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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傳第七十一》的原文及譯文賞析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歷史。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明史·列傳第七十一》的原文及譯文賞析,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原文
戴珊,字廷珍,浮梁人。珊幼嗜學,天順末,與劉大夏同舉進士。久之,擢御史,督南畿學政。成化十四年遷陜西副使,仍督學政。正身率教,士皆愛慕之。以王恕薦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蜀盜王剛流劫竹山、平利。珊合川、陜兵,檄副使朱漢等討擒其魁,余皆以脅從論,全活甚眾。入歷刑部左、右侍郎。晉府寧化王鐘鈉淫、虐不孝,勘不得實,遣珊勘之,遂奪爵禁錮。進南京刑部尚書。久之,召為左都御史。
十七年,考察京官,珊廉介不茍合。給事中吳蕣、王蓋自疑見黜,連疏詆吏部尚書馬文升,并言珊縱妻子納賄。珊等乞罷,帝慰留之。御史馮允中等言:文升、珊清德素著,不可因浮詞廢計典。乃下蕣、蓋詔獄,命文升、珊即舉察事。珊言:兩人逆計當黜,故先劾臣等。今黜之,彼必曰是挾私也。茍避不黜,則負委任,而使詐諼者得志。帝命上兩人事跡,皆黜之。已,劉健等因召對,力言蓋罪輕,宜調(diào)用。帝方用文升、珊,卒不納。
帝晚年召對大臣,珊與大夏造膝宴見尤數(shù)。一日,與大夏侍坐。帝曰:時當述職,諸大臣皆杜門。如二卿者,雖日見客何害。袖出白金賚之,曰:少佐而廉。且屬勿廷謝,曰:恐為他人忌也。珊以老疾數(shù)求退,輒優(yōu)詔勉留,遣醫(yī)賜食,慰諭有加。珊感激泣下,私語大夏曰:珊老病子幼,恐一旦先朝露,公同年好友,何惜一言乎?大夏曰:唯唯。后大夏燕對畢,帝問珊病狀,言珊實病,乞憫憐聽其歸。帝曰:彼屬卿言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大夏出以告珊,珊泣曰:臣死是官矣。帝既崩,珊以新君嗣位不忍言去,力疾視事。疾作,遂卒。贈太子太保,謚恭簡。
。ㄟx自《明史·列傳第七十一》,有刪改)
【注】①計典:古代對官吏三年考績的大計之典。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珊廉介不茍合 茍合:附和迎合
B.不可因浮詞廢計典浮詞:無根據(jù)之言
C.兩人逆計當黜 逆計:謀反計劃
D.慰諭有加 慰諭:好話勸慰
5.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彼屬卿言/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歸
B.彼屬卿/言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歸
C.彼屬卿/言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歸
D.彼屬卿言/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獨不能為朕留/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歸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戴珊重視教育,受人愛戴。他從小就酷愛學習,先是兼管南畿學政,任陜西副使時、仍舊監(jiān)管學政。提倡教育,加強自身修養(yǎng),率先垂范,因此深得當?shù)刈x書人的愛戴。
B.戴珊仁慈寬厚,工作得力。他平定了王剛的盜亂,除首領(lǐng)外,參與民眾只以協(xié)從來論處;寧化王淫、亂暴虐,他人都不能查明實情,戴珊審查后,寧化王被繩之以法。
C.戴珊為官廉潔,秉公處事。他負責考察京官工作時,清廉耿介,絲毫不迎合權(quán)貴;吳蕣、王蓋誣陷他縱容妻子兒女收受賄賂,他就請求皇帝罷免自己的官職。
D.戴珊深受寵信,知恩圖報;实鄢U偎絻(nèi)廷談心,有一次還給他白金,讓他幫助清廉的人;他告病還鄉(xiāng),皇帝就遣醫(yī)賜食,加以挽留,他自己不好意思再辭職。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茍避不黜,則負委任,而使詐諼者得志。(5分)
。2)帝既崩,珊以新君嗣位不忍言去,力疾視事。(5分)
參考答案
4.(3分)C(逆計:預測、預計。)
5.(3分)A
6.(3分)D(“給他白金,讓他幫助清廉的人”錯,應(yīng)為“補償一下他們的清廉”。)
7.(1)(5分)如果我們回避不把他們降職,就辜負了皇帝對我們的重用,而使弄虛作假的人得志。(“茍”“負”“詐諼”各1分,句意2分。)
。2)(5分)皇帝去世后,戴珊因為新君剛即位不忍心說離去,勉強支撐病體處理事務(wù)。(“既”“嗣位”“視事”各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戴珊,字廷珍,浮梁人。戴珊從小就喜歡學習,天順末年,與劉大夏一同考中了進士。過了很久,被提升為御史大夫,監(jiān)管南畿學政。成化十四年任陜西副使,仍舊監(jiān)管學政。戴珊端正自身實行教化,當?shù)厥孔佣紣鄞骶茨剿。戴珊因王恕的推薦被提拔為右副都御史,安撫治理鄖陽。四川盜賊王剛在竹山、平利一代流竄打劫。戴珊會合四川、陜西的軍隊,傳令副使朱漢等人討伐擒獲他們的首領(lǐng),其余的都以被脅迫隨從來論處,因此被保全性命的人很多。入京后,戴珊歷任刑部左、右侍郎。晉府寧化王朱鐘鈵淫、亂暴虐,且為人不孝,朝廷多次派人審查都沒有查到實情,派遣戴珊去審查此案,最終查清,于是剝奪了寧化王的爵位,并囚禁了他。戴珊因此被升任為南京刑部尚書。過了很久,又被召回京城做了左都御史。
弘治十七年,考察京官,戴珊清廉耿介,不迎合權(quán)貴。給事中吳蕣、王蓋疑心自己會被降職,連名上疏皇帝詆毀吏部尚書馬文升,并且誣陷戴珊縱容妻子兒女收受賄賂。戴珊等人乞求皇帝罷免自己的官職,皇帝安慰留任他們。御史馮允中等人上奏說:“馬文升、戴珊一向以高潔的品德聞名,不可因一些無根據(jù)之言而荒廢朝廷考核官員的大計之典!庇谑腔实巯逻_詔書把吳蕣、王蓋囚禁獄中,命令馬文升、戴珊立即進行考察之事。戴珊等人上奏說:“他們兩人預計自己會被降職貶官,所以先彈劾我們,F(xiàn)在把他們降職,他們一定說我們心懷私念。如果我們回避不把他們降職,就辜負了皇帝對我們的重用,而使弄虛作假的人得志。”皇帝就命令調(diào)查并呈上他們兩人的所作所為,然后把他們都免了職。不久,劉健等人趁著皇帝召見,極力訴說王蓋罪行較輕,應(yīng)該調(diào)任其他職務(wù);实壅谥赜民R文升、戴珊,最終也沒有采納劉健他們的建議。
孝宗皇帝晚年常召見大臣與他們交談,戴珊與劉大夏在內(nèi)廷被召見,與皇帝促膝談心的次數(shù)尤其多。一天,戴珊與劉大夏在皇帝身旁陪侍;实壅f:“眼下正值外任官員進京向朝廷陳述職守的時候,朝中諸大臣都閉門謝客。像你們二位,即使每天都見客又有什么危害呢?”說著從袖中拿出白金賞賜給他們,說:“稍微地補償一下你們的清廉。”并且囑咐他們不要在朝堂上謝恩,說:“那樣恐怕會被他人嫉妒!焙髞,戴珊以年老多病多次要求隱退,皇帝總是下達詔書褒獎并挽留他,派太醫(yī)為他治病,賜給他豐厚的食物,撫慰曉諭有加。戴珊感激得落淚,私下告訴劉大夏說:“我年老多病,孩子尚幼,恐怕不久的一天就會提前死去,你是我的同年好友,為什么要吝惜一句話,不替我在皇上面前說說呢?”劉大夏說:“好吧!焙髞韯⒋笙氖萄缤戤叄实蹎柶鸫魃翰∏,劉大夏就如實陳說戴珊的病情,乞求皇帝憐憫他,準許他告老還鄉(xiāng);实壅f:“是戴珊囑咐你這樣說的嗎?主人執(zhí)意挽留客人,客人往往就會勉強留下來。戴珊難道就不能為我留下來嗎?況且我把天下事都托付給你們了,我們就如同家人父子一樣,F(xiàn)在天下尚未顯出太平跡象,怎么能忍心說告老還鄉(xiāng)呢!”劉大夏出來后把這些告訴了戴珊,戴珊哭著說:“我死也會在官任上的!毙⒆诨实廴ナ酪院,戴珊因為新君剛即位不忍心提出離職,勉強支撐病體處理事務(wù)。后來疾病發(fā)作,就去世了。死后被追贈太子太保,謚號恭簡。
編修背景
明史清兵入關(guān)后,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趙繼鼎奏請編纂《明史》(注:趙繼鼎奏請編纂《明史》的記載,見于《清世祖實錄》卷15,何冠彪《順治朝〈明史〉編纂考》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時決議編纂,尚無確切史料證實。)
清代官書中亦不見有關(guān)編纂《明史》的詔令,《清世祖實錄》中僅見幾位總裁于順治二年(1645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欽奉圣諭,總裁《明史》”,并提出副總裁及編纂人員名單。這種“欽奉圣諭”,很可能僅是早朝時的口頭指示而已。以往論著稱順治二年五月“詔修《明史》”,表述確實有所不當,準確言之為:順治二年五月,清廷組成《明史》的編纂人員。得到了清朝廷的認可。 其后,大學士馮銓、李建泰、范文程、剛林、祁充格為總裁,操辦此事。是年五月,由總裁提名副總裁和編纂官,并設(shè)收掌官七員,滿字謄錄十員,漢字謄錄三十六員, 揭開了清朝官方編纂《明史》的序幕。
康熙四年(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編纂《清世祖實錄》而停止?滴跏四辏1679年),以徐元文為監(jiān)修,開始編纂明史。于乾隆四年(1739年)最后定稿,進呈刊刻!睹魇贰肥侵袊鴼v史上官修史書中編纂時間最長的一部。如果從清順治二年(1645年)開設(shè)明史館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進呈,前后歷時九十四年。假如從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組織班子編纂編寫起至呈稿止,為時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失誤之處
《明史》有《哈烈》、《黑婁》二傳,事實上都是指阿富汗西部重鎮(zhèn)赫拉特(Herat),這個失誤是受了哈烈、黑婁在《明實錄》中并存的影響,又將統(tǒng)治者沙哈魯當作地名。
《明史》這本書對部分的皇帝都進行了粉飾,比如世宗朱厚熜在位中后期,迷信方士、尊崇道教、好長生不老之術(shù)、寵信奸臣嚴嵩,邊事廢弛、倭患加重、海禁厲行,《明史》卻評價世宗為“中材之主”,對以上的事情很少提起;光宗朱常洛僅在位一個月左右,被評價為“潛德久彰,海內(nèi)屬望”,這確實夸大了光宗;
《明史》卷二六五《施邦曜傳》記海盜劉香的下場為“就擒”,卷260《熊文燦傳》又記其“勢蹙,自焚溺死”。曹甫之被殺,《洪鐘傳》記其為廖麻子所殺,《林俊傳》則記其為指揮李蔭所擒殺!妒池浿尽氛f正德時有皇莊三百余處,今查《明經(jīng)世文編》夏言的奏疏,很明顯是三十余處之誤。《明史·謝肇淛傳》中講謝肇淛是萬歷三十年的進士,事實是萬歷二十年,萬歷三十年并沒有科舉考試!蹲烤磦鳌酚浺V孝與卓敬有隙,廣孝進言勸成祖殺之,無其事。
《明史》稱鄭成功將魯王朱以海沉入海中殺死,事實上鄭成功去世乃先于魯王朱以海。魯王朱以海死后,其世子朱弘桓渡臺灣,得到鄭經(jīng)的庇護,直至明鄭覆亡。
近代學者論《明史》之編修過程,往往對王鴻緒持有剽竊之成見,侯仁之則認為“兩百年來王氏所蒙誣妄,從此可以釋然矣!痹鴧⑴c《明史》編修的汪由敦(1692-1758)則說:“王本列傳,聚數(shù)十輩之精華,費數(shù)十年之心力,后來何能追躅萬一,若存詆誹之見,非愚則妄。”,楊椿認為“王鴻緒史稿”乃攘竊徐元文之作,史實舛漏百出,“蓋是非毀譽尚不足憑,不特紀志表傳自為異同已也!
《明史》出現(xiàn)過一些小錯誤,比如明穆宗的名字,據(jù)何喬遠《名山藏》記載,穆宗名叫“載坖”,而“朱載垕”在當時另有其人,為齊東王;《明史》記載明憲宗的即位年齡也是錯誤的,《明憲宗實錄》記載:圣慈仁壽太皇太皇太后于丁卯十一月二日生(即正統(tǒng)十二年(1447年)),即位時已經(jīng)19歲了,而非16歲;偽宋政權(quán)的徽王,《明史》作“汪直”,而實錄等史書更多記作“王直”;張獻忠傳稱張獻忠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然而有明一朝巔峰人口也不足2萬萬,中國人口第一次達到4萬萬是在清末,6萬萬是在新中國建國后;倪元璐傳在結(jié)尾稱“本朝(清朝)謚文正”,而據(jù)清朝世祖實錄記載,倪元璐在清朝應(yīng)謚“文貞”等。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0月29日—1755年4月30日),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朝杰出政治家,大學士張英次子。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入值南書房,進入權(quán)力中樞?滴醭,官至刑部左侍郎,整飭吏治。雍正帝即位后,歷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拜保和殿大學士(內(nèi)閣首輔)、領(lǐng)班軍機大臣(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完善了軍機處制度。乾隆帝即位后,君臣漸生嫌疑,晚景凄涼,致仕歸家。乾隆二十年(1755年),卒于家中,年八十四,謚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配享太廟的文臣,也是唯一配享太廟的漢臣。
張廷玉先后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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