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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勞動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12 19:30:26 制度 我要投稿

        勞動管理制度(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管理制度(20篇)

          勞動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合同管理,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用人單位(部門)勞動政策法規的學習及貫徹落實情況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部門)依法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及配套措施,自覺遵守和執行各項勞動政策法規。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續簽、變更、解除、終止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程序辦理。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員工與用人單位(部門)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五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辦公室依法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采用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格式樣本。

          第六條 用人單位(部門)招用員工時要有具體的書面錄用條件及客觀的考核標準,并告知應聘者。

          第七條 用人單位招用員工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應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部門)還應查驗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應聘者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應了解應聘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工作經歷、勞動關系現狀、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戶籍、住址、檔案狀況、家庭婚姻狀況、學歷、健康狀況、職業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條 勞動合同應由員工本人簽署,簽字后并在簽字處加印右手食指指�。还巨k公室應驗證員工簽名與身份證相一致。勞動合同加蓋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勞動合同書》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員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條 退休返聘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應就其返聘期間有關報酬、福利待遇簽訂返聘協議。

          第十條 凡用人單位(部門)違反勞動合同簽訂規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及發生賠償等連帶問題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與后果給予責任人處罰。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在遵守國家勞動政策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生產經營特點和需要按下述原則與員工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保證管理、業務骨干隊伍的相對穩定。

         �。ㄒ唬┮M的高、中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等人才,可協商簽訂較長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不約定試用期。

          (二)主要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可協商簽訂較長期限或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般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員工,應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ㄈ┬缕赣萌藛T,初次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可簽2~3年勞動合同期。合同期滿,對經考評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員,經與本人協商一致,可續訂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書中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空值,應填寫起止年、月、日,或注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章 勞動合同內容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書具體內容以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格式樣本為準,應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書中所有需要填寫約定內容,而雙方沒有約定或未填寫內同的空白處,應用斜線予以封閉,不得留有空白處。崗位聘任書中約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長于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各用人單位(部門)對職工的勞動合同管理、選拔聘任管理、績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獎懲條例、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各項規章制度以及職位說明書、聘任書等應為勞

          動合同附件。勞動合同附件應按文件名稱據實填寫。

          用人單位(部門)要求員工閱讀學習上述規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規定乙方已知悉并認可”。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為勞動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嘤柗⻊諈f議。對公司支付專項培訓經費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在培訓前與其簽訂不少于二年的服務期培訓服務協議。培訓協議應明確培訓目標、內容、形式、期限、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培訓服務協議應明確培訓費包括的具體項目和違約賠償計算辦法。服務期協議約定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

         �。ǘ┍C軈f議。對掌握經營、管理、技術等保密信息的員工,在其從事該工作第一個工作日前,應與其協商簽訂保密協議,約定相關保守用人單位經營生產、技術等秘密的內容。

         �。ㄈ└倶I禁止協議。對在經營、管理、技術重要崗位上工作的員工,應在其入職或工作崗位變動時約定離職競業禁止內容和期限,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應約定競業禁止補償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約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時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情形。

          第五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因工作(生產)需要,員工職務或崗位或工種等發生變動,用人單位(部門)應與員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部門)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時,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應明確變更勞動合同的提出方。用人單位(部門)應與員工協商一致后方可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員工各持一份。員工變更勞動合同申請簽名應手簽并加蓋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無效。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部門)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見,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員工未做出答復的按續簽勞動合同辦理,并辦理續訂手續;員工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而主動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申請的,應由員工出具書面申請,簽名并加蓋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長期保存。

          第十九條 職工在試用期間提出而又必須給予休假的,用人單位(部門)應當向員工發放試用期中止通知書,保證用人單位(部門)對員工試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終止時間按勞動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時為準。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應對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間工作績效進行認真考評,應根據考評成績慎重研究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合理發放,使用員工個人防護用品,以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勞動部及省“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防護用品包括:防護眼鏡、防毒、防塵口罩、特種手套、防護鞋、頭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須按需配備并妥善保管,加強管理及正確使用。

          三、內容

          1.員工防護用品是一種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必須按崗位發放,不能把勞動防護用品當作生活福利品發放。

          2.享受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一律依據部門核定名單發放。

          3.從事多種作業員工的'防護品,應按其主要作業工種標準發放。

          4.變動工種,應根據需要調整其防護用品。

          5.員工上崗前應佩戴本崗位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員工不佩帶或不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有權作出處罰。

          6.防護用品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必須馬上到主管處登記,并換領新的防護用品。

          7.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防護用品專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負責保管,由企業安全委員會每兩月定期校驗一次。

          9.企業設置了應急救援器材專柜,以備緊急情況下使用,非緊急情況員工不得動用。

          四、相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防護用具檢查維護卡》aq-bzh30

          勞動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二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供給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能夠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供給勞動有關的情景;公司在招用時,能夠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景,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ㄒ唬﹦趧雍贤谙�;(二)工作資料;(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職責。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一樣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能夠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供給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供給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職責。

          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職責。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必須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必須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職責。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職責。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供給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能夠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景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必須時光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能夠因員工過失(不貼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景下,勞動合同能夠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職責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職責)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職責,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光,并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貼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能夠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景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光。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景,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景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景);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光);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勞動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全體員工,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暫住證)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畢業證書等合法證件。

          第6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公司加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選送員工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錄用之日起1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90天;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第14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24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6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額的設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直接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相當員工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第19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員工擅自離職,屬于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退休、退職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5條的情形除外)。

          第22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在員工向公司交還必要證件或資料之日起10日內,為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23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公司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6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將根據季節性變化而及時通知。

          第27條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工資福利

          第29條員工基本工資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1060元/月。(每年更新)

          基本工資是員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30條公司實行年薪制或者是月薪制加績效工資,依據所在的部門工作性質確定,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第31條安排員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2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3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員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

          第34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公司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公司按照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5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罰款的,可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過員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960元。

          第36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7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六章社會保險

          第38條公司按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根據公司的發展進一步完善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分別承擔。

          第七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39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40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41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程序文件、技術文檔、作業指導書等等。

          第42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43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44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45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46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47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48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行業的其他公司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產品公司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報酬總額的1/2。

          第八章附則

          第49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50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51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52條本制度由員工代表大會討論和審議通過,并張榜公布。

          本公司向每位員工發放本手冊,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53條本制度自20xx年11月日生效。

          勞動管理制度5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無錫市勞動合同暫行規定》等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精神,為了規范公司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護全體員工和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勞動合同是員工和公司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以法律形式確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則

          2.1 要以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為前提,以定崗定員為基礎,符合公司實際,具有可行性。

          2.2 要有利于增強公司活力,促進生產發展和勞動效率的提高。

          2.3 要堅持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尊重員工的選擇。

          2.4 既要立足現實,又要考慮發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對穩定。

          2.5 要兼顧國家、公司和個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顧一頭。

          3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體現,凡本公司在冊員工均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2 公司法定代表和黨委負責人,以及專職工會主席,可以以普通勞動者的身份,與上級主管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其他員工均與公司法定代表人訂立勞動合同。

          3.3 公司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部隊轉業干部、退伍軍人、從社會招收的新員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4 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自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履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5 勞動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30日內作出答復。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部分條款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4 勞動合同的內容和期限

          4.1 勞動合同內容包括:

          a 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b 工作崗位;

          c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d 勞動報酬;

          e 勞動紀律;

          f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g 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h 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4.2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短于一年,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生效和終止日期。

          勞動合同期限,為三種:

          a 短期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b 中期合同:期限為三至五年;

          c 長期合同:期限為五年以上。

          4.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只約定生效日期,不約定終止日期。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雙方在履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勞動合同就一直有效,到達員工退休年齡或死亡時勞動合同就自然終止;履行中一旦出現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合同應即終止。

          4.4 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4.4.1 從社會上新招收的員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先簽訂一年的合同,一年后考核合格再續訂合同。

          4.4.2 新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簽訂中期合同。

          4.4.3 公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4.4.4 年滿五十周歲以上的男員工和年滿四十周歲以上的女員工,合同到期后,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可給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4.5 公司鼓勵政治素質高、技術業務好的員工簽訂長期合同。

          4.4.6 下列人員訂立短期合同:

          a 平時表現較差,完不成生產任務,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經教育后表現有所好轉的;

          b 以病假為名,在社會上從事幫工、運輸、販賣、做生意等從事第二職業,且病假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5 公司員工初次訂立勞動合同或續訂勞動合同變換工種的,根據合同期限約定1—6個月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以內,試用期為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含)—2(不含)年,試用期為2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2年—5年,試用期為3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試用期為6個月。

          5 醫療期

          5.1 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療休息在規定時間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5.2 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根據下列規定給予醫療期:

          5.2.1 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

          5.2.2 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9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

          5.2.3 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的,醫療期為24個月。

          5.2.4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醫療期限按試用期天數的50%計算。

          試用期1個月的,醫療期為半個月;

          試用期2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月;

          試用期3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半月;

          試用期6個月的,醫療期為3個月。

          5.3 員工病休醫療期滿需繼續停工治療休息的處理:

          5.3.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程度嚴重,醫療期滿仍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需繼續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再給予一定時間休息,在此期間的工資等各種福利待遇停發,保留廠籍。

          5.3.2 員工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恢復工作后舊病復發,需再次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不限定醫療期。

          5.4 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1 累計病休的醫療期自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以后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計算辦法:

          醫療期為 3 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6 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9 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2 如果員工享受3個月醫療期,其病休的第一天起的6個月內累計滿3個月,視為醫療期滿。如在此期間醫療期未滿而正常上班,則下一個醫療期的計算周期應自6個月后再次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其余依次類推。

          5.4.3 續訂勞動合同的,醫療期計算周期可從上一個合同期延伸至下一個合同期。

          5.4.4 醫療期按規定的月平均天數計算:員工累計病休、連續病休30天為病休滿1個月。員工連續病休期間遇有的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同樣計算為病休時間。

          5.5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病休或在醫療期計算周期內累計病休達到規定的醫療期限,視作醫療期滿。

          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6 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6.1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員工退休、退職或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6.2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員工,在平時工作中表現較好的,根據公司的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合同期滿時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在無特殊理由和原因的`情況下,可同員工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3 合同的變更:公司因發展需要,為員工提供學習、住房、出國等條件的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同時簽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6.4.1 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4.2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如一個年度內違反勞動紀律3次以上、因本人原因連續滿3個月及以上或累計滿4個月及以上完不成生產或工作任務的);

          6.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4.4 違反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4.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6.5.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5.2 員工不符合上崗要求或不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6.5.3 員工在職工交流站待崗滿六個月以上的。

          6.6 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市規定嚴重困難企業標準,可按規定程序裁員。裁減之日起6個月內確需新招人員,可優先從裁減人員中錄用。

          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6.7.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7.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7.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6.7.4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而無正當理由的;

          6.7.5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6.8 員工同時存在本規定6.4條、6.7條規定的情形,公司可依據本規定6.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報告給公司):

          6.9.1 在合同試用期內,員工對公司不滿意的;

          6.9.2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員工身體健康的;

          勞動管理制度6

          1、確定人員需求量和擁有量,合理地安排補充人員,組織培訓或調整勞動組織和生產組織,都必須有計劃地進行。

          2、編制勞動力計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編制定員標準為基礎,在確定計劃期內員工需求量以后要以崗位責任為標準,從人員素質、技術要求等各方面進行綜合平衡。

          (2)經過勞動資料的`統計和分析,及時修訂勞動力計劃的有關數據,對現行勞動力安排要切實符合結構合理、平衡協調的要求。

          (3)制定勞動力計劃時,應充分考慮勞動力成本控制,培訓福利支出,薪酬等因素。

         �。�4)建立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申報制度。各部門人員需求應堅持缺多少,補多少的原則;做到申報理由充分,人員補缺合理,計劃安排科學,避免計劃需求數和實際使用數不相符的現象。人力資源部應制定酒店近中期人員要求計劃,做到用人情況心中有數。

         �。�5)年度人員增補申請計劃須經酒店領導批準后實施,并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勞動管理制度7

          1.、勞動技術教室由專人管理, 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基本的勞動技術操作水平和保養能力。非勞動技術專業畢業的,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與處理意見。

          2.、勞動技術及其輔助設備和設施,要分類編號定位,逐一登記入帳。文件、教學資料、軟件和財產檔案要及時整理歸檔,做到帳據齊全,帳物相符。要建立健全嚴格驗貨、損壞賠償、報廢審批等制度

          3.、勞動技術教室使用必須經管理人員的允許和登記,使用前后及時進行檢查。外單位人員使用一律經學校分管領導的批準,方可使用。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并予以登記。師生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的,除作出檢討外,并酌情賠償。外單位人員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5.、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學校派人監督,既要清單,又要檢查質量。

          6.、指導教師應在勞動技術教室開放前辦好領取鑰匙手續,使用過程中應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禁止學生使用教師主機,用完勞動技術教室要正常關閉電腦和投影機,將鑰匙送交到電教網管中心,辦好歸還鑰匙手續。

          7.、要做好系統維護和設備保養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時開機;要嚴控外來磁盤和光盤的使用,定期進行病毒檢測和殺毒;重要文件和軟件要有備份。妥善保存好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單等有關檔案材料。

          8.、勞動技術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盜、防雷、防塵、防爆、防污、防高溫、防強光、防靜電設施,具備必要的勞動技術維護、保養工具和軟件,管理員負責室內設備的'經常性檢查和維護,發現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或總務處進行維修,確保財產安全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9、勞動技術教室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勞動技術檔案,記載勞動技術的使用、保養、故障維修等情況。按要求做好課前準備,要督促學生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衛生,要求學生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離室時,要檢查設備,填寫使用記錄;學生離室后,要做好設備和資料的整理工作。

          10.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勞動技術教室,一般教師須經學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勞動技術教室,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勞動技術實施。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設備電源、電燈、窗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對因未按規定要求操作、管理,造成設備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教室內的所有設備及課桌凳,未經總務處同意,一律不得借出室外。

          勞動管理制度8

          為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動護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類勞動護品由公司統一購買并進行管理,由生產部、庫區集中發放,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在簽名。

          二、購買勞動護品要本著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三、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勞動護品配備標準和時間發放。

          四、勞動護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動護品,不得將勞動護品變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動護品時,使用單位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配置。

          六、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范圍內,靈活掌握發放崗位及標準。

          七、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后可享受勞動護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固用勞動護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后方可離廠。

          八、本制度可根據實際時行修改完善。

          勞動管理制度9

          企業(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一.各種假期的處理辦法

          (一)事假

          1.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只許一方請事假。夫婦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單位工作,應由兩人輪流請假。

          2.職工的直系親屬在外單位工作因工傷住院,請求中心職工護理時,須對方組織出面聯系,方可請假護理,在護理期間按事假處理,職務工資、津貼和福利由對方發給。反之,中心職工因工傷住院,需在外單位工作的親屬護理時,經主管領導同意,有組織派人聯系,其親屬在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由中心發放。

          3.職工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的,必須有當地醫院證明(當時沒有者事后補上),職工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4.其他原因需請事假者。

          5.每年請事假者一般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探親假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屬路程假。

          1.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如果職工與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大中專畢業生在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凡是在上半年實習期滿的,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下半年實習期滿,下一年度享受探親假。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獨身職工(包括離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親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凡職工家住農村,親屬來局探親居住滿三十天的,職工本人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可報銷往返路費。

          5.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脫產學習三個月以上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三)公休假

          1.根據有關規定,中心職工在確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數按如下標準執行:

          工齡不滿十年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齡滿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則上當年享用,逾期作廢;如有特殊情況,經中心領導批準方可分期進行,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僖严硎芎�、暑的脫產學習職工;

          ②已安排療養、休假者;

          ③全年累計病假三個月以上,事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墚斈晷莓a假三個月及其以上者;

         �、菀娏暺趦�;

         �、迏⒓訕I余學習的個人要求脫產學習,其時間超過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者(脫產時間跨年度時,分年度計算);

         �、咄F钙诔^三個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職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滿25周歲以上,女方年滿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個月內有效�;榧倨陂g視為出勤。

          (五)產假

          1.實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胎)的女職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護理假必須在女職工產假期間連續使用。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3.生育過一胎的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病歷記錄、處方、收據,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節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環失敗懷孕流產者,憑醫院證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職工接受絕育手術的可休息15天。

          (六)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職工去門診部看病,一般病癥給假二小時,重病或難癥者,可根據醫生證明給假。

          2.職工因病請假,需醫生證明,中心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八)曠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傥凑埣倩蛘埣傥幢慌鷾�,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诩倨谝褲M,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又不上班者;

         �、蹧]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從,經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為名,而實際辦私事者;

          ⑥停聘期間不到單位上班,不參加集體學習生活者。

          注:各種假期及曠工計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二.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一)職工請假要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二)處級干部請假應經主管局長批準;科級干部請假應經中心領導批準。

          (三)科長批準權限為一天;對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計算。凡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對待。

          (四)請假一天以上的,需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交中心領導批準,辦公室蓋章留存,請假單交本科室考勤員簽字登記方可生效。假期期滿后,持假條到辦公室銷假,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沒有假條者,各科室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假滿,應按時回單位上班,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單位時,必須提前向單位續假�?崎L接到續假電報、電話當天,必須做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并用電話或電報通知本人和辦公室。若科長接到職工續假電話、電報當天內,沒有迅速做出決定或做出決定沒有及時通知職工,續假職工按同意續假處理,科長應承擔續假期職工未按時上班的責任。

          三.上班勞動紀律

          (一)全體職工應忠于職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當天遲到、早退、脫崗超過5小時,以全天曠工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在哺乳期(嬰兒在一周歲以下)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半小時哺乳時間。

          (三)幼兒送園期,全天給20分鐘進行接、送園。

          (四)上班時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準在上班時間干私活,不準上班時間下棋、打牌,不準在電腦上玩游戲、聊天。

          四.考勤辦法

          (一)各科室嚴格按照考勤制度進行記錄,

          考勤結果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獎金、福利發放的依據之一。凡無考勤記錄者,均不得評先、續聘、晉級和發給工資、獎金、福利。

          (二)以科室為單位,各科室確定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工作,考勤員要嚴格履行職責。

          (三)考勤員應在當日記錄當天出勤情況,不得隔日或數日后憑回憶補作記錄�?记谫Y料(各種假條等)由考勤員保管,以便備查。

          (四)中心辦公室負責對出勤情況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按規定做出處理。

          (五)各科室每個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經科長簽字后由考勤員送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于4日前統計匯總后對違規違紀情況按相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送中心領導處理。

          五.考勤處理

          (一)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曠工累計11天至15天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連續曠工16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職務津貼。凡有曠工行為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二)當年請事假10天以上者,按實際天數扣發相應的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累計一個月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外,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三)病假期間生活待遇按我局有關規定執行。兩年累計病假半年以上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四)休相應工齡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數扣發考勤獎、防汛補貼。

          (五)上班遲到、早退、脫崗當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

          (六)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職工由單位選派參加各類脫產業務培訓學習的視為出勤。其報銷及請假辦法參照《職工教育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崗人員參加各種取得職稱、學歷、學業證書的短期學習(一周以內)須經批準,可請事假或公休假。

          勞動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學院保衛處人員的管理,充分調動每一個安保人員的主動性,強調工作紀律,激發全體人員積極向上的工作熱情,切實做到獎懲分明,現結合安保工作特點和保衛處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保衛處紀律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2、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請假,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更不得曠工。

          3、保衛處所有人員必須絕對服從學院領導的管理。

          4、保衛處全體人員必須熟悉學院的各種管理制度和部門的規章制度,熟悉學院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具備突發事件發生時能沉著應對、科學處置的能力。

          5、上班時不得賭博、抹牌、看書看報、做私事,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閑談、打鬧、滋事,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更不得飲酒。

          二、請銷假管理

          嚴格按照《仙桃職業學院請銷假制度》執行。

          三、辦公室人員管理要求

          1、團結友愛,通力合作,創建和諧集體,增強部門凝聚力。

          2、提高認識,加強學習,打造學習型部門,爭做學院先進單位。

          3、德才兼備,愛崗敬業,安全保衛工作讓全院師生滿意。

          4、適時掌握高校安保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新要求,創新高校綜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方法,永葆省級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和省級平安校園稱號。

          5、禮貌接待來訪人員,合理處理校園內各種矛盾。

          6、為學院安全穩定工作提建議,共學院領導決策。

          7、認真完成學院安全保衛指導、監督、策劃、實施任務。

          8、誠懇接受學院領導督導和全院師生監督。

          四、處室值班人員管理要求

          1、值班時間為:當天早上8:10—第二天早上8:10,當天8:10—21:30必須在學校。

          2、組織巡邏隊檢查學院消防設施、電線線路和用電器;至少三次檢查門衛、巡邏人員值勤情況,以及樓棟管理人員在崗情況。

          3、時時掌握校園安全穩定動態,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和處理各種突發性事件。

          4、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

          五、執勤安保人員管理要求

          1、上班時,著裝要整潔整齊,執勤人員必須穿制服,配警用器械。

          2、執勤人員必須絕對服從學院保衛干部的安排,

          3、當班隊長要合理安排值班,安排值班時不得有私心雜念和帶個人情感色彩,要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4、執勤安保人員必須絕對服從當班隊長的安排與管理,密切協作,出色完成各種執勤任務。

          5、任何人不得把情緒帶到工作中,對工作不滿意有意見的.人員只能下班后反映、協商,視具體情況調節、討論、解決。

          6、愛護公共財物,愛護制服和警用器械,愛護學院的一草一木。

          7、不得將警用工具、器械和其它學院物品私借他人。

          8、每日上午8:00進行交接班,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包括巡邏車、對講機、警棍、巡邏燈、值班室接警日志、消防日志),確保工作正常運行。

          9、出色完成學院臨時下達的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

         �。ㄒ唬�、門衛執勤管理規定

          1、值班時不得精神萎靡,不得開小差,不得打瞌睡,站要筆直、坐要挺拔。

          2、值班時不得講粗話、臟話、狠話,要多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歡迎領導蒞臨我院!”、“請停車!”、“請登記!”、“請注意安全!”、“校園內請減速慢行!”等);不得粗暴對待來訪人員,更不得粗暴對待學生或學生家長。

          3、不得在顯眼處吸煙。

          4、不得在崗亭或崗樓內外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不得隨地吐痰,注意衛生,講究文明。

          5、警用器械和其它物件要擺放整齊,要注意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崗亭和崗樓內外要保持干凈整潔、清潔衛生。

          6、嚴查進出車輛和出入人員,對可疑人員、物件要嚴格盤查;出校財物手續不全不得放行,準入車輛必須在學院和保衛處規定允許的范圍內。

          7、校門周圍不許隨意擺攤設點,不許車輛亂停亂放,保障人員車輛進出暢通。

          8、崗樓和崗亭內不得允許他人進入,崗亭附近不得允許他人滯留或就坐。

          9、門衛晝夜值班人員由當班隊長安排,白天值班保持4人,夜晚值班、備勤共保持4 人。

          10、中餐時間為11:00以后,晚餐時間為17:30之后,輪流進餐,進餐時間要保證有2人在門衛值班。

          11、當班隊長大多時間應在門衛指導協調,必須每天參加上午、下午、晚上的巡邏各兩次。

         �。ǘ⒀策増糖诠芾硪幎�

          1、巡邏人員必須每天對各樓棟進行至少四次的巡查并簽字。

          2、巡邏嚴格按當班隊長指定的時間、路線、區域巡查,日間巡邏必須每小時巡邏校園一次,每天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一次檢查,夜間巡邏必須對重點部位加強巡查,并在晚上9:30后對重點部位進行巡邏簽字,交處室值班人員或巡邏隊長。

          3、不得單人巡邏,巡邏時必須配警用器械和工具,人員每班必須在2人或2人以上,學生上課時重點巡邏區域為學生公寓,學生下課時重點巡邏區域為教學區。

          4、步行巡邏時要注意行走姿勢,遵循2人成排、3人成列的規則,注意保持隊形;乘坐巡邏車巡邏時,要注意坐姿挺拔。

          5、巡邏人員必須嚴格控制校園內行駛車輛,嚴禁鳴笛和超速行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之內),如發現必須立刻制止;指導車輛靠右行駛和停在指定位置。

          6、發現校園內有爭吵、打斗等不文明行為時必須立即制止。

          7、必須熟悉學院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維護現場或處置等。

          8、巡邏時嚴禁吸煙,嚴禁講粗話、臟話,嚴禁閑談、打鬧。

          9、巡邏車由當班隊長指定專人駕駛。

          10、嚴禁任何人將巡邏車給他人操作;嚴禁非保安人員無故乘坐巡邏車;嚴禁不懂操作規程的人駕駛巡邏車;學習駕駛巡邏車的安保人員,必須經保衛處值班人員批準,且在當班隊長選派熟練人員的陪護下才能操作。

          11、巡邏期間不得串崗,進餐和巡邏間歇時,巡邏車只能停靠在8號公寓指定的位置(經許可除外)。

          12、中餐時間為11:00以后,晚餐時間為17:30以后,輪流進餐,保持進餐時間有2人巡邏。

          六、樓棟管理員管理規定

          1、除早上9:00—10:00為規定買菜時間,其它任何時候不得離崗脫崗。

          2、要保持樓棟管理處及周圍,樓棟大門內外附近的清潔衛生。

          3、對出入樓棟的可疑對象要嚴格盤查。

          4、嚴禁他人在樓棟管理處賭博抹牌、喝酒鬧事,更不可自行參與。

          5、晚上9:30后,對停留在樓棟的人員要問明原因即離開時間,對可疑人員要穩住,并報保衛處值班人員。

          6、晚上關樓棟大門時,必須檢查所管理棟樓的每一個辦公室、教室、實訓室、洗手間等,主要檢查門窗(包括走廊窗戶)是否關好、電器是否斷電、洗手間水龍頭是否關嚴等,發現沒關好的門窗、水龍頭和沒斷電源的用電器要做好登記,并立即關好、斷電,記錄必須在第二天早上9:00前交保衛處,因門窗關嚴不能斷電的要及時報保衛處值班人員。

          七、獎勵辦法

          1、現場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者(如抓獲偷竊自行車等),獎勵100—200元。

          2、抓獲重大犯罪嫌疑人者(如撬門入室、搶奪、搶劫、傷害等),獎勵200—500元。

          3、破獲重大案件獎400—800元,一般案件獎100-200元。

          4、發現火警火災及時上報主動撲救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當事人200-500元的獎勵。

          5、攔截被盜公私財物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100-500元。

          6、在工作中受到學院及上級部門表彰和獎勵的,視具體情況報院領導審批給予相應的獎勵。

          八、處罰辦法

         �。ㄒ唬┍Pl處處罰辦法

          1、無故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內,每次扣10元,超過30分鐘為曠工。

          2、當班時間無故飲用含酒精飲料,影響正常工作者,每次扣20元,醉酒算曠工。

          3、將學院物品私借他人使用,每次扣物品金額的10%,損壞、丟失者,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

          4、不按規定檢查各樓棟安全或安全管理,不按規定參與巡邏的,每次扣發20元。

          5、不認真填寫當班記錄(包括處室、消防、接警日志等)、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交接班不做好內務整潔,每次扣10元。

          6、在處理突發事件中不服從安排、指揮者,扣100元,交學院處理。

          7、無故不參加處室活動者每次扣發10元。

         �。ǘ┨幨抑蛋嗳藛T處罰辦法

          1、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不得力,造成嚴重損失、影響者扣100—300元。

          2、分配工作、處理內部矛盾脫離公平、公正原則,每次扣10元。

         �。ㄈ┌脖H藛T處罰辦法

          1、值班隊長處理突發事件不及時、不得力,造成嚴重損失、影響者扣50—150元。

          2、處理內部問題脫離公平、公正原則,每次扣10元。

          3、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按規定佩戴證件、對講機、警棍、手銬、巡邏燈者,每項每次扣10元。

          4、巡邏車給予他人使用造成故障不能運行的,扣值班處長和值班隊長各100元,并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5、重點部位未檢查簽字的,每次扣20元。

          6、在崗亭和巡邏車上抽煙者每次扣10元。

          7、財物出校門,手續不全放行者,扣發當月津貼(聘用人員扣發當月工資的50%),情節嚴重者交學院人事處或公安機關處理。

          8、在崗亭值班看書看報,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隨地吐痰者每次扣發10元。在執勤時與他人閑談、打鬧、滋事、鬧事等違規執勤,私放商販進校,夜間不按時關門,每次扣10元,后果嚴重者交學院人事處或公安機關處理。

          9、不按規定登記,使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的,每次扣10元。

         �。ㄋ模菞澒芾韱T處罰辦法

          1、樓棟管理員超時買菜的每10分鐘扣10元,容留他人打牌賭博者扣20元,參加者按曠工處理,不按規定查樓者(包括不檢查門窗,電燈,水龍頭是否完好者),每次扣20元。

          2、樓棟管理員脫崗一次扣發10-50元(按脫崗時間定),因脫崗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學院人事處。

          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扣發津貼50元。

         �、傥绰男姓幷埣偈掷m而不上班者。

          ②上班下棋打牌者或從事其它工作無關的事情,造成影響的。

          ③上班遲到、早退30分鐘、睡覺、擅離職守者。

          ④午間與晚間備勤時不在值班室者。

          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發當月津貼,處室將每星期向學院通報違規情況,違反規定超過3次的工作關系轉學院人事處。

          ①月累計違紀違規達三次者。

          ②在當班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沒有及時到達事故現場處理的或未及時匯報當班處室領導造成嚴重后果者。

         �、墼诠ぷ髦兄e報、漏報,給學院造成嚴重后果者。

          勞動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議;

          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

          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诒J孛孛芑蚋倶I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對違規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勞動合同續簽規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簽手續。

          第十七條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常考核情況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簽的,辦理續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規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勞動管理制度12

          考勤制度:

          1、各股室的考勤由各股室專人負責,統一登記填寫考勤情況登記表,并掛在顯眼的地方,互相監督,股室負責簽名審核。

          2、道班(養護中心)的考勤情況表由所在道班(養護中心)專人負責,每月上報,考勤時間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3、職工的工資按每月的考勤天數制發,各股室、班組的考勤表由各股長、班長負責審核登記,各股長、班長須認真負責,并于每月的1至3號報送到人保股,如不按時報送,該股室、班組當月的工資則推遲發放。

          4、全休干部職工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曠工,干部職工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不發當月活工資。

          5、全休干部職工按法定節假日休息,原則上當月假日當月休完,不積休、不補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各道班(養護中心)安排兩名人員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給予法寶節假日補助工資,補助標準為每天50元;雙休日值班一般于當月或次月上旬補休完畢,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而不能補休的,經本人提出,征得局領導同意可給予加班補助,補助標準為每天30元。

          請假制度:

          1、干部職工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請事假,若確需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干部職工請病假、事假的,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實行層級請假,各股室、班組加注意見。請假一天由股長、班長批準,報告分管領導;兩天或月累兩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班長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由局長批準。局副職請假需由局長批準,局長請假及外出要經上級領導批準,并告知副職。如緊急特殊情況應先電話請假,事后三天內補辦書面手續,請假條在上交考勤情況表時一并上交至人保股存查。

          3、干部職工請事假累計超過7天以上的,按有關規定扣發當月崗位津貼,既不辦請假手續,又不辦補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病假、產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規定:

          1、病假部分:

         �。�1)干部職工休病假必須有醫生的病假建議書,履行請假手續,如一次或連續超過15天(含15天)的休假,需得到局主管領導領導同意。

         �。�2)病假期間的工資計發,按照廣東省粵人薪[1996]18號規定執行。

          2、探親假部分:干部職工已婚夫婦異地分居和父母離工作單位10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探親假待遇:(1)干部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一次,假期為三十天。(2)未婚干部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3)已婚干部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休探親假期間的工資計發按照國發[1981]36號文執行。

          3、婚假部分:即婚假5天;晚婚假15天。

          4、產假及計劃生育假部分:按《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八條第(四)項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假期期間,工資、獎金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5、喪假部分: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喪假5天;職工配偶直系親屬死亡喪假5天。

          帶薪年休假規定:

          1、本單位在崗職工(含臨時合同工),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年休假,工作年限滿1年后的次月開始安排。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期不計入年休假期。

          2、各股室、班組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的,年休假5天,不超過二次;年休假10天,不超過三次;年休假15天,不超過四次。

          職工年休假在年度內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養護一線職工,一般安排在該年度的7―11月份休年休假,臨時合同工,一般安排在3―6月份休年休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職工帶薪年休假,享受過年休假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次年不再享受職工帶薪年休假:

          (1)事假累計20天以上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在本單位工作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在本單位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在本單位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職工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職工,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而職工本人放棄休假的,不執行上述規定。

          6、每年年初,由各股室、班級根據工作和生產情況,制定人員休假計劃并報人保股。職工需休年休假時,應填寫《職工年休假審核審批表》,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7、職工原則上就地休年休假,需離開本市的要請示單位領導,并得到同意,休假期間,要保持與本單位的通訊聯系。如遇特殊情況單位需要召回時,應立即停止休假返回工作崗位。因工作需要終止休假的職工,其剩余假期應安排在本年度內續休。

          8、職工休假結束時應提前一天通知所在股室、班組安排工作;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正常結束休假的,要提前向所在股室、班組負責人說明,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臨時工管理規定:

          1、本單位下屬各道班(養護中心)因公路養護工作的用人需要,要求聘用臨時工從事短期、臨時、季節性工作,或繁重性體力勞動工作,需向單位申請,同意后按實際情況組成適當名額。

          2、臨時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即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在崗的臨時工男性年齡達到55歲,女性達到45歲不再續聘。

          3、單位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部門印制的勞動合同(其中包括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臨時工辦理續聘或終止手續。

          4、臨時工在受聘期間按崗位享受勞動報酬。報酬標準不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其它福利待遇參照職工參照執行。

          5、臨時工的勞保用品發放,與職工相同。

          6、臨時工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享有與職工相同的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視情況可以特批享受。

          7、臨時工的醫療保險、計劃生育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臨時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單位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9、臨時工與職工一樣應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同樣進行考勤。

          勞動管理制度13

          1、端正辦學思想,加強思想管理,開好勞動技術教育課。

          2、在勞動技術教學中加強思想教育,通過實踐,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

          3、安排勞動內容要從學生、學校實際出發,勞動內容與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相適應。

          4、學校除了抓好勞技課,還要抓好學生的'課外勞動鍛煉,培養學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做力所能及的事,并組織參加不計報酬的公益勞動。

          5、參加社會公益勞動每學期至少二次。

          6、有條件的學校建立勞動基地,分批分期參加勞動,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7、建立衛生包干區,責任到班,責任到人,保持整潔。

          8、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加強勞動操作規程和使用工具的知識教育,加強勞動紀律性,確保勞動安全。

          勞動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總則

          為真正體現“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不斷改善和提高員工在工資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員工在勞動與工資之間達到動態平衡,達到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促進公司發展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則適用于公司全部員工。包括實習和試用員工,不包括臨時用工。

          第三條工資組成

          公司員工的薪資分為年薪制和月薪制。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實行年薪制,對其他員工實行月薪制。

          員工的工資由“基礎工資”和“考核工資”兩大模塊組成。

          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津貼+加班工資

          考核工資=月度考核工資+季度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

          實行計件制員工按計件辦法實行。

          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平時的月發工資與核定的年薪工資的差額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補發。但績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補發。

          第四條考核原則

          績效考核基本原則是按照目標利潤、目標成本和費用控制進行考核�?冃Э己藢⒏鶕块T及員工不同的職務、職責(技能)和崗位職責等因素,分為若干種考核辦法并設立多個考核級別或系數。

          績效考核由財務計劃部根據年初公司確定的各項指標,按財務統計數據進行分部門考核。按月度預發、按季度小結、年度全部兌現。

          公司籌建期按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籌建及試生產期間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據崗位與職務不同分為:部門負責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長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員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xx年的績效考核辦法及工資發放比例另定。

          第五條基本工資標準

          月薪工資總額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確定為基本工資。

          月薪工資總額在4000―8000元之間的按45%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計算。

          月薪工資總額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計算。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公司在籌建期和試生產階段實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8―9小時。對超出規定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根據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時加班加點1.5倍。

          加班計算方法為:

          日加班工資=本人的基本工資/50元每天×加班天數×相應的倍數

          (零星加班累計8小時為1天)

          科級(包括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加班不發加班費,可以安排調休輪休。

          計件制人員均按工序定額單價實行計件工資,不再考慮基礎工資和加班工資。

          第七條事假及病假工資

          事假工資扣發:

          本人月工資總額/50每天×事假天數=應扣工資

          病假工資扣發:

          先前有調休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后可以使用調休日充抵病假天數。(當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調休充抵)

          一年工齡以下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一年工齡以上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計發;

          第八條工資稅收問題

          公司確定的工資標準除特殊情況下均為稅前工資。員工工資欄的稅前年薪即為核定的工資報酬。

          員工應按國家標準交納工資所得稅。

          工資所得稅由公司財務部門代為交納。

          第九條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由于公司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員工離職時的工資計算按不同的情況分別處理:

          1、被公司勸辭員工:

          因工作不稱職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勸其辭退的員工,離職時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評得分結清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工資部分。

          2、自已請辭員工:

          公司對自已請求辭職且經批準的員工,按離職日期發放月工資、補發季度考核部分滿月的部分(未滿月的部分不予補發),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兌現。

          3、擅自離職或被辭退的員工:

          公司對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開除)的員工不再發放任何工資。

          離職員工的'工資結算單由人事部門出具,交給財務部的工資結算員造冊發放。

          第十條工資發放規定

          1、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根據《工資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內容和方法核算好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信息存檔,并按時報送給財務部確保員工工資的準確計算與及時發放。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按員工出勤記錄(包括加班)及績效考評得分為計算依據,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將相關工資計算資料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工資結算員。

          2、正式生產后的績效考核工資的結算工作由財務部門按考核辦法計算完成,季度與年終考核由相應部門配合、財務計劃部完成,報總經理批準后才能造冊發放。

          3、每月10日為上月工資發放日(遇公休日則提前或推遲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發放工資的,將于發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節日可以提前發放。

          第十一條工資保密原則

          工資管理的原則是:

          1、員工之間不允許互相打聽工資情況。

          2、與工資管理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打聽、傳閱、查看相關工資管理文件資料。

          3、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將有關工資管理、發放等文件資料隨便放在工作臺面上。

          4、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查看、翻閱包括電腦中的工資文檔。要設定好工資操作相關密碼和鎖放好工資管理、發放等相關的文件資料。

          5、如有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查看相關工資管理、發放等文件資料和工資單等,應遵循審核、批準程序,即必須經過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6、對故意泄漏工資機密的相關人員,公司將按《員工獎懲條例》給予處理。

          第十二條附則

          本制度從20xx年元月1日起試行。公司以前所發的相關規定若與本制度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的解釋權以人事部門的意見為準。

          勞動管理制度15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范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持續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務必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后,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準;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務必經理批準。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回到的,須委托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并給予必須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匯報前一天工作狀況,理解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推薦,統一思想,到達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匯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床,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用心參加群眾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狀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準。3天以上務必經理批準,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系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系不上取消手機補貼并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持續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嘩,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游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應用心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于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并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范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禮貌,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帶給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盡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盡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臺帳。月末工資中扣減,并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于用戶,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務必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回到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狀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并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后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狀況下調整務必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職責。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游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閱、調用、復制、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追究刑事職責。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資料務必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務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帶給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職責。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職責人承擔80%。

          三、費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溫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并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務必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后,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范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于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注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貼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務必24小時持續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務必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系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務必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務必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臺帳,詳細說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系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系,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后,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狀況可先就餐,事后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戶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我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狀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準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職責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戶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余話費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勞動管理制度16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本公司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定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一經訂立,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本規定依據《勞動法》和《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而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ǘ�、簽定勞動合同的范圍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2、股東單位選派的員工,原則上都與原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ㄈ�、勞動合同的訂立

          1、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書及相關附件組成。勞動合同的甲方為公司,由總經理簽署;勞動合同的乙方為員工,由員工本人簽署。

          2、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工作內容;

          (2)、試用期;

         �。�3)、保守商業秘密;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報酬;

         �。�6)、社會保險;

          (7)、勞動紀律;

         �。�8)、勞動合同期限;

         �。�9)、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10)、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其他有關事項。

          3、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工作需求及員工本人條件,征詢員工本人意見來執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以下幾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規定起始時間,終止時間以公司與員工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或自然終止條件出現為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長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條件

          (1)、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

          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員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非關鍵崗位(公司確定)工作的員工;

          公司同意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3)、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碩士學位的員工;

          企業關鍵崗位的員工;

          企業出資派遣出國學習、培訓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4)、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職以上的員工;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員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5、關于試用期

          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之內。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ㄋ模趧雍贤淖兏⒀永m、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簽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

          2、勞動合同的延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需要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見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條件出現的;

          嚴重失職或違紀,對公司造成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員工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3)、員工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由于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以下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1)、扣壓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

         �。�2)、支付員工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發給本人1個月工資,相當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雙方協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補償金: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公司因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4、第四章第三條第1款的情況,公司還應發給員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的100%。

          5、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泄露公司商業秘密事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由公司出資攻讀

          學歷、學位或脫產學習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應在辦理入學手續的同時與公司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學習結束后在本公司實行服務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務期限屆滿時,應自動順延至服務期滿。在服務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外,還要交還學習培訓費用。

          (六)、勞動爭議

          1、合同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應按雙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ㄆ撸⒏絼t

          1、勞動合同的附件包括: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等,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對專項事物進行約定。

          勞動管理制度17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1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1.2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資產運營部批準。

          1.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1.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1.5培訓人員、代培實習人員、參觀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負責單位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解決,不屬公司發放范圍。各分公司經資產運營部審批可領、買一部份需備借用的防護用品并自行管理。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2.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種、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詳見各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使用規定)

          2.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況按“1.2”執行。

          2.3因病、事、工傷、產假、專職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一般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崗生產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2.4新調入本公司員工依據調令,由本單位安全員帶領至資產運營部,由資產運營部對其進行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后,方可納入本單位管理,辦理個人領用防護用品。第一次按標準規定發放,下次發放超過半年的隨本單位統一發放,不超過半年的隨下一次統一發放。

          三、賠償辦法

          3.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3.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賠償費

          3.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后,由本單位安全員或專職人員向供應分公司領買補發。

          勞動管理制度18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ㄒ唬�、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

          具有一定忠誠度。

         �。ǘ⒄心家话懵殕T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

          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ǘ�、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ǘ�、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

          續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ㄒ唬�、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

          務函件列具清交。

         �。ǘ�、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ㄒ唬T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ǘT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

          假期內薪水照發。

         �。ㄈ⒃囉闷跐M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ㄋ模�、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

          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ǘ�、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

          與依據;

         �。ㄈ�、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

          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ㄒ唬⒁钥陀^事實為依據;

         �。ǘ⒁钥己酥贫纫幎ǖ膬热�、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ㄒ唬�、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ǘ�、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ㄈ�、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ㄋ模�、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ㄎ澹�、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勞動管理制度19

          培訓中心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1、培訓中心使用的勞務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培訓中心是用工單位。

          2、被錄用的'所有員工,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試用期。

          3、所有員工在被聘用前須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個人檔案等資料。員工若個人資料發生變化,應及時報人事部備案。

          4、員工在試用期期滿前,應當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培訓中心將立即與其終止勞務關系,并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5、勞務派遣期限屆滿前30天,培訓中心將以書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繼續勞務關系,員工應在15日內答復培訓中心。

          6、如員工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務關系或勞動合同,須按國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滿時方可辦理有關手續離店。

          7、員工在辭職前,必須堅守崗位,正常上班,否則按曠工處理。

          8、員工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培訓中心予以解除勞務關系。

          9、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培訓中心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0、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被退回的勞務人員必須辦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續方可離店;否則,培訓中心將通過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勞動管理制度20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滿足客戶評估需要,維護員工切身利益,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公司決定落實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同時為規范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制訂實施本管理規定。

          一、凡進入公司務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員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應對需簽訂合同的員工介紹公司的優惠條件和相關情況。

          三、簽訂的合同要規范,做到字跡清楚,內容正確、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頁“用工單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車間名稱,姓名應與身份證姓名一致,不寫錯別字。

          第2項有關乙方自然情況均應填寫完整,合同期限根據公司要求填寫,自簽訂之日算起,一般為一年。同時,乙方工作內容(工種)也應注明。

          最后一頁(簽章欄)的'乙方簽名應由簽合同員工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手印,并填寫具體簽訂時間,嚴禁代簽或作假,確保合同有效。說明:

          1、只有夫妻關系的員工才能合簽一份合同。

          2、員工有別名,并已在工資表中體現的,均應在填寫的姓名后寫上別名(加括號),并蓋章或按手印確認,以免產生不良問題。

          四、簽訂合同的員工應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證復印件1張,并粘貼在備注欄上。

          五、各車間主任應對本車間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造冊登記,對沒送交身份證復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員工私自解除合同而離廠的,車間主任應在花名冊上注明,并在15天內以聯絡單的形式,上報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匯總后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各1份,以便于凍結其工資和注銷勞動合同,否則,造成應凍結工資被領取的,按公司規定追究部門主管和車間主任的責任。

          七、各部門主管應督促各車間按規定做好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掌握簽訂數量和質量等相關情況。

          八、辦公室應積極配合勞動主管部門的合同驗證工作,應做好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歸檔等工作,防止遺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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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管理制度(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管理制度(20篇)

              勞動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合同管理,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用人單位(部門)勞動政策法規的學習及貫徹落實情況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部門)依法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及配套措施,自覺遵守和執行各項勞動政策法規。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續簽、變更、解除、終止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程序辦理。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員工與用人單位(部門)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五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辦公室依法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采用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格式樣本。

              第六條 用人單位(部門)招用員工時要有具體的書面錄用條件及客觀的考核標準,并告知應聘者。

              第七條 用人單位招用員工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應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部門)還應查驗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應聘者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應了解應聘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工作經歷、勞動關系現狀、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戶籍、住址、檔案狀況、家庭婚姻狀況、學歷、健康狀況、職業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條 勞動合同應由員工本人簽署,簽字后并在簽字處加印右手食指指�。还巨k公室應驗證員工簽名與身份證相一致。勞動合同加蓋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勞動合同書》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員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條 退休返聘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但應就其返聘期間有關報酬、福利待遇簽訂返聘協議。

              第十條 凡用人單位(部門)違反勞動合同簽訂規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及發生賠償等連帶問題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與后果給予責任人處罰。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部門)應在遵守國家勞動政策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生產經營特點和需要按下述原則與員工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保證管理、業務骨干隊伍的相對穩定。

             �。ㄒ唬┮M的高、中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等人才,可協商簽訂較長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不約定試用期。

              (二)主要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可協商簽訂較長期限或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般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員工,應訂立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ㄈ┬缕赣萌藛T,初次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可簽2~3年勞動合同期。合同期滿,對經考評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員,經與本人協商一致,可續訂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書中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空值,應填寫起止年、月、日,或注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章 勞動合同內容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書具體內容以我市社保部門提供的格式樣本為準,應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書中所有需要填寫約定內容,而雙方沒有約定或未填寫內同的空白處,應用斜線予以封閉,不得留有空白處。崗位聘任書中約定的聘任期限不得長于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各用人單位(部門)對職工的勞動合同管理、選拔聘任管理、績效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休息休假、獎懲條例、保險福利、職工培訓等各項規章制度以及職位說明書、聘任書等應為勞

              動合同附件。勞動合同附件應按文件名稱據實填寫。

              用人單位(部門)要求員工閱讀學習上述規定,并在合同中注明“附件中所列制度規定乙方已知悉并認可”。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為勞動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嘤柗⻊諈f議。對公司支付專項培訓經費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在培訓前與其簽訂不少于二年的服務期培訓服務協議。培訓協議應明確培訓目標、內容、形式、期限、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培訓服務協議應明確培訓費包括的具體項目和違約賠償計算辦法。服務期協議約定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

             �。ǘ┍C軈f議。對掌握經營、管理、技術等保密信息的員工,在其從事該工作第一個工作日前,應與其協商簽訂保密協議,約定相關保守用人單位經營生產、技術等秘密的內容。

             �。ㄈ└倶I禁止協議。對在經營、管理、技術重要崗位上工作的員工,應在其入職或工作崗位變動時約定離職競業禁止內容和期限,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應約定競業禁止補償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按月支付,并約定“自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時此合同生效”。

              (四)其他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情形。

              第五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因工作(生產)需要,員工職務或崗位或工種等發生變動,用人單位(部門)應與員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部門)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變更勞動合同時,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應明確變更勞動合同的提出方。用人單位(部門)應與員工協商一致后方可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員工各持一份。員工變更勞動合同申請簽名應手簽并加蓋本人右手食指指印,打印的姓名無效。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部門)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日告知本人,征求意見,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員工未做出答復的按續簽勞動合同辦理,并辦理續訂手續;員工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而主動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申請的,應由員工出具書面申請,簽名并加蓋本人食指指印后予以長期保存。

              第十九條 職工在試用期間提出而又必須給予休假的,用人單位(部門)應當向員工發放試用期中止通知書,保證用人單位(部門)對員工試用期限考察的有效性。

              第六章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終止時間按勞動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時為準。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應對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間工作績效進行認真考評,應根據考評成績慎重研究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合理發放,使用員工個人防護用品,以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勞動部及省“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的個人隨身穿(佩)戴的防護用品包括:防護眼鏡、防毒、防塵口罩、特種手套、防護鞋、頭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須按需配備并妥善保管,加強管理及正確使用。

              三、內容

              1.員工防護用品是一種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必須按崗位發放,不能把勞動防護用品當作生活福利品發放。

              2.享受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一律依據部門核定名單發放。

              3.從事多種作業員工的'防護品,應按其主要作業工種標準發放。

              4.變動工種,應根據需要調整其防護用品。

              5.員工上崗前應佩戴本崗位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員工不佩帶或不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有權作出處罰。

              6.防護用品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必須馬上到主管處登記,并換領新的防護用品。

              7.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防護用品專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負責保管,由企業安全委員會每兩月定期校驗一次。

              9.企業設置了應急救援器材專柜,以備緊急情況下使用,非緊急情況員工不得動用。

              四、相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防護用具檢查維護卡》aq-bzh30

              勞動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二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供給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能夠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供給勞動有關的情景;公司在招用時,能夠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景,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ㄒ唬﹦趧雍贤谙�;(二)工作資料;(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職責。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一樣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能夠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供給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供給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職責。

              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職責。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必須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必須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職責。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職責。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供給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能夠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景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必須時光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能夠因員工過失(不貼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景下,勞動合同能夠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職責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職責)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職責,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光,并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貼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能夠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景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光。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景,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景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景);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光);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勞動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全體員工,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暫住證)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畢業證書等合法證件。

              第6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公司加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選送員工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錄用之日起1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90天;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第14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24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6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額的設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直接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相當員工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第19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員工擅自離職,屬于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退休、退職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5條的情形除外)。

              第22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在員工向公司交還必要證件或資料之日起10日內,為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23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公司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6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將根據季節性變化而及時通知。

              第27條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工資福利

              第29條員工基本工資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1060元/月。(每年更新)

              基本工資是員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30條公司實行年薪制或者是月薪制加績效工資,依據所在的部門工作性質確定,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第31條安排員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2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3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員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

              第34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公司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公司按照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5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罰款的,可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過員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960元。

              第36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7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六章社會保險

              第38條公司按政府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根據公司的發展進一步完善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分別承擔。

              第七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39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40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41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程序文件、技術文檔、作業指導書等等。

              第42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43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44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45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46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47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48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行業的其他公司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產品公司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報酬總額的1/2。

              第八章附則

              第49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50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51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52條本制度由員工代表大會討論和審議通過,并張榜公布。

              本公司向每位員工發放本手冊,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53條本制度自20xx年11月日生效。

              勞動管理制度5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無錫市勞動合同暫行規定》等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精神,為了規范公司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護全體員工和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勞動合同是員工和公司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以法律形式確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則

              2.1 要以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為前提,以定崗定員為基礎,符合公司實際,具有可行性。

              2.2 要有利于增強公司活力,促進生產發展和勞動效率的提高。

              2.3 要堅持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尊重員工的選擇。

              2.4 既要立足現實,又要考慮發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對穩定。

              2.5 要兼顧國家、公司和個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顧一頭。

              3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體現,凡本公司在冊員工均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2 公司法定代表和黨委負責人,以及專職工會主席,可以以普通勞動者的身份,與上級主管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其他員工均與公司法定代表人訂立勞動合同。

              3.3 公司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部隊轉業干部、退伍軍人、從社會招收的新員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4 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自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履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5 勞動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30日內作出答復。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部分條款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4 勞動合同的內容和期限

              4.1 勞動合同內容包括:

              a 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b 工作崗位;

              c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d 勞動報酬;

              e 勞動紀律;

              f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g 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h 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4.2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短于一年,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生效和終止日期。

              勞動合同期限,為三種:

              a 短期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b 中期合同:期限為三至五年;

              c 長期合同:期限為五年以上。

              4.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只約定生效日期,不約定終止日期。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雙方在履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勞動合同就一直有效,到達員工退休年齡或死亡時勞動合同就自然終止;履行中一旦出現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合同應即終止。

              4.4 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4.4.1 從社會上新招收的員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先簽訂一年的合同,一年后考核合格再續訂合同。

              4.4.2 新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簽訂中期合同。

              4.4.3 公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4.4.4 年滿五十周歲以上的男員工和年滿四十周歲以上的女員工,合同到期后,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可給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4.5 公司鼓勵政治素質高、技術業務好的員工簽訂長期合同。

              4.4.6 下列人員訂立短期合同:

              a 平時表現較差,完不成生產任務,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經教育后表現有所好轉的;

              b 以病假為名,在社會上從事幫工、運輸、販賣、做生意等從事第二職業,且病假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5 公司員工初次訂立勞動合同或續訂勞動合同變換工種的,根據合同期限約定1—6個月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以內,試用期為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含)—2(不含)年,試用期為2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2年—5年,試用期為3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試用期為6個月。

              5 醫療期

              5.1 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療休息在規定時間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5.2 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根據下列規定給予醫療期:

              5.2.1 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

              5.2.2 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9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

              5.2.3 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的,醫療期為24個月。

              5.2.4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醫療期限按試用期天數的50%計算。

              試用期1個月的,醫療期為半個月;

              試用期2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月;

              試用期3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半月;

              試用期6個月的,醫療期為3個月。

              5.3 員工病休醫療期滿需繼續停工治療休息的處理:

              5.3.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程度嚴重,醫療期滿仍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需繼續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再給予一定時間休息,在此期間的工資等各種福利待遇停發,保留廠籍。

              5.3.2 員工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恢復工作后舊病復發,需再次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不限定醫療期。

              5.4 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1 累計病休的醫療期自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以后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計算辦法:

              醫療期為 3 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6 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9 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2 如果員工享受3個月醫療期,其病休的第一天起的6個月內累計滿3個月,視為醫療期滿。如在此期間醫療期未滿而正常上班,則下一個醫療期的計算周期應自6個月后再次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其余依次類推。

              5.4.3 續訂勞動合同的,醫療期計算周期可從上一個合同期延伸至下一個合同期。

              5.4.4 醫療期按規定的月平均天數計算:員工累計病休、連續病休30天為病休滿1個月。員工連續病休期間遇有的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同樣計算為病休時間。

              5.5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病休或在醫療期計算周期內累計病休達到規定的醫療期限,視作醫療期滿。

              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6 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6.1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員工退休、退職或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6.2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員工,在平時工作中表現較好的,根據公司的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合同期滿時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在無特殊理由和原因的`情況下,可同員工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3 合同的變更:公司因發展需要,為員工提供學習、住房、出國等條件的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同時簽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6.4.1 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4.2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如一個年度內違反勞動紀律3次以上、因本人原因連續滿3個月及以上或累計滿4個月及以上完不成生產或工作任務的);

              6.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4.4 違反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4.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6.5.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5.2 員工不符合上崗要求或不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6.5.3 員工在職工交流站待崗滿六個月以上的。

              6.6 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市規定嚴重困難企業標準,可按規定程序裁員。裁減之日起6個月內確需新招人員,可優先從裁減人員中錄用。

              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6.7.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7.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7.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6.7.4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而無正當理由的;

              6.7.5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6.8 員工同時存在本規定6.4條、6.7條規定的情形,公司可依據本規定6.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報告給公司):

              6.9.1 在合同試用期內,員工對公司不滿意的;

              6.9.2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員工身體健康的;

              勞動管理制度6

              1、確定人員需求量和擁有量,合理地安排補充人員,組織培訓或調整勞動組織和生產組織,都必須有計劃地進行。

              2、編制勞動力計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編制定員標準為基礎,在確定計劃期內員工需求量以后要以崗位責任為標準,從人員素質、技術要求等各方面進行綜合平衡。

              (2)經過勞動資料的`統計和分析,及時修訂勞動力計劃的有關數據,對現行勞動力安排要切實符合結構合理、平衡協調的要求。

              (3)制定勞動力計劃時,應充分考慮勞動力成本控制,培訓福利支出,薪酬等因素。

             �。�4)建立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申報制度。各部門人員需求應堅持缺多少,補多少的原則;做到申報理由充分,人員補缺合理,計劃安排科學,避免計劃需求數和實際使用數不相符的現象。人力資源部應制定酒店近中期人員要求計劃,做到用人情況心中有數。

             �。�5)年度人員增補申請計劃須經酒店領導批準后實施,并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勞動管理制度7

              1.、勞動技術教室由專人管理, 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基本的勞動技術操作水平和保養能力。非勞動技術專業畢業的,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與處理意見。

              2.、勞動技術及其輔助設備和設施,要分類編號定位,逐一登記入帳。文件、教學資料、軟件和財產檔案要及時整理歸檔,做到帳據齊全,帳物相符。要建立健全嚴格驗貨、損壞賠償、報廢審批等制度

              3.、勞動技術教室使用必須經管理人員的允許和登記,使用前后及時進行檢查。外單位人員使用一律經學校分管領導的批準,方可使用。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查明并予以登記。師生因違章操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壞的,除作出檢討外,并酌情賠償。外單位人員借用如有損壞的照價賠償。

              5.、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學校派人監督,既要清單,又要檢查質量。

              6.、指導教師應在勞動技術教室開放前辦好領取鑰匙手續,使用過程中應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禁止學生使用教師主機,用完勞動技術教室要正常關閉電腦和投影機,將鑰匙送交到電教網管中心,辦好歸還鑰匙手續。

              7.、要做好系統維護和設備保養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時開機;要嚴控外來磁盤和光盤的使用,定期進行病毒檢測和殺毒;重要文件和軟件要有備份。妥善保存好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單等有關檔案材料。

              8.、勞動技術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盜、防雷、防塵、防爆、防污、防高溫、防強光、防靜電設施,具備必要的勞動技術維護、保養工具和軟件,管理員負責室內設備的'經常性檢查和維護,發現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或總務處進行維修,確保財產安全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9、勞動技術教室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勞動技術檔案,記載勞動技術的使用、保養、故障維修等情況。按要求做好課前準備,要督促學生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衛生,要求學生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離室時,要檢查設備,填寫使用記錄;學生離室后,要做好設備和資料的整理工作。

              10.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勞動技術教室,一般教師須經學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勞動技術教室,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勞動技術實施。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設備電源、電燈、窗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對因未按規定要求操作、管理,造成設備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教室內的所有設備及課桌凳,未經總務處同意,一律不得借出室外。

              勞動管理制度8

              為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動護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類勞動護品由公司統一購買并進行管理,由生產部、庫區集中發放,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在簽名。

              二、購買勞動護品要本著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三、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勞動護品配備標準和時間發放。

              四、勞動護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動護品,不得將勞動護品變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動護品時,使用單位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配置。

              六、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范圍內,靈活掌握發放崗位及標準。

              七、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后可享受勞動護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固用勞動護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后方可離廠。

              八、本制度可根據實際時行修改完善。

              勞動管理制度9

              企業(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一.各種假期的處理辦法

              (一)事假

              1.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只許一方請事假。夫婦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單位工作,應由兩人輪流請假。

              2.職工的直系親屬在外單位工作因工傷住院,請求中心職工護理時,須對方組織出面聯系,方可請假護理,在護理期間按事假處理,職務工資、津貼和福利由對方發給。反之,中心職工因工傷住院,需在外單位工作的親屬護理時,經主管領導同意,有組織派人聯系,其親屬在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由中心發放。

              3.職工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的,必須有當地醫院證明(當時沒有者事后補上),職工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4.其他原因需請事假者。

              5.每年請事假者一般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探親假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屬路程假。

              1.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如果職工與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大中專畢業生在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凡是在上半年實習期滿的,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下半年實習期滿,下一年度享受探親假。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獨身職工(包括離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親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凡職工家住農村,親屬來局探親居住滿三十天的,職工本人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可報銷往返路費。

              5.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脫產學習三個月以上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三)公休假

              1.根據有關規定,中心職工在確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數按如下標準執行:

              工齡不滿十年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齡滿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則上當年享用,逾期作廢;如有特殊情況,經中心領導批準方可分期進行,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僖严硎芎�、暑的脫產學習職工;

              ②已安排療養、休假者;

              ③全年累計病假三個月以上,事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墚斈晷莓a假三個月及其以上者;

             �、菀娏暺趦�;

             �、迏⒓訕I余學習的個人要求脫產學習,其時間超過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者(脫產時間跨年度時,分年度計算);

             �、咄F钙诔^三個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職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滿25周歲以上,女方年滿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個月內有效�;榧倨陂g視為出勤。

              (五)產假

              1.實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胎)的女職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護理假必須在女職工產假期間連續使用。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3.生育過一胎的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病歷記錄、處方、收據,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節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環失敗懷孕流產者,憑醫院證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職工接受絕育手術的可休息15天。

              (六)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職工去門診部看病,一般病癥給假二小時,重病或難癥者,可根據醫生證明給假。

              2.職工因病請假,需醫生證明,中心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八)曠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傥凑埣倩蛘埣傥幢慌鷾�,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诩倨谝褲M,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又不上班者;

             �、蹧]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從,經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為名,而實際辦私事者;

              ⑥停聘期間不到單位上班,不參加集體學習生活者。

              注:各種假期及曠工計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二.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一)職工請假要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二)處級干部請假應經主管局長批準;科級干部請假應經中心領導批準。

              (三)科長批準權限為一天;對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計算。凡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對待。

              (四)請假一天以上的,需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交中心領導批準,辦公室蓋章留存,請假單交本科室考勤員簽字登記方可生效。假期期滿后,持假條到辦公室銷假,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沒有假條者,各科室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假滿,應按時回單位上班,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單位時,必須提前向單位續假�?崎L接到續假電報、電話當天,必須做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并用電話或電報通知本人和辦公室。若科長接到職工續假電話、電報當天內,沒有迅速做出決定或做出決定沒有及時通知職工,續假職工按同意續假處理,科長應承擔續假期職工未按時上班的責任。

              三.上班勞動紀律

              (一)全體職工應忠于職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當天遲到、早退、脫崗超過5小時,以全天曠工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在哺乳期(嬰兒在一周歲以下)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半小時哺乳時間。

              (三)幼兒送園期,全天給20分鐘進行接、送園。

              (四)上班時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準在上班時間干私活,不準上班時間下棋、打牌,不準在電腦上玩游戲、聊天。

              四.考勤辦法

              (一)各科室嚴格按照考勤制度進行記錄,

              考勤結果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獎金、福利發放的依據之一。凡無考勤記錄者,均不得評先、續聘、晉級和發給工資、獎金、福利。

              (二)以科室為單位,各科室確定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工作,考勤員要嚴格履行職責。

              (三)考勤員應在當日記錄當天出勤情況,不得隔日或數日后憑回憶補作記錄�?记谫Y料(各種假條等)由考勤員保管,以便備查。

              (四)中心辦公室負責對出勤情況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按規定做出處理。

              (五)各科室每個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經科長簽字后由考勤員送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于4日前統計匯總后對違規違紀情況按相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送中心領導處理。

              五.考勤處理

              (一)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曠工累計11天至15天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連續曠工16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職務津貼。凡有曠工行為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二)當年請事假10天以上者,按實際天數扣發相應的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累計一個月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外,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三)病假期間生活待遇按我局有關規定執行。兩年累計病假半年以上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四)休相應工齡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數扣發考勤獎、防汛補貼。

              (五)上班遲到、早退、脫崗當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

              (六)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職工由單位選派參加各類脫產業務培訓學習的視為出勤。其報銷及請假辦法參照《職工教育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崗人員參加各種取得職稱、學歷、學業證書的短期學習(一周以內)須經批準,可請事假或公休假。

              勞動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學院保衛處人員的管理,充分調動每一個安保人員的主動性,強調工作紀律,激發全體人員積極向上的工作熱情,切實做到獎懲分明,現結合安保工作特點和保衛處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保衛處紀律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2、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請假,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更不得曠工。

              3、保衛處所有人員必須絕對服從學院領導的管理。

              4、保衛處全體人員必須熟悉學院的各種管理制度和部門的規章制度,熟悉學院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具備突發事件發生時能沉著應對、科學處置的能力。

              5、上班時不得賭博、抹牌、看書看報、做私事,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閑談、打鬧、滋事,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更不得飲酒。

              二、請銷假管理

              嚴格按照《仙桃職業學院請銷假制度》執行。

              三、辦公室人員管理要求

              1、團結友愛,通力合作,創建和諧集體,增強部門凝聚力。

              2、提高認識,加強學習,打造學習型部門,爭做學院先進單位。

              3、德才兼備,愛崗敬業,安全保衛工作讓全院師生滿意。

              4、適時掌握高校安保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新要求,創新高校綜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方法,永葆省級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和省級平安校園稱號。

              5、禮貌接待來訪人員,合理處理校園內各種矛盾。

              6、為學院安全穩定工作提建議,共學院領導決策。

              7、認真完成學院安全保衛指導、監督、策劃、實施任務。

              8、誠懇接受學院領導督導和全院師生監督。

              四、處室值班人員管理要求

              1、值班時間為:當天早上8:10—第二天早上8:10,當天8:10—21:30必須在學校。

              2、組織巡邏隊檢查學院消防設施、電線線路和用電器;至少三次檢查門衛、巡邏人員值勤情況,以及樓棟管理人員在崗情況。

              3、時時掌握校園安全穩定動態,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和處理各種突發性事件。

              4、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

              五、執勤安保人員管理要求

              1、上班時,著裝要整潔整齊,執勤人員必須穿制服,配警用器械。

              2、執勤人員必須絕對服從學院保衛干部的安排,

              3、當班隊長要合理安排值班,安排值班時不得有私心雜念和帶個人情感色彩,要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4、執勤安保人員必須絕對服從當班隊長的安排與管理,密切協作,出色完成各種執勤任務。

              5、任何人不得把情緒帶到工作中,對工作不滿意有意見的.人員只能下班后反映、協商,視具體情況調節、討論、解決。

              6、愛護公共財物,愛護制服和警用器械,愛護學院的一草一木。

              7、不得將警用工具、器械和其它學院物品私借他人。

              8、每日上午8:00進行交接班,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包括巡邏車、對講機、警棍、巡邏燈、值班室接警日志、消防日志),確保工作正常運行。

              9、出色完成學院臨時下達的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

             �。ㄒ唬�、門衛執勤管理規定

              1、值班時不得精神萎靡,不得開小差,不得打瞌睡,站要筆直、坐要挺拔。

              2、值班時不得講粗話、臟話、狠話,要多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歡迎領導蒞臨我院!”、“請停車!”、“請登記!”、“請注意安全!”、“校園內請減速慢行!”等);不得粗暴對待來訪人員,更不得粗暴對待學生或學生家長。

              3、不得在顯眼處吸煙。

              4、不得在崗亭或崗樓內外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不得隨地吐痰,注意衛生,講究文明。

              5、警用器械和其它物件要擺放整齊,要注意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崗亭和崗樓內外要保持干凈整潔、清潔衛生。

              6、嚴查進出車輛和出入人員,對可疑人員、物件要嚴格盤查;出校財物手續不全不得放行,準入車輛必須在學院和保衛處規定允許的范圍內。

              7、校門周圍不許隨意擺攤設點,不許車輛亂停亂放,保障人員車輛進出暢通。

              8、崗樓和崗亭內不得允許他人進入,崗亭附近不得允許他人滯留或就坐。

              9、門衛晝夜值班人員由當班隊長安排,白天值班保持4人,夜晚值班、備勤共保持4 人。

              10、中餐時間為11:00以后,晚餐時間為17:30之后,輪流進餐,進餐時間要保證有2人在門衛值班。

              11、當班隊長大多時間應在門衛指導協調,必須每天參加上午、下午、晚上的巡邏各兩次。

             �。ǘ⒀策増糖诠芾硪幎�

              1、巡邏人員必須每天對各樓棟進行至少四次的巡查并簽字。

              2、巡邏嚴格按當班隊長指定的時間、路線、區域巡查,日間巡邏必須每小時巡邏校園一次,每天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一次檢查,夜間巡邏必須對重點部位加強巡查,并在晚上9:30后對重點部位進行巡邏簽字,交處室值班人員或巡邏隊長。

              3、不得單人巡邏,巡邏時必須配警用器械和工具,人員每班必須在2人或2人以上,學生上課時重點巡邏區域為學生公寓,學生下課時重點巡邏區域為教學區。

              4、步行巡邏時要注意行走姿勢,遵循2人成排、3人成列的規則,注意保持隊形;乘坐巡邏車巡邏時,要注意坐姿挺拔。

              5、巡邏人員必須嚴格控制校園內行駛車輛,嚴禁鳴笛和超速行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之內),如發現必須立刻制止;指導車輛靠右行駛和停在指定位置。

              6、發現校園內有爭吵、打斗等不文明行為時必須立即制止。

              7、必須熟悉學院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并采取相應措施維護現場或處置等。

              8、巡邏時嚴禁吸煙,嚴禁講粗話、臟話,嚴禁閑談、打鬧。

              9、巡邏車由當班隊長指定專人駕駛。

              10、嚴禁任何人將巡邏車給他人操作;嚴禁非保安人員無故乘坐巡邏車;嚴禁不懂操作規程的人駕駛巡邏車;學習駕駛巡邏車的安保人員,必須經保衛處值班人員批準,且在當班隊長選派熟練人員的陪護下才能操作。

              11、巡邏期間不得串崗,進餐和巡邏間歇時,巡邏車只能停靠在8號公寓指定的位置(經許可除外)。

              12、中餐時間為11:00以后,晚餐時間為17:30以后,輪流進餐,保持進餐時間有2人巡邏。

              六、樓棟管理員管理規定

              1、除早上9:00—10:00為規定買菜時間,其它任何時候不得離崗脫崗。

              2、要保持樓棟管理處及周圍,樓棟大門內外附近的清潔衛生。

              3、對出入樓棟的可疑對象要嚴格盤查。

              4、嚴禁他人在樓棟管理處賭博抹牌、喝酒鬧事,更不可自行參與。

              5、晚上9:30后,對停留在樓棟的人員要問明原因即離開時間,對可疑人員要穩住,并報保衛處值班人員。

              6、晚上關樓棟大門時,必須檢查所管理棟樓的每一個辦公室、教室、實訓室、洗手間等,主要檢查門窗(包括走廊窗戶)是否關好、電器是否斷電、洗手間水龍頭是否關嚴等,發現沒關好的門窗、水龍頭和沒斷電源的用電器要做好登記,并立即關好、斷電,記錄必須在第二天早上9:00前交保衛處,因門窗關嚴不能斷電的要及時報保衛處值班人員。

              七、獎勵辦法

              1、現場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者(如抓獲偷竊自行車等),獎勵100—200元。

              2、抓獲重大犯罪嫌疑人者(如撬門入室、搶奪、搶劫、傷害等),獎勵200—500元。

              3、破獲重大案件獎400—800元,一般案件獎100-200元。

              4、發現火警火災及時上報主動撲救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當事人200-500元的獎勵。

              5、攔截被盜公私財物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100-500元。

              6、在工作中受到學院及上級部門表彰和獎勵的,視具體情況報院領導審批給予相應的獎勵。

              八、處罰辦法

             �。ㄒ唬┍Pl處處罰辦法

              1、無故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內,每次扣10元,超過30分鐘為曠工。

              2、當班時間無故飲用含酒精飲料,影響正常工作者,每次扣20元,醉酒算曠工。

              3、將學院物品私借他人使用,每次扣物品金額的10%,損壞、丟失者,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

              4、不按規定檢查各樓棟安全或安全管理,不按規定參與巡邏的,每次扣發20元。

              5、不認真填寫當班記錄(包括處室、消防、接警日志等)、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交接班不做好內務整潔,每次扣10元。

              6、在處理突發事件中不服從安排、指揮者,扣100元,交學院處理。

              7、無故不參加處室活動者每次扣發10元。

             �。ǘ┨幨抑蛋嗳藛T處罰辦法

              1、突發事件處理不及時、不得力,造成嚴重損失、影響者扣100—300元。

              2、分配工作、處理內部矛盾脫離公平、公正原則,每次扣10元。

             �。ㄈ┌脖H藛T處罰辦法

              1、值班隊長處理突發事件不及時、不得力,造成嚴重損失、影響者扣50—150元。

              2、處理內部問題脫離公平、公正原則,每次扣10元。

              3、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按規定佩戴證件、對講機、警棍、手銬、巡邏燈者,每項每次扣10元。

              4、巡邏車給予他人使用造成故障不能運行的,扣值班處長和值班隊長各100元,并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5、重點部位未檢查簽字的,每次扣20元。

              6、在崗亭和巡邏車上抽煙者每次扣10元。

              7、財物出校門,手續不全放行者,扣發當月津貼(聘用人員扣發當月工資的50%),情節嚴重者交學院人事處或公安機關處理。

              8、在崗亭值班看書看報,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隨地吐痰者每次扣發10元。在執勤時與他人閑談、打鬧、滋事、鬧事等違規執勤,私放商販進校,夜間不按時關門,每次扣10元,后果嚴重者交學院人事處或公安機關處理。

              9、不按規定登記,使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的,每次扣10元。

             �。ㄋ模菞澒芾韱T處罰辦法

              1、樓棟管理員超時買菜的每10分鐘扣10元,容留他人打牌賭博者扣20元,參加者按曠工處理,不按規定查樓者(包括不檢查門窗,電燈,水龍頭是否完好者),每次扣20元。

              2、樓棟管理員脫崗一次扣發10-50元(按脫崗時間定),因脫崗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學院人事處。

              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扣發津貼50元。

             �、傥绰男姓幷埣偈掷m而不上班者。

              ②上班下棋打牌者或從事其它工作無關的事情,造成影響的。

              ③上班遲到、早退30分鐘、睡覺、擅離職守者。

              ④午間與晚間備勤時不在值班室者。

              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發當月津貼,處室將每星期向學院通報違規情況,違反規定超過3次的工作關系轉學院人事處。

              ①月累計違紀違規達三次者。

              ②在當班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沒有及時到達事故現場處理的或未及時匯報當班處室領導造成嚴重后果者。

             �、墼诠ぷ髦兄e報、漏報,給學院造成嚴重后果者。

              勞動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議;

              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

              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诒J孛孛芑蚋倶I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對違規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勞動合同續簽規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簽手續。

              第十七條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常考核情況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簽的,辦理續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規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勞動管理制度12

              考勤制度:

              1、各股室的考勤由各股室專人負責,統一登記填寫考勤情況登記表,并掛在顯眼的地方,互相監督,股室負責簽名審核。

              2、道班(養護中心)的考勤情況表由所在道班(養護中心)專人負責,每月上報,考勤時間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3、職工的工資按每月的考勤天數制發,各股室、班組的考勤表由各股長、班長負責審核登記,各股長、班長須認真負責,并于每月的1至3號報送到人保股,如不按時報送,該股室、班組當月的工資則推遲發放。

              4、全休干部職工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曠工,干部職工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不發當月活工資。

              5、全休干部職工按法定節假日休息,原則上當月假日當月休完,不積休、不補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各道班(養護中心)安排兩名人員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給予法寶節假日補助工資,補助標準為每天50元;雙休日值班一般于當月或次月上旬補休完畢,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而不能補休的,經本人提出,征得局領導同意可給予加班補助,補助標準為每天30元。

              請假制度:

              1、干部職工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請事假,若確需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干部職工請病假、事假的,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實行層級請假,各股室、班組加注意見。請假一天由股長、班長批準,報告分管領導;兩天或月累兩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班長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由局長批準。局副職請假需由局長批準,局長請假及外出要經上級領導批準,并告知副職。如緊急特殊情況應先電話請假,事后三天內補辦書面手續,請假條在上交考勤情況表時一并上交至人保股存查。

              3、干部職工請事假累計超過7天以上的,按有關規定扣發當月崗位津貼,既不辦請假手續,又不辦補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病假、產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規定:

              1、病假部分:

             �。�1)干部職工休病假必須有醫生的病假建議書,履行請假手續,如一次或連續超過15天(含15天)的休假,需得到局主管領導領導同意。

             �。�2)病假期間的工資計發,按照廣東省粵人薪[1996]18號規定執行。

              2、探親假部分:干部職工已婚夫婦異地分居和父母離工作單位10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探親假待遇:(1)干部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一次,假期為三十天。(2)未婚干部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3)已婚干部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休探親假期間的工資計發按照國發[1981]36號文執行。

              3、婚假部分:即婚假5天;晚婚假15天。

              4、產假及計劃生育假部分:按《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八條第(四)項及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假期期間,工資、獎金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5、喪假部分: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喪假5天;職工配偶直系親屬死亡喪假5天。

              帶薪年休假規定:

              1、本單位在崗職工(含臨時合同工),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年休假,工作年限滿1年后的次月開始安排。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期不計入年休假期。

              2、各股室、班組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的,年休假5天,不超過二次;年休假10天,不超過三次;年休假15天,不超過四次。

              職工年休假在年度內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養護一線職工,一般安排在該年度的7―11月份休年休假,臨時合同工,一般安排在3―6月份休年休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職工帶薪年休假,享受過年休假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次年不再享受職工帶薪年休假:

              (1)事假累計20天以上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在本單位工作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在本單位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在本單位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職工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職工,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而職工本人放棄休假的,不執行上述規定。

              6、每年年初,由各股室、班級根據工作和生產情況,制定人員休假計劃并報人保股。職工需休年休假時,應填寫《職工年休假審核審批表》,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7、職工原則上就地休年休假,需離開本市的要請示單位領導,并得到同意,休假期間,要保持與本單位的通訊聯系。如遇特殊情況單位需要召回時,應立即停止休假返回工作崗位。因工作需要終止休假的職工,其剩余假期應安排在本年度內續休。

              8、職工休假結束時應提前一天通知所在股室、班組安排工作;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正常結束休假的,要提前向所在股室、班組負責人說明,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臨時工管理規定:

              1、本單位下屬各道班(養護中心)因公路養護工作的用人需要,要求聘用臨時工從事短期、臨時、季節性工作,或繁重性體力勞動工作,需向單位申請,同意后按實際情況組成適當名額。

              2、臨時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即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在崗的臨時工男性年齡達到55歲,女性達到45歲不再續聘。

              3、單位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部門印制的勞動合同(其中包括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臨時工辦理續聘或終止手續。

              4、臨時工在受聘期間按崗位享受勞動報酬。報酬標準不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其它福利待遇參照職工參照執行。

              5、臨時工的勞保用品發放,與職工相同。

              6、臨時工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享有與職工相同的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視情況可以特批享受。

              7、臨時工的醫療保險、計劃生育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臨時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單位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9、臨時工與職工一樣應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同樣進行考勤。

              勞動管理制度13

              1、端正辦學思想,加強思想管理,開好勞動技術教育課。

              2、在勞動技術教學中加強思想教育,通過實踐,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

              3、安排勞動內容要從學生、學校實際出發,勞動內容與兒童的身心發展特點相適應。

              4、學校除了抓好勞技課,還要抓好學生的'課外勞動鍛煉,培養學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做力所能及的事,并組織參加不計報酬的公益勞動。

              5、參加社會公益勞動每學期至少二次。

              6、有條件的學校建立勞動基地,分批分期參加勞動,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7、建立衛生包干區,責任到班,責任到人,保持整潔。

              8、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加強勞動操作規程和使用工具的知識教育,加強勞動紀律性,確保勞動安全。

              勞動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總則

              為真正體現“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不斷改善和提高員工在工資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員工在勞動與工資之間達到動態平衡,達到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促進公司發展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則適用于公司全部員工。包括實習和試用員工,不包括臨時用工。

              第三條工資組成

              公司員工的薪資分為年薪制和月薪制。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實行年薪制,對其他員工實行月薪制。

              員工的工資由“基礎工資”和“考核工資”兩大模塊組成。

              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津貼+加班工資

              考核工資=月度考核工資+季度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

              實行計件制員工按計件辦法實行。

              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平時的月發工資與核定的年薪工資的差額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補發。但績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補發。

              第四條考核原則

              績效考核基本原則是按照目標利潤、目標成本和費用控制進行考核�?冃Э己藢⒏鶕块T及員工不同的職務、職責(技能)和崗位職責等因素,分為若干種考核辦法并設立多個考核級別或系數。

              績效考核由財務計劃部根據年初公司確定的各項指標,按財務統計數據進行分部門考核。按月度預發、按季度小結、年度全部兌現。

              公司籌建期按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籌建及試生產期間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據崗位與職務不同分為:部門負責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長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員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xx年的績效考核辦法及工資發放比例另定。

              第五條基本工資標準

              月薪工資總額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確定為基本工資。

              月薪工資總額在4000―8000元之間的按45%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計算。

              月薪工資總額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確定為基本工資,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計算。

              第六條加班工資計算

              公司在籌建期和試生產階段實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8―9小時。對超出規定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根據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時加班加點1.5倍。

              加班計算方法為:

              日加班工資=本人的基本工資/50元每天×加班天數×相應的倍數

              (零星加班累計8小時為1天)

              科級(包括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加班不發加班費,可以安排調休輪休。

              計件制人員均按工序定額單價實行計件工資,不再考慮基礎工資和加班工資。

              第七條事假及病假工資

              事假工資扣發:

              本人月工資總額/50每天×事假天數=應扣工資

              病假工資扣發:

              先前有調休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后可以使用調休日充抵病假天數。(當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調休充抵)

              一年工齡以下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一年工齡以上員工:按本人基本工資計發;

              第八條工資稅收問題

              公司確定的工資標準除特殊情況下均為稅前工資。員工工資欄的稅前年薪即為核定的工資報酬。

              員工應按國家標準交納工資所得稅。

              工資所得稅由公司財務部門代為交納。

              第九條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由于公司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員工離職時的工資計算按不同的情況分別處理:

              1、被公司勸辭員工:

              因工作不稱職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勸其辭退的員工,離職時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評得分結清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工資部分。

              2、自已請辭員工:

              公司對自已請求辭職且經批準的員工,按離職日期發放月工資、補發季度考核部分滿月的部分(未滿月的部分不予補發),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兌現。

              3、擅自離職或被辭退的員工:

              公司對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開除)的員工不再發放任何工資。

              離職員工的'工資結算單由人事部門出具,交給財務部的工資結算員造冊發放。

              第十條工資發放規定

              1、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根據《工資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內容和方法核算好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信息存檔,并按時報送給財務部確保員工工資的準確計算與及時發放。人事部門的勞資管理員按員工出勤記錄(包括加班)及績效考評得分為計算依據,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將相關工資計算資料以書面形式交財務部工資結算員。

              2、正式生產后的績效考核工資的結算工作由財務部門按考核辦法計算完成,季度與年終考核由相應部門配合、財務計劃部完成,報總經理批準后才能造冊發放。

              3、每月10日為上月工資發放日(遇公休日則提前或推遲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發放工資的,將于發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節日可以提前發放。

              第十一條工資保密原則

              工資管理的原則是:

              1、員工之間不允許互相打聽工資情況。

              2、與工資管理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打聽、傳閱、查看相關工資管理文件資料。

              3、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將有關工資管理、發放等文件資料隨便放在工作臺面上。

              4、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允許其他無關人員查看、翻閱包括電腦中的工資文檔。要設定好工資操作相關密碼和鎖放好工資管理、發放等相關的文件資料。

              5、如有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查看相關工資管理、發放等文件資料和工資單等,應遵循審核、批準程序,即必須經過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6、對故意泄漏工資機密的相關人員,公司將按《員工獎懲條例》給予處理。

              第十二條附則

              本制度從20xx年元月1日起試行。公司以前所發的相關規定若與本制度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的解釋權以人事部門的意見為準。

              勞動管理制度15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范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持續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務必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后,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準;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務必經理批準。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回到的,須委托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并給予必須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匯報前一天工作狀況,理解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推薦,統一思想,到達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匯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床,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用心參加群眾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狀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準。3天以上務必經理批準,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系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系不上取消手機補貼并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持續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嘩,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游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應用心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于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并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范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禮貌,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帶給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盡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盡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臺帳。月末工資中扣減,并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于用戶,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務必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回到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狀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并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后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狀況下調整務必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職責。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游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閱、調用、復制、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追究刑事職責。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資料務必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務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帶給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職責。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職責人承擔80%。

              三、費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溫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并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務必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后,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范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于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注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貼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務必24小時持續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務必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系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務必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務必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臺帳,詳細說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系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系,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后,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狀況可先就餐,事后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戶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我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狀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準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職責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戶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余話費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勞動管理制度16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本公司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定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一經訂立,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本規定依據《勞動法》和《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而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ǘ�、簽定勞動合同的范圍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2、股東單位選派的員工,原則上都與原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ㄈ�、勞動合同的訂立

              1、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書及相關附件組成。勞動合同的甲方為公司,由總經理簽署;勞動合同的乙方為員工,由員工本人簽署。

              2、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工作內容;

              (2)、試用期;

             �。�3)、保守商業秘密;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報酬;

             �。�6)、社會保險;

              (7)、勞動紀律;

             �。�8)、勞動合同期限;

             �。�9)、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10)、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其他有關事項。

              3、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工作需求及員工本人條件,征詢員工本人意見來執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以下幾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規定起始時間,終止時間以公司與員工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或自然終止條件出現為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長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條件

              (1)、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

              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員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非關鍵崗位(公司確定)工作的員工;

              公司同意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3)、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碩士學位的員工;

              企業關鍵崗位的員工;

              企業出資派遣出國學習、培訓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4)、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職以上的員工;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員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5、關于試用期

              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之內。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ㄋ模趧雍贤淖兏⒀永m、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簽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

              2、勞動合同的延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需要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見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條件出現的;

              嚴重失職或違紀,對公司造成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員工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3)、員工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由于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以下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1)、扣壓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

             �。�2)、支付員工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發給本人1個月工資,相當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雙方協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補償金: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公司因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4、第四章第三條第1款的情況,公司還應發給員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的100%。

              5、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泄露公司商業秘密事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由公司出資攻讀

              學歷、學位或脫產學習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應在辦理入學手續的同時與公司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學習結束后在本公司實行服務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務期限屆滿時,應自動順延至服務期滿。在服務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外,還要交還學習培訓費用。

              (六)、勞動爭議

              1、合同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應按雙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ㄆ撸⒏絼t

              1、勞動合同的附件包括: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等,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對專項事物進行約定。

              勞動管理制度17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1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1.2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資產運營部批準。

              1.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1.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1.5培訓人員、代培實習人員、參觀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負責單位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解決,不屬公司發放范圍。各分公司經資產運營部審批可領、買一部份需備借用的防護用品并自行管理。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2.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種、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詳見各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使用規定)

              2.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況按“1.2”執行。

              2.3因病、事、工傷、產假、專職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一般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崗生產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2.4新調入本公司員工依據調令,由本單位安全員帶領至資產運營部,由資產運營部對其進行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后,方可納入本單位管理,辦理個人領用防護用品。第一次按標準規定發放,下次發放超過半年的隨本單位統一發放,不超過半年的隨下一次統一發放。

              三、賠償辦法

              3.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3.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賠償費

              3.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后,由本單位安全員或專職人員向供應分公司領買補發。

              勞動管理制度18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ㄒ唬�、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

              具有一定忠誠度。

             �。ǘ⒄心家话懵殕T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

              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ǘ�、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ǘ�、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

              續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ㄒ唬�、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

              務函件列具清交。

             �。ǘ�、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ㄒ唬T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ǘT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

              假期內薪水照發。

             �。ㄈ⒃囉闷跐M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ㄋ模�、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

              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ǘ�、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

              與依據;

             �。ㄈ�、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

              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ㄒ唬⒁钥陀^事實為依據;

             �。ǘ⒁钥己酥贫纫幎ǖ膬热�、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ㄒ唬�、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ǘ�、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ㄈ�、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ㄋ模�、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ㄎ澹�、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勞動管理制度19

              培訓中心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1、培訓中心使用的勞務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培訓中心是用工單位。

              2、被錄用的'所有員工,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試用期。

              3、所有員工在被聘用前須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個人檔案等資料。員工若個人資料發生變化,應及時報人事部備案。

              4、員工在試用期期滿前,應當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培訓中心將立即與其終止勞務關系,并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5、勞務派遣期限屆滿前30天,培訓中心將以書面形式告之其是否繼續勞務關系,員工應在15日內答復培訓中心。

              6、如員工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勞務關系或勞動合同,須按國家法定要求提前30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并工作至30日期滿時方可辦理有關手續離店。

              7、員工在辭職前,必須堅守崗位,正常上班,否則按曠工處理。

              8、員工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培訓中心予以解除勞務關系。

              9、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培訓中心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0、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被退回的勞務人員必須辦清工作交接公物交接等一切手續方可離店;否則,培訓中心將通過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勞動管理制度20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滿足客戶評估需要,維護員工切身利益,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公司決定落實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同時為規范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制訂實施本管理規定。

              一、凡進入公司務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員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應對需簽訂合同的員工介紹公司的優惠條件和相關情況。

              三、簽訂的合同要規范,做到字跡清楚,內容正確、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頁“用工單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車間名稱,姓名應與身份證姓名一致,不寫錯別字。

              第2項有關乙方自然情況均應填寫完整,合同期限根據公司要求填寫,自簽訂之日算起,一般為一年。同時,乙方工作內容(工種)也應注明。

              最后一頁(簽章欄)的'乙方簽名應由簽合同員工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手印,并填寫具體簽訂時間,嚴禁代簽或作假,確保合同有效。說明:

              1、只有夫妻關系的員工才能合簽一份合同。

              2、員工有別名,并已在工資表中體現的,均應在填寫的姓名后寫上別名(加括號),并蓋章或按手印確認,以免產生不良問題。

              四、簽訂合同的員工應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證復印件1張,并粘貼在備注欄上。

              五、各車間主任應對本車間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造冊登記,對沒送交身份證復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員工私自解除合同而離廠的,車間主任應在花名冊上注明,并在15天內以聯絡單的形式,上報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匯總后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各1份,以便于凍結其工資和注銷勞動合同,否則,造成應凍結工資被領取的,按公司規定追究部門主管和車間主任的責任。

              七、各部門主管應督促各車間按規定做好員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掌握簽訂數量和質量等相關情況。

              八、辦公室應積極配合勞動主管部門的合同驗證工作,應做好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歸檔等工作,防止遺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