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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jīng)》第二十一卦·噬嗑卦
《周易》,又稱《易經(jīng)》,簡稱《易》。易經(jīng)分兩部分,一為“經(jīng)”為伏羲氏和周文王,只有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辭和爻辭;二是“傳”,原意是為易經(jīng)做注釋的,稱為“十翼”,為孔子及其后學(xué)的合作結(jié)果,《周易》是中國傳統(tǒng)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學(xué)與倫理實(shí)踐的根源,對(duì)中國文化產(chǎn)生了巨大的影響。
《易經(jīng)》第二十一卦 噬嗑卦 火雷噬嗑
噬嗑卦,象征有合著嘴嚼東西的形象,引申為弄獄的.意思。震為雷,離為電,雷動(dòng)而威,電動(dòng)而明。用刑之道,威明相兼。雷電咬合而為噬磕。噬,嚙也?模弦。象征嚙合,含有刑罰的意思。這一卦的升形似口腔,口中有物,正可嚙合。事物在相間相隔之時(shí),利于施用刑罰,除去間隔之物,若能咬合嚼碎,則亨通順利。
《噬嗑》:亨。利用獄。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cè)岱,?dòng)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dāng)位,利用獄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dāng)也。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六五,噬干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象》曰:“貞厲無咎”,得當(dāng)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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