:驗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十七條接管驗收完成后,項目負責人必須于次日向公司領導提交書面的工作匯報,并具體負責與集團工程部辦理移交手續。

          附則:若遲報工作匯報或無故延期辦理移交手續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驗收的質量控制

          第十八條接管驗收覆蓋率必須達到100。

          附則:接管驗收每漏檢一戶(項),扣罰當事人100元,項目負責人50元。

          第十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每天呈報合格的接管驗收項目進行抽檢,抽檢率至少達到20。如果發現有不合格項目,須加抽30。再有不合格項,須全部進行復檢。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抽檢和復檢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二十條項目負責人必須組織工程師或專業人員對接管驗收的關鍵項目進行專項驗收。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專項驗收的,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一條凡是存在不合格項的分戶驗收項目,整改完畢后必須重新組織驗收,不得只對整改項進行驗收。

          附則:未進行全面驗收的,每戶(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條驗收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并且有相關工程師的簽收記錄。整改完畢24小時內部門負責人必須組織復驗。

          附則:未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的,或未有簽收記錄的,或組織復驗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三條驗收過程當中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在24小時以內書面上報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出現漏報、錯報,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200元。若有不報、遲報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四條驗收組必須每天跟進不合格項的整改情況。超過三天未整改完的,書面加催一次,并在24小時內書面上報公司領導。超過一周內還未完成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報公司領導、房產工程部領導和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按時催辦整改情況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項目負責人20元。如未按時上報,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條接管驗收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經整改驗收三次還未合格的,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規定上報不合格項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的相關內容進行,累計驗收差錯率不得超過3。

          附則:未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的相關進行接管驗收,差錯率超過3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因接管驗收不到位,有業主暫不收樓的,每出現1起,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有業主拒收樓的,每出現一起,責任人工資下浮兩級,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業交樓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對驗收合格的物業單元,鑰匙經驗收人員檢驗后必須于當日交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簽收,并指定專人進行復核、編號和封存。

          附則:交接鑰匙出現差錯的,每發現一戶,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條已接管物業的鑰匙交樓前只允許在檢查、清潔、維修的情況下借用。借用時必須遵守《鑰匙委托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經過項目負責人同意并于當日歸還。

          附則:未按規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鑰匙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鑰匙遺失或錯亂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0元,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九條驗收人員完成驗樓后,必須關閉門窗水電。

          附則:驗收人員未關閉門窗水電的,每次扣罰50元;由此而造成室內設施受損的,除賠償損失外,責任人工資下浮一級,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三十條對于已驗收合格后的房屋,驗收組必須在入戶門上張貼封條。客戶服務中心和保安部負責日常的巡查。

          附則:如封條漏貼,每發現一戶,扣罰責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須對已接管的公共設施設備安排專人進行巡查或值班。發現故障的,應立即報房產工程部進行維修。三天內未完成的,應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報修和上報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工程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二條物業公司任何人員進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內潔具和其他用品。

          附則:如發現私自使用室內物品的,扣罰責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條對于驗收中無法整改的項目,驗收組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將整改項目上報的,扣罰相關責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條保安部負責對已接管的房屋和設備房中的物品進行看管。

          附則:因管理不善,導致室內物品發生丟失的,責任人照價賠償,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五條驗收組每周必須將本周的接管驗收情況報表報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必須至少兩次對接管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附則:未按時報送報表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每延遲一天,責任人加扣50元;如報表中有錯報、漏報的,每發現一項,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50元。督導室未按規定進行抽查,經公司領導發現有漏報、錯報和不報的,每項扣罰行政部負責人200元。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以上扣罰均從責任人當月的獎金中予以執行,直至扣完為止。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2

          一、目的與意義

          接管驗收的主要目的和意義在于:

          確認前一任管理人員或團隊在管理工作中留下的工作成果,為后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及時發現潛在問題和隱患,規避管理風險。

          總結前一任管理團隊的經驗和教訓,為當前管理提供借鑒。

          確保新任管理人員或團隊能夠快速、順利地進入工作狀態。

          二、職責分配

          客戶服務中心:作為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主體結構及業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具體項目需求,可能還需要財務部、人事部等部門的參與和支持。

          三、接管驗收程序

          前期準備

          成立接管驗收小組:由客戶服務中心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組成驗收小組。

          制定驗收方案:明確驗收標準、方法和日程安排。

          收集資料:包括產權資料、市府驗收合格資料、工程技術資料等。

          驗收實施

          初步驗收:與開發、設計、施工單位一起,依照接管驗收標準,對物業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并將驗收結果記錄在《物業交接驗收表》上。

          問題整改: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商定時間進行復驗。

          復驗:與開發、施工單位一起,對整改后的物業進行現場復驗,直至符合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物業交接

          核對接收:與開發、施工單位聯合進行物業交接,核對、接收各類房屋、鑰匙、圖紙資料、設施設備、標識等。

          整理歸檔:將接收的各類資料整理歸檔,建立物業檔案。

          四、注意事項

          客觀公正:對待前一任管理人員或團隊的工作要客觀公正,避免贊揚和批評過度。

          針對性分析: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難點要有針對性地分析,總結根本原因。

          嚴格遵照制度:在處理接管中遇到的管理問題時,應嚴格遵照公司制度和法規,避免管理風險的發生。

          總結分享:不斷總結和分享接管經驗,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獎懲機制

          為了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制定相應的獎懲機制。例如,對按時完成驗收工作、發現重大隱患并及時處理的個人或部門給予獎勵;對未按時完成驗收工作、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的個人或部門給予處罰。

          六、總結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是物業管理企業確保物業質量和使用功能的重要環節。通過明確職責分配、規范驗收程序、注意關鍵事項和建立獎懲機制等措施,可以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后續管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3

          一、目的與意義

          接管驗收的主要目的和意義在于:

          確認前一任管理人員或團隊在管理工作中留下的工作成果,為后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及時發現前一任管理中的問題和隱患,避免重大管理風險。

          總結前一任管理的經驗和教訓,為當前管理提供借鑒。

          使新任管理人員或團隊能夠快速而順利地進入工作狀態,減少管理調整帶來的時間和資源浪費。

          二、適用范圍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適用于新建物業和原有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區、商業街區、辦公樓宇等。

          三、職責分工

          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接管驗收工作的總體組織和協調,包括組織召開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接管驗收負責人、組建接管驗收工作小組等。

          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參與接管驗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四、接管驗收程序

          前期準備

          成立接管驗收小組,明確職責分工。

          制定接管驗收方案,確定驗收標準、方法和日程安排。

          與開發商或原物業管理公司溝通,了解物業基本狀況,收集相關資料。

          現場驗收

          依照接管驗收標準,對物業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包括建筑、裝修、設施設備等方面。

          將驗收結果記錄在《物業交接驗收表》上,并要求施工單位或原物業管理公司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對整改后的物業進行復驗,直至符合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物業交接

          核對、接收各類房屋和鑰匙。

          核對、接收各類圖紙資料,并加以整理歸檔。

          核對、接收各類設施設備。

          核對、接收各類標識。

          后續工作

          編制接管驗收報告,總結接管驗收工作。

          對接管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跟蹤整改情況。

          制定后續管理計劃和方案,確保物業管理的順利進行。

          五、注意事項

          客觀公正:對待前一任管理工作要客觀公正,避免贊揚和批評過度。

          針對性分析: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難點要有針對性地分析,切忌泛泛而談。

          嚴格遵章:在處理接管中遇到的管理問題時,應嚴格遵照公司制度和法規。

          總結經驗:不斷總結和分享接管經驗,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罰則

          為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可制定相應的罰則措施,對未按要求完成接管驗收工作的責任人進行處罰。具體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在接管驗收管理制度中明確。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規范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確保物業項目在交接過程中能夠全面、細致地檢驗其主體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及配套設施的完善性,從而保障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為后續的物業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適用范圍

          該制度適用于所有新建或原有物業項目的接管驗收工作,包括住宅、商業、辦公等各類物業形態。

          三、職責劃分

          客戶服務中心:作為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召開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驗收負責人,組建驗收工作小組,并具體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主體結構及業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

          其他部門:如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根據需要在接管驗收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四、接管驗收程序

          前期準備

          在待接管物業交樓前兩個月,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組織召開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驗收負責人和驗收組成員。

          驗收組應在驗收前完成資料收集、人員培訓等準備工作,并熟悉接管驗收標準和流程。

          成立驗收小組

          由客戶服務中心牽頭,組織工程部、環境服務部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驗收小組。

          驗收小組應明確各自職責和分工,確保驗收工作有序進行。

          資料驗證

          對開發商或移交人提交的產權資料、市府驗收合格資料、工程技術資料等進行仔細核對和驗證。

          確保所有資料齊全、真實有效,為后續驗收工作提供依據。

          現場驗收

          驗收小組按照接管驗收標準和流程,對物業項目的主體結構、使用功能、配套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

          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詳細記錄,并要求開發商或移交人限期整改。

          整改復驗

          對整改后的項目進行復驗,確保所有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驗收合格后,由驗收小組和開發商或移交人共同簽署驗收通過證明。

          交接工作

          在驗收合格后,物業公司應與開發商或移交人進行物業交接工作。

          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和鑰匙、圖紙資料、設施設備、標識等。

          五、注意事項

          客觀公正:在接管驗收過程中,應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如實記錄并要求整改。

          嚴格標準:嚴格按照接管驗收標準和流程進行驗收工作,確保驗收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及時溝通:與開發商或移交人保持密切溝通,及時解決驗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資料保管:對驗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并妥善保管,以便后續查閱和使用。

          六、總結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是保障物業項目順利交接和后續物業管理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制度。通過明確職責劃分、規范驗收程序、加強溝通協作等措施,可以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和驗收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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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規范物業公司物業接管驗收工作,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確保物業接管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客戶服務中心是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具體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主體結構及業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保安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前期安全保衛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門做好接管驗收工作。

              第二條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接管驗收,是指物業在通過竣工驗收并取得合格證之后,物業公司從管理和業主的角度對待接管物業項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的再檢驗。

              第二章接管驗收的組織與實施

              第四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在待接管物業交樓前兩個月組織召開有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的待接管物業項目的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待接管物業項目的接管驗收負責人(以下簡稱“項目負責人”),組建接管驗收工作小組(以下簡稱“驗收組”)。

              附則:如不按時召開會議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500元。相關部門無故不按時參加的,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0元。

              第五條項目負責人必須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內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附則:如不按時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的,扣罰責任人及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六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受命五個工作日天內帶隊并組織驗收組的相關人員與房產工程部召開接管驗收聯席會議,確定接管驗收進場時間及雙方注意事項,并在會議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形成會議紀要,并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其呈報集團分管領導、房產客戶服務中心和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房產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時完成或呈報會議紀要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七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審批后3天內與人事部組織進行接管驗收培訓,培訓課時不得少于20個學時(含考試),并且必須于交樓前一個月完成培訓工作。項目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培訓考勤及培訓考試工作。

              附則:不按時組織培訓,培訓學時不夠,未按時完成培訓工作或組織考試的,扣罰項目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人各200元。受訓人考試不及格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培訓科目考試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罰項目負責人、人事部負責人和主講人各50元。

              第八條項目負責人在聯席會議后三天內,必須安排物業助理或工程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開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則:未在規定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的,每延遲一天,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于正式接管驗收一周前備齊接管驗收所需的各種表格和資料。

              附則:未按時備齊相關資料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50元,項目負責人30元。

              第十條驗收組成員的工作由項目負責人安排,以接管驗收工作優先,相應部門的負責人必須予以支持。

              附則: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影響接管驗收工作的,扣罰責任人500元。

              第十一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驗收組的.各項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并負責組織處理接管驗收疑難問題。

              附則:若不按時檢查工作處理疑難問題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經理200元。

              第十二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正式開展接管驗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驗收具體工作方案的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

              附則:未按規定完成具體方案編制、呈報和批復工作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

              第十三條在正式進行接管驗收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每天召開由物業公司、房產工程部和施工單位組成的接管驗收工作聯席會議,通報當天的接管驗收情況,確定驗收不合格項的整改期限,并形成書面記錄。

              附則:未按時召開聯席會議并形成書面記錄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如不合格項中出現漏報或錯報現象的,每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四條項目負責人每天必須按照計劃檢查接管驗收工作。

              附則:如發現驗收人員未完成規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如未進行工作檢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十五條驗收人員必須在每份驗樓單上簽名確認,并在當天交小組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簽名。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簽名確認的,每份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在交樓一周前全部完成。

              附則:驗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十七條接管驗收完成后,項目負責人必須于次日向公司領導提交書面的工作匯報,并具體負責與集團工程部辦理移交手續。

              附則:若遲報工作匯報或無故延期辦理移交手續的,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驗收的質量控制

              第十八條接管驗收覆蓋率必須達到100。

              附則:接管驗收每漏檢一戶(項),扣罰當事人100元,項目負責人50元。

              第十九條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每天呈報合格的接管驗收項目進行抽檢,抽檢率至少達到20。如果發現有不合格項目,須加抽30。再有不合格項,須全部進行復檢。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抽檢和復檢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

              第二十條項目負責人必須組織工程師或專業人員對接管驗收的關鍵項目進行專項驗收。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專項驗收的,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一條凡是存在不合格項的分戶驗收項目,整改完畢后必須重新組織驗收,不得只對整改項進行驗收。

              附則:未進行全面驗收的,每戶(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條驗收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并且有相關工程師的簽收記錄。整改完畢24小時內部門負責人必須組織復驗。

              附則:未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的,或未有簽收記錄的,或組織復驗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三條驗收過程當中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在24小時以內書面上報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出現漏報、錯報,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200元。若有不報、遲報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四條驗收組必須每天跟進不合格項的整改情況。超過三天未整改完的,書面加催一次,并在24小時內書面上報公司領導。超過一周內還未完成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報公司領導、房產工程部領導和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按時催辦整改情況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項目負責人20元。如未按時上報,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條接管驗收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經整改驗收三次還未合格的,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規定上報不合格項的,每次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的相關內容進行,累計驗收差錯率不得超過3。

              附則:未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項目評定標準》的相關進行接管驗收,差錯率超過3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因接管驗收不到位,有業主暫不收樓的,每出現1起,扣罰項目負責人50元。有業主拒收樓的,每出現一起,責任人工資下浮兩級,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業交樓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對驗收合格的物業單元,鑰匙經驗收人員檢驗后必須于當日交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簽收,并指定專人進行復核、編號和封存。

              附則:交接鑰匙出現差錯的,每發現一戶,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條已接管物業的鑰匙交樓前只允許在檢查、清潔、維修的情況下借用。借用時必須遵守《鑰匙委托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經過項目負責人同意并于當日歸還。

              附則:未按規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鑰匙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鑰匙遺失或錯亂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0元,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九條驗收人員完成驗樓后,必須關閉門窗水電。

              附則:驗收人員未關閉門窗水電的,每次扣罰50元;由此而造成室內設施受損的,除賠償損失外,責任人工資下浮一級,扣罰項目負責人100元。

              第三十條對于已驗收合格后的房屋,驗收組必須在入戶門上張貼封條。客戶服務中心和保安部負責日常的巡查。

              附則:如封條漏貼,每發現一戶,扣罰責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須對已接管的公共設施設備安排專人進行巡查或值班。發現故障的,應立即報房產工程部進行維修。三天內未完成的,應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報修和上報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工程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二條物業公司任何人員進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內潔具和其他用品。

              附則:如發現私自使用室內物品的,扣罰責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條對于驗收中無法整改的項目,驗收組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將整改項目上報的,扣罰相關責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條保安部負責對已接管的房屋和設備房中的物品進行看管。

              附則:因管理不善,導致室內物品發生丟失的,責任人照價賠償,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五條驗收組每周必須將本周的接管驗收情況報表報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必須至少兩次對接管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附則:未按時報送報表的,扣罰項目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每延遲一天,責任人加扣50元;如報表中有錯報、漏報的,每發現一項,扣罰項目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50元。督導室未按規定進行抽查,經公司領導發現有漏報、錯報和不報的,每項扣罰行政部負責人200元。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以上扣罰均從責任人當月的獎金中予以執行,直至扣完為止。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2

              一、目的與意義

              接管驗收的主要目的和意義在于:

              確認前一任管理人員或團隊在管理工作中留下的工作成果,為后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及時發現潛在問題和隱患,規避管理風險。

              總結前一任管理團隊的經驗和教訓,為當前管理提供借鑒。

              確保新任管理人員或團隊能夠快速、順利地進入工作狀態。

              二、職責分配

              客戶服務中心:作為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主體結構及業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具體項目需求,可能還需要財務部、人事部等部門的參與和支持。

              三、接管驗收程序

              前期準備

              成立接管驗收小組:由客戶服務中心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組成驗收小組。

              制定驗收方案:明確驗收標準、方法和日程安排。

              收集資料:包括產權資料、市府驗收合格資料、工程技術資料等。

              驗收實施

              初步驗收:與開發、設計、施工單位一起,依照接管驗收標準,對物業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并將驗收結果記錄在《物業交接驗收表》上。

              問題整改: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商定時間進行復驗。

              復驗:與開發、施工單位一起,對整改后的物業進行現場復驗,直至符合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物業交接

              核對接收:與開發、施工單位聯合進行物業交接,核對、接收各類房屋、鑰匙、圖紙資料、設施設備、標識等。

              整理歸檔:將接收的各類資料整理歸檔,建立物業檔案。

              四、注意事項

              客觀公正:對待前一任管理人員或團隊的工作要客觀公正,避免贊揚和批評過度。

              針對性分析: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難點要有針對性地分析,總結根本原因。

              嚴格遵照制度:在處理接管中遇到的管理問題時,應嚴格遵照公司制度和法規,避免管理風險的發生。

              總結分享:不斷總結和分享接管經驗,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獎懲機制

              為了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制定相應的獎懲機制。例如,對按時完成驗收工作、發現重大隱患并及時處理的個人或部門給予獎勵;對未按時完成驗收工作、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的個人或部門給予處罰。

              六、總結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是物業管理企業確保物業質量和使用功能的重要環節。通過明確職責分配、規范驗收程序、注意關鍵事項和建立獎懲機制等措施,可以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后續管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3

              一、目的與意義

              接管驗收的主要目的和意義在于:

              確認前一任管理人員或團隊在管理工作中留下的工作成果,為后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及時發現前一任管理中的問題和隱患,避免重大管理風險。

              總結前一任管理的經驗和教訓,為當前管理提供借鑒。

              使新任管理人員或團隊能夠快速而順利地進入工作狀態,減少管理調整帶來的時間和資源浪費。

              二、適用范圍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適用于新建物業和原有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區、商業街區、辦公樓宇等。

              三、職責分工

              客戶服務中心:負責接管驗收工作的總體組織和協調,包括組織召開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接管驗收負責人、組建接管驗收工作小組等。

              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參與接管驗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四、接管驗收程序

              前期準備

              成立接管驗收小組,明確職責分工。

              制定接管驗收方案,確定驗收標準、方法和日程安排。

              與開發商或原物業管理公司溝通,了解物業基本狀況,收集相關資料。

              現場驗收

              依照接管驗收標準,對物業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包括建筑、裝修、設施設備等方面。

              將驗收結果記錄在《物業交接驗收表》上,并要求施工單位或原物業管理公司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對整改后的物業進行復驗,直至符合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物業交接

              核對、接收各類房屋和鑰匙。

              核對、接收各類圖紙資料,并加以整理歸檔。

              核對、接收各類設施設備。

              核對、接收各類標識。

              后續工作

              編制接管驗收報告,總結接管驗收工作。

              對接管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跟蹤整改情況。

              制定后續管理計劃和方案,確保物業管理的順利進行。

              五、注意事項

              客觀公正:對待前一任管理工作要客觀公正,避免贊揚和批評過度。

              針對性分析: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難點要有針對性地分析,切忌泛泛而談。

              嚴格遵章:在處理接管中遇到的管理問題時,應嚴格遵照公司制度和法規。

              總結經驗:不斷總結和分享接管經驗,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罰則

              為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可制定相應的罰則措施,對未按要求完成接管驗收工作的責任人進行處罰。具體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在接管驗收管理制度中明確。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規范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確保物業項目在交接過程中能夠全面、細致地檢驗其主體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及配套設施的完善性,從而保障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為后續的物業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適用范圍

              該制度適用于所有新建或原有物業項目的接管驗收工作,包括住宅、商業、辦公等各類物業形態。

              三、職責劃分

              客戶服務中心:作為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召開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驗收負責人,組建驗收工作小組,并具體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主體結構及業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所有公共設施、設備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

              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項目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

              其他部門:如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根據需要在接管驗收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四、接管驗收程序

              前期準備

              在待接管物業交樓前兩個月,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組織召開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驗收負責人和驗收組成員。

              驗收組應在驗收前完成資料收集、人員培訓等準備工作,并熟悉接管驗收標準和流程。

              成立驗收小組

              由客戶服務中心牽頭,組織工程部、環境服務部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驗收小組。

              驗收小組應明確各自職責和分工,確保驗收工作有序進行。

              資料驗證

              對開發商或移交人提交的產權資料、市府驗收合格資料、工程技術資料等進行仔細核對和驗證。

              確保所有資料齊全、真實有效,為后續驗收工作提供依據。

              現場驗收

              驗收小組按照接管驗收標準和流程,對物業項目的主體結構、使用功能、配套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

              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詳細記錄,并要求開發商或移交人限期整改。

              整改復驗

              對整改后的項目進行復驗,確保所有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驗收合格后,由驗收小組和開發商或移交人共同簽署驗收通過證明。

              交接工作

              在驗收合格后,物業公司應與開發商或移交人進行物業交接工作。

              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和鑰匙、圖紙資料、設施設備、標識等。

              五、注意事項

              客觀公正:在接管驗收過程中,應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如實記錄并要求整改。

              嚴格標準:嚴格按照接管驗收標準和流程進行驗收工作,確保驗收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及時溝通:與開發商或移交人保持密切溝通,及時解決驗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資料保管:對驗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并妥善保管,以便后續查閱和使用。

              六、總結

              接管驗收管理制度是保障物業項目順利交接和后續物業管理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制度。通過明確職責劃分、規范驗收程序、加強溝通協作等措施,可以確保接管驗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和驗收結果的準確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